红利LV :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原标题:红利LV :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 七 月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根据 2018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关于 准予 华泰柏瑞中证红 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证监 许可 【 2018 】 1645 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基金管理人 ” 或 “ 管理人 ” 或 “ 本公司 ” )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指数编制方案简介如下: 1 、样本空间 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中满足以下条件的上市公司证券: ( 1 )过去 3 年连续现金分红且每年的税后现金股息率均大于 0 ; ( 2 )过去一年内日均总市值排名在前 80% ; ( 3 )过去一年内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在前 80% 。 中证全指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 、 *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 托凭证组成: ( 1 )科创板证券:上 市时间超过一年。 ( 2 )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 、选样方法 ( 1 )对样本空间内证券,计算其过去一年的红利支付率和过去三年的每股股利增长率,剔 除支付率过高或者为负的证券(红利支付率过高:支付率排名在样本空间前 5% ),剔除增长率 非正的证券; ( 2 )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计算过去三年的平均税后现金股息率和过去一年的波动率; 按照过去三年平均税后现金股息率降序排名,挑选排名居前的 75 只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 3 )对上述待选样本,按照过去一年波动率升序排名, 挑选排名居前的 50 只证券作为指 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期货 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期货 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 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跟踪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 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 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 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 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 等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科创 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 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 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 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 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 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 以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当日买入 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不得卖出。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 长期持有。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2 1 年 7 月 10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 202 1 年 6 月 30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 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 录 一、绪言 ................................ ................................ ....... 1 二、释义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 基金托管人................................ ................................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18 六、基金的募集................................ ................................ . 2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3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 34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36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8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50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59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61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2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67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9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2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3 十九、 基金的风险揭示 ................................ ........................... 79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6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8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1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7 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18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0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121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5 号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 《 公开募集 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 《 流动性风险 规定》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 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 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 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 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经 2012 年 1 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 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 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 ETF ” 16、 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 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 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7、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9、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 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 销售机构: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 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 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8、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 29、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0、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1、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或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4、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 月 36、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9、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40、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 他业务的工作日 41、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 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3、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44、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45、 赎回:指基金 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对价资产的行为 46、 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件 47、 组合证券:指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48、 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 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9、 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 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0、 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及其 未来可能发生 的变更 51、 完全复制法:指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 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 的目的 52、 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 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3、 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 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 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4、 预估现金 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 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5、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指数服务机构根据申购赎回 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 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56、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 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7、 基金份额折算: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者的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 为 5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9、 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累计报酬率与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差额之日 60、 基金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00% 61、 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标的指数收 盘值之比减去 100% 62、 元:指人民币元 63、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6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5、 基 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7、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68、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 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9、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 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货币市场工具 70、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 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71、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 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2、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178 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 400 - 888 - 0001 ,( 021 ) 38601777 股权结构: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 AIGGIC ) 4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苏州新 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贾波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200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 华泰证券工作,历任经纪业务总部技术主办、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地区经理、南宁双拥路营业部 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融资融 券部总经理等职务。 2016 年 12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陆春光先生:董事,学士, 2009 年 5 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网络金融部互联网运营团队负 责人、用户体验与设计团队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Anthony Fasso 先生:董事,学士, 1984 年加入 Bankers Trust , 1995 年至 2000 年先后任 Bankers Trust Funds Management 董事(亚洲)、高级副总裁及常务董事(香港)。 2000 年至 2001 年担任 iRe gent Group Limited 营销经理(香港), 2001 年至 2003 年担任 Julius Baer Investment Advisory (Asia) Ltd 行政总裁及机构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香港), 2003 年至 2004 年担任 Deutsche Asset Management 私人财富管理董事(墨尔本), 2005 年至 2010 年担任 AXA Investment Managers 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巴黎 / 香港), 2010 年至 2018 年 担任 AMP Capital 国际业务行政总裁及全球客户部门( 香港)主管, 2019 年至今担任柏瑞投资 行政总裁(亚洲,日本除外)。 杨智雅女士:董事,硕士,曾就职于升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国际商业顾问有限公 司, 1992 年 4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 AIG 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 1997 年 1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 AIG 友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资深经理、协理, 2001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 AIG 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暨总经 理。 2010 年 2 月至今任柏瑞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总经理。 韩勇先生:董事 ,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 年 10 月加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晗女士:独立董事,硕士, 2007 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 2015 年至今任该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 李亦宜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 Lazard & Co. 旧金山办事处以及 Lazard Asia 香 港办事处, 2010 年至 2013 年曾担任 Japan Residential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 董事。 2 002 年至今历任 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 基金经理、执行董事, 2006 年至今同时 担任新加坡上市公司 TIH Limited 董事。 文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1983 年至 2015 年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会计 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9 年 12 月至 1991 年 6 月期间兼 职于香港普华会计公司审计部。 2015 年 3 月从中国人民大学退休。 陆桢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启迪清云智慧能 源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2018 年至今任融讯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创始人兼 CEO , 2019 年 至今任北京清谊厚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2 、监事会成员 王永筠女士:监事长,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2004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德勤, 2008 年至 2019 年担任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董事, 2019 年起担任柏瑞投资财务部门 高级副总裁(亚洲,日本及台湾除外)。 刘晓冰先生:监事,二十六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3 年 12 月进入公司,曾任无锡解放西路 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永乐路营业部负责人,无锡城市中心营业部总经 理, 无锡 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柳军先生:监事,硕士, 2000 - 2001 年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 2001 - 2004 年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 2004 年 7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 金事务部总监、上证红利 ETF 基金经理助理。 2009 年 6 月起任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0 年 10 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2011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华 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 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2 年 5 月 起任华 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2 月起任指数投资部总监。 2015 年 5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华泰柏瑞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华泰柏 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4 月起任华 泰柏瑞 MSCI 中国 A 股国 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10 月起任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股国 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12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红 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7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 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华泰柏 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华 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9 月起任华 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起任华泰 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5 月起 任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的基金经理 。 周俊梁先生:监事,硕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渣打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国别财务部高级经理、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第一副总裁, 2015 年 10 月 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兼综合管 理部总监。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韩勇先生:总经理,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 年 10 月加 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 - 2000 年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1 - 2004 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房伟力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 - 2001 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交收系统开发 经理, 2001 - 2004 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登记及结算部门总监, 2004 - 2008 年 5 月任华 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曾在美国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BGI )担任投资经理, 2012 年 8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10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华泰柏瑞量化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3 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 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华泰柏 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5 月起任华泰柏 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5 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 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9 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 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11 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0 年 12 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本科与研究 生毕业于清华大学 , MBA 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董元星先生,副总经理,博士。 2006.9 - 2008.12 任巴克莱资本(纽约)债券交易员, 2009.3 - 2012.8 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2 年 8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 3 年 10 月起任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2 月起任总经理助理。 2015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纽约大 学 STERN 商学院金融学博士。 李晓西先生: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外汇交易结 算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美国信安环球 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18 年 7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 年 2 月起任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 瑞消费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3 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1 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起任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万方先生: 督察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 司项目投资经理,美国 MBP 咨询公司咨询顾问,中国证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 2019 年 4 月加入华泰 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童辉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 1997 - 1998 年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程序员, 1998 - 2004 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 2004 年 4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柳军先生,同上。 5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韩勇先生; 成员:副总经理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李晓西先生;总经理助理沈 雪峰女士;主动权益投资总监张慧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吕慧建先生。 列席人员:督察长 刘万 方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指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建立健全 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 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 报告 、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 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 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 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 2 )不利用 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 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 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 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内部控制中 的盲点; (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 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 目的; (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 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监控,审 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董事会下设薪酬、考核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对董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其具有 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制定董事、监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基金经理的薪酬 / 报酬计划或方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 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 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 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理 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 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 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 员。 ( 3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分 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 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 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 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监察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 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 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 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 5 )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法律监察部等部门在 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监察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 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 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 2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 (0 2 1)6 063 7111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管运营 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合规监督处等 12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 有托管 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 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 手段。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 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 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 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 金、保 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 (R)QDII 、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 021 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 已托管 109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 的高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 次 被《全球托管人》、 《财资》、 《环球金融》 杂 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 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 优秀托管银行”奖项、 并在 2017 、 2019 及 2020 年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 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以及“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大型银行)”奖项。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 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 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 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 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 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 系统完整、独立。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 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 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 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 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2 . 监督流程 ( 1 )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 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 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 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 3 )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 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一级交易商) 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1 ) 61118795 传真:( 021 ) 68751151 客服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 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 0731 ) 85832503 传真:( 0731 ) 85832214 客服电话: 95571 公司网址: www.foundersc.com 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周洁瑾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55888 传真:( 020 ) 87555305 客服电话: 95575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棋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 网址: www.gtja.com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 庞介民 联系人:扬子莹 电话:( 0471 ) 4974 437 客服电话: 4001966188 公司网址: www.cnht.com.cn 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 0991 - 2307105 传真: 0991 - 2301802 客服电话: 400 - 800 - 0562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 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 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云 电话: 025 - 883389093 传真: 0755 - 82492962 (深圳)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1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518048 )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 021 ) 38631117 传真:( 021 ) 58991896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址: stock.pingan.com 1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1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 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电话:( 023 ) 63786141 传真:( 023 ) 63810422 客服电话: 400 - 809 - 6096 公司网址: www.swsc.com.cn 1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 010 - 63081000 传真: 010 - 63080978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 - 45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60223 传真:( 0755 ) 82960141 客服电话: 95565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1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 010 ) 66568450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 服电话: 400 - 888 - 8888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400 - 8888 - 10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17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sd.citics.com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6029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 tic.com 19)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0)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客服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2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电话:(0755)23838751 传真:(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 1166 - 6493 传真:(010)8567 9535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二)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炯、朱宏宇 联系人:朱寅婷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并经 2018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 准予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证监 许 可 【 2018 】 1645 号) 注册 募集。 (五) 基金类型 和运作方式 基金类型: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六) 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七) 募集方式和销售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 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 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具体销售名单、销售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募集和认购 的具体事宜仔细阅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发售代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 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 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八) 募集期限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