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1-037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 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和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地”)为第一中标排序人(联合体中标)。 近日,公司与四川华地已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公司作为联合体牵 头人与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上述中标项目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 承包合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1、签署合同履行的审批程序: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 则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2、发包人: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承包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四川省华地建 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4、工程名称: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 施工总承包; 5、工程地点:乐平市众埠镇石坪村、高家镇杨家边村、涌山镇枫林 村、临港镇中堡村、乐港镇龙塘村; 6、工程内容及规模: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共治理五座废弃矿山,治理红线总面积约3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生态修复、地灾治理、场地平整等; 7、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涉及及现场服务 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 10、合同价格(含税):暂定合同总价款50,866,597.22元,其中工 程施工费47,935,003.80元,设计费1,446,893.42元,预备费1,484,700.00 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发包人名称: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发包人简介: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乐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 门,是乐平市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将原乐平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责,水 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 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以及规划局的行政职能,房产管理局的房产交易管 理职能整合,组建成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乐平市政府工作部门,不 再保留乐平市国土资源局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市规划局。 3、关联关系说明: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业务往来说明: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乐平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之间无业务往来。 5、履约能力分析: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正常运行的政府职能 部门,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的 全部施工工作,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工程的全部勘察 设计工作; 2、订立时间:2021年7月; 3、订立地点:江西省乐平市; 4、生效时间: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5、违约责任: 5.1发包人违约的,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合同约定违约行为给 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发包人违约行为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 期顺延。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 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5.2承包人违约的,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合同约定违约 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 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6、施工付款方式:按单项工程形象进度每月支付进度款,每月支付 至各单项工程完成产值金额的70%,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金 额的95%,余5%的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30日内付清,每次付款时 承包人需提供等额正规发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合同是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 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若合同能 够顺利履行,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开拓更广 阔的市场空间,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排除外部宏观 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 响合同的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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