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6,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2.84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和5月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之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期间内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 现将截至2021年7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6,5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最高成交价为11.84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0.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425,402.46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 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6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3,472,903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785,100股(即6月9日、6月10日、6月11日、6月15日和6月16日), 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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