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理益)和王薇女士函告,获悉 新理益和王薇女士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新理益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 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 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 股(如是, 注明限售类 型)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质押起始 日 质押到期 日 质权人 质押用 途 新理益 是 13,000,000 0.59% 0.26% 否 是 2021年7 月30日 解除质押 日 招商证券 补充质 押 30,000,000 1.36% 0.61% 否 是 2021年7 月30日 解除质押 日 中信证券 补充质 押 21,000,000 0.95% 0.43% 否 是 2021年7 月30日 解除质押 日 万联证券 补充质 押 9,000,000 0.41% 0.18% 否 是 2021年7 月30日 解除质押 日 万联证券 补充质 押 合计 是 73,000,000 3.32% 1.48%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王薇女士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 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 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 股(如是, 注明限售类 型)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质押起始 日 质押到期 日 质权人 质押用 途 王薇 是 7,000,000 1.26% 0.14% 否 是 2021年8 月2日 解除质押 日 联储证券 补充质 押 合计 是 7,000,000 1.26% 0.14%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止2021年8月2日)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 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刘 益 谦 517,500,000 10.47% 116,000,000 116,000,000 22.42% 2.35% 77,000,000 66.38% 311,125,000 77.49% 王 薇 555,604,700 11.25% 56,000,000 63,000,000 11.34% 1.28% 0 0 0 0 新 理 益 2,201,658,177 44.56% 872,800,000 945,800,000 42.96% 19.14% 0 0 0 0 合 计 3,274,762,877 66.28% 1,044,800,000 1,124,800,000 34.35% 22.77% 77,000,000 6.85% 311,125,000 14.47% 二、新理益股份质押情况 (1)新理益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在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和万联证券已质押股份的补充质押, 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2021年8月2日,新理益持有本公司2,201,658,177股,累计质押945,800,000 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2,40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5.11%,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2.28%,对应融资余额为2.2亿元 ,还款资金来源为收回债权类投资,新理益 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45,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96%、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19.14%、对应融资余额16.9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为收回债权类投资,新理益具 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新理益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新理益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 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 常管理)等均不产生的影响。 三、王薇女士质押情况 (1)王薇女士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在联储证券已质押股份的补充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 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2021年8月2日,王薇女士持有本公司555,604,700股,累计质押63,000,000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6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1.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8%、对应融资余额1.15亿元, 还款资金来源为收回债权类投资,王薇女士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王薇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王薇女士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 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 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的影响。 四、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 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地位。如上述股东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8月2日出具的《新理益质押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8月3日出具的《王薇女士质押明细》。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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