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8月03日 17:16:13 中财网
原标题:福光股份: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
0
5
4


福建福光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第二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
股份基本情况


2021

5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期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5.00

/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5

18
日、
2021

5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
关于第二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
-
036
)及《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1
-
041
)。



2
021

7

2
1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21
-
053


2
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
5.00

/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90

/
股(含)。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

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7
月末,公司
第二期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如下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第二期回购公
司股份,截至
2021

7

3
1
日,
回购股份
数量为
696,4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3,581,943
股的比例为
0
.
45
%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82

/
股,最低价为
26.70




/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2,008.25


(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
2021

7

31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
累计
回购股份
数量为
1,849,500

(含第一期及第二期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
股本
153,581,943
股的比例为
1.20
%

累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5,007.47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
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
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
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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