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路畅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原标题:路畅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16 2021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君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林佳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7,977,673.94 115,487,483.97 -3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59,493.13 -8,627,393.47 11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943,291.44 -16,018,038.88 105.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726,454.88 -39,026,784.00 114.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 -0.072 116.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1 -0.072 116.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6% -2.86% 3.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530,866,574.12 540,504,892.38 -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4,103,560.20 382,692,956.68 0.3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26,625.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39.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05,584.46 合计 416,201.6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5,47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郭秀梅 境内自然人 66.26% 79,510,790 60,460,642 质押 38,000,000 张宗涛 境内自然人 1.20% 1,438,910 1,437,832 彭楠 境内自然人 0.37% 444,522 397,522 朱玉光 境内自然人 0.29% 349,910 349,807 苏龙 境内自然人 0.25% 294,400 0 廖晓强 境内自然人 0.24% 285,630 229,222 胡锦敏 境内自然人 0.24% 282,840 281,880 黄开达 境内自然人 0.20% 241,600 0 陈守峰 境内自然人 0.19% 223,970 221,227 何名奕 境外自然人 0.18% 219,740 218,805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郭秀梅 19,050,148 人民币普通股 19,050,148 苏龙 294,400 人民币普通股 294,400 黄开达 24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41,600 陈芙蓉 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 靳从杰 155,110 人民币普通股 155,110 施桂香 15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600 汤顾军 145,8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800 周绍辉 14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000 陆叶 142,2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200 郭瑞忠 133,561 人民币普通股 133,56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及原因(单位:人民币) 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58,343,473.68 39,931,585.05 46.11% 主要为客户前期欠款本期收回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97,260.27 -100.00% 主要为收回结构性存货所致 其他应收款 4,611,405.27 7,378,885.99 -37.51% 主要为收回客户保证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2,698,029.82 4,239,402.96 -36.36% 主要为收回山龙智控投资款 2、利润表项目变动及原因(单位:人民币)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1-3月 变动幅度 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77,977,673.94 115,487,483.97 -32.48% 主要为汽车电子相关业务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 3,001,759.04 6,787,248.46 -55.77% 主要为汽车电子相关业务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5,201,509.68 15,234,543.42 -65.86% 主要为上期员工员工赔偿款较高所 致 研发费用 4,299,855.80 9,492,747.90 -54.70% 主要为上期员工员工赔偿款较高所 致 财务费用 262,131.96 6,785,417.13 -96.14% 主要为本期汇率波动损失和利息支 出均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205,584.46 6,820,848.80 -103.01% 主要为上期晟丰达投资收益且本期 无大额股权处置收益所致 所得税费用 2,071,241.61 655,623.35 215.92%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盈利增加计提所 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1-3月 变动幅度 原因说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60,102,498.36 176,561,623.22 -65.96% 主要为同期销量下降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65,493.88 4,500,261.47 -60.77% 主要为出口收入减少,相应收到的 出口退税减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35,397,354.80 202,472,849.12 -82.52% 主要为同期销量下降导致采购原材 料总额下降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2,683,011.78 -34.00% 主要为本期员工人数比上年同期下 现金 19,215,584.29 降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9,946,308.20 67,228,593.38 -85.21% 主要为承兑汇票贴现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10,000,000.00 4,148,791.87 141.03% 主要为本期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蒋福财;廖晓 强;彭楠;张宗 涛;朱玉光 股份限售承 诺 1、除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根 据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将 持有的部分 公司老股公 开发售外(如 有),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 2016年10月 12日 三年 已履行完毕 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如果 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 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 延长6个月。 3、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 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 调整)。如超 过上述期限 本人拟减持 公司股份的, 本人承诺将 依法按照《公 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 理。4、本人 所持公司股 份自锁定承 诺期限届满 后,在担任公 司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 不再担任上 述职务后六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 5、本人申报 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 月内转让股 票数量占本 人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 (包括有限 售条件和无 限售条件的 股份)的比例 不超过50%。 6、本人不会 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并 向公司及时 申报所持公 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 陈俊贤;陈守 峰;董建军;符 修湖;高来红; 郭显良;何名 奕;胡锦敏;李 炳锐;李栋;梁 鹏;林松;刘辉 兴;刘卫清;吕 莉;谭承鹏;田 文凯;杨成松; 杨群;姚筠;赵 继功;周绍辉 股份限售承 诺 1、除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根 据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将 持有的部分 公司老股公 开发售外(如 有),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自 锁定承诺期 限届满后,在 公司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 数的25%;离 任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3、 本人申报离 2016年10月 12日 三年 已履行完毕 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 内转让股票 数量占本人 所持有公司 股票总数(包 括有限售条 件和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的比例不超 过50%。4、 本人不会因 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 述承诺,并向 公司及时申 报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 郭秀梅 股份限售承 诺 1、除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根 据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将 持有的部分 公司老股公 开发售外(如 有),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 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且承诺不会 因老股公开 发售而导致 公司实际控 2016年10月 12日 三年 已履行完毕 制人发生变 更。2、公司 上市后6个月 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如果 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下 同),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 人所持公司 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3、 上述股份锁 定承诺期限 届满后,在担 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通过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及协 议转让等方 式转让的股 份合计不超 过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 数的25%;不 再担任上述 职务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4、 本人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 内,转让公司 股份数量占 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 数(包括有限 售条件和无 限售条件的 股份)的比例 不超过50%。 5、本人不会 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并 向公司及时 申报所持公 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 郭秀梅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1、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日, 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 公司或其他 组织没有从 事与路畅科 技及其控制 子公司相同 或相似的业 务。2、非经 路畅科技董 事会和/或股 东大会书面 同意,本人不 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单独 或与他人以 2016年10月 12日 无期限 正常履行中 任何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 投资、并购、 联营、合资、 合作、合伙、 承包或租赁 经营、参股) 直接或间接 从事或参与 或协助从事 任何与路畅 科技及其控 制的子公司 目前及今后 进行的主营 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 活动。3、本 人承诺将不 会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以 任何形式支 持路畅科技 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以外 的他人从事 与路畅科技 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目前 及今后进行 的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 业务,及以其 他方式参与 (不论直接 或间接)任何 与路畅科技 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目前 及今后进行 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 活动。4、本 人如有任何 竞争性业务 机会,应立即 通知路畅科 技,并将在其 合法权利范 围内竭尽全 力地首先促 使该业务机 会以不亚于 提供给本人 的条件提供 给路畅科技。 5、本人将充 分尊重路畅 科技的独立 法人地位,保 障路畅科技 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的独 立经营、自主 决策。本人将 严格按照《公 司法》以及路 畅科技公司 章程之规定, 促使路畅科 技及其控制 的子公司董 事依法履行 其应尽的诚 信和勤勉责 任。6、本人 承诺不以路 畅科技控股 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地位 谋求不正当 利益,进而损 害路畅科技 其他股东的 权益。如因本 人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组 织违反上述 声明与承诺 而导致路畅 科技及其控 制的子公司 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本人 将对因违反 承诺给路畅 科技造成的 损失,以现金 形式进行充 分赔偿。 郭秀梅 IPO稳定股价 承诺 本人应在启 动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的 条件满足后3 个交易日内, 提出增持公 司股份的方 案(包括拟增 持公司股份 的数量、价格 区间、时间 等),并依法 履行国有资 产主管部门 (如需)、外 经贸主管部 门(如需)、 外汇管理部 门(如需)、 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 交易所等主 管部门的审 批手续,在获 得批准后的3 个交易日内 通知公司。公 司应按照相 2016年10月 12日 三年 已履行完毕 关规定披露 本人增持公 司股份的计 划。在公司披 露本人增持 公司股份计 划的3个交易 日后,本人开 始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的 计划。本人增 持公司股份 的价格不高 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终 了时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 产,用于增持 股份的资金 金额不低于 本人自公司 上市后累计 从公司所获 得现金分红 金额的20%。 但如果公司 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 定公司股价 措施的条件 的,本人可不 再实施增持 公司股份。若 某一会计年 度内发行人 股价多次触 发上述需采 取股价稳定 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其 实施稳定股 价措施期间 及自实施完 毕当次稳定 股价措施并 由发行人公 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个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 仍低于上一 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的情形),控 股股东将继 续按照上述 稳定股价预 案执行,但应 遵循以下原 则:(1)单次 用于增持股 份的资金金 额不低于其 自发行人上 市后累计从 发行人所获 得现金分红 金额的20%, 和(2)单一 年度其用以 稳定股价的 增持资金不 超过自发行 人上市后本 公司控股股 东累计从发 行人所获得 现金分红金 额的50%。超 过上述标准 的,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 当年度不再 继续实施。但 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 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的情 形时,其将继 续按照上述 原则执行稳 定股价预案。 下一年度触 发股价稳定 措施时,以前 年度已经用 于稳定股价 的增持资金 额不再计入 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如发 行人在上述 需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 条件触发后 启动了股价 稳定措施,控 股股东可选 择与发行人 同时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 或在发行人 措施实施完 毕(以发行人 公告的实施 完毕日为准) 后其股票收 盘价仍低于 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时再行 启动上述措 施。如发行人 实施股价稳 定措施后其 股票收盘价 已不再符合 需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条 件的,控股股 东可不再继 续实施上述 股价稳定措 施。本人增持 公司股份后, 公司的股权 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 本人增持公 司股份应符 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 定。 郭秀梅;蒋福 财;廖晓强;彭 楠;宋霞;王太 平;徐静宜;张 宗涛;朱玉光 IPO稳定股价 承诺 当启动稳定 公司股价措 施的条件满 足时,如发行 人、控股股东 均已采取股 价稳定措施 并实施完毕 后发行人股 票收盘价仍 低于其上一 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的,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 人员将通过 二级市场以 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发行 人股份以稳 定发行人股 价。发行人应 按照相关规 定披露公司 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买 入公司股份 的计划。在发 行人披露其 2016年10月 12日 三年 已履行完毕 买入发行人 股份计划的3 个交易日后, 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将按照方 案开始实施 买入发行人 股份的计划。 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通过二级 市场以竞价 交易方式买 入发行人股 份的,买入价 格不高于发 行人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公司 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用 于购买股份 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其在 担任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 上一会计年 度从发行人 处领取的税 后薪酬累计 额的20%。但 如果发行人 披露其买入 计划后3个交 易日内,其股 价已经不满 足启动稳定 公司股价措 施的条件的, 可不再实施 上述买入发 行人股份计 划。若某一会 计年度内,发 行人股价多 次触发上述 需采取股价 稳定措施条 件的(不包括 其实施稳定 股价措施期 间及自实施 完毕当次稳 定股价措施 并由发行人 公告日后开 始计算的连 续20个交易 日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 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将继续按 照上述稳定 股价预案执 行,但应遵循 以下原则: (1)单次用 于购买股份 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其在 担任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 上一会计年 度从发行人 处领取的税 后薪酬累计 额的20%,和 (2)单一年 度用以稳定 股价所动用 的资金应不 超过其在担 任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上 一会计年度 从发行人处 领取的税后 薪酬累计额 的50%。超过 上述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 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 续实施。但如 下一年度继 续出现需启 动稳定股价 措施的情形 时,将继续按 照上述原则 执行稳定股 价预案。 深圳市路畅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其他承诺 1、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 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2、 如果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有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发行 2016年10月 12日 无期限 正常履行中 人将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 新股。(1)启 动回购措施 的时点:在证 券监督管理 部门或其他 有权部门认 定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存 在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后10 个交易日内, 发行人将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 公司章程的 规定召开董 事会,并提议 召开股东大 会,并经相关 主管部门批 准或核准或 备案,启动股 份回购措施, 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2) 回购价格:回 购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 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根据 相关法律法 规确定,且不 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份 的发行价格。 3、如果发行 人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 失的,发行人 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郭秀梅 其他承诺 1、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 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2、 如果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有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人 将依法购回 已转让的原 限售股份。3、 2016年10月 12日 无期限 正常履行中 本人将在上 述事项认定 后十个交易 日内启动购 回事项,采用 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或要 约收购等方 式购回已转 让的原限售 股份。购回价 格依据协商 价格或二级 市场价格确 定,但是不低 于原转让价 格及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规则 确定的价格。 若本人购回 已转让的原 限售股份触 发要约收购 条件的,本人 将依法履行 要约收购程 序,并履行相 应信息披露 义务。4、如 果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有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 损失。 陈守峰;郭秀 梅;蒋福财;廖 晓强;彭楠;宋 霞;王太平;魏 真丽;徐静宜; 杨成松;张宗 涛;朱玉光 其他承诺 1、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人对其真 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 任。2、如果 发行人招股 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 损失。 2016年10月 12日 无期限 正常履行中 郭秀梅;蒋福 财;廖晓强;彭 楠;宋霞;王太 平;徐静宜;张 宗涛;朱玉光 其他承诺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 规定及要求, 就公司本次 发行涉及的 每股收益即 期回报被摊 薄的填补回 报措施等有 关事项作出 如下确认及 承诺:1、承 诺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 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 2016年10月 12日 无期限 正常履行中 司利益;2、 承诺对个人 的职务消费 行为进行约 束;3、承诺 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 其履行职责 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4、 承诺由董事 会或薪酬委 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 钩;5、承诺 拟公布的公 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 挂钩。 郭秀梅 其他承诺 就公司本次 发行涉及的 每股收益即 期回报被摊 薄的填补回 报措施等有 关事项作出 如下确认及 承诺:不越权 干预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 利益。 2016年10月 12日 无期限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路畅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其他承诺 1、关于违反 《深圳市路 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 股价低于每 2016年10月 12日 无期限 正常履行中 股净资产时 稳定股价预 案》的约束措 施:在《深圳 市路畅科技 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后三 年内股价低 于每股净资 产时稳定股 价预案》规定 的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 前提条件满 足时,如发行 人未采取已 经承诺的稳 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发行 人承诺采取 以下约束措 施:(1)公司 将就未能履 行公开承诺 事项的原因、 具体情况和 相关约束性 措施予以及 时披露;(2) 本公司将立 即停止制定 或实施重大 资产购买、出 售等行为,以 及增发股份、 发行公司债 券以及重大 资产重组等 资本运作行 为,直至本公 司履行相关 承诺;(3)本 公司将在5个 工作日内自 动冻结相当 于上一年度 归属于本公 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20% 的货币资金, 以用于本公 司履行稳定 股价的承诺。 2、关于违反 《深圳市路 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 于本次公开 发行相关文 件中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的约 束措施:因发 行人本次发 行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 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 响,及/或致使 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如 发行人未依 据《深圳市路 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 于本次公开 发行相关文 件中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履行 回购股份及 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义务, 则:(1)公司 将就未能履 行公开承诺 事项的原因、 具体情况和 相关约束性 措施予以及 时披露;(2) 公司将立即 停止制定或 实施现金分 红计划、停止 发放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津 贴,直至本公 司履行相关 承诺;同时, 公司将立即 停止制定或 实施重大资 产购买、出售 等行为,以及 增发股份、发 行公司债券 以及重大资 产重组等资 本运作行为, 直至公司履 行相关承诺; (3)公司将 在5个工作日 内自动冻结 以下金额的 货币资金:发 行新股股份 数乘以股票 发行价加算 股票发行后 至回购时相 关期间银行 同期存款利 息,以用于本 公司履行回 购股份及赔 偿投资者损 失的承诺; (4)依法赔 偿投资者遭 受的实际损 失。 郭秀梅 其他承诺 1、关于股份 锁定、减持价 格及延长锁 定的约束措 施,若违反相 关承诺,本人 将采取以下 约束措施: (1)本人将 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 在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在 10个交易日 内回购违规 卖出的股票, 且自回购完 成之日起自 动延长持有 全部股份的 2016年10月 12日 无期限 正常履行中 锁定期3个 月;(3)如果 因未履行承 诺事项而获 得收益的,所 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在获 得收益的5日 内,将前述收 益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 户;(4)如果 因未履行承 诺事项给发 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 人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 任。2、关于 本次发行的 相关文件中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方面承诺 的约束措施, 若违反相关 承诺,本人将 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在 违反相关承 诺发生之日 起5个工作日 内,停止在发 行人处获得 股东分红,同 时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将不得转 让,直至本人 按承诺采取 相应的购回 或赔偿措施 并实施完毕 时为止。3、 公开发行前 持股5%以上 股东的持股 意向及减持 意向的约束 措施,若违反 相关承诺,本 人将采取以 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 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 在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10 个交易日内 回购违规卖 出的股票,且 自回购完成 之日起自动 延长持有全 部股份的锁 定期3个月; (3)如果因 未履行承诺 事项而获得 收益的,所得 的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本 人将在获得 收益的5日内 将前述收益 支付给发行 人指定账户; (4)如果因 未履行承诺 事项给发行 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 将向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价 低于每股净 资产时稳定 公司股价的 承诺的约束 措施,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 件满足时,如 本人未采取 已经承诺的 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本 人承诺接受 以下约束措 施:(1)本人 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2)本人应 获得的路畅 科技现金分 红,归路畅科 技所有,直至 本人按本承 诺的规定采 取相应的股 价稳定措施 并实施完毕。 (3)本人应 从路畅科技 领取的薪酬 归路畅科技 所有,直至本 人按本承诺 的规定采取 相应的股价 稳定措施并 实施完毕。 (4)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致使 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 失。5、其他: (1)本人若 违反已作出 的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关于承 担发行人重 大资产瑕疵 风险的承诺、 关于承担计 提外的知识 产权许可使 用费的承诺、 关于规范发 行人关联交 易的承诺、关 于发行人员 工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 金事宜的承 诺、关于承担 发行人税收 追缴的承诺、 关于发行人 整体变更个 人所得税的 承诺、关于与 公司供应商 和经销商无 关联关系的 承诺,本人将 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在 违反承诺发 生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停 止在发行人 处获得股东 分红,同时本 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将 不得转让,直 至本人按承 诺采取相应 的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 止。(2)若发 行人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 项,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 其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 任。 陈守峰;郭秀 梅;蒋福财;廖 晓强;彭楠;宋 霞;王太平;魏 真丽;徐静宜; 杨成松;张宗 涛;朱玉光 其他承诺 1、关于股份 锁定、减持价 格及延长锁 定承诺的约 束措施,持有 公司股份的 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若违反 相关承诺,将 采取以下约 束措施:(1) 本人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2) 本人将在符 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情 况下,在10 个交易日内 回购违规卖 出的股票,且 自回购完成 之日起自动 延长持有股 份的锁定期3 个月;(3)如 果因未履行 相关公开承 2016年10月 12日 无期限 正常履行中 诺事项而获 得收益的,所 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在获 得收益的5日 内将前述收 入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 户;(4)如果 因未履行相 关公开承诺 事项给发行 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 将向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价 低于每股净 资产时稳定 公司股价的 承诺的约束 措施,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 件满足时,如 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接受 以下约束措 施:(1)本人 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2)本人应 获得的路畅 科技现金分 红,归路畅科 技所有,直至 本人按本承 诺的规定采 取相应的股 价稳定措施 并实施完毕。 (3)本人应 从路畅科技 领取的薪酬 归路畅科技 所有将停止 在路畅科技 领取薪酬,直 至本人按本 承诺的规定 采取相应的 股价稳定措 施并实施完 毕。(4)如果 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致 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 损失。3、关 于本次发行 相关文件中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方面承诺 的约束措施, 若违反相关 承诺,本人将 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赔 偿措施发生 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停止 在发行人处 领取薪酬、津 贴及股东分 红,同时本人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将不 得转让,直至 本人按承诺 采取相应的 赔偿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 为止。 郭秀梅 其他承诺 1、本人所持 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将 根据本人财 务需求,严格 按照相关法 规作出适当 的减持决定; 2、在锁定期 届满两年内, 本人拟减持 股票的,将认 真遵守证监 会、交易所关 于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 结合发行人 2016年10月 12日 无期限 正常履行中 稳定股价、开 展经营、资本 运作的需要, 审慎制定股 票减持计划。 如因财务需 求作出减持 发行人股份 的情况,本人 在股票锁定 期届满两年 内,除按国家 相关法规的 要求外,每年 减持数量不 超过1,000万 股;3、本人 减持公司股 份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并 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本 人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所持 有的公司股 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 (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 调整);4、本 人减持公司 股份前,应提 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 起6个月内完 成,并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 规则及时、准 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5、本人所作 的承诺不因 职务变化而 更改。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300 -- 450 -3,365.28 增长 113.37% -- 108.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0 -- 0.0375 -0.28 增长 113.39% -- 108.93% 业绩预告的说明 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利润率较高的矿渣微粉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大幅增加及公 司大幅度收缩毛利率较低的汽车相关用品业务所致。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8,343,473.68 39,931,585.0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297,260.2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000,060.85 13,074,121.99 应收账款 58,495,953.46 64,475,849.16 应收款项融资 22,992,305.13 28,951,217.56 预付款项 10,373,818.62 8,193,845.1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4,611,405.27 7,378,885.9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2,395,449.01 63,464,333.57 合同资产 2,473,345.00 2,252,965.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279,197.00 5,675,693.26 流动资产合计 239,965,008.02 243,695,756.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698,029.82 4,239,402.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19,333,309.49 120,172,016.10 固定资产 160,291,818.25 163,214,463.17 在建工程 328,745.8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38,757.70 98,381.3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712,949.74 8,460,916.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7,955.26 623,955.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0,901,566.10 296,809,135.39 资产总计 530,866,574.12 540,504,892.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7,361.11 5,007,361.1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416,227.66 18,429,763.39 应付账款 51,390,546.71 55,584,984.74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8,377,575.65 20,364,328.4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9,832,277.22 11,498,175.96 应交税费 7,812,122.20 8,181,296.58 其他应付款 9,715,840.30 10,094,555.0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143,242.06 1,574,950.14 流动负债合计 120,695,192.91 130,735,415.4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8,809,696.88 9,349,696.8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5,656,222.92 5,786,251.07 递延收益 12,345,394.93 12,683,752.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811,314.73 27,819,700.80 负债合计 147,506,507.64 158,555,116.2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4,801,929.89 204,801,929.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57,529.47 6,419.0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2,583,405.40 42,583,405.4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6,660,695.44 15,301,20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84,103,560.20 382,692,956.68 少数股东权益 -743,493.72 -743,180.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3,360,066.48 381,949,776.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0,866,574.12 540,504,892.38 法定代表人:朱君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佳燕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950,100.46 34,206,428.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297,260.2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000,060.85 12,810,121.99 应收账款 193,756,671.33 201,760,587.47 应收款项融资 9,239,651.74 13,997,549.56 预付款项 16,543,956.14 15,826,655.99 其他应收款 3,865,779.11 5,640,064.7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28,725,529.21 27,606,916.45 合同资产 2,093,345.00 1,872,965.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26,149.45 930,736.99 流动资产合计 321,001,243.29 324,949,287.2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8,352,774.22 69,894,147.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19,333,309.49 120,172,016.10 固定资产 89,953,010.11 89,460,028.74 在建工程 328,745.8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38,757.70 98,381.3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52,043.76 341,094.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6,191.94 386,191.9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8,544,833.06 280,351,860.17 资产总计 599,546,076.35 605,301,147.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7,361.11 5,007,361.1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636,227.66 19,248,759.11 应付账款 16,759,426.59 16,193,146.4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7,430,187.41 27,688,941.26 应付职工薪酬 8,635,957.00 10,411,249.43 应交税费 1,219,255.04 1,078,213.27 其他应付款 26,409,727.93 26,111,003.1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99,246.43 570,314.28 流动负债合计 105,597,389.17 106,308,988.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809,696.88 9,349,696.8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4,899,692.22 5,029,720.37 递延收益 12,345,394.93 12,683,752.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054,784.03 27,063,170.10 负债合计 131,652,173.20 133,372,158.1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6,900,537.04 206,900,537.0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