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澳弘电子:澳弘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605058 公司简称: 澳弘电子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澳弘电子 605058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耿丽娅 陈利 电话 0519 - 85486158 0519 - 85486158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 15 号 江苏 省常 州市新北区新科路 15 号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 总资产 2,093,232,013.37 1,865,076,542.30 12.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65,748,511.81 1,303,368,194.14 4.7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营业收入 519,058,171.82 394,463,613.46 3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77,097,072.90 60,852,209.11 2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66,110,435.57 57,803,435.81 14.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84,773,811.13 25,328,555.94 234.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 5.75 9.86 减少 4.11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54 0.57 - 5.2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54 0.57 - 5.26 2.3 前 1 0 名股东 持股 情况表 单位 :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58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杨九红 境内自 然人 44.08 63,000,000 63,000,000 无 陈定红 境内自 然人 18.89 27,000,000 27,000,000 无 常州途朗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其他 3.50 5,000,000 5,000,000 无 常州途阳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其他 3.50 5,000,000 5,000,000 无 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宁波斐君元浩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51 2,157,885 2,157,885 无 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常州斐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01 1,438,590 1,438,590 无 常州睿泰捌号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其他 1.01 1,438,590 1,438,590 无 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嘉和达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其他 1.01 1,438,590 1,438,590 无 常州中鼎天盛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0.50 719,295 719,295 无 吴文燕 境内自 然人 0.44 630,738 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陈定红在途朗 投资、途阳投资持股, 为两个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陈定红、杨九 红、途朗投资、途阳投资是一致行动人,常州斐君和宁 波斐君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斐君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除此之外 ,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 优先股 股东总数、前 1 0 名 优先股 股东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 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 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