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西藏珠峰: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600338 公司简称: 西藏珠峰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 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 www.sse.com.cn ) 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期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也不实施送股及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西藏珠峰 60033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晗东 严国庆 电话 021‐66284908 021‐6628490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 3 05 号 7 楼 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 305 号 7 楼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 总资产 3,790,036,125.08 3,778,381,196.07 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2,505,837,938.68 2,096,000,367.25 19.5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营 业 收入 9 93,756,419.92 708,430,170.12 4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417,533,532.45 119,980,124.33 24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423,282,546.55 116,774,883.89 262.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421,804,921.83 155,912,331.55 17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 18.15 4.57 增加 13. 5 8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456 7 0.1312 248.09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4567 0.1312 248.09 2.3 前 1 0 名股东 持股 情况表 单位 :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8,59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新疆塔城国际 资源有限 公 司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38.25 349,663,552 0 冻结 349,663,552 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5.19 47,471,638 0 冻结 47,471,638 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 限公司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4.92 45,013,980 0 冻结 400,000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 信托-鼎证 48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其他 3.95 36,150,000 0 无 0 刘美宝 境内自 然人 2.10 19,173,508 0 质押 8 ,000,000 孙小平 境内自 然人 1.75 16,000,000 0 冻结 0 上海歌金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 境 内非 国有法 人 1.32 12,062,242 0 冻结 12,062,24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14 10,413,058 0 无 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 五组合 其他 0.58 5,338,460 0 无 0 杨秀健 境内自 然人 0.44 3,993,24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新疆塔城国 际资源有限公司 与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 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歌金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分别为《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 优先股 股东总数、前 1 0 名 优先股 股东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5 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 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 影响 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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