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低碳经济3个月持有混合A : 关于中融低碳经济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中融低碳经济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 日常 申购及 定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 21 年 8 月 9 日 1 .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低碳经济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低碳经济 3 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28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 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融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融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 中融低碳 经济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 、《 中融低碳经济 3 个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 。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13 日 定期定额投资 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13 日 下属基金 份额 类别 的基金 简称 中融低碳经济 3 个月持有混合 A 中融低碳经济 3 个月持有混合 C 下属 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 代码 012850 012851 该 下属 基金份额类别是否 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是 是 注:投资者范围指 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2 . 日常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 中融低碳经济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 以下简称 “ 定投 ” ) 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 日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 基金暂停申购 及定 期定额投资 业务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时除外 。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 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 .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申购以金额申请。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 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 人民币;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 为 1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 费 率 3 .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类不同的类别。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金额 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 单笔 申购金额( M ) 申购费率 0 ≤ M<100 万元 1. 5 0 % 100 万元≤ M< 3 00 万元 1.0 0 % 3 00 万元≤ M<500 万元 0. 8 0 % M ≥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C 类基金份额 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 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 3 .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尚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1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 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 4 .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1 定投 业务 规则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 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元。各 销售 机构的定投金额起点详见其有关规定。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各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 定发生变化的,适用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 4.2 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 方式相同。 4.3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 ( T 日 ) 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 + 1 工作日 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 始日为 T + 2 工作日。 5 . 基金销售机构 5 .1 场外销售机构 5 .1.1 直销机构 ( 1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 厦 3202 、 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 楼 1701 号 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 100102 电话: 010 - 56517002 、 010 - 56517003 传真: 010 - 64345889 、 0 10 - 8456883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 : 郭娇、郭丽苹 网址: www.zrfunds.com.cn ( 2 ) 中融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 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 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 询。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 https://trade.zrfunds.co m.cn/etrading/ 5 .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 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 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 电话 : 95595 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 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服电话: 956088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增加、更 换其他机构 销售本基金,并 在管理人网站上 公示 。 5 .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5.3 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及定投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 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 定。 6 .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 开放日常申购 、 定投业务事项 予以说 明 , 上述业务的办理 以 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为 准 。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 定投业务 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定投业务 申请日 (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 ( 包括该日 ) 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 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到 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 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 申购申请 的受理 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 业务办理时间和程序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 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 (www.zrfunds.com.cn) 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60 - 6000 或 010 - 56517299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 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 书。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 资风险。 中融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1 年 8 月 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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