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高新发展:2021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20:31:24 中财网

原标题:高新发展:2021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6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任正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魏文萍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
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
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7

备查文件目录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下列文件和资料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供查阅: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报告期内、本半年度、本报告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2021年6月30日

高投集团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高投资管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投置业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高投建设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高投创投



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未来科技城集团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高科公司



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空港置业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名:成都国际空港新
城置业有限公司)

空港实业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曾名:成都空港产城实业有
限公司)

新川科技



成都互联新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合置业



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

科萃置业



成都高投科萃置业有限公司

四季置业



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

倍特建安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倍特开发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倍特期货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倍智智能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倍特投资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倍赢智慧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茂川资本



上海茂川资本有限公司

省建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名: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成勘院



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中冶成勘院



中冶成都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西南设计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西南勘察院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南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省勘院



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

成建院



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名: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银川中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高新发展

股票代码

00062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高新发展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正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砚琪

张涵洁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电话

(028)85137070

(028)85130316

传真

(028)85184099

(028)8518409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52,886,586.35

1,927,270,509.30

4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814,712.51

72,081,761.04

27.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87,613,650.69

69,338,704.12

2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6,641,710.90

-91,410,872.05

-82.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1

0.231

12.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1

0.231

12.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7%

6.98%

-1.0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080,404,183.19

8,338,949,498.00

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01,325,782.22

1,535,196,625.75

-2.21%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764.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828,377.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93,128.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803,122.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96,556.66



合计

4,201,061.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业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28.53亿元,较上
年同期19.27亿元增长4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81.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38%,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
执行既定经营方针强化企业管理、整合内部资源,经营成效稳步提升。目前,建筑业是公司第一大收入及利润来源,为公司
提供稳定利润,是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的基础;2019年确立的“拓展拥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核心技
术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方向之一,运营时间虽短,但经营成果显著,报告期该业务板
块为公司第二大利润来源。除此之外,由于公司历史多元化发展遗留的影响,目前仍兼营期货、厨柜和酒店等业务,但收入
或利润体量均较小。


1、建筑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快速上升,建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的资金和良好的市场
机遇。努力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国家中心城市是成都市的远景目标,基础建设将持续进行,且将不断加大投资力度,迈出城市
高质量发展新步伐。根据成都市统计局“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稿,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
同比增长13.9%。《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成都市要不断深入落
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东进”、“南拓”、“中优”、“西控”以及“北改”,提升城市功能能级。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对重点区域
投资持续增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投资分别增长23.2%、23.2%、26.1%。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区十四五规划提出,坚定以产业功能区组织经济工作,未来科技城、新经济
活力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天府国际生物城、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这五大产业功能区是成都高新区当前及未来的工作重
点,同时推动国别合作园区提质增效、成型成势,如中日(成都)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新川创新科技园、中国-欧洲中心、
中韩创新创业园等。秉承成都市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动员大会的精神,扎实开展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成都高新
区提出,未来五年将着重从“人的发展”和“城市发展”两个维度,深入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推出133个重点项目,总
投资超600亿元,以实现区域生活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优化提升,具体体现在: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如
冯家湾片区更新、中和“老码头”区域改造,加快特色街区、市井生活圈、锦江子街巷提升改造、芙蓉岛公园等项目建设;预
计2021年全年新开工建设人才公寓24万平方米、4000套,实现商品房成交面积1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加强基本公共
服务保障,推动妇幼保健院、区中医医院、爱尔眼科西南医院等项目建成投运;提升城市品质,强化文旅场景构建,筹建23
处社区综合体文体类PPP项目;补齐公园城市功能短板,推进新川之心公园城市示范片区等8个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示范片区
建设,力争大运会前基本建成月牙湖公园城市示范片区等首期3个示范片区;加强重点片区建设,以瞪羚谷文化创意智慧社
区等为重点,完成中海汇川街片区等7个重点片区建设。成都高新区践行新理念、瞄定新目标,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经营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建筑装饰装修项目,业务区域主要位于成都地区。倍
特建安承揽业务主要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通过竞标形式获得。虽然在行业内业务规模较小,受
资金规模制约,无法与国内大型建筑企业竞争,同四川本地的领先建筑施工企业如成都建工、华西集团相比也存在着不小的
差距。但是,公司紧紧抓住成都高新区全力推进新经济活力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天府国际生物城、交子公园金融商务
区和未来科技城全域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的巨大机遇,凭借较高的施工业务资质以及较为丰富的建筑施工经验,大力提升建
筑施工业务规模和效益。


项目

建筑业收入(亿元)

房建项目

市政项目

其他项目

2020年1-6月

9.23

2.72

3.21

2021年1-6月

13.45

7.86

4.64



报告期,公司建筑业营业收入约为25.9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1.12%,建筑施工业务贡献利润较去年大幅增加,主要


原因系:

(1)倍特建安紧密围绕成都高新区五大产业功能区的建设需求,建筑施工业务订单持续增加,工程产值逐步释放。同时,
公司严把投标审查关,择优承接毛利润较高的项目,提升项目管理能力。


(2)截止2021年6月30日,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约266亿元,为利润来源提供了可靠保障。


(3)报告期,倍特建安整合外部资源,联合多家业内知名建筑设计院,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陆续承揽并实施多个
重大优质项目,如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和二标段项目等,通过逐步提高
建设项目发展周期中的前端设计优化水平,协调整合各类优质资源,扩大了盈利空间。


(4)报告期,继续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推进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引进并培养优秀人才等管理工作,积极拓宽
采购渠道,扩大集约化采购优势,深化降本增效工作力度,项目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工程总承包模式管理经验逐步丰富,业
务规模平稳发展。


未来,倍特建安将继续立足于成都高新区,牢牢抓住高新区拥有的强大优质禀赋资源,特别是抓住高新区主导建设的五
大产业功能区的巨大机遇,积极参与“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分享成都高新区城市建设发展红利,实现快速发展,同时逐
步丰富业务区域市场,通过与大型央企、省市国有平台公司合资合作方式实现更大市场的拓展,将建筑施工业务打造成能为
公司提供较高、持续稳定的利润来源,作为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的基础。


2、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

近年来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全国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宽带中国等智慧城市相关试点已超过700个。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
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
生态,建设数字中国。《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明确提出到2022年,成都市智慧城市架构体系要基
本完善,“城市大脑”全面提能,数据要素高效流转,智能设施广泛覆盖,力争进入全国智慧城市第一方阵,成为全国“数字政府、
智慧社会”建设的典范城市。


成都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众多智慧城市场景落地的优势和商机,首批34
个新基建项目,总投资近180亿元,涵盖了智慧无线政务专网、智慧大脑基础设施、物联网安全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
施;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智慧应急”平台、"5G+AI"智能物联健康服务管理平台、智慧地下环廊、汽车充电桩、成都5G智慧
城智能驾驶、成都高新数智综保区、智慧社区等融合基础设施;5G互联科创园、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加速器、国家精准医学产业创新中心、四川省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创新基础设施30余个项目。2020年5月
出台的《成都高新区关于聚力新基建培育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明确三年投资建设300万平方米以上高品质科创空间,8个以上
智慧化公园城市示范点项目,680万平方米以上人才公寓,并实施人才公寓网络覆盖、智能化设施提升工程。成都高新区明
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成“一企一码”、 数据治疫等“一网统管”应用场景不少于25个。同时对于智慧城
市领域的绿色智慧工地场景,2021年成都高新区制定《成都高新区建设项目“绿色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科技
赋能,在全区建设,全面推行“绿色智慧工地”建设。


公司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的定位是作为成都高新区开展智慧城市业务的重要平台载体,为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落地
做场景供给,立足于成都高新区并将逐步走出成都高新区,充分发掘成都高新区、成都市及更大范围内的智慧城市建设、运
营及相关服务业务的应用场景,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据运营服务商。目前倍
智智能处于智慧城市产业链中下游(图3-1),其业务发展方向是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
智慧应急、智慧维稳、智慧公安、智慧园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一系列整体化解决方案和数据治理运营服务,
以“运营服务”为动力,持续盘活资源和自我造血,通过占领更多场景形成自有的大数据核心产品和竞争能力,同时聚集国内
产业链相关的硬件、软件企业作为生态合作伙伴,构建强大的智慧城市生态圈,打造智慧城市软件基础设施以及数据处理中
枢,赋能下游智慧城市场景应用,用数据联结产业生态全要素,用科技构建城市生活新场景,逐步成为具备投、建、管、运、
营能力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各种形式向中上游高度相关的物联网、传感
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等领域进行产业链拓展,力争让高新发展在新型智慧业务细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





图3-1 智慧城市产业链

报告期内,倍智智能秉承上述定位及发展路径,积极开展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承接智慧城市建设领
域多项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智慧应用场景资源,经营成果显著,成为公司第二大利润来源。报告期已实现营业收入5,406.04
万元,净利润1,262.98万元:

(1)报告期内,倍智智能抓住成都高新区的智慧城市建设机遇,中标多个项目。截止2021年6月30日,累计已签约未完
工订单达2.26亿元。


(2)依托高新区的智慧城市和新基建建设,倍智智能在有序推进空港新城企业总部智慧化项目、成都高新区智慧政务
服务中心项目、智慧应急和涉稳隐患预测预警平台项目、生命科技园一期安全管理提质增效项目等多个智慧城市及新基建领
域的存量项目的同时,积极争取成都高新区和区外业务订单。报告期内,倍智智能中标并顺利实施成都高新区环保水务智慧
监管系统项目、成都5G智慧城智能驾驶项目等。通过不断积累智慧城市建设的应用场景和大数据资源,倍智智能孵化了新
型智慧城市场景下的独特、创新型产品及解决方案,凝练出规划设计、技术研发、项目交付、运维运营全过程、全生命周期
的新应用场景打造的核心竞争力。


(3)报告期,顺应高新区“绿色智慧工地”相关政策,依托智慧城市产品矩阵,倍智智能开发出倍智智慧环保工地系列
产品,包括智慧底座和八大智慧系统(数字孪生智慧化系统、喷淋智能预警系统、大气智能监测系统、AI智能分析系统、
车辆智能监测系统、门禁智能识别系统、移动装配式系统、渣土智能监测系统),为建筑工地提供扬尘抑制、 尾气治理改
造、 渣土监管改造和加工区治理四大现场服务,整合智慧化管控技术和环保深度治理措施,形成工地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
发展新模式。报告期内,将该自研产品运用于智慧环保领域场景,成功中标成都SKP智慧环保工地服务项目。


(4)报告期,倍智智能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引进资深技术开发人员,强化研发端,加强研发投入,报告期研
发投入金额536.15万元,对已拥有的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强、扩展能力强、稳定性强、具备智慧城市全景支撑能力的
产品矩阵不断扩展,依托自有研发团队,持续对91City可视化平台(城市级数据可视化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城市级数
据大脑平台产品)和倍智物联网平台(城市级物联网平台)进行研发迭代。同时,报告期内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申请工作,仅
仅半年内已完成3个软著和2个专利申请。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获得23个软件著作权证和3项专利。


(5)公司业务资质的不断提升,以满足智慧城市领域跨业务发展的需求。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14个资
质证书的基础上,报告期,新增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证书。


(6)报告期内,倍智智能积极向中上游高度相关的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等领域进行产业链拓
展。与国际EDA巨头新思科技(Synopsys, Inc.)在中国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新思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组建成立了合资公司
软安科技有限公司,取得SIG软件(静态代码分析)产品在中国大陆能源垂直市场的独家销售许可,为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提
供信息安全保障;积极构建合作伙伴生态圈,在2020年与北京超图软件以及新华三等知名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
本报告期,倍智智能与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探索智慧城市应用场景的创新应用。


目前倍智智能在成都高新区的智慧城市产业中站稳头部企业地位,初步具备了以高新区为起点、走出四川、辐射全国的


智慧城市典型应用场景建设和运营能力。未来,倍智智能将继续采取多样的合资合作形式,聚集生态合作伙伴,不断为公司
的智慧城市产业链嫁接新的技术和产业资源,积极赋能公司在智慧城市产业链的深度布局,拓展业务和利润来源,为公司向
高科技领域的战略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如前所述,公司在传统建筑施工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智慧城市业务,时间不足两年,公司业务属性已初步具备科技含量。

报告期,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已经初步涵盖智慧园区、智慧政务、智慧环保、智慧应急、智慧维稳、智慧建筑多行业的智慧化
场景,逐渐凝练出从规划设计、技术研发、项目交付、运维运营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新应用场景打造能力,并在场景建设
过程中通过自主研发,开发出的倍智物联网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和倍智91city可视化平台三大平台持续升级,这为形成数
据运营这一核心竞争力从而长远发展成为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据运营服务商打下了坚实基础。


关于核心竞争力分析详见本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部分。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852,886,586.35

1,927,270,509.30

48.03%

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收入增加所致,
详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报告
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营业成本

2,587,781,093.12

1,715,608,538.30

50.84%

销售费用

49,215,800.23

38,061,134.31

29.31%



管理费用

50,232,639.97

45,365,883.38

10.73%



财务费用

15,705,898.03

10,269,313.24

52.94%

主要系本报告期资金收益率下降及银行
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36,769,670.76

33,982,323.93

8.20%



研发投入

5,361,494.75

1,663,527.33

222.30%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倍智智能的
倍智物联网平台、倍智大数据平台和智慧
环保水务平台的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641,710.90

-91,410,872.05

-82.30%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客
户保证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317,787.95

19,444,724.62

-1,022.19%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交
易性金融资产投资业务导致现金流出增
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003,766.91

380,272,086.14

-63.45%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6,955,731.94

308,305,938.71

-167.13%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852,886,586.35

100%

1,927,270,509.30

100%

48.03%

分行业

建筑施工

2,594,673,716.20

90.95%

1,516,258,653.70

78.67%

71.12%

智慧城市和新基建建设、
运营及相关服务

54,060,406.37

1.89%

55,111,787.11

2.86%

-1.91%

期货及相关业务[注1]

156,843,640.16

5.50%

309,770,574.38

16.07%

-49.37%

其他业务

47,308,823.62

1.66%

46,129,494.11

2.39%

2.56%

分产品

建筑施工

2,594,673,716.20

90.95%

1,516,258,653.70

78.67%

71.12%

智慧城市和新基建建设、
运营及相关服务

54,060,406.37

1.89%

55,111,787.11

2.86%

-1.91%

期货及相关业务[注1]

156,843,640.16

5.50%

309,770,574.38

16.07%

-49.37%

其他业务

47,308,823.62

1.66%

46,129,494.11

2.39%

2.56%

分地区

境内

2,852,886,586.35

100.00%

1,927,270,509.30

100.00%

48.03%



注1:期货及相关业务收入包括期货经纪业务收入2,720.65万元、资产管理业务收入4.47万元及风险管理业务现货贸易收
入12,959.24万元。风险管理现货贸易业务模式为以确定价格开展的现货贸易业务或以点价、均价形式开展的(期货对冲)的
套利业务,获取现货交易的价差收益,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茂川资本面对国际大宗商品输入性通货膨胀的压力,采取相对谨
慎的经营策略,因而风险管理现货贸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注2: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变动详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报告
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建筑施工

2,594,673,716.20

2,412,204,451.09

7.03%

71.12%

76.31%

-2.74%

智慧城市和新基建建
设、运营及相关服务

54,060,406.37

25,164,470.49

53.45%

-1.91%

-16.15%

7.90%




分产品

建筑施工

2,594,673,716.20

2,412,204,451.09

7.03%

71.12%

76.31%

-2.74%

智慧城市和新基建建
设、运营及相关服务

54,060,406.37

25,164,470.49

53.45%

-1.91%

-16.15%

7.90%

分地区

境内

2,648,734,122.57

2,437,368,921.58

7.98%

68.56%

74.33%

-3.04%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变动详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报告期内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1,518,021,526.70

16.72%

1,722,034,558.89

20.65%

-3.93%



应收账款

776,491,452.92

8.55%

788,578,290.66

9.46%

-0.91%



合同资产

4,281,596,506.98

47.15%

3,705,768,276.65

44.44%

2.71%



存货

15,872,194.49

0.17%

13,294,011.17

0.16%

0.01%



投资性房地产

72,076,408.64

0.79%

75,461,058.79

0.90%

-0.11%



长期股权投资

113,788,919.90

1.25%

108,633,478.93

1.30%

-0.05%



固定资产

48,819,155.82

0.54%

49,615,376.37

0.59%

-0.05%



在建工程

32,776,056.26

0.36%

19,478,385.52

0.23%

0.13%



使用权资产

14,619,785.27

0.16%



0.00%

0.16%

主要系2021年实施新租
赁准则影响

短期借款

380,350,618.06

4.19%

200,252,541.67

2.40%

1.79%



合同负债

62,750,809.72

0.69%

31,198,961.78

0.37%

0.32%



长期借款

100,100,000.00

1.10%

329,100,000.00

3.95%

-2.85%



租赁负债

7,907,910.59

0.09%



0.00%

0.09%

主要系2021年实施新租
赁准则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0,044,618.55

5.29%

365,629,124.10

4.38%

0.91%



预付款项

129,627,837.67

1.43%

27,237,301.91

0.33%

1.10%



其他流动资产

127,294,644.19

1.40%

83,635,587.51

1.00%

0.4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156,327,657.60

1.72%

115,451,349.03

1.38%

0.34%



其他应付款

2,080,196,657.88

22.91%

1,974,694,449.86

23.68%

-0.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631,436,878.14

6.95%

413,800,919.27

4.96%

1.99%



应付账款

3,538,378,981.18

38.97%

3,066,663,116.62

36.78%

2.19%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的
减值

本期购买金


本期出售金


其他变


期末数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
产(不含衍生金
融资产)

365,629,124.10

3,647,737.53





689,586,096.29

578,818,339.37



480,044,618.55

金融资产小计

365,629,124.10

3,647,737.53





689,586,096.29

578,818,339.37



480,044,618.55

其他

115,451,349.03

-1,123,691.43





42,000,000.00





156,327,657.60

上述合计

481,080,473.13

2,524,046.10





731,586,096.29

578,818,339.37



636,372,276.15

金融负债

0.00







1,446,676.00

1,260,000.00



186,676.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四.60。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69,650,000.00

7,500,000.00

828.67%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成都倍特建筑安
装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建筑施工

500,000,000.00

5,821,799,102.07

666,302,358.99

2,544,893,075.05

128,611,427.43

95,727,837.36

倍智智能数据运
营有限公司

子公司

智慧城市建
设、运营及
相关服务

74,375,000.00

208,079,404.10

126,946,972.33

62,562,514.02

15,556,867.80

12,629,793.86



注:上表中的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相关数据系合并报表数据。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收购

暂无

济南量子恒益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设立

暂无

深圳原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取得

暂无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倍特建安、倍智智能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规模扩大,收入增加所致,详见本报告之“管理层层讨
论论与分析”中的“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公司面临的风险

近两年,公司抓住成都高新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带来的巨大机遇,公司经营状况明显改善,但离将公司打造为有稳定
持续较高盈利能力的优质上市公司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重塑有突出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主业仍是公司需要继续着力解决
的重点问题。


公司正在进行战略升级,现有主业--建筑施工和智慧城市业务虽然有立足高新区得以快速发展的特殊优势和重大机遇,
但也面临业务高速发展需匹配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以及为长远可持续发展需逐步走出高新区减少业务区域集中度的挑战和风
险,特别是智慧城市业务按照其发展目标和路径还需要付出大量工作。如何应对这些风险进而提高主业盈利能力,也是公司
在战略升级中的主要工作。


(二)应对措施

1、继续提升建筑施工业的经营效益。


2021年下半年,倍特建安将继续立足于成都高新区,深度参与成都高新区新经济活力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天府国
际生物城、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和未来科技城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继续获取业务订单。通过与大型央企、省市国有平台公
司等成立合资公司或组建联合体,主动作为,拓展区外业务,降低业务集中度,力争抓住成都主体功能区建设机会,逐渐走
出高新区,继续提升公司2021年度建筑施工业务经营效益。同时,继续强化内部控制,优化内部管理架构和业务流程,加强
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管理能力不断与业务发展相适应。不断深化降本增效工作力度,严格开展全项目周期
成本管控,继续扩大集约化采购优势,降低成本费用,不断提升建筑施工业务的毛利率。运用金融手段带动建筑施工业务的
“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增强与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高新区外优质施工项目。加强建筑施工主业与公司
其他业务的联动,如与倍特厨柜联动,降低施工成本的同时,反哺倍特厨柜,扩大倍特厨柜品牌影响力,使之成为成都开发


建设精装房配套产品的主力供应商;与智慧城市业务的联动,互相带动业务发展,如建设绿色智慧工地,在智慧城市业务积
累智慧环保领域的场景资源的同时,实现建筑施工现场的智慧化管理,提升建筑施工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老基建
向新基建转型,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扩展公司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板块的智慧环保领域应用场景。将建筑施工业务打造能为
公司提供较高、持续稳定的利润来源,成为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业务的基础。


2、继续拓展智慧城市运营及相关服务业务

2021年上半年,智慧应急和涉稳隐患预测预警平台项目、智慧环保水务监管系统项目、生命科技园一期安全管理提质增
效项目等存量项目高质量交付,拥有的从感知终端接入,到数据汇聚融合,再到可视化展现的完整能力的智慧城市产品矩阵
不断扩展,采用产品自研和技术战略合作的方式,公司核心产品即91City可视化平台(城市级数据可视化平台)、倍智大数
据平台(城市级数据大脑平台产品)和倍智物联网平台(城市级物联网平台)三大平台的迭代升级,快速形成智慧城市全景
建设和支撑能力。顺应高新区“绿色智慧工地”相关政策,依托智慧城市产品矩阵,倍智智能开发出倍智智慧环保工地系列产
品,包括智慧底座和八大智慧系统(数字孪生智慧化系统、喷淋智能预警系统、大气智能监测系统、AI智能分析系统、车
辆智能监测系统、门禁智能识别系统、移动装配式系统、渣土智能监测系统),为建筑工地提供扬尘抑制、 尾气治理改造、
渣土监管改造和加工区治理四大现场服务,整合智慧化管控技术和环保深度治理措施,形成工地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新
模式。同时基于丰富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持续强化方案提供能力、项目全周期实施尤其是数据运营能力、研发能力、聚焦
生态伙伴能力,其中基于具体智慧应用场景开发出的倍智智慧环保工地系列产品,提供了绿色智慧工地解决方案,成功应用
于多个项目中。


2021年下半年,倍智智能将按照发展规划,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能力,以“倍智云”为核心,
以“芯片、无人机”为羽翼,发展包括感知终端、智慧灯杆、边缘计算等多种融合基础设施和存算基础设施,形成“一核两翼
多引擎”的基础设施发展格局,赋能智慧城市场景应用。并且凭借已有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经验,基于丰富的项目应用场景,
继续扩展自有的大数据核心产品,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多样化场景应用,尤其把握住成都高新区融合5G、物联网以及
大数据的“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机遇,承接更多的项目订单。继续通过寻求同智慧城市领域知名企业的合作机会,加大生态伙
伴培养,实现业务突破,拓展全新的智慧场景应用,推动公司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产业链的延伸与发展。发挥上市公司资本
运作和高新区资源聚集优势,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各种形式向中上游高度相关的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
高端软件等领域进行产业链拓展。


3、继续坚决对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行优化、处置,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回笼资金,提高公司整体效益,聚焦主
业。


4、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丰富融资手段,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的高速增长。除传统融资手段银行借款以外,在符
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拓展供应链金融,结合资本市场定增、可转债等再融资方式,寻求最优融资组合,以
较低融资成本筹集发展所需资金,为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5、公司将继续强化经营管理,规范公司治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优化,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执行力。2021年下
半年,公司继续强化各子公司重点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控,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
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5.46%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3月11日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7)

2020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53.73%

2021年6月18日

2021年6月19日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56)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黄悦

董事、总经理

离任

2021年4月8日

黄悦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特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黄悦先生辞职后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祝庆

副总经理

离任

2021年5月26日

祝庆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特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祝庆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洪敬涛

总经理

被选举

2021年5月25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洪敬涛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董事

被选举

2021年6月18日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洪敬涛先生为公司董事,
任期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相关排放情况符合
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聚焦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创新机制,全面落实资本市场扶贫攻坚相关政策,开展4
个服务实体经济项目:甘肃秦安县苹果产业扶贫收入保障计划政府采购项目、上期所倍特期货云南临沧天然橡胶“保险+期货”

项目、大商所倍特期货人保凉山喜德县生猪“保险+期货”分散项目、倍特风险管理子公司(茂川资本)基差远期服务山东果
企项目,依托金融市场风险转移、对冲的功能,为农户提供规避价格波动的有效途径。


(二)精准扶贫规划

倍特期货积极响应和贯彻习总书记和中央、省、市、中期协、四川期货业协会等关于扶贫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和要求,
进一步落实公司助力脱贫攻坚和服务实体经济的社会责任,主动对接国家级贫困(县)区,先后于2019年1月、2019年12
月与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甘肃省秦安县分别签署了为期三年的扶贫备忘录,并组织开展以“结对帮扶落实处、精准扶贫
显成效”为主题的各项扶贫工作。根据扶贫备忘录及扶贫计划安排,倍特期货将继续在上述地区陆续开展教育扶贫、公益扶
贫、产业扶贫等形式多样的扶贫工作,帮助上述地区脱贫致富。


(三)半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内,倍特期货按照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以及甘肃省秦安县签订“一司一县”结对
帮扶协议,开展期现结合培训三期,聘用贫困地区残疾人1名。


(四)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21年,倍特期货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诚信经营、回报社会”的理念,根据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凉山彝族自治州喜
德县以及甘肃省秦安县签订的扶贫协议,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一:

承诺事项类别

其他承诺

承诺来源

再融资

承诺公告日期

2020年8月6日

履行情况

已履行完毕

承诺开始日期

2020年5月25日

承诺结束日期

2021年5月24日

承诺主题类别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前后各六个月不进行高新发展股票买卖。






承诺事项二:

承诺事项类别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承诺来源

再融资

承诺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履行情况

已履行完毕

承诺开始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承诺结束日期

见承诺内容

承诺主题类别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三沙源逸都花园2区工程项目和三沙源12区工程项
目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向银川中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等情况进行了披露(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0月17日、
2020年5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报告期后,银川中
院已依法一审判决《民事裁定书》(2019)宁01民初3301号、3302号,银川博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
上诉(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15日、2021年8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止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因《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向
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以及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等情况进行了披露(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12月4日、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止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尚在诉讼中的诉讼涉案总金额约为8,889.44万元。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7日、6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三家商混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按国有企业监管规定以非公开协议转让
方式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492.88万元价格转让给高投建设、成都倍特绿色建材有
限公司22%股权以1,132.53万元价格转让给空港实业,参股子公司成都空港产城绿建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841.50万
元价格转让给高投建设,以及参股子公司成都市西建三岔湖建材有限公司29%股权以1,487.35万元价格转让给高投建设。

由于受让方高投建设、空港实业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
公告详见2021年5月28日、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止披露日,该交易尚在进行中。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拟由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出资3,000万元参与会同5G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即成都会同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于公司
控股股东高投集团是会同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止披露日,各合伙人尚未出资。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的财务公司且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
名称

担保额度相
关公告披露
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
(如有)

反担保情况
(如有)

担保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
保额度合计(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A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
担保额度合计(A3)

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
余额合计(A4)

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
名称

担保额度相
关公告披露
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
(如有)

反担保情况
(如有)

担保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成都倍特
建筑安装
工程有限
公司

2019年6月
28日、2020
年6月17日、
2021年6月
19日

250,000

2019年7
月31日
—2021年6
月25日

97,965.63

连带责任
担保



倍特建安在
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所形
成的担保责
任范围内,为
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


不超
过2.5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合计(B1)

250,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实际发生额合计(B2)

13,317.2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25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担保余额合计(B4)

97,965.63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
名称

担保额度相
关公告披露
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
(如有)

反担保情况
(如有)

担保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合计(C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实际发生额合计(C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担保余额合计(C4)

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250,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
额合计(A2+B2+C2)

13,317.2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计(A3+B3+C3)

250,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
合计(A4+B4+C4)

97,965.63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
的比例

65.2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
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97,965.63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22,899.34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97,965.63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
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
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3、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
工合同》(合同签订情况及执行进展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7年7月15日、2017年10月28日、2020年9月17日、2020
年 12月4日以及2020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2018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勘院、西南设计总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5月24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2018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
高投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3月22日、2018年
3月30日、2018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18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倍特·香槟华府一期》项目合同(合
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8日、2018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2018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大
源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2018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新
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7)2018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成都天府
国际机场保障基地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8
年9月15日、2018年10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8)2019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西部园区 2017 年第一批公建
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3日、2019年2月
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9)2019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勘院、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瞪羚谷公园社区2号
地块项目(二标段)、瞪羚谷公园社区7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协议(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
年4月24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0)2019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西区(京东方)租
赁住房建设项目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1)2019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置业签订了《成都高新南区(大源片区)
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精装修及总平工
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3日、2019年8月30日的《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2)2019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资管签订了《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成
都前沿医学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14日、2019
年9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3)2020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高投建设签订了《交子大道夜景提升一期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13日、2020年1月4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4)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空港置业签订了《福田乡社区工程(二
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11日、2020
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5)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中冶成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空港置业正式签订了《三岔
镇八角村社区工程(二期)一批次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月4
日、2020年1月11日、2020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6)2020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省建院、省勘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三合置业、代建业主高投置
业正式签订了《新川 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与项目业主四季置业、代建业主
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新川 GX2019-15(071) 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


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7)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科萃置业、代理业主高投置业正
式签订了《智慧医疗医学中心二期产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1月
17日、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


(18)2020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西南勘察院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人高投置业正式签订了
《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15地块)》、《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
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1地块)》、《成都高新区新川南组团智慧产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VI-22地块)》合同
(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9)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成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人高投建设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区妇幼
保健院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25日、
2021年6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与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新川科技、代建业主中新(成都)
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合同》和《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二
标段合同》(合同签订情况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并且预售事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目前,
尚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保护公司利益,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暂停本项目施工,并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
裁申请,该案件已被受理且已完成财产保全(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4,299,660

46.64%

0

0

0

-4,093,700

-4,093,700

160,205,960

45.48%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46,120,160

41.48%

0

0

0

-834,600

-834,600

145,285,560

41.24%

3、其他内资持股

18,179,500

5.16%

0

0

0

-3,259,100

-3,259,100

14,920,400

4.2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8,035,900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