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行业混合 :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编制日期 : 2021 年 8 月 9 日 送出日期 : 2021 年 8 月 1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行业混 合 基金代码 16220 4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7 月 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基金类型 混合 型 交易币种 人民 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 日 基金经理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 基金经理 张 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19 年 7 月 22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年 07 月 02 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追求资本的长期持续增值,为投资者寻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 后,在相关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基金股票投资范围最高可以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 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60 %- 95 %;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为基金 资产净值的 0 - 35 %;现金为 5 %- 30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主要投资策略 全面引进荷兰银行的投资管理流程,采用“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类别与行业配 置,“自下而 上”精选股票的投资策略 , 主要投资于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 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的股票 。 业绩比较基准 70 %×富时中国 A600 指数收益率 +30% ×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的基金品种。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已按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 注 : 详见《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 金的投资”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 :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50万元 0.375% 养老金客户 50万元≤M<250万元 0.30% 养老金客户 250万元≤M<500万元 0.1875% 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1000万元 0.125% 养老金客户 M≥1000万元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M<50万元 1.50% 非养老金客户 50万元≤M<250万元 1.20% 非养老金客户 250万元≤M<500万元 0.75% 非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1000万元 0.50%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万元 1,00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1天≤N≤6天 1.50% - 7天≤N≤365天 0.50% - 366天≤N≤730天 0.25% - N≥731天 0.0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 0 % 托管费 0.2 5 % 其他费 用 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支的其它费用 。 注 :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详见《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间转换所产生的风险、管理风险及其他 风险 。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 ,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www.mfcteda.com ][客服电话: 400 - 698 - 8888 ]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 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