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鲁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游科技”或 “公司”)于2021 年8月12日接到公司董事鲁锦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鲁锦先生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鲁锦先生为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鲁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31,994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鲁锦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自2021 年9月3日起至2022年3月2日止)(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股份来源:迅游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5、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含)1,232,9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0.6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所作与股份锁定或减持有关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在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狮之吼”)100%股权的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作为狮之吼的股 东,亦即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鲁锦先生就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的锁定安排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或解 禁;在12个月期限届满后,本人本次取得的对价股份按照以下安排解除锁定: 第一期: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且狮之吼股东珠海横琴狮 之吼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鲁锦、周江、游涛、霍小东、厦门允能天成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允能天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业绩承诺方”)对之前年度盈利预测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 补偿义务,则为关于业绩承诺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本人 本次取得的对价股份总数的3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第二期:自业绩承诺方对第二个盈利预测年度盈利预测补偿义务(若有)履 行完毕之日(若无补偿义务,则为关于业绩承诺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本 人本次取得的对价股份总数的3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第三期:自业绩承诺方对第三个盈利预测年度盈利预测补偿义务(若有)履 行完毕之日(若无补偿义务,则为关于业绩承诺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本 人本次取得的对价股份总数的剩余4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2、若本人的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 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办理。 4、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5、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派生股份)在锁定期内未经 上市公司同意不得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设定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 得利用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等金融交易。 6、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 相关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鲁锦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鲁锦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鲁锦先生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鲁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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