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6:20:59 中财网
原标题:中石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54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和副总经理朱光
福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或“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陈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和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3,578,4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73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94,6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184%)。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以下
简称“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 务

截至本公告日持
股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拟计划减持
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股)

拟计划减持
数量占总股
本的比例

陈钰

董事、

副总经理

919,066

0.3272%

229,767

0.0818%

陈曲

董事、

副总经理

1,418,456

0.5049%

354,614

0.1262%

朱光福

副总经理

1,240,930

0.4417%

310,233

0.1104%

合计

3,578,452

1.2738%

894,614

0.3184%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80,929,947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和比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曲
先生和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94,6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0.3184%)。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中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若自中石科技股票上市至减持前中石科技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关于发行人上市后股份
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曲、朱光福、陈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两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2)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解除前述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其及其近亲属仍当选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则其所持股份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本次拟减持股份已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6日和2020年
12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和
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陈钰先生,陈曲先生和朱光福先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
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董事、副总经理陈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和副总经理朱光福先
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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