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重庆水务:重庆水务2021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6:36:17 中财网

原标题:重庆水务:重庆水务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158 公司简称:重庆水务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
郑如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吕祥红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屈文学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中“五 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4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4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48


备查文件目录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
章的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重庆水务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重庆水务集团



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水务资产公司、水务资产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水务环境集团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重庆中法投资



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水投集团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东大会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渝府

2007

12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

财税〔2015〕78号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
〔2015〕78号)

九龙公司



九龙县汤古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汇凯



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

成都汇旋



成都汇旋水处理有限公司

重庆珞渝



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陆涢洁



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COD



化学需氧量

20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商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公司



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m3



立方米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重庆水务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ongqing Water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hongqing Wate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郑如彬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吕祥红

陈涛

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电话

023-63860827

023-6386082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公司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00015

公司网址

http://www.cncqsw.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重庆水务

601158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3,178,455,104.60

2,594,806,746.33

2,594,806,746.33

22.49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054,547,816.95

777,333,386.64

791,941,146.91

35.66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773,546,132.90

716,374,521.86

730,982,930.15

7.98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833,391,769.05

975,219,950.44

976,280,751.03

-14.5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
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15,509,179,695.20

15,522,660,334.47

15,522,660,334.47

-0.09

总资产

27,354,733,749.81

24,534,292,342.35

24,534,292,342.35

11.5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
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6

0.16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6

0.16

3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5

0.15

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2

5.02

5.20

增加1.7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3

4.62

4.80

增加0.31
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供排水企业水量增加和污水处理结算价格调整翘尾影响。


利润相关指标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营业收入增加;二是出售西部槽谷地区供水资产影响收
益增加。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15,375,891.56

七、73、74、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36,941,946.38

七、67、74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975,342.47

七、6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057,534.25

七、7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5,382,330.4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309,362.90

七、74、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7,846.29



所得税影响额


-20,897,809.16



合计


281,001,684.05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

1、供水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主城区城市范围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
公司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非主城区全资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
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公司供水业务主要包括本集团下属水厂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要水源,按
照自来水常规(或深度)处理工艺对原水进行处理,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配水管
网输送到终端用户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生产的自来水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已被政府所授
权的供水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本公司享有向愿意并且已
经接受本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水费价格的调整按照一定的程序,经政府物
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2、污水处理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排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下属在重庆市内从
事污水处理业务的5家主要全资子公司也同时拥有本公司排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所授予的
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业务包括本公司下属主要污水处理企业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
水、工商业污水、初期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后排
放入相应受纳水体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重庆
市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使之符合环保要求,保护长江上游及三峡库区的水
体安全。本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提供了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
条件下向政府收取合理服务费用的权利。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
方式,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此外,本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区、
大足区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湖北省安陆市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亦享有当地政府所授予的特
许经营权。


3、污泥处理处置业务

本公司所属的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厂产生的湿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的相关业务,通过运用污泥好氧发酵制营养土、污泥协同烧制陶粒、
污泥热电联产、污泥热干化等各种工艺技术使污泥经单元工艺组合处理,达到"减量化、稳定化、
无害化"的目的。公司污泥处理处置业务主要采取政府(或使用者)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
主要服务范围涉及重庆市中心城区、永川区、垫江县、万盛经济技术区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云南省昆明市主城区等地。


4、工程施工和其他业务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还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
建筑等工程施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务;给排水设备制造业务等。


本公司其他业务包括材料销售、管道安装、水表安装等。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
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
方式绿色转型。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和城市黑臭水体,提高城镇生
活污水收集和园区工业废水处置能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扩大环境保护、节能
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
环保产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提出到2025年要初步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比较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


算体系,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制度逐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政府考核评
估机制初步形成,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护生
态环境的利益导向机制基本形成,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35年,完善的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全面形成,广泛形成绿色
生产生活方式,为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国家相关部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污
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
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等政策文件。相关文件提到,污水资源化利用对优化供水结
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推进企业
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
理水平,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推动地方和重点用水企业搭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

为推进“十四五”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投入
保障机制,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适当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完善费价税机制,合理制定
污水处理费标准,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层面,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重庆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相关文件指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完善价格
形成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
社会资本进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总体来看,城镇污水处理率不断提升,行业趋于饱和,市政污水处理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
在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环境容量日趋饱和等因素下,国家和地方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将逐步趋
严,提标改造市场空间较大。同时,伴随近年来我国环保监管的趋严和生态治理的需求升级,在
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污水资源化利用、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农村用水等领域需求正快
速增长,带动行业整体市场容量不断扩大。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与水
务行业的不断融合,智慧水务发展如火如荼。另外,供水收费不断规范、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将
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
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
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


本公司经营区域主要为重庆市。公司享有重庆市政府授予的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占有重庆市
主城区约56%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83%的污水处理市场;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共同占有重庆
市主城区约88%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93%的污水处理市场,在重庆地区供排水市场具有区域
领先优势。公司已经并将继续加大重庆市域内供排水市场拓展和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同时,公司将积极稳健拓展市外供排水、污泥处置、水环境治理等业务市场,



(三)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供排水产能情况

板块

产能(万m
3
/日)

变化额(万m
3
/日)

自来水供应

273.75

29.30

污水处理

424.08

67.13



2.销售信息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板块

销售收入

同比变化

成本

同比变化

毛利率

同比变化

自来水供应

80,727.14

16.43%

57,023.16

9.22%

29.36%

增加4.66个百分点

污水处理

183,556.66

25.21%

93,862.11

21.09%

48.86%

增加1.86个百分点






2.1自来水供应板块

(1)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地区

平均水


定价原则

报告
期内
调整
情况

调价机制(如有)

重庆
市主
城区

2.7761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主城区
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管理的通知
(渝价〔2015〕278号)》及《重
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立主城区居民
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渝价
〔2015〕279号)》



因物价水平上升导致公司供水成
本上升,而不能达到供水企业合
理利润水平时,公司可向政府主
管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并接
受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水价的调
整依照法定程序,由本公司事先
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后,
由政府批准执行。


重庆
市合
川区

2.9655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实施调整合川城区自来水
价格改革的通知(合川发改发
〔2017〕122号)》



同上

重庆
市万
盛经
济技
术开
发区

2.8132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
展改革局关于万盛城区居民用水
价格调整及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
格制度的通知(万盛发改价发
〔2015〕27号)》及《重庆市万
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
于调整非居民用自来水价格的通
知(万盛发改价发〔2015〕19号)》



同上

重庆
市江
津区

3.0526

江津区发改委文件《关于规范江
津区自来水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
的通知》(津发改委〔2018〕70
号)、《关于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
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津发改委
〔2016〕89号)文件



同上





(2)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客户
类型

平均水


定价原则

报告期内
调整情况

调价机制(如有)

居民
用水

2.5593

公司的自来水业务主要集中
在重庆是主城区及重庆市合
川区、万盛经济技术开发
区、江津区,其定价原则详
见上表。




因物价水平上升导致公司供水
成本上升,而不能达到供水企业
合理利润水平时,公司可向政府
主管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并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水价的
调整依照法定程序,由本公司事




先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
后,由政府批准执行。


非居
民生
活用


3.2583

同上



同上

特殊
用水
(含
转供
水)

2.6315

其中特种用水定价机制同上,
其他特殊用水定价机制为协
商定价。




其中特种用水调价机制同上,其
他特殊用水调价机制为供需双
方协商确定。




(3)自来水供应情况

生产量(万m
3


同比变化(%)

销售量(万m
3


同比变化(%)

产销差率(%)

35,066.12

13.71

29,584.05

15.72

15.63





2.2污水处理板块

主要水价标准、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地区

客户

水价

定价原则

报告期内调
整情况

调价机制(如有)

重庆


重庆
市财
政局

2.98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
复》(渝府〔2007〕122 号)
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的实
施办法》(渝财建〔2009〕607
号)的有关规定核定。


公司于2020
年9月28日
接到重庆市
财政局通知,
经重庆市财
政局核定:公
司第五期污
水处理服务
结算价格(从
2020年1月1
日起至2022
年12月31日
止)确定为
2.98元/
m
3



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
格标准由重庆市财政
局或其受托机构每三
年核定一次。


成都
市青
白江


成都
青白
江区
水务


2.326

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
与成都汇凯所签订《特许经
营权合同》及《污水处理服务
协议》的相关规定核定。




按照《特许经营权合
同》及《污水处理服务
协议》的相关规定,距
上次调价两年以上(含
两年)或污水处理可变
成本上涨(或者下降)
超过6%的,可申请调
整。


重庆
市大
足区

重庆
市大
足区

3.86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大足府〔2016〕12号文批复
同意的《重庆市大足区清溪

2020年8月
经重庆市大
足区人民政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清
溪水务有限公司污水
处理特许经营权实施




财政


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特许
经营权实施方案》及《重庆市
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污
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实施办
法》执行。


府批准,同意
清溪水务公
司污水处理
服务结算价
格调整为
3.86元/
m
3

结算价格执
行期为2019
年4月1日至
2022年3月
31日。


方案》及《重庆市大足
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
格实施办法》规定,污
水结算价格每三年核
定一次。


重庆
市两
江新


重庆
两江
新区
建设
管理


2.98

根据本公司2021年3月与
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签
订《重庆两江新区鱼复、龙
兴、水土园区污水处理政府
购买服务协议》执行。


本公司2018
年与重庆两
江新区所属
水土高新技
术产业园、鱼
复工业园、龙
兴工业园分
别签订了《污
水处理政府
购买服务协
议》于2021年
3月终止。


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
价格参照《重庆市财政
局关于制定重庆水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
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核定办法的通知》(渝
财建〔2009〕607号)文
件规定,由重庆两江新
区建设管理局委托中
介审计机构每3年核定
一次价格,首期价格核
定期为协议签订前三
个年度。


重庆
市璧
山区

重庆
市璧
山区
财政


2.77

按照《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
府关于授予重庆市璧山区碧
清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
再生水、垃圾渗滤夜特许经
营权的批复》(璧山府〔2018〕
92号)文批复,污水处理服
务费用应覆盖公司污水处理
业务的合理成本+税金和
(或)法定规费+合理利润。

其中,合理利润为碧清公司
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所应获取
的合理收益,包括该等业务
的净资产收益及通过效率管
理等措施所实现的盈利,净
资产收益率按7%核定。




价格每3 年核定一次。

首期污水处理(即自碧
清公司取得特许经营
权之日至2021年12月
31日)结算价格(不含
污泥及运输处置费用)
按2.77元/立方米执
行。第二期及以后各期
结算价格按所确定的
核价原则核定。






2.3主要采水点水源水质情况

本集团下属自来水厂主要集中在重庆市主城区,其水源主要来源于长江、嘉陵江。重庆市生
态环境监测中心定期发布的《重庆市国家考核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显示,2021
年集团所属 14 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特许经营优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
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文件,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控制的供排水企业在股份公司成立
之日起的30年特许经营期间,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独家从事供排水服务,授权公司在特许经营
区域内对向政府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和向用户提供的供水服务享有直接收费的权利,并自动享有
在重庆实施并购与新建供排水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本公司在非主城区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部分全资
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公司为重庆
市最大的供排水一体化经营企业,具有厂网一体、产业链完整的优势。截至2021年6月30日,
公司供水企业的制水系统(水厂)29个,生产能力273.75万立方米/日;排水企业投入运行的污
水处理厂有108个,污水处理业务日处理能力为424.08万立方米/日;污泥处理系统(含投资新
建、受托/租赁运营等)8套,日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992吨。


2.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优势。本公司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特许、政府采购、
企业经营"的模式,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重庆水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办法的通知》(渝财建〔2009〕607号)的有关规定,污水处
理服务结算价格的制定以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获得合理利润为基础,结算价格标准每三年核定一次,
确立了本公司作为污水处理服务提供商与政府作为采购者的市场经济主体关系,也用市场经济规
则保证了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长期且稳定的合理利润。


3.财务结构优势:资产负债率较低,财务结构稳健,现金流稳定,具备争取相对较低融资成
本的条件,能够为公司发展配合提供较好的资金支持。


4.运营管理及技术/设备优势。公司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排水服务,坚持实施精
细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形成了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运营管理体系。公
司生产工艺成熟,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增长,供排水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公司立
足运营管理实际,拥有一套不可复制、因地制宜的高效管理模式。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着眼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推进以大数据、云计算为
手段的“智慧水务”建设。公司完善了设备全寿命管控模式,设备可靠性和利用率均有效提高。

公司进一步理顺专业中心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水质检测、教育科技、远通电子、给水设计、客户
服务等5个专业子(分)公司的专业化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5.人才优势:公司从事供排水业务多年,具有一支较高专业技术及丰富管理经验的稳定供排
水管理团队。坚持从成功实践中选拔干部的同时,通过进一步深化公司引进及培养人才制度的改
革力度,为公司发展储备了大批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及掌握自来水
供应、污水处理、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同时,公司积极进行人才职业发展规划
体系建设,通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空间和路径,引导员工发展与公司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
出人才的基础支撑作用。


6、坚持科技兴企战略,在致力于提升公司自身科研能力的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
研院所及环保设备企业的合作,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和集团供排水企业的发展需要,推动适宜本地
和集团的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与成果转化,依靠科技进步打造公司技术竞争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78亿元,同比增加22.49%;
实现净利润10.55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35.66%,每股收益达到0.22元,同比


增加37.50%;总资产达到 273.5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50%;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5.0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0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2%,同比增加1.70个百分点,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3%,同比增加0.31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资产
负债率为43.05%,较上年末上升6.6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10亿元“21渝水01”

公司债券和新增银行借款余额8.81亿元所致。


报告期内,经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生产运行总体平稳,供排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供排水业务持续增长,市场拓展取得成效,项目建设快速推进,经营业绩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市
域内的供排水市场领先优势得到巩固,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继续保持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
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币种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3,178,455,104.60


2,594,806,746.33


22.49


营业成本


1,780,549,910.05


1,532,629,652.23


16.18


销售费用


57,438,829.52


44,664,847.67


28.60


管理费用


407,375,036.85


303,976,906.98


34.02


财务费用


2,327,594.64


31,804,744.12


-
92.68


研发费用


912,504.63


684,881.20


33.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3,391,769.05


975,219,950.44


-
14.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6,509,482.84


-
367,980,819.13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630,816.50


375,184,403.95


45.43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供排水企业水量增加和污水处理结算价格
调整
翘尾影响
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供排水
企业水量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供水企业到期

表更换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一是
报告期新设公司收购水投集团污水处理资产相应增加修理费和人工
成本
;二是去年同期
享受
疫情社保优惠而本期无

优惠;三是去年同期由于疫情影响维修项目较
少且未能及时结算而本期恢复正常维修和结算影响修理费增加
;四是社保缴纳基数增加影响人工
成本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一是外币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益变化所致,报告期外币借款按期末汇率
折算发生汇兑收益
3,909
万元,而上年外币借款按上年期末汇率折算发生汇兑损失
1,571
万元;
二是利息支出增加
2,530
万元主要系本期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及新增银行借款
余额
8.8
1
亿元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研发项目设计费用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一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同比增加
8.72
亿元
;二是处
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同比增加
1.93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一是债务性融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2.56
亿元




二是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0.83
亿元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64,677万元的价格向水投集团出
售西部槽谷区域供水资产,该项交易影响利润总额增加19,548万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负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货币资金


3,243,239,166.01


11.86


2,808,188,993.10


11.45


15.49





应收款项


882,930,651.61


3.23


1,298,942,162.08


5.29


-32.03


注1


存货


659,953,298.31


2.41


541,852,756.04


2.21


21.80





合同资产


1,195,241,971.29


4.37


135,079,390.74


0.55


784.84


注2


投资性房
地产


145,134,055.77


0.53


147,902,539.20


0.60


-1.87





长期股权
投资


2,078,017,515.73


7.60


1,675,859,166.11


6.83


24.00





固定资产


13,113,587,426.46


47.94


12,156,736,831.86


49.55


7.87





在建工程


2,533,920,844.67


9.26


1,876,786,422.04


7.65


35.01


注3


使用权资



1,682,414.25


0.01








不适用


注4


短期借款


300,000,000.00


1.10








不适用



5


合同负债


995,652,300.71


3.64


875,781,982.16


3.57


13.69





长期借款


1,717,781,313.99


6.28


1,184,955,206.30


4.83


44.97


注6


租赁负债


1,310,129.63


0.00








不适用


注4


应付债券


3,000,000,000.00


10.97


2,000,000,000.00


8.15


50.00


注7




其他说明

注1:主要原因:一是收回污水处理服务费减少余额8.31亿元,二是新增应收资产转让款4.20
亿元。


注2:主要系二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尚未结算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增加供排水建设项目投资所致。


注4:主要系本期实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注5: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注6: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项目借款所致。


注7:主要系本期发行10亿元公司债所致。




2. 境外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本公司出资4,900万元,与外部单位共同出资设立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
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98%,本年度已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截止报告披露日,该公司注册资本已
出资到位。


截止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共出资2,436万元,与外
部单位共同出资设立重庆沙坪坝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股
24.36%。


2021年4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出资85.15万元收购重庆市二次供
水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股权,持股比例由13.33%增加至41.25%。


2020年11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
司重庆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年1月已完成实际出资。


本报告期其他新设三级公司(全资孙公司,已纳入合并范围)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级公司全称

新设三级公司全称

设立时间

注册资本

已实际
出资额

1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


重庆市荣昌区荣泉水务有限公


2021年1月

200.00

200.00

2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


重庆市双桥双泉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200.00

200.00

3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秀山县渝秀排水有限责
任公司

2021年1月

200.00

200.00

4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酉阳县渝清排水有限责
任公司

2021年1月

200.00

200.00




5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碧海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

200.00

200.00

6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


2021年1月

200.00

200.00

7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重庆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200.00

200.00

8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重庆西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200.00

200.00

9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重庆土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200.00

200.0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


初始投资成本
(元)

报告期
内购入

报告
期内
售出

期末账面值(元)

投资收益(元)

公允价值变动
(元)

资金
来源

光大银


10,501,120.40

0

0

22,391,612.46



11,890,492.06

自有
资金

中国银


1,945,423.00

0

0

20,971,659.94



19,026,236.94

自有
资金

重庆农
商行

200,000,000.00

0

0

498,750,000.00

27,750,000.00

298,750,000.00

自有
资金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6,336.56万元,
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及相关业务。报告期内,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在重庆市主城
区范围内从事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606,938.21万元,净资产


391,343.20万元(含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58,799.85万元,净利润28,457.36
万元(含少数股东损益)。


2.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26,220.96万元,主
要从事污水处理厂的营运管理及相关业务。报告期内,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主要在重庆市主城区
范围内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499,617.95万元,净资产
232,156.2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33,997.07万元,净利润0万元。


3.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中法投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6,500万美元,主要经营供排水项目及其相关业务
投资,本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549,615.47万元,净资产282,992.65
万元(含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2,227.17万元,净利润14,549.50万元(含少数
股东损益)。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风险: 本公司下属的各水厂的原水主要取自长江和嘉陵江,水源水质达
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质标准。但重庆市一年四季雨量分配不均,洪水期
和枯水期都将增加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除此之外,极端天气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对以原
水为主要原材料的本公司也将构成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源水水质预警,同时积极制定和完
善源水"水源互调、两江互济"方案,并加强工艺调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2.水价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因物价水平上升导致公司供水成本上升,而不能达到供水企业
合理利润水平时,公司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自来水价调整申请,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水
价的调整依照法定程序,由本公司事先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后,由政府批准执行。因
此,公司存在供水业务成本上升而水价不能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


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主要结算模式可概括为"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由重庆市财
政局采购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结算价格每3年核定一次,前5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分别为:3.43
元/ m3→3.25元/ m3→2.78元/ m3→2.77元/ m3→2.98元/ m3,公司存在未来结算价格向下调整
而导致的经营和效益风险。同时,每个价格核定期满前,结算价格原则上不得进行临时性调整,
除非因特殊原因并得到市政府的正式批准。因此本公司存在污水处理服务成本上升而污水处理服
务价格不能在各价格核定期中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密切注
意成本上升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及时启动价格调整申报工作。


3.我国自来水行业目前的整体技术标准接近和达到国际发达国家的水平,自来水质量标准也
与WHO、日本和美国等标准相当。目前本公司各水厂的出厂水质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要求。随着市民对水质需求的提高和环境保护标准加强,本公司仍然面临产业技
术升级而增加改造投资、处理成本上升风险的风险;同时,本公司面临因地方政府对自来水厂规
划布局进行调整而相应进行新建扩建水厂、关停部分小水厂、取水头部迁移、管网互联互通优化
建设而增加投资的风险;此外根据海绵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要求,本公司面临管网改造、信息
化技术设施建设而增加投资的风险。



国家对水环境管理、水生态环境安全,包括饮用水水源安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提
出了具体目标和行动措施,落实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水污染防治计划、黑臭水体治理、重庆市城
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两江四岸”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对长江、嘉陵江等
重要流域水体范围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提出更高要求,对污水处理厂及其周边的环
境影响要求也更严格。公司现有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区域内,厂网河一体化水污染治理模式的
推进,存在管网新建及改造、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堤岸建设、提标改造及环保附属设施等新项目
投资机会,也面临众多社会投资者争夺市场份额的风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本公
司面临污水处理成本上升风险;此外,公司还面临因污泥处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污泥处置不
及时而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面对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争取保持
现有的区域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厂网河湖一体化治理、城乡供水一体
化等相关项目的市场竞争,拓展业务范围,提升产能;同时公司将合理安排技术更新改造资金,
确保供排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4.汇率波动风险: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两类外币借款,其中日本海外经济协
力基金贷款转贷7,900,437,000.00日元,法国政府贷款转贷31,574.94欧元。2019年、2020年
及2021年1-6月外币借款因汇率波动给本集团带来的汇兑净收益分别为-21,594,951.58元、
6,271,529.03元、39,085,337.19元。人民币兑换上述外币汇率的波动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将对公
司的财务费用及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5.环保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日趋完善,环保督查不断强化,环保执法更为严格,污水处
理企业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加大,公司可能面临增加经营成本或违法成本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坚持
依法合规经营,加快相关供排水项目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好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
提升供排水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范和控制环保风险。


6.税收风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财税〔2015〕78 号文,自2015年7月1日起,
国家税务机关对污水处理等劳务开征增值税,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

由于上述税收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增加公司实际承担的税负:按财税〔2015〕78 号文“已享受本
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
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
税即征即退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可能存在因不符合财税〔2015〕78 号文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的相关条件,无法完全享受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强化风险管控,竭
力规避税收风险。


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
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
供水企业的部分用户工程项目收费将会被取消,由供水企业自行建设并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公司
将按照“通知”中 “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供水和价格主管部门,以
尽快建立完善供水价格机制,启动供水成本监审,适时调整供水价格。


8、公司根据战略目标规划,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市场意识,抢抓市场机遇,积极拓展供排
水及相关产业市场,加快实现跨区域化发展。目前公司拓展项目主要通过PPP模式与政府方签订
特许经营协议方式获取项目,但因法律政策变更、政策的不可抗力、政府履约状况、补贴变动等
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尤其是PPP模式下存在一定的投资回收风险:投资回收主要来源于使用
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取决于政府方确定的收费标准,可行性缺口补助来源于政
府方的财政收入,如出现政府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严格履约的情形,社会资本则可能无法
如期收回投资,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还可能会派生出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


9、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近年来国内水务市场呈现并购重组加剧的特点,同时,随着水环
境综合治理等大型投资项目的涌现,众多建筑工程业巨头、金融机构纷纷跨界进入,水务环境行
业竞争更加剧烈,同时,我国水务行业所固有的地域划分、地方保护主义等一些不利于市场化改


革的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扩张的速度。公司将积极主动适应水务发展新常
态,增强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依托资源、专业、区位优势,立足
重庆,面向全国,积极稳健地拓展供排水主业市场项目。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2021-03-08

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21-03-09

详见“股东大会
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

2021-04-28

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21-04-29

详见“股东大会
情况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关
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等三项议案为累积投票选举议案,选举表决情况及结果详见公
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临2021-011)》。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并听取了《重庆水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
月29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郑如彬

董事长

选举

郑如彬

总经理

解任

廖高尚

董事

选举

廖高尚

总经理

聘任

付朝清

董事

选举

黄嘉頴

董事

选举

张智

独立董事

选举

傅达清

独立董事

选举

石慧

独立董事

选举

苏恩宇

监事、监事会主席

选举

曹婧

监事

选举

黄菁

监事

选举

王绍华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

张东

副总经理

聘任

代伟

副总经理

聘任

王宏

董事

离任

张展翔

董事

离任




张勤

独立董事

离任

程源伟

独立董事

离任

余剑锋

独立董事

离任

苗琼

监事

离任

张景

监事

离任

吴小明

职工代表监事

离任

周智强

副总经理

解任

曾庆武

副总经理

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
事会成员。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的任期为三年,自2017年9月
15日至2020年9月14日。2020年12月30日王世安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郑如彬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2021年
1月29日张展翔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21 年3月3 日公司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绍华先生、张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3月8
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选举,郑如彬先生、廖高
尚先生、付朝清先生、黄嘉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智先生、傅达清先生、
石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恩宇先生、曹婧女士、黄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本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任期为三年,自2021
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7日。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郑如彬先生为董
事长,确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聘任廖高尚先生为总经理,庞子山
先生、张东先生、代伟先生为副总经理,吕祥红先生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召开第五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苏恩宇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
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
7
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运营管理的共计
73
个污水处理厂被列入环境保
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上述重点排污单位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
-
2002
)》一级
A
标准或(
GB18918
-
2002
)一级
B
标准排放要求,其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
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已通过公司网站
http://www.cncqsw.com/
中“环保信息”板块公开披露。





2. 防
治污染设
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于重庆市各区、县,污水处理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可
研批复、项目核准,并依法实施建设;项目投产前均按规定申办排污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
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中66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于重庆市各区、县,项目投产前均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
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获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已对其运营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编制有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均已在各单位所在市(区、县)主管部门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有水质中心作为水质检测及质量管理部门。水质中心拥有国家级计量认证证书和实验
室认可证书,已具有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污水、污泥、水处理剂和水处
理滤料等总计300余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公司建立有三级(厂级化验室、公司中心化验室、水质
中心)全过程水质监控体系,采用人工定期取样检测与在线连续监测的方式,对水源水、出厂水、
管网水、用户终端水进行全过程水质监控,对污水厂出水常规9项指标及石油类、重金属等非常
规指标进行检测,全面保障供水安全优质和污水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接受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对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水的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抽检,并按照重庆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的要求将浊度、余氯两项指标接入水质云平台进行在线监督。


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安装了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在线监测仪表,主要污染物在线
监测数据实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每月按时上传检测结果到国家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
中心的“重点排污单位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中接受国家监督管理。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行业的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供排水企业运营维护管理,实行精细化、标准化的管理措施,确保厂、
网的正常稳定运行;实行最严格的水质管理,建立三级水质监管机制,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探索推进“供排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泥水一体化”等运营模式改革,
竭力提升运维服务质量;通过提标改造逐步提升出水水质,实现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向一级A标
的跨越,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准四类”标准提升,逐步扩大再生水产能和利用率。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供排水企业在运营管理中,通过严格控制耗用,选用先进节能技术、低
耗能工艺、设备,实行药剂精确投加,推行精准曝气,在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利用尾水发电,实
现中水回用,提供再生水利用等方式努力减少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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