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朗源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20:21:36 中财网
原标题:朗源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5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朗源股份

股票代码

30017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博

李春丽

办公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路
299号

山东省龙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路
299号

电话

0535-8611766

0535-8611766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8,376,216.22

250,900,431.40

-5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62,184.97

18,985,697.24

-11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16,170,965.12

17,422,681.30

-192.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499,375.32

29,545,609.62

-6.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54

0.0403

-113.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54

0.0403

-113.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1%

2.31%

-2.6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1,509,540,049.31

1,512,592,939.80

-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36,649,017.49

839,211,202.46

-0.3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9,00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戚大广

境内自然人

12.73%

59,952,960

0





新疆尚龙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1%

52,800,000

0





杨建伟

境内自然人

4.36%

20,542,100

0

冻结

16,295,700

骆卫东

境内自然人

1.97%

9,279,100

0





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锦程沙洲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2%

9,030,80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47%

6,905,100

0





徐仙德

境内自然人

0.94%

4,432,600

0





褚春燕

境内自然人

0.89%

4,171,701

0





姚利敏

境内自然人

0.81%

3,794,300

0





褚晓燕

境内自然人

0.74%

3,471,8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戚大广先生,新疆尚龙和戚大广先
生合计持有本公司 23.94%的股份,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股东戚大广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8,952,960股外,还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59,952,960股。


2、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8,232,638股外,还
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567,362股,实际合计持
有52,800,000股。


3、股东徐仙德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432,600股,实际合计持有4,432,600股。


4、股东褚春燕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171,701股,实际合计持有4,171,701股。


5、股东姚利敏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000股外,还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784,300股,实际合计持有3,794,300股。


6、股东褚晓燕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71,800股,实际合计持有3,471,8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受到较大的冲击。为降低疫情的影响,公司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
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各级政府的统筹安排,安全、有序实现复工复产。在保生产的同时,公
司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就疫情进行物资和资金援助,为疫情防控贡献企业力量。


1、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营业收入118,376,216.22元,去年同期 250,900,431.4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2.82%;报告期营业成本为95,144,805.92
元,去年同期167,990,751.7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36%;报告期销售费用6,214,027.17元,去年同期9,155,337.01元, 比上
年同期减少32.13%;报告期管理费用34,228,401.10元,去年同期26,649,276.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44%;报告期研发费用
3,675,882.39元,去年同期8,388,726.1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18%;报告期财务费用11,488,333.66元,去年同期 4,105,340.66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84%。


2、农副产品加工业务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于健康越来越重视,而水果和坚果、果仁将是更多人的首选健康食品。公司凭借
质量和规模优势,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 积极开拓新客户,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目前公司已成为星巴克、COSTA等
知名品牌的供应商。


公司干果、坚果果仁类产品,主要用于烘焙原料及休闲零食;烘焙食品有保质期较短、口味品质稳定的特点,烘焙食品
厂家对烘焙原料的质量、稳定性、标准化都有很高的要求,所以烘焙行业的客户有较高的粘性。公司依托国内外市场客户对
公司产品质量、安全性、稳定性及标准化等方面的认可,把握下游大客户的产品创新动向,根据客户需求开发新品,公司已
成为桃李面包、徐福记等国内烘焙行业龙头企业在葡萄干、蔓越莓等产品的主力供应商。


公司抓住国内烘培市场的快速扩张,以及新零售消费升级的机遇,加快国内市场开发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开发新品。国
内的消费升级将为市场打开广阔的空间,公司通过与国内烘培行业、休闲零食品牌等行业龙头的深度业务合作,陪伴客户成
长的同时,不断壮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数据中心业务

(1)华中(武汉)数据中心

华中(武汉)数据中心以优世联合的控股子公司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所在地为武汉市东
湖开发区光谷华师园。武汉光谷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区位优势明显。华中数据中心机房一期建
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可容纳2,244个机柜。截至目前,该数据中心有一半以上的机柜即将交付运营。


报告期内,优世联合实现营业收入303.81万元,归属于优世联合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97.33万元。


(2)太原数据中心

报告期内,太原数据中心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731.51万元,净利润859.56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准则规定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
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
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控股孙公司广东云硕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3月24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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