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创新医疗混合A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1:12:56 中财网
原标题:中银创新医疗混合A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 )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21年8月13日起,招商银行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持续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236)、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264)、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7718/010500)、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9414/010321)、中银医
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159)、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A/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677/010812)以及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基
金份额;基金代码:001476/012181)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
关规则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
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