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安享回报一年 : 上投摩根安享回报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上投摩根安享回报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 年 8 月 12 日 送出日期: 2021 年 8 月 1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上投摩根安享回报一年 持有期债券 基金代码 010475 基金管理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 02 - 08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 额设有最短为 1 年的锁 定持有期限。 基金经理 陈圆明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 - 02 - 08 证券从业日期 2009 - 07 - 01 唐瑭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 - 04 - 16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 02 - 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以追求稳健收益作为基金的投资目标,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力争实 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 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 具(含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下同)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 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环境,自上而 下进行资产配置,结合基本面和量化分析手段自下而上选择具体的投 资标的,进而获得稳定的超额收益。行业配置上,本基金主要根据宏 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市场技术指标、市场资金构成及流动 性情况,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手段,对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 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 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各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 和调整范围。 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基于基 金管理人内部研究团队对于个股的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和细致的实地 调研,有效挖掘价值低估及具有增长潜力的个股,为投资者获得超过 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取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市场 投资机会,实现债券组合增值,提高组合综合收益。 同时还包括了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 手段。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收益率×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0 元 ≤ M < 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60% M ≥ 500 万元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 0.00% 本基金 最低持 有期一 年,持 有一年 及以上 无赎回 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 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6%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 、市场风险 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者心理和 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主要 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2 、管理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具有对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 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 上涨幅度。 此外,本基金设置基金份 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 最短持有期限为 1 年,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 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 转换转出业务。 5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6 、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 7 、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8 、操作或技术风险 9 、合规性风险 10 、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11 、其他风险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当事人 均有约束力。《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 www.cifm.com 客服电话: 400 - 889 - 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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