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生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华生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80 公司简称:华生科技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徽标 描述已自动生成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 四、 公司负责人 蒋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范跃锋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邬新 巨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40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 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原件; 其他相关材料。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华生科技、本公司、公司 指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册投资、华册 指 海宁华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生投资 指 浙江华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评估师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天册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董事、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产业用纺织品 指 经过专门设计、具有工程结构特点的纺织品,具 有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产业渗透面广等 特点。目前,产业用纺织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医疗 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航空航天、新能源 等领域 塑胶复合材料 指 由纤维增强材料和韧性聚合物基体复合而成。与 热固性或热塑性聚合物基体复合材料相比,有较 大的变形范围、较高的承载能力和良好的抗疲劳 性能。其显著特点是在低应力作用时材料呈低刚 度性能,而在高应力作用时却有相当高的强度和 刚度 拉丝基布 指 由若干组纱线织成上下两层织物,并由另一组纱 线将上下两层织物连接起来而形成的三维立体空 间织物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华生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 HUASHENG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UASHE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蒋生华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范跃锋 高书忆 联系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 红旗大道8号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 红旗大道8号 电话 0573-87987181 0573-87987181 传真 0573-87987189 0573-8798718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8号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4419 公司网址 www.huashengflex.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生科技 605180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34,477,898.70 132,105,088.63 15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481,383.38 38,714,458.91 16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02,080,440.40 37,610,375.34 17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3,487.69 28,905,116.29 -85.6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66,031,649.84 481,922,445.40 121.20 总资产 1,122,405,749.41 520,065,051.68 115.8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3 0.52 136.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3 0.52 136.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1.22 0.50 14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77 9.53 增加5.24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14.72 9.26 增加5.46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3,447.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0,248.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4.7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内气密材 料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相应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大幅增长。 公司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63%,主要原 因是购买材料及半成品较上年同期增长。 公司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12,240.57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5.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及因订单增加致使存货、应收账款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106,603.16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21.2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产 生的股本溢价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公司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77%,较上年同期增加5.24个百分点,每股收益 较上年同期增长136.54%,主要原因是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1,645.8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 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72,864.00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104,763.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202,792.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71,595.33 合计 400,942.98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产品在气 密性标准上的不同,公司主要产品可分为气密材料和柔性材料两大类。其中,气密材料包括拉丝 气垫材料和充气游艇材料,主要应用在划水板、体操垫、充气游艇等运动、休闲领域;柔性材料 包括篷盖材料和灯箱广告材料,主要应用在交通物流、平面广告等领域。 1、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图例 主要性能 气密材料 拉丝气垫 材料 图片包含 室内, 桌子, 杯子, 刷子 描述已自动生成 ①抗撕裂;②抗剥离;③高耐候 性;④高气密;⑤抗冲击;⑥缓 冲;⑦弹性;⑧抗老化;⑨阻 燃;⑩抗穿刺 充气游艇 材料 背景图案 中度可信度描述已自动生成 ①抗撕裂;②抗剥离;③高耐候 性;④高气密;⑤抗冲击;⑥耐 磨 柔性材料 篷盖材料 蓝色的花瓶 中度可信度描述已自动生成 ①抗撕裂;②抗剥离;③阻燃; ④高耐候性;⑤抗老化;⑥自 洁;⑦可喷绘、印刷 灯箱广告 材料 张着嘴 低可信度描述已自动生成 ①可喷绘、印刷;②阻燃;③高 耐候性;④抗霉变;⑤抗撕裂; ⑥抗剥离 2、应用领域 目前,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划水板、充气游艇、篷盖、广告布等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拉丝 气垫 材料 划水板 体操垫 充气 游艇 材料 充气游艇 充气休闲用品 篷盖 材料 卡车篷布 帐篷 灯箱 广告 材料 户外广告 室内广告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根据销售部和生产部下达的需求和生产计划,采取循环采购的采购方式,并根据 原材料市场的供求状况,对部分原材料进行集中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针对主要生产原材料涤 纶工业长丝和化工原料,公司一般保证有一至两个月的安全库存。 销售部先将所接订单和市场销售信息传递给生产部,采购部门再通过ERP系统并根据订单原 材料耗用量、原材料库存、在途原材料、安全库存等数据计算原材料需求情况。生产部依据上述 运算结果,制定采购请购单,并经生产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采购部。采购部根据采购请购单,综 合考虑原材料价格、经济采购量等因素形成采购计划,然后通过向合格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 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在采购业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并执行原材料的采购。 公司品控部对采购流程严格控制,制定了相关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质 量监督,并在每批采购的原材料入库前进行质量抽检,有效保障了采购原材料的质量。 2、生产模式 在生产模式上,公司采取以自主生产模式为主、外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在自主生产模式 上,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计划制定业务需求给生产部, 生产部再根据业务需求及库存状况制定出月生产计划及周生产计划,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和工 艺指令实施生产。在外协生产模式上,主要为拉丝基布的外协生产。 (1)自主生产模式 公司客户的交货期要求普遍较短,因此为了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会对产能相对紧张的中 间品(基布)做适量备货,公司还会根据营销部门计划以及市场需求对于某些出货频率高、单笔 出货量小的成品进行备货。 (2)外协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在拉丝基布的生产上,公司在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仍有少量采用外协加 工的方式。此外,公司在PVC膜印刷、篷盖材料加工等方面亦采用外协加工的模式,该等外协加 工模式下的加工费金额较小。 根据上述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按照规范的生产流程组织批量连续生产,并根据品控部对产品 的检测结果,对合格产品进行标签标示后入库。 3、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基本情况 公司在国内及海外均采取直接向下游客户销售的销售模式。由于公司的产品属于专业性较强 的产品领域,最主要的销售渠道是通过参加国内外专业的行业展销会,有效接触到客户并深入地 了解到客户的需求及一些新的产品工艺,方便公司及时掌握相关的市场信息及竞争对手的最新动 态。公司参加的行业展会主要有: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产业用纺织品及非织造布展 览会、上海国际游艇展、上海国际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荷兰游艇展、美国丹佛户外夏季运动用 品展、德国纽伦堡国际划桨运动展览会、法兰克福国际产业用纺织品及非织造布展览会等。 除参加专业展会外,公司也十分重视营销网络的建设,通过业务人员直接上门、网络营销等 方式,进行新客户的开发和潜在业务接洽。 (2)报告期内合同或订单签订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主要采取两种合同方式:一种是先与客户确定采购意向,包括 供货品种和大致的年供货量,再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客户根据采购需求 分批下达短期订单,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下达生产任务书并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和安排出货;另 外一种是直接接收到客户的订单,公司对订单进行评审,双方签订合同后,通知生产部安排生产, 最后根据合同或者顾客要求安排出货。 4、研发设计模式 在多年的研究工作积累中,公司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坚持走自主研发与 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与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研发团队成员多数 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公司创新团队专注塑胶复合材料、尤其是气密材料方面的技术研究工作。公 司的工艺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其中非专利技术主要是公司在生产实践过程中积累的 各种生产经验和工艺配方,如对织造技术的积累、压延温度的控制、贴合设备的改进等。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类塑胶复合材料,所属行业为纺织行业中的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产业用 纺织品在国际上被定义为“用于诸多非纺织行业的产品,它的制造过程和配套服务是专门为工程 类纺织结构材料而设计的”,“通常由非纺织行业的专业人员用于各种性能要求高或耐用的场 合”,因此又被称为“技术性纺织品”,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土工及建筑、交通运 输、文体休闲、航空航天、新能源、农林渔业等领域。 2、报告期内行业简析 根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协会发布的《2021年1-5月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运行简析》显示: 2021年1-5月,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1.9%,两年平均增 长15.2%;规模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达到1175.1亿元,同比增长0.3%,实现利润总额70.2亿元, 同比下降54.5%,利润率6.0%,同比下降7.2个百分点。其中篷、帆布规模以上企业的营业收入 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增长37.4%和63.3%,利润率为6.2%,同比增加1.0个百分点(以上数据来 源:国家统计局)。国际贸易方面,从主要出口产品来看,1-5月工业用纺织品(海关商品综合 分类第59章产品)出口额为35.0亿美元,同比增长38.0%。当前,随着疫苗接种率的不断提高 以及全球市场需求的回暖,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中防疫物资相关领域与非防疫物资领域呈现出两种 截然不同的发展态势。行业中防疫物资相关领域的发展已逐渐回归到疫情前水平,1-5月这些领 域的盈利能力延续了大幅下滑的趋势。而非防疫物资领域延续了复苏态势,其中大部分领域都已 恢复甚至好于疫情前水平,但原材料、用工、运费等要素成本的上涨使这些领域的恢复仍面临较 大压力。预计在今年余下的月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利润总额相比去年同期还将继续下降,但 利润率会优于疫情前水平。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技术优势 公司在塑胶复合材料生产及研发等业务领域经营多年,近年来研发投入逐步增多,自主创新 能力不断提升,积累了良好的技术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已获得自主知识产 权 21 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 8 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此外,公司 已成功参与制定的国家、行业、联盟等标准累计达 10 余项。 同时,公司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工艺以及生产装备, 坚持持续的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公司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突出,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有“3D立体印花高强水池材料”、“露天帐篷用大间隔拉丝材料”、 “基于五层一体贴合技术的游艇新材料”等。 2、产品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深耕塑胶复合材料领域。从最早的灯箱广告材料产品,逐渐开发出篷 盖材料、充气游艇材料以及拉丝气垫材料,较传统的经营单一产品的同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具有 产品种类丰富的优势,可以抵御单一产品波动的市场风险。此外,公司以各类产品为基础,一方 面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产品,最终产品应用于户外用品、水上运动、交通工具、户外广告等领域; 一方面与下游客户一道,共同拓展新的产品应用领域,从而达到与客户共同发展的目的,进一步 巩固自身的市场地位。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在行业与客户中具有良好的口碑,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这也为公司持 续良好发展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公司为打开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内外知名的下游产品展会, 向全球市场输送优质产品。公司国际客户分布全球数十个国家与地区。 4、人才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长期稳定,从事塑胶复合材料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管 理经验,同时也对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此外,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吸引和 培育了一批专业务实的优秀人才。通过上述人才积累,公司可以有效地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发现 市场机会,在提高产品品质和开发新产品方面有所建树,从而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5、管理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质量管理,建立了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标准化制度。塑胶复合材料细分产 品种类多,公司目前细分产品种类已达数十种,并且采用“主要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经营模 式,对公司采购管理、生产协调、存货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衔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了应 对上述挑战,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公司定制并完善了 ERP 系统,目前已基本实现产供销全链条 精细化管理,使管理层能够及时、精确的掌握销售订单执行情况以及存货管理情况,大大提高了 公司的管理精度。 6、产业集群优势 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经编产业园区内,该园区是国内最大的经编产品 生产、加工、贸易和研发基地,是“中国经编之都”,海宁地处长三角地区,具备相对完整的产 业用纺织品产业链,拥有众多国内知名的化纤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纺织企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 纺织产业集群带。产业集群效应使得公司在行业信息、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物流服务、市场开 拓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区域优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4.71%;每股收益1.23元,同比增长136.54%,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1.22元,同比增长144.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77%,同比 增加5.24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2%,同比增加5.46个 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专注于气密材料、柔性材料等塑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 务,具备塑胶复合材料整经、织造、压延、上浆、贴合等全流程生产能力。公司所生产的拉丝气 垫材料等气密材料产品质量稳定、品质优良,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具备较强的竞 争力。公司需持续提升自身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产品品质,以保障自身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优势。 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凭借技术研发优势,整合市场、技术、人员、资本等各类资源, 多层次、全方位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未来,随着“年产 450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 目”、“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实施,将强化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际国内塑胶复合材料供应商中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 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 元 币种 :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334,477,898.70 132,105,088.63 153.19 营业成本 190,339,209.24 75,052,345.87 153. 61 销售费用 1,754,134.58 1,567,282.98 11.92 管理费用 10,006,690.71 5,694,166.67 75.74 财务费用 - 2,261,019.10 - 1,958,838.69 不适用 研发费用 9,282,035.60 5,086,480.39 82.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3,487.69 28,905,116.29 - 85.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91,095.80 - 27,349,272.13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200,841.34 - 25,726,602.77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气密材料销量大幅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的增长与之对应的营业成本增长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数量及工资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首次公开发行的上市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到账导致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 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受购买材料及半成品比上年同期增长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增加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收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及 负债 状 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558,349,657.97 49.75 116,425,086.30 22.39 379.58 主要系本 期收到公 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 金所致 应收账款 217,301,748.99 19.36 133,107,442.70 25.59 63.25 主要系营 业收入增 加导致信 用期内的 应收账款 增加 存货 84,170,031.97 7.50 59,984,546.27 11.53 40.32 主要系原 材料采购 增加及订 单增加导 致库存商 品相应增 加 投资性房 地产 3,496,453.52 0.31 3,604,016.82 0.69 -2.98 固定资产 107,412,172.92 9.57 92,636,067.54 17.81 15.95 在建工程 79,476,351.00 7.08 62,338,037.08 11.99 27.49 短期借款 1,001,152.78 0.19 -100.00 主要系偿 还银行贷 款所致 合同负债 1,680,171.46 0.15 879,435.78 0.17 91.05 主要系预 收货款增 加 其他应收 款 942,571.05 0.08 395,010.19 0.08 138.62 主要系出 口退税增 加 无形资产 35,609,398.35 3.17 36,139,173.89 6.95 -1.47 长期待摊 费用 98,548.48 0.01 131,399.62 0.03 -25.00 递延所得 税资产 2,222,771.57 0.20 1,456,674.87 0.28 52.59 主要系资 产减值准 备增加 应付票据 20,612,632.00 1.84 应付账款 15,984,094.18 1.42 15,339,412.37 2.95 4.20 预收款项 83,942.93 0.01 53,548.43 0.01 56.76 主要系增 加预收铁 塔公司场 租费 应付职工 薪酬 7,790,583.80 0.69 10,508,410.50 2.02 -25.86 应交税费 9,713,320.20 0.87 7,932,300.06 1.53 22.45 其他应付 款 399,177.08 0.04 2,372,061.27 0.46 -83.17 主要系押 金保证金 及已结算 未支付的 经营费用 减少 其他流动 负债 110,177.92 0.01 56,285.09 0.01 95.75 主要系待 转销项税 额增加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276,301.60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基 金:92,512.00、银行承兑汇 票保证金:6,183,789.60元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合计 6,276,301.60 / 其他说明: 无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年产450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 本项目扩产内容为建设气密材料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将新增拉丝基布产能450万平方米,生 产拉丝气垫材料相关产品,并以公司目前成熟的核心技术为基础延伸开发,是对公司现有产品体 系的改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2,840.63万元投入本项目,主要用于土地 购置、土建工程、机器设备购置及安装和铺底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主体厂房及附属 设施的建设已基本完成,部分设备已安装调试并逐步投产,剩余设备安装工作仍在继续。 上述投资事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专注于气密材料、柔性材料等塑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具备塑胶复合材料整经、织造、压延、上浆、贴合等全流程生产能力。公司所生产的拉丝气垫材 料等气密材料产品质量稳定、品质优良,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需持续提升自身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产品品质,以保障自身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优势。但若 行业内竞争对手通过仿制或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各种营销手段,以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价 格吸引下游客户,将对公司形成竞争压力,从而导致收入、利润存在下滑风险。 2、国外市场环境、政策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的篷盖材料、灯箱广告材料主要出口到欧洲、北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拉丝气 垫材料和充气游艇材料虽较少直接出口,但其终端制成品划水板、充气游艇等产品的最终销售区 域主要为北美、欧洲、澳洲等海外市场。若未来受到经济危机等外部经济环境重大不利变化的影 响,导致市场需求下滑;或出现与公司主要终端产品出口国发生单边或多边贸易摩擦等情况,将 会对公司海外销售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会间接对公司内销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产业用纺织品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是主要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 品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主要生产原料包括各种性能、规格的涤纶工业长丝、PVC 树脂粉、增塑 剂等,为石油加工行业的下游产品。若未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国际局势变化、环保标准提高等因 素影响,导致石油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从而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且公司 不能够及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传递到销售价格的调整上,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4、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文件《关于浙江省 2018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 函》(国科火字[2019]70号),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 2018年起企业按 15%的税 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证书有效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积 极影响。 在报告期内,公司已作好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准备工作,预计结果将在下半年知晓。 在目前及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仍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研发费用投入规 模、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员工结构等条件,公司未来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能性较 大。公司能否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因各种因素影响,公司不能继续获 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公司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将从 15%上升至25%,从而对公司税后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5、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拉丝气垫材料、充气游艇材料等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在该等气密材料上处 于行业前列,产品生产工艺先进、多年来运行良好,且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优势,取得了下游划 水板、体操垫、充气游艇等运动、休闲产品制造企业的认可,未来市场前景较好。报告期内,公 司不断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投入,一方面不断加强现有生产工艺改进,适时增加新设备投入, 寻求现有产品生产技术及生产工艺的创新;另一方面寻求新的产品及应用领域的突破,增加新的 盈利增长点。 随着拉丝气垫材料、充气游艇材料技术标准和生产工艺等的日益改进,加之下游客户需求日 益多元化,如果公司无法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及时更新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标准,并适时推出新 的产品,公司将面临产品替代风险。 塑胶复合材料行业的新产品具有研发难度高、资本投资大的特点如公司的研发投入未能带来 实质性研发成果,或由于应用市场导入周期较长,研发成果未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化销售,则 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工艺技术包括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其中非专利技术主要是公司在生产 实践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生产经验和工艺配方,如对织造技术的积累、压延温度的控制、贴合设备 的改进等。目前,公司对部分核心技术采取了较为严格的保密措施;对关键生产环节实行工序隔 离,各类产品的核心技术分别由不同技术人员保管,从而将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有效控制。但若 公司保密机制未能有效运作,或保密措施未得到严格执行,公司仍将面临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6、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合作期限、交易金额等因素,给予不同客户不同的信用政策。 随着公司气密材料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仍可能维持较高余额且呈上升趋势,若公司下 游气密材料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部分气密材料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出现因应收账款坏账 而给公司现金流、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交易主要系主营业务的销售收入,报告期末持有的外币资产主 要系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外币负债主要系预收账款。如果未来汇率出现短期大幅波动,将会给 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采取主要以销定产、同时兼顾订单需求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若公司未来出现客户无法 执行订单、库龄较长且无法通过市场销售的存货大幅增加或者出现大批拟报废存货等情况,导致 公司存货跌价损失显著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 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月 7日 上市前召开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 明 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月 25日 上市前召开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 明 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 2021年2月 18日 上市前召开 - 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 明 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5月 24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2021年5月 25日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均为公司上市前召开的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上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实施网络投票结合现场投票方式,充分保障了中小股东的 权益。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相关议案,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相关议案。与第一届相比,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上述会议均为公司上市前会议。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无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为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 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废水废气噪音和土地污染控制程序等相关 制度,保护生产区域、办公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持续追求节能降耗、环保经营。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环境环保责任。2021年2月,公司完成燃气锅 炉低氮改造,提升了环保绩效,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 限 是否有履行 期限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股份限售 蒋瑜慧、蒋 生华、王明 珍 注1 签署日期: 2019年3月11 日;期限:上 市后36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股份限售 王明芬 注2 签署日期: 2019年3月11 日;期限:上 市后36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股份限售 华生投资 注3 签署日期: 2019年3月11 日;期限:上 市后36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股份限售 华册投资 注4 签署日期: 2019年3月11 日;期限:上 市后12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其他 公司及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注5 签署日期: 2019年3月11 日;期限:上 市后36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其他 公司及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中介机 构 注6 签署日期: 2019年5月15 日;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其他 公司及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注7 签署日期: 2019年3月11 日;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其他 公司及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注8 签署日期: 2019年3月11 日;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 争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注9 签署日期: 2019年3月15 日;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解决关联交 易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注10 签署日期: 2019年3月5 日;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蒋瑜慧、蒋生华、王明珍)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 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人无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意向;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 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本人在三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6、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7、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本人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日内通 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8、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 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 若 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 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 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 公司股东王明芬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3: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华生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单位无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意向;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本单位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期间,如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单位将在首次卖出 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本单位在 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如本单位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导致本单 位不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本单位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5、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向发行人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6、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本单位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日 内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7、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承诺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发行人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 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 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 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 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注4: 公司股东华册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本单位无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意向;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本单位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期间,如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单位将在首次卖出 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单位在三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如本单位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导致本单位 不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本单位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5、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向发行人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6、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本单位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日 内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7、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承诺不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发行人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 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 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 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 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注5: 为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公司股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出具了相关承诺。(一)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且公司股份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及稳定股价预案的执行 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有以下三种: 1、本公司回购股份; 2、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 以上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按 1、2、3 的顺序先后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每年实施一次。 具体措施及实施条件如下: 1、本公司回购股份 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之日起 15 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于 30 日内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发行人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并于股东大会召开后 60 日内实施。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 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 手续。 本公司回购股份稳定股价执行还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条件: (1)本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本公司回购股 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不超过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且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后,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 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和条件: (1)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2)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用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且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后,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时,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在公司领薪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 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和条件: (1)通过证券交易所 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2)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用于增持本公司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5%,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20%。若公司新聘任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三) 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情形 在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实施前,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可不再实施该措施。 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出现下列 任一情形的,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触发相关方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相关回购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时。 (四)未能履行预案要求的约束措施 公司未按本预案启动回购或未按预案执行的,应及时、充分披露其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同时提请股东大会以单次不低 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的标准向全体 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按本预案启动增持或未按预案执行的,公司可扣留该会计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分红,直至其履行相应的稳定 股价义务或公司股价已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本预案启动增持或未按该预案执行的,公司该会计年度将暂停支付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全部 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其履行相应的稳定股价义务或公司股价已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 注6: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承诺函》,发行人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承诺,就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相关赔偿责任承诺如下: (一)华生科技承诺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5 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审议具体回购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 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然后启动并实施股份回购程序。 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3、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及时、充分披露其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 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蒋瑜慧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 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 60 日内启动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所公开发售股份的工作,督促发行人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 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实际控制人蒋瑜慧、蒋生华、王明珍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 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四)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