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苏博特: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苏博特: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16 公司简称:苏博特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1521900892(1)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 四、 公司负责人 缪昌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徐岳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顾凌 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一节中已经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 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42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苏博特、本公司、公司、发行 人 指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江苏博特 指 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 建科院 指 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司,为江苏博特第一大股东, 持有江苏博特34%股权 南京博特 指 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子公司 姜堰博立 指 泰州市姜堰博立新材料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孙公司 天津博特 指 博特建材(天津)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子公司 攀枝花博特 指 攀枝花博特建材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子公司 江苏博立 指 江苏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子公司 武汉博特 指 博特建材武汉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子公司 中山苏博特 指 中山市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香港苏博特 指 江苏苏博特(香港)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苏博特香港 指 苏博特(香港)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子公司 昆明苏博特 指 昆明苏博特新型建材工业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泰州博特 指 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子公司 镇江苏博特 指 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子公司 新疆苏博特 指 新疆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子公司 博睿光电 指 江苏博睿光电有限公司 江苏 美赞 指 江苏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为江苏博特子公司 涟水美赞 指 涟水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为淮安美赞子公司 通有物流 指 南京通有物流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子公司 吉邦材料 指 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子公司 镇江吉邦 指 镇江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为吉邦材料子公司 检测中心 指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苏博特 公司的外文名称 SOBUTENEWMATERIALS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缪昌文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岳 许亮 联系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 118号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 118号 电话 025-52837688 025-52837688 传真 025-52837688 025-5283768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11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11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1100 公司网址 www.sobute.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苏博特 603916 无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2,047,337,461.44 1,431,544,209.58 1,431,544,209.58 4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15,859,643.03 166,696,623.50 166,696,623.50 29.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205,343,842.35 164,155,639.54 164,155,639.54 25.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31,582,234.94 72,154,249.93 72,154,249.93 -282.3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 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3,565,428,458.18 3,463,291,866.19 3,463,291,866.19 2.95 总资产 6,745,400,917.22 6,412,520,376.75 6,412,520,376.75 5.1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5 0.54 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1 0.50 2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49 0.44 0.53 11.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7 6.60 6.60 减少0.53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5.77 6.50 6.50 减少0.73个 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3.02%,主要是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82.36%,主要是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长所 致。 3.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原因系2021年4月 16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50,257,33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转增70,051,466.00股, 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20,308,798.00股。为保持前后期可比性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上期的每 股收益。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246.3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15,343,410.7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1,848,465.69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228,109.6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57,994.44 所得税影响额 -2,229,013.29 合计 10,515,800.68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供应商,在土木工程材料领域,已形成科研开发、规模生 产和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完整体系。在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和聚羧酸系减水剂企业十强 评比中,2014年-2021年连续多年排名第一。2017年公司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2018年入选中国新上市公司“研发创新先锋奖”,江苏省上市公司创新百强(第8名)。2020 年荣获江苏民营企业创新百强榜第六名,南京市百强高新技术企业。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 高性能减水剂产品主要为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具有掺量低、减水率高、保坍性能优、收缩 低等优点,能显著改善混凝土和易性,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大幅降低水胶比,提升混凝土 强度和耐久性,延长混凝土构筑物的服役寿命,节省水泥用量,提高工业废渣利用率。高性能减 水剂产品主要用于配制高性能混凝土,应用于核电、桥梁、高铁、隧道、高层建筑等领域。 高效减水剂产品主要包括萘系减水剂和脂肪族减水剂,具有高减水、高适应性、高性价比等优 点,能有效降低水胶比,改善混凝土和易性,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有效节省水泥用量,提 高工业废渣利用率,对混凝土原材料及掺量敏感性低,水泥适应性好,配制的混凝土综合成本低, 主要用于配制中低强混凝土,应用于水电、市政、民用建筑、预制构件等领域。 功能性材料包括功能性化学外加剂、高性能水泥基材料和工程纤维等,其中功能性化学外加剂 主要包括膨胀剂、速凝剂、防腐剂、阻锈剂、引气剂、防冻剂、早强剂等,其可以单独使用或与 减水剂复配使用;高性能水泥基材料主要包括灌浆料、超早强砂浆等,具有超早强、高强、无收 缩、高耐久等特点;工程纤维包括有机纤维和金属纤维,能显著提高混凝土的韧性,减少开裂, 延长构筑物使用寿命。功能性材料主要用于严酷环境下混凝土的制备,超高强、超高韧和高耐久 性混凝土的制备,装配式建筑,以及快速修补等特殊需求。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为合成与复配组合生产模式,合成后的母体作为中间产品供内部复配 使用,对外销售以复配形成的水剂型混凝土外加剂为主。 公司的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我国幅员辽阔,市政、高铁、桥梁、核电、国防和大 坝等重大工程中超高、超长、超跨、超大型等新结构的出现,水泥、矿物掺合料、砂石骨料等大 宗原材料复杂难控以及宽温差与干燥的严苛施工环境,对混凝土性能提出了过去难以实现的高要 求。公司采用“顾问式营销”,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定制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从而为客户提供 优良的产品与服务。公司技术推广人员定期收集客户需求信息,包括工程特点、气候特点、材料 参数、性能参数;技术开发部按客户技术要求,对外加剂实现主动性设计和组合,并进行现场试 配,达标后进行配方绑定,并将配比技术参数提供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按照技术开发部门的配 方方案和技术推广人员提交的客户发货指令生产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技术推广人员根据现场工 况及技术表现,不断调整、更新产品配方,令混凝土达到最佳施工状态。 (四)行业概况 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企业数量众多,规模企业较少,行业集中度偏低,国内企业占据了 我国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市场竞争主要集中在本土企业之间,并已开始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 跨国公司仅在局部细分市场参与竞争。 随着国家对安全、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地执行“退城入园”政策,部分区域的生产企业和 小型外加剂企业迫于国家和地方持续的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而停产或退出市场。同时,由于部分 混凝土原材料发生变化以及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于具有较高技术性能的外加剂产品依赖 度提升。加之大型建筑公司和施工单位逐步实施集中采购和战略性合作,使行业集中度有较明显 提升。行业内领先企业依托自身研发、生产和服务优势,能为客户提供高性能混凝土整体解决方 案,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受到进一步挤压。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国内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在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评比中, 2014-2021年连续多年排名第一,且在中国聚羧酸系减水剂企业十强评选中,2014-2021年连续多 年排名第一。公司是行业唯一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外加剂企业。2020年江 苏制造业企业发明专利百强榜中,公司名列江苏省第10位,南京市第3位。 (一)公司的竞争优势 1、研发平台优势 公司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批准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有“高性能土木工 程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先进土木工程材料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高性能土木工程材 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系行业内唯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公司董事长缪昌文院士任国家重点实验室 首席科学家和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公司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有“江苏省功能性聚醚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平台,设有高性能减水剂、功能性助剂、功能性水泥基材 料、水泥基材料裂缝控制、高性能混凝土、交通工程材料、外加剂应用技术、新技术示范与推广 等八个专业研究所和分析测试中心,建有科研用房实验楼3万多平米,配有动静态光散射仪、环 境扫描电镜、温度应力试验机、X射线衍射分析仪、UTM万能试验机、混凝土流变仪等仪器设备, 研究条件居全球同行业领先水平,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了平台支撑。 2、技术优势 公司参与完成的“超500米跨径钢管混凝土拱桥关键技术”项目荣获201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 二等奖,《现代混凝土开裂风险评估与收缩裂缝控制关键技术》项目荣获201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 二等奖;承担的《高速铁路板式无砟轨道自充填薄层功能材料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中国建 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一种保坍型聚羧酸超塑化剂》获中 国专利优秀奖及江苏省专利金奖;公司完成的“现代混凝土早期变形与收缩裂缝控制”项目2019 年获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严酷环境下结构混凝土耐久性设计与提升关键技术》获2020年度 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 公司拥有约200人的专业研发队伍,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际国内 专利619,其中国内发明专利532件,国际发明专利25件,主编、参编国家标准12项,形成了 涵盖核心原料、合成与聚合、高性能外加剂、混凝土应用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目前在以下几方面形成了核心技术能力: (1)在核心原料高效制备、高效减水剂清洁生产、高性能减水剂分子量和结构精确控制方面形成 了系列专有生产技术; (2)在混凝土外加剂的适应性和高强、早强、流动性保持、裂缝控制、自密实、高层泵送等混凝 土领域形成了独特的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 (3)在混凝土气泡调控、水泥水化历程调控、流变性能调控细分领域形成了先进、独特的核心助 剂体系; (4)在混凝土外加剂基础理论、分子设计、工业放大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 快速定制化服务; (5)在核电、水电、高铁、桥梁、市政、建筑等国家重大重点工程领域积累了应用数据库和丰富 的行业服务经验。 3、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技术推广与管理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 在江苏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江苏工业企业人才竞争力100强榜单中排名前10。公司拥有博 士或硕士学位人员3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5人入 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5人入选中青年创新科技领军人才,2人入选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3人入选江苏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领军人才),6人入选江苏省“333高层 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在行业内具有领先的人才优势,为行业标准编制、产品研 发创新、重点工程应用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品牌优势 公司是目前行业内唯一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企业,主营产品减水剂获工 信部“单项冠军产品”。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荣获江苏省 上市公司创新百强第8名、“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工业强省六大行动重点项目单位”等荣 誉称号。 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以其优异的产品性能、稳定的产品质量、专业的技术服务,赢得 了用户的信赖,也赢得了市场。公司产品成功应用于港珠澳大桥、江苏田湾核电站、四川溪洛渡 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南京地铁、安哥拉陆阿西姆水电站、孟加拉帕德玛大桥、坦桑尼亚姆特 瓦拉港口等国内外水利、能源、交通、市政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5、经营网络与服务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独特的顾问式营销服务和工程一体化解决方案,建立了覆 盖全国的产业基地和销售服务网络,提高了快速响应能力,提升了客户满意度。 基于多年来雄厚的技术储备和科技进步成果,公司以一流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基础,以先进的试 验条件为依托,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服务范围覆盖全国所有省、市、区。公司不断加强技术服务 团队建设,现有营销服务人员全部为混凝土及相关专业人员。产品使用前,为客户提供应用技术 的全面解决方案和施工技术指导书;产品使用中,技术服务人员深入现场跟踪指导;产品使用后, 及时评估与总结。在提供优质产品的同时,根据项目需要,组织技术专家深入现场,帮助解决产 品应用和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难题。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 1 年上半年 ,公司持续贯彻董事长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创新理念, 积极 开拓 进取,实现了经营业绩的良好增长 。 公司营业总收入 20.47 亿元,同比增长 43.02 % ;归属上市公 司净利润 2.16 亿元,同比增长 29.4 9 % ;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 2.05 亿元,同比增长 25.0 9 % ; 上市 4 年来 主要经营指标持续优化并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连续十年在行业评比中位列综合实 力十强榜首, 继续巩固了行业龙头地位,为股东创造了良好的回报。 主营外加剂业务方面, 公司 持续强化 全国 性 布局 ,目前已经拥有江苏南京、江苏泰州、江苏 镇江、天津、四川大英、四川攀枝花、新疆乌鲁木齐等核心基地,同时在浙江、广东、山东等二 十多个省份建设了 2 0 多个复配基地, 完善了全国化的供应链体系,为扩大市场推广提供了扎实保 障。 市场 销售的 开拓 效果明显 , 华东、华北、西部、中原等 优势市场 地区市场地位 进一步巩固, 华南、东南、东北等 潜力市场 地区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 公司开拓了川藏铁路、 广湛高铁、常泰长 江大桥、靖江长江隧道、银江水电站、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等一批重点项目 , 成为销售业绩增长 的推动力 。 公司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得到快速增长,上半年混凝土抗裂材料、高性能水泥 基材料、高性能风电灌浆料、交通工程材料、防水防护材料等增速明显,应用领域和地域不断开 拓,在国家重点工程的率先应用,引领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向民用工程的拓展引用,使市场领域 进一步放大,未来的成长空间可期。 公司检测业务 继续贯彻“两个拓宽”的经营思路,持续保持稳健快速的增长, 与主营外加剂 业务保持 了 良好的协同效应 。检测业务 逐渐突破传统 的 建筑检测领域,在轨道交通 、公路水运、 智慧运营、健康监测、检验认可 等领域 获得 了良好的增长, 在 实现业务版块 拓展 的同时 , 不断提 升经营效益, 取得 了 优异的经营业绩。 建设投资方面,公司位于 四川 的“ 西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基地 ” 项目 已于 4 月份 竣工 并投产,为拓展西南地区外加剂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 支撑 。 公司位于广东的江门基地目前 已进入 环评公示 阶段,预计 9 月份开工建设, 2 022 年一季度 建成, 该基地的建成投产, 将 大力推进 公司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开拓,加快新产品在该区域的推广应用,确保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 升,为公司在长三角区域和粤港澳区域重点布局与腾飞奠定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 元 币种 :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2,047,337,461.44 1,431,544,209.58 43.02 营业成本 1,340,684,123.27 773,258,285.46 73.38 销售费用 155,918,857.30 221,513,392.09 - 29.61 管理费用 129,220,081.91 107,953,686.38 19.70 财务费用 24,441,336.26 21,007,237.11 16.35 研发费用 93,218,486.10 69,688,059.77 33.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582,234.94 72,154,249.93 - 282.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140,872.99 - 118,764,884.76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117,945.21 407,657,632.19 - 78.8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随收入 增长 相应增加及 原材料价格上涨 、 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 所 致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 主要为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长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 及 负债 状 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00,000.00 0.30 不适用 主要是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应收票据 955,968,323.15 14.17 700,218,055.99 10.92 36.52 主要是本期票据收款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 52,663,252.78 0.78 不适用 主要是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65,483,171.63 0.97 41,160,678.78 0.64 59.09 主要是本期预付设备和土地款增 加所致 短期借款 1,102,800,000.00 16.35 785,272,000.00 12.25 40.44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86,427,979.12 1.28 192,335,695.99 3.00 -55.06 主要系年初余额里包含未发放的 年终奖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340,713.17 0.18 44,571.05 0.00 27,587.73 主要是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长期借款 33,227,655.59 0.52 -100.00 主要是本期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租赁负债 37,112,256.98 0.55 不适用 主要是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长期应 付款 240,487.03 不适用 主要是本期融资性售后回租未到 期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1,669,220.34 0.02 664,697.62 0.01 151.12 主要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所致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1,752,759.9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7%。 (2) 境外资产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04,983,778.98 保证金 应收票据 59,862,494.11 票据质押 固定资产 48,153,503.80 固定资产抵押 无形资产 7,509,978.04 无形资产抵押 合计 220,509,754.93 /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方面,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扩大产品的供应能力,公司 在四川省大英县投资建设外加剂产业基地,生产高性能减水剂及相关产品。四川大英基地已于 2021年上半年建成投产。公司计划在广东江门建设华南基地,该基地目前正处于环评公示中,预 计将于2022年一季度建成。相关基地建成后,不仅使公司主营产品产能有较大幅度提升,实现产 品性能升级,同时使得公司全国市场布局将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第三代高性能减水剂及功能性材 料销售与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2,200万元收购江苏道成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剩余20%股权。江苏道成不锈钢管业有限公 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 响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138,800.00 12,610,800.00 1,472,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00,000.00 20,000,000.00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 号 公司名 称 主要业务 持股比 例 注册资 本 总资产 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1 南京博 特 混凝土外加剂的研 发、生产、销售 100% 4,000 29 , 802 . 35 18,722.99 1,621.85 2 泰州博 特 混凝土外加剂及功能 性材料的生产、销售 100% 33,000 72,045.17 46,910.65 5,825.89 3 检测中 心 建筑材料、建筑装饰 装修材料检测和建设 工程质量检测 58% 3,000 90,3 02.91 67,84 9.63 7 , 001.6 7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发展迅速,已经从上世纪末以简单物理复配为特征的小型混凝土外加剂 生产,逐步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路线,以拥有自主研发技术力量为特征的新一代规模化生 产企业正逐步形成。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较 低,技术和装备水平参差不齐,竞争较为激烈。面对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存在着市场份额被现 有竞争对手蚕食、被潜在竞争者抢占的市场竞争风险。此外,由于近年来聚羧酸系减水剂市场发 展势头良好,同行业公司纷纷扩大产能,市场产品供应能力随之不断增长,市场竞争加剧,因此 公司面临着因竞争加剧带来的盈利能力下降、应收账款增加等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的风险。 2、技术风险 尽管公司核心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多项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随着混凝土外加剂行业 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同行业公司也在不断提升自己的工艺水平和核心技术,公司如果不能及时 跟进最新技术成果并保持领先性,则面临所掌握的核心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 3、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快速发展需要更多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信息 化、多元化发展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素质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并将 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此外,公司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引致的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问 题。如果公司不能按照计划实现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能导致公司人才 流失的风险,可能使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受到人力资源的制约。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混凝土外加剂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大部分为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其价格受到国际市场上原油价 格波动的直接影响,国际原油价格的剧烈波动导致生产混凝土外加剂的原材料价格也随之发生较 大变化。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有效地调整产品价格或产品结构,则公司盈 利能力存在波动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会议决议 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 2021年4月16 日 www.sse.com.cn 2021年4月17 日 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2020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等议案, 详见《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2021-025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欧阳世翕 独立董事 解任 刘俊 独立董事 解任 钱承林 独立董事 解任 王莲 监事 解任 刘建忠 监事 解任 陈建华 副总经理 解任 徐永模 独立董事 选举 李力 独立董事 选举 王平 独立董事 选举 蒋贤臣 监事 选举 李华 监事 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欧阳世翕、刘俊、钱承林,监事刘建忠、王莲,副总经理陈建华因任期届满解任。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徐永模、李力、王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选举蒋贤臣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经公司职工选举,推选李华为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不适用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不适用 每10股转增数(股) 不适用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 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18-036。 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实施相关事宜。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1。 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 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88名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共531万股,授予日为2018年7月10 日。 2018-044,《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1 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2019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 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33万股,授予 日为2019年2月19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预留限制性股票133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 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 对象刘茂芳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万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9。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 销激励对象刘茂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 励股票共计3万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4。 2019年7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刘茂 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万 股。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19-055。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石亮离职,公司 拟回购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权激励股票共计6万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6。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石亮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 票共计6万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0。 2020年7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石亮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6万股。 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0-047。 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20-057。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江苏苏 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实施相关事宜。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1。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36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共294万股,授予日为2020年9月15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 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6。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4 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 编号2020-076。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通过PDCA循环的手段, 建立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落实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危险源识别与 风险控制程序、环境与职业危害风险控制程序、环境运行控制程序、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实现环保目标落 地。 公司不断增加环保设施投入,提高污染防治与处理技术水平,减少三废排放。同时,通过技术 改造与生产工艺的改进,提高生产效率,在减少原材料消耗的同时,不断完善生产环境建设,提 升了环保管理水平。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 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江苏博 特 见注1 36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 售 缪昌 文、刘 加平、 张建雄 见注2 36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 售 缪昌 文、刘 加平、 张建 雄、毛 良喜、 李玉 虎、任 红军、 冉千平 见注3 12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 售 张月 星、孙 树、王 莲 见注4 12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 售 公司上 市前的 其他股 东 见注5 12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江苏博 特 见注6 股东大 会审议 通过稳 定股价 具体方 案后的 10个交 易日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董 事及高 级管理 人员 见注7 股东大 会审议 通过稳 定股价 具体方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案后的 10个交 易日内 其他 公司 见注8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江苏博 特 见注9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董 事、监 事及高 级管理 人员 见注10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江苏博 特 见注11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缪昌 文、刘 加平、 张建雄 见注12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董 事及高 级管理 人员 见注13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江苏博 特 见注14 12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缪昌 文、刘 加平、 张建雄 见注15 12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 关的承诺 其他 全体激 励对象 见注16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见注17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 :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江苏博特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江苏博特现 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江苏博特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公司将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 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 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江苏博特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 持股份总数的 20%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江苏博特任何时候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 行人并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江苏博特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注 2 :实际控制人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本人在担 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 前提下,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0%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 候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 前不进行减持。 注 3 :董事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毛良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毛良喜、李玉虎、任红军、 冉千平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注 4 :监事张月星、孙树、王莲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 年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现已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 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注 5 :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注 6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承诺: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 的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 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 、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 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自发行 人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 。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 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 、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发 行人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 案实施 期间内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 1 )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3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4 )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承诺人应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 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承诺人履行其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 与承诺人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 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承诺人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注 7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不迟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 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 、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 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 度 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发行人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 。增持发行人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 以终止增持股份。 2 、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 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经公 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不因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 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 1 )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3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4 )如未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 直至承诺人履行其 增持义务。发行人可将应付承诺人的薪酬与现金分红予以扣减用于发行人回购 股份,承诺人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注 8 :公司承诺: 1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 司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 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制订回购全部新股的方案,并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 按照市场情况确定,但每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 存款利息之和(若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则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