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江苏索普:江苏索普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江苏索普:江苏索普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46 公司简称: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 四、 公司负责人 胡宗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艳红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崔坤族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存在风险事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中“四、其他披露事项”的“(一)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1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41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 ................................ ........................... 41 第十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136 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 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江苏索普 指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索普集团 指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化工新发展 指 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 镇江城建 指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镇江国控 指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镇江市国资委 指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大资产重组 指 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江苏索普 公司的外文名称 Jiangsu SOPO Chemic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OP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胡宗贵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职务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范国林 吴婷婷 联系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电话 0511-88995001 0511-88995001 传真 0511-88995648 0511-8899564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2006 公司网址 http://www.sopo.com.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索普 600746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尚处于持续督导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等法规制度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负有持 续督导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规定,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尽职推荐并在所发行股份上市后持续督导 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闵志强,鲍伦虎 报告期内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的保 荐机构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11号NEO大厦A座17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沈学军 持续督导的期间 股权分置改革后,长期持续 报告期内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的保 荐机构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1号楼4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吴韡、蒋坤杰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1年4月1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918,292,774.76 1,501,216,116.61 16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4,381,849.44 8,501,971.71 17,59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501,129,122.29 5,684,489.94 26,307.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163,928.77 36,493,402.41 2,610.5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39,789,589.85 2,947,384,220.30 77.78 总资产 5,883,788,639.91 3,565,152,588.04 65.04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576 0.0084 16,061.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1.3547 0.0056 24,091.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8797 0.3353 增加35.5444个百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35.8021 0.2242 增加35.5779个百 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1,523,923.2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2,011,682.6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291,131.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574,010.67 合计 3,252,727.15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主 营业务包括冰醋酸、醋酸乙酯、硫酸、ADC/XPE/IXPE发泡剂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醋酸及衍生品资产在国内最早实现了低压羰基合成醋酸技术的自主开发,经过多年的发 展,规模位居行业前列。主要产品醋酸及衍生品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液体状态,灌装储运, 广泛应用于染料、印染、胶卷、溶剂、医药以及农药等领域。国内醋酸主要用于生产PTA、醋酸 酯、醋酸乙烯、醋酐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推行“阿米巴”管理模式,聚焦创新、聚焦成本,坚持精细化管理理念,充分发挥技术 优势,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深挖装置潜能,发挥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 采购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透明的招投标、比价制度,严格规范采购流程,提高资源保障效 率,降低采购成本。 营销方面,公司一直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少量根据客户需求采用加工贸易 方式。结合市场需求,优化稳固渠道,建立合理、匹配的直销经销客户比例,积极开拓自营出口 业务,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 (三)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醋酸生产依旧以羰基合成法为主要技术路线,行业壁垒和环保要求较高,行 业处于紧平衡状态。在内外需增长的作用下,醋酸供需情况紧张,价格持续高位运行。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通过多年生产经营、技术研发以及行业资源的积累, 在规模化、产业链完整程度、技术先进性、环保安全等方面具备优势。 (一)规模优势 公司具备年产120万吨醋酸的设计生产能力,并通过持续的技改和工艺优化,提升了装置的 运行质量和产能,提高了产品质量。 (二)产业链完整优势 公司拥有较完整的产业链。公司以煤炭为源头,通过煤制气、催化剂合成甲醇、甲醇羰基化 等工艺流程生产醋酸,在产品原料来源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 (三)技术优势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并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及再创新进 行工艺技术改进、设备瓶颈改造,充分挖掘现有装置潜力,在产品系列化、节能降耗、提产增效、 安全环保等方面逐步形成了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四)区位及销售优势 公司地处经济最活跃、客户相对集中的长三角地区,水运和陆运快捷便利。报告期内主要销 售客户稳定且为长期合作的客户,主要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较高,产品质量具备较强的 竞争力。 (五)安全环保先行优势 环保方面,公司环保装置先进完善,实现烟气超净排放,废水达标排放。公司醋酸及衍生品 资产2017年投入8,000多万元建成了热电烟气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和氨氮治理的脱硝装置,实现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超低排放。2020年公司获评镇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化 工企业。 安全方面,公司具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资质,建成“五位一体”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持 续的体系完善和投入,为保障公司生产装置的平稳、安全运行夯实了基础。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随着全球新冠疫情缓解,国内经济持续复苏,化工行业迎来强景气周期,公 司主要产品醋酸及衍生品市场价格显著上涨。面对有利市场机遇,公司平稳有序组织生产经营工 作,努力把握市场周期,经营业绩稳定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实施阿米巴经营模式,做实做细“提质增效”工作,通过采购比价、生 产技改、细化管理等举措降本提质,以抢占市场、优化销售模式、坚持环保安全为抓手增利增效, 截止到6月30日,累计实现营收39.18亿元,净利润15.04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一)优化采供模式,落实低成本战略。 上半年,受国内供需状况剧烈波动以及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原辅材料价格呈 现高位震荡。针对这种情况,公司通过优化招标模式、积极引入新供应商和新材料、推进国产化 等有力措施,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有力保障了生产稳定运行。在仓储管理方面,公司通过继续 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优化了物资信息,同时减少物资库存,提升了物资管理水平。 (二)利用有利时机,争取最大化公司效益。 上半年,内外需稳定增长等因素,致使醋酸供需关系紧张,公司产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在 这样有利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一方面严把产品质量关,主要产品一次合格率100%。2021年醋酸产 品执行《工业用冰乙酸》新国标,公司上半年醋酸产品Ⅰ型率达到100%,质量处于国内同行前列; 乙酸乙酯执行企业标准,产品质量优于国标优等品。另一方面公司在供应紧张的市场环境下以产 品质量为“名片”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服务优势,通过开发新市场新客户、扩大自营出口、增加 直销客户销量等措施积极抢占市场份额,增加公司效益。 (三)坚守安全环保红线,打实发展基础。 上半年,公司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特色安全文化建设、安 全环保信息化建设、本质安全环保提升,继续在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基础上,启动一级安全 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档升级。环保方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在生产全流程深入排查环保隐患并完成多项环保提升改造,重点围绕水环境提升、VOCs治理,强 化污染源头治理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管理,同时紧盯“两碳”国家战略部署,提升碳排放管理水 平。 (四)坚持技改创新,稳步推进核心产业项目。 公司一直将持续性技术改造、深挖装置潜能作为内源性增长的重要动力。报告期内,公司继 续滚动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助推节能降耗、稳产高产。同时有序实施年度研发计划项目,今年 上半年,共获得3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 2021年4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84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15.23万吨粗 甲醇、3.20亿标方一氧化碳及其他一些空分副产品的年生产能力,有效保障公司醋酸充足产能, 巩固公司市场地位,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 元 币种 :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3,918,292,774.76 1,501,216,116.61 161.01 营业成本 1,968,774,913.20 1,339,115,260.27 47.02 销售费用 3,885,073.32 44,051,491.43 -91.18 管理费用 49,295,037.41 40,667,960.91 21.21 财务费用 -3,670,642.88 10,125,425.82 -136.25 研发费用 92,987,555.17 47,740,525.23 94.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163,928.77 36,493,402.41 2,610.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0,704,354.60 -318,025,134.91 208.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733,244.51 199,535,361.15 217.1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61.01%,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 销售价格上 涨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 增长 47.02% ,主要是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 下降 91.18% , 本报告期运杂费列支于营业成本所致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 长 21.21%, 主要是业绩增长工资薪酬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 降低 1 36.25 % ,主要是报告期内 偿还 到期 借款减少 利息支出 ,同时 增加利息收入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 增长 94.78% ,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 长 2610.53%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 增长 208.37 % ,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 增长 217.10% ,主要是报告期内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所致。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及 负债 状 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 况 说 明 货币资金 1,074,710,598.91 18.27 192,806,122.38 5.41 457.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0,670,845.19 11.06 0.00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29,186,059.11 2.20 5,465,620.21 0.15 2,263.61 应收账款 165,362,606.84 2.81 42,851,421.88 1.20 285.90 应收款项融资 565,880,753.80 9.62 159,506,922.47 4.47 254.77 预付款项 144,820,095.07 2.46 101,421,107.78 2.84 42.79 其他流动资产 2,022,596.30 0.03 804,176.72 0.02 151.51 长期股权投资 17,496,981.38 0.30 7,001,026.66 0.20 149.92 在建工程 429,708,350.34 7.30 317,082,048.56 8.89 35.52 使用权资产 4,770,682.83 0.08 0.00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 158,755.49 0.00 349,261.97 0.01 -54.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058,493.15 0.17 0.00 不适用 短期借款 50,070,208.33 0.85 200,000,000.00 5.61 -74.96 应付票据 0.00 200,000.00 0.01 -100.00 应交税费 212,039,903.85 3.60 51,193,018.92 1.44 314.20 其他应付款 11,135,779.71 0.19 6,513,110.47 0.18 70.97 其他流动负债 36,460,893.13 0.62 27,418,460.44 0.77 32.98 租赁负债 5,156,260.10 0.09 0.00 不适用 资本公积 2,396,808,724.02 40.74 1,532,231,140.00 42.98 56.43 专项储备 507,647.28 0.01 0.00 不适用 未分配利润 1,563,725,312.63 26.58 257,876,753.47 7.23 506.38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长457.4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增加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到位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发生变化,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发生变化,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 致; 4.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285.9%,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取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5.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长42.79%,主要是报告期内原料价格上涨,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长151.51%,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待摊销的企财险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长149.92%,主要是报告期内完成对合资公司镇江普境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注资所致; 8.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长35.52%,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工程项目投入所致; 9.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发生变化,主要是适用新租赁准则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下降54.55%,主要是报告期内摊销房屋装修费所致; 11.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发生变化,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一年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所致; 12.短期借款较上年末下降74.97%,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13.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发生变化,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所致; 14.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长314.2%,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增加,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15.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长70.97%,主要是报告期内改变电费缴纳方式,使用单位信用卡缴 纳电费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长32.98%,主要是报告期内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17.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增长56.43%,主要是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8.专项储备较上年末发生变化,主要是报告期内安全费用计提有结余所致; 19.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末增长506.38%,主要是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期初 余额 报告期内 购入 报告期内 售出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金额 本期投资收 益 期末余额 交易性金 融资产 880,000,000.00 230,000,000.00 670,845.19 1,340,837.42 650,670,845.19 (四)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为镇江普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注册成立,注 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以货币出资1,750万元,占比35%,梵境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3,250万元,占比65%。 该公司详细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2020年10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投资有机合成浆气化协同处置危废 和工业固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江苏索普关于调整有机合成浆项目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 该公司所涉及的有机合成浆气化协同处置危废和工业固废项目计划于2021年四季度进入试 运行阶段。本项目相关经营资质尚需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能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六)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供给不足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炭的供给相对稳定,若国家关于煤炭使用的产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 司煤炭用量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及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材料短 缺、价格极端波动,则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较大影响。 2、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的风险 公司生产装置运行情况良好,且定期进行生产装置及配套辅助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设备故障 率较低。但若由于设备维护措施不到位或生产装置出现意外故障以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仍 然存在非计划停车的风险,影响公司的正常产生产经营。 3、环境污染及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公司已经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环保安全投入力度,且环境保 护相关装置及仪器仪表均正常运行,但若由于操作不当、以及环保装置出现运行故障导致污染物 未达标排放,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风险。 公司部分原材料、中间产品及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高温及有毒物质,属于管制范 围内的危险化学品,若在产品装卸、运输、贮存及发放使用等作业过程中操作不当或发生装置故 障,可能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下游需求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广泛用途和稳定增长的需求。但若整体 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环保政策发生变化,存在下游需求变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的风险。 5、新冠疫情蔓延风险 自去年以来,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国内诸多行业受到较大影响,目前我国疫情已基本控制但 仍零星出现境外输入及相关引发的聚集性传染事件,国际疫情亦不容乐观,疫情持续时间无法估 计,存在因疫情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公司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职工生命健 康、生产经营稳定有序,努力降低相关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 6、业绩承诺不能完成的风险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重组标的资产未能完成当年的业绩承诺,公司已在前期定期报告及 时提示了风险,根据证监会相关政策,经与相关各方协商并经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九届二次监 事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已对对业绩承诺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业 绩承诺方承诺,醋酸及衍生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9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分别不低于38,299.17万元、32,000万元、60,916.19万元;化工新发展经营性 资产和负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不低于1,773.19 万元、1,700万元、3,256.47万元;标的资产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 合计数分别不低于40,072.36万元、33,700万元、64,172.66万元。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业绩完成情况较好,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处于业绩承诺期,标 的资产的业绩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7、募投项目未达预期风险 2021年4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84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15.23万吨粗 甲醇、3.20亿标方一氧化碳及其他一些空分副产品的年生产能力,有效保障公司醋酸充足产能, 巩固公司市场地位。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会对项目的整体 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但能否按照计划预期实现投产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设计、建设等各环节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及时应变,同 时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 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 2021年5月21 日 http://www.sse.com.cn/ 2021年5月22 日 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无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 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排放口 主要污染物 排放方式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总 量t/半 年 达标情 况 执行污染 物排放标 准 核定排放总量 排 污 信息 烟气排 口 1号排 口 SO2 烟囱 5.75 9.67 达标 50mg/m3 SO2 250.2t/a; 氮氧化物 SO2 35.34 62.38 达标 100mg/m3 烟尘 3.56 6.29 达标 20mg/m3 396t/a; 烟尘84t/a 2号排 口 SO2 4.13 6.74 达标 50mg/m3 氮氧化物 30.53 48.09 达标 100mg/m3 烟尘 1.75 2.75 达标 20mg/m3 SQ-000-001 SO2 处理达标 排放 84.58 13.88 达标 200mg/m3 污水排 口 1号排 口 COD 直排长江 17.51 24.05 达标 50mg/L COD 127.6575t/a; 氨氮 12.7657t/a 氨氮 0.82 1.09 达标 5mg/L 填报说明: (一)废气部分: 公司废气主要排放口共有 3 个,分别是热电厂烟气 1# 排口和烟气 2# 排口以及硫酸事业部二氧 化硫尾气排放口( SQ - 000 -- 001 ),其中热电烟气排口主要特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 尘,硫酸事业部排口特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 其中二氧化硫半年核定排放总量为 125.1t ,热电烟气 1# 排口实际排放浓度为 5.75mg/m 3 ,实 际排放量为 9.67t ;热电烟气 2# 排口实际排放浓度为 4.13mg/m 3 ,实际排放量为 6.74t ;硫酸事业 部排口实际排放浓 度 84.58mg/m 3 ,实际排放量为 13.88t ,合计二氧化硫半年排放总量为 30.29t 。 氮氧化物半年核定排放总量为 198t ,热电烟气 1# 排口实际排放浓度为 35.34mg/m 3 ,实际排放量为 62.38t ;热电烟气 2# 排口实际排放浓度 30.53mg/m 3 ,实际排放量为 48.09t ,合计氮氧化 物半年排 放总量为 110.47t 。烟尘半年核定排放总量为 42t ,热电烟气 1# 排口实际排放浓度为 3.56mg/m 3 , 实际排放量为 6.29t ,热电烟气 2# 排口实际排放浓度为 1.75mg/m 3 ,实际排放量为 2.75t ,合计烟 尘半年排放总量为 9.04t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之所以比许可总量低,是因为公司 醋酸及衍生品资产 2017 年投入 8 , 000 多万元建成了热电烟气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和氨氮治理的脱硝装置,实现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和烟尘超低排放。 (二)废水部分: 废水集中排放口 1 个,主要特征污染物为 COD 和氨氮。其中 COD 和氨氮半年核定排放量 63.83t 和 6.38t ,实际 COD 和氨氮半年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分别为 17.51mg/L , 24.05t 和 0.82mg/L , 1.09t 。 2. 防治污染设 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防治污染设施建设情况 甲醇罐区尾气吸收装置和醋酸乙酯二期VOC治理设施改造完成,VOC达标排放率100%。 2、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热电烟气脱硫除尘设施运行率和达标率100%,硫回收装置运行率和达标 率100%; 废水处理设施: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达标排放率100%。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 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2020年取得环评批复,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建设施工 过程中。 2、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要求,明确环境风险事件应急响应的组织、预防和预警、信息报 告与通报、应急相应措施,后期处置的应急管理流程;上半年完成现场处置预案演练20次,包括 现场处置方案和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案,6月份公司组织了醋酸罐区甲醇储槽泄漏及废水收 集处置、人员疏散和环境监测的大型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制定有环境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包括公司所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周边环境敏感目 标监测。报告期内,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结合自行监测和项目环评等要求,完成公司自行 监测方案在江苏省自行监测平台上的备案上传和2021年上半年自行监测。2021年上半年,监督 监测主要污染物合格率100%,完成自行监测数据网上申报和公示,公示率100%。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信息公开要求,对排口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在平台上对外进行公示,在厂区门口大 屏上对外进行公示,确保公众对公司环保知情权并进行监督。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 限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索普集团 附注1 2006年7月 20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承诺 其他 本公司 附注2 2019年9月 25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本公司董监 高 附注3 2019年9月 25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本公司董监 高 附注4 2019年9月 25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镇江城建 附注5 2019年9月 25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 争 镇江城建 附注6 2019年9月 25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 易 镇江城建 附注7 2019年9月 25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 争 索普集团 附注8 2019年9月 25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 易 索普集团 附注9 2019年9月 25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索普集团 附注10 2019年9月 25日 是 否 附注11 附注12 其他 索普集团 附注13 2019年9月 25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索普集团和 化工新发展 附注14 2019年9月 25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土地等 产权瑕疵 索普集团和 化工新发展 附注15 2019年9月 25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盈利预测及 补偿 索普集团和 化工新发展 附注16 2019年9月 25日 是 否 附注22 附注23 其他 镇江国控 附注17 2019年9月 25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镇江国控 附注18 2019年9月 25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盈利预测及 补偿 索普集团和 化工新发展 附注24 2021年5月 21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其他 索普集团 附注19 2020年12月 10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镇江城建 附注19 2020年12月 10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董事、高 管 附注20 2020年12月 10日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对象 附注25 2021年3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承诺 股份限售 索普集团 附注21 2020年12月 8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附注1:关于股改的承诺 索普集团所持有原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3年内不对外转让,在上述限售期限届满后,索普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5 元(如遇公司分红、送股、转增、发行新股等情形,该价格将相应调整)。 附注2:关于股份质押的信息披露 江苏索普未来发布股份质押公告时,将明确披露拟质押股份是否负担业绩补偿义务,质权人知悉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以及公司 与质权人就相关股份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时处置方式的约定。 附注3:本公司董监高关于股份限制的承诺 1、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以前,本公司董监高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2、本公司董监高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 3、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附注4:本公司董监高关于防范即期回报摊薄措施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 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附注5:镇江城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会在镇江城建及镇江城建控制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中(不含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下同)担任经营性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体系独立于镇江城建。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镇江城建及镇江城建控制的其他法人和组织违规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4、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镇江城建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违规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2)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并规范镇江城建及镇江城建控制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 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镇江城建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违规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将由镇江城建承担法律责任。 附注6:镇江城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在镇江城建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索普股份期间,镇江城建及镇江城建控制的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江苏索普及其下属企业届时正 在从事或可预见即将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江苏索普及其下属企业届时 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2、如镇江城建及镇江城建控制的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江苏索普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 竞争,则镇江城建及镇江城建控制的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江苏索普或者转让 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镇江城建及镇江城建控制的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再从事与江苏索普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 竞争。 3、镇江城建保证绝不利用对江苏索普及其下属企业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江苏索普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4、镇江城建保证将赔偿江苏索普及其下属企业因镇江城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附注7:镇江城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镇江城建及镇江城建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法人和组织与江苏索普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江苏索普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镇江城建和江苏索普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作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 务往来或交易。 若违反上述承诺,镇江城建将对前述行为给江苏索普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附注8:索普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索普集团将严格履行关于避免与江苏索普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将江苏索普作为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整合上市的唯一平台。 2、本次重组完成后,索普集团以及索普集团控制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与江苏索普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3、本次重组完成后,索普集团控制或管理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江苏索普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 投资任何与江苏索普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不协助或帮助任何第三方从事/投资任何与江苏索普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 业务。 4、本次重组完成后,索普集团控制或管理的其他企业如发现任何与江苏索普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 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江苏索普,或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 5、对于年产33万吨醋酸乙烯项目,索普集团承诺,将在项目预计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且拟开工建设时,3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相关资 产注入江苏索普,以避免与江苏索普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6、对于合成气制乙醇成套技术研发项目,索普集团承诺,将在项目预计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且拟开工建设量产时,3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将相关资产注入江苏索普,以避免与江苏索普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7、索普集团承诺,将在其蒸汽业务恢复生产时,3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相关资产注入江苏索普,以避免与江苏索普可能产生的同业 竞争。 附注9:索普集团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索普集团及索普集团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法人和组织与江苏索普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江苏索普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索普集团和江苏索普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作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 务往来或交易。 附注10:索普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索普集团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江苏索普股票,自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起)6个月 内如江苏索普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索普集团本次以资产认购江苏索普股份的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索普集团本 次以资产认购江苏索普股份的发行价格,索普集团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江苏索普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2、本次交易完成后,索普集团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江苏索普送股、 配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要求。 3、本次交易完成后,索普集团由于江苏索普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江苏索普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4、如本次交易因索普集团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索普集团在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索普集团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索普集团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索普集团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5、若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本承诺中约定的锁定期的,索普集团同意根据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并予执行。 附注11:2020年12月3日索普集团财务部人员为配合其年末预审计工作,在清查索普集团证券账户资产的过程中,由于个人误操作的原因,通过 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索普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91,300股,根据索普集团在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索普集 团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江苏索普送股、配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 述锁定期的要求。”本次误操作发生时间距上述时点未超过12个月,违背了上述承诺。上述事项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控股股东误操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0)。 附注12:经公司提醒后索普集团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构成违反承诺减持的情形,并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就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 造成的负面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索普集团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问责处理并作出了进一步承诺。上述事项详细情况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控股股东误操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0)。 附注13:索普集团关于股份质押的承诺 索普集团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 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附注14:关于标的资产权属、人员安置及聘任、未利用、泄露内幕信息的承诺 1、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合法拥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 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按约定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若因所标的资产的任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纠纷或法律责任,将由 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承担。若因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将全额予以补偿,并将承担由此 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将严格按照《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的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人员的接收及安置方式,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并予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转移。 3、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附注15:关于无证房产的承诺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中部分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为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实际占有、使用,不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潜在纠纷;该等房产亦不存在抵 押、担保或者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目前正在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办证手续,且不曾因该等房产尚未取得权 属证书而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如果因上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索普集 团和化工新发展将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以现金给予足额补偿,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强制拆除费用、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损失、第三方索赔等。 附注16: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业绩补偿安排承诺 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在2019年度完成,则为2019年、2020 年及2021,以此类推)。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承诺,醋酸及衍生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分别不低于38,299.17万元、46,729.17万元、46,187.02万元;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 年度分别不低于1,773.19万元、2,491.81万元、2,464.66万元;标的资产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不低于40,072.36 万元、49,220.98万元、48,651.68万元。 附注17:镇江国控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镇江国控用以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等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江 苏索普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述各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附注18:镇江国控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函 镇江国控因认购取得的江苏索普股份,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附注19:索普集团和镇江城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索普集团、间接控股股东镇江城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索普集团和镇江城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索普集团和镇江城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索普集团和镇江城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索普集团和镇江城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索普 集团和镇江城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索普集团和镇江城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附注20: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附注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因误操作违反承诺减持的情形而做出的进一步延长股票限售期的承诺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