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 : 关于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
关于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恒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 定投业务 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 经与 恒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恒泰证券 ”)协商, 恒泰证券 自 20 21 年 8 月 18 日起(含) 开始代理销售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 简称“ 东方红信用债债 券 ”, A 类份额 基金代码: 001945 , C 类份额基金代码: 001946 ),并同步开通 东 方红信用债债券 在 恒泰证券 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业务办理 自 2 021 年 8 月 18 日 起(含),投资者 可通过 恒泰证券 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 申购 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 1 0 元,无级差。相关业 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 恒泰证券 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6088 公司网站: www.cnht.com.cn 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0 - 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三、 风险提示 1 、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 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 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 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 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 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 1 年 8 月 1 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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