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福斯特:福斯特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福斯特:福斯特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福斯特logo.bmp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二O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 四、 公司负责人 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许 剑琴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曾 强 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39 备查文件目录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半年报全文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字并盖章的公司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件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福斯特 指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上期 指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EVA胶膜 指 由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通过挤出流涎、压延等熔融加 工方法获得的胶膜 白色EVA 指 用于电池片背面封装的白色EVA胶膜,增加反射率 POE胶膜 指 乙烯与其他短链烯烃共聚物,主要用于薄膜电池和双玻组 件的封装 光伏背板、背板 指 用于太阳能电池组件最外层耐候性保护材料 感光干膜 指 用光固化方式进行印刷电路板图形转移的薄膜材料 铝塑复合膜 指 应用于锂电池软包装的含铝箔多层复合材料 单面无胶挠性覆铜板,FCCL 指 应用于挠性印制电路板的加工基板材料 MW 指 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GW 指 吉瓦,功率单位,1GW=1000MW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福斯特 公司的外文名称 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Firs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建华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章樱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电话 0571-61076968 传真 0571-6381686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1300 公司网址 www.firstpvm.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斯特 603806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5,715,649,358.37 3,376,226,655.06 6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3,623,386.30 456,192,095.92 9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875,388,467.26 442,540,501.88 97.81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672,016.91 229,324,171.28 -375.4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835,733,037.91 9,024,819,981.64 8.99 总资产 12,275,061,531.32 11,544,851,528.69 6.3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8 0.52 88.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7 0.52 86.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95 0.50 9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2 6.76 增加2.8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9.32 6.55 增加2.7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69.29%,主要系本期公司光伏胶膜、光伏背板和感光干膜产品 销量增加,及光伏胶膜和感光干膜平均销售单价上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期较上 年同期分别上升98.08%和97.81%,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盈利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6,099.62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 销售商品收到的尚未到期解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及期末结存存货增加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期初增加81,091.31万元,增长8.99%,主要系本期盈利增 加及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0转债”部份转股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4,413.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154,204.91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 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 他之政府补助说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2,302,794.8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2,895.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559,755.11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73,489.17 所得税影响额 -5,121,038.66 合计 28,234,919.04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产品体系的研发生产,业务涵盖光伏材料、电子材料 和功能膜材料。 光伏材料领域,公司开发了品类齐全的胶膜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如EVA胶膜涵盖常规、 抗PID、抗蜗牛纹、超快速固化、白色等系列,POE胶膜包括交联型、热塑型、白色、共挤等系列, 产品品类丰富。公司的光伏背板业务稳健发展,目前市场上主流的背板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以 PVDF膜为基础的KPC结构背板,二是以公司为代表的少数企业研发的含氟涂料的涂覆成膜技术。 目前,这两条技术路线均实现了下游电站端的大规模应用。在面临PVDF膜供应短缺和价格上涨过 快的当下,双涂型含氟结构背板(CPC)由于不受上游原料供应限制,从供应稳定性和成本方面都 将凸显出更高的价值。截至目前,福斯特已经累计出货双涂型含氟结构背板(CPC)超过1.5亿平 米,使用客户超过50多家,累计安装了约25GW的电站,福斯特的CPC背板经受住了青海和甘肃 等地强紫外、多风沙及气候温差大的典型高原地区光伏发电项目的长期户外验证。 近年来,随着公司基于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拓展新材料产品体系的战略实施,公司开发了感 光干膜、FCCL、感光覆盖膜、铝塑复合膜、水处理膜支撑材料等新材料产品,部分产品已陆续完 成产业化开发和种子客户的导入。其中,电子材料感光干膜系PCB产业最核心的工艺材料之一,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产业中印制电路板的线路加工,是公司重点推出的新材料产品。公司已经完成 了酸蚀、电镀及LDI主要市场系列的全覆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已进入深南电路、深联科 技、景旺电子、奥士康等国内大型PCB厂商的供应体系。 2021年半年度,公司共计销售光伏胶膜4.61亿平米,同比增长23.19%;销售光伏背板 3,136.83万平米,同比增长26.44 %;销售感光干膜4,547.15万平米,同比增长210.95%。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光伏树脂和PET基膜等。光伏树脂为石油的衍生品,公司 光伏树脂采购采取战略合作+市场化采购的方式,与国内外大型石化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近几年,公司光伏树脂的采购主要以进口为主,随着国内石化企业光伏级树脂的生产工艺不断成 熟以及树脂新装置不断投放,同时随着光伏行业快速发展导致对光伏胶膜需求量大幅增长,未来 公司光伏树脂国产化采购比例将逐步提升;公司采购的PET基膜分别用于光伏背板和感光干膜, 根据产品需求选择从国外进口或者国内采购;其他生产原辅材料主要直接向国内外生产厂家采购, 少量通过经销商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会提前向客户了解月度需求 计划并及时提供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销售的需求计划及实时订单情况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并组 织实施。同时,根据行业特性以及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特点,对常规产品进行少量的备货。 3、销售模式:公司的光伏材料主要以自有品牌向下游客户(主要是国内光伏组件厂商,部分 为国外客户或其代理商)直接销售,每年公司和下游客户签订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 格等,具体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发货和结算。公司的电子材料根据行业惯例,中大型客户公 司以自有品牌向下游客户直接销售(目前主要是生产基地在国内的PCB企业),小型客户公司通 过国内代理向下游客户销售。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光伏材料 1)光伏材料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最大的是光伏材料,主要产品为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 光伏行业产业链一般包括硅材料、硅锭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和光伏系统集成与运营等环 节。具体情况如下图: 产业链中的位置 在光伏产业链中,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主要用于光伏组件的封装环节,是光伏组件的关键材 料,对光伏组件起到封装和保护的作用,能提高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延长组件的使用寿命。 由于光伏电池的封装过程具有不可逆性,加之电池组件的运营寿命通常要求在25年以上,一旦电 池组件的胶膜、背板开始黄变、龟裂,电池易失效报废,所以尽管胶膜、背板等膜材在光伏组件 总成本中的占比不高,却是决定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寿命的关键性因素。目前晶硅组件主要采用 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进行封装,其结构示意图如下所示: 单玻晶硅组件结构示意图 双玻晶硅组件结构示意图 2)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由于硅料价格上涨,成本压力贯穿全产业链,同时由于芯片、胶膜粒子、背板树 脂、铜铝等相关商品涨价和海运运费激增,进一步增加了组件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终端电站的投资 成本,导致组件开工率降低,终端电站投资企业观望情绪较重。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数 据,2021年上半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14.1GW,预计出口44~46GW,同比有小幅增长。虽然光伏 行业目前面临暂时的困难,但全球能源转型是大势所趋,全球已经有130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 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美国重返“巴黎协定”,欧盟《2030年气候目标计划》将2030年温 室气体减排目标由原来的40%提升至55%,日本国会参议院正式通过《全球变暖政策推进法》,立 法明确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在零碳路径上,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主导能源。未来,光伏产 业链的从业企业将通过扩大产能、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智能制造、促进联合投资等多种方式,继 续推进降本增效,力争使光伏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电力产品。 (2)电子材料 1)电子材料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材料感光干膜业务发展迅速。在制造加工过程中,贴合在覆铜板上的感 光干膜经紫外线的照射之后发生聚合反应,形成稳定物质附着于铜板上,从而达到阻挡电镀、刻 蚀和掩孔等功能,实现PCB设计线路的图形转移。 感光干膜应用示意图.png 2)电子电路行业的发展趋势 感光干膜是PCB制造的原材料,其未来需求主要取决于PCB行业的发展状况。PCB下游通讯 电子行业、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相对稳定,同时汽车电子、医疗器械等下游市场的需求逐年上升。 全球PCB产能向中国转移趋势明显,中国大陆市场份额已从2008年的31.11%提升至2020年 的56.20%。国内PCB下游应用市场中,通信电子占据了35%的市场份额。其次是汽车电子和消费 电子,占比分别为16%和15%,未来几年国内5G基站建设、汽车电子和消费电子都会保持较高的 景气度,使感光干膜需求加速放量。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等终端产品的渗透率进一步提 高,任意层HDI、SLP类载板、精细FPC的用量持续提升,国内对LDI印刷PCB的需求快速增长, 预计市场对LDI干膜的需求增速将大幅高于PCB市场增速,渗透率持续提升。 (四)公司的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坚定的推进实施“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充 分利用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加快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优质产能的扩张,继续巩固公司 光伏材料的行业龙头地位。同时抓住业务快速发展的大好契机,加快感光干膜和核心原材料碱溶 性树脂的扩产,争取3~5年内实现公司成为全球感光干膜产品头部供应商的发展目标。其他铝塑 复合膜、FCCL、水处理膜支撑材料等产品,公司会加快推进量产化,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使公司真正成为一家新材料的平台型技术公司。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研发方向除了材料和配方之外, 还包括对设备和工艺的投入。公司建有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配备先进的实验仪器和检测设备, 具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 士后科研工作站、CNAS检测中心等资质。强大的研发平台及研发团队,有效保障公司长期具备技 术优势,助力公司不断拓展横向业务。 2、装备自制优势 公司依托对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理解,构建了涵盖流延挤出加工、精密涂布、可控交联、 高分子异质界面粘接等全工艺流程的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具备产业链核心 设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及品质控制全流程自主开发能力,是业内少数具备自主研发成套设 备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向供应商定制零部件装配产线,一方面投资成本低于外购整线的竞 争对手,另一方面保障了产品持续快速更新能力,并有效防止核心技术和工艺扩散。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以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扩大客户合作资源的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深化、方案 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强化等举措,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不断契合客户对产品性能、品质及应用 需求,因此产品及服务得到客户广泛好评,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具备强大的品牌影响 力。公司光伏和电子材料产品在下游客户生产过程中的品质稳定性表现优异,具备竞争优势和客 户粘性。公司产品的技术改进及提升速度快,可以贴近客户的需求开发定制化的产品,未来将奔 着高端的产品加快开展技术研发,不断拓展公司产品序列。 4、成本控制优势 凭借可靠的原材料供应链管控能力、稳定高效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客户需求保障能力,公司推 动了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并进一步摊低制造费用。公司通过产品配方、工艺和设备联 动的开发理念,以及长期积累形成的生产控制经验,可以做到超高的原材料使用率及产品良率, 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形成核心的市场竞争优势。 5、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深耕近二十年,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可靠的产品服务体系,基本 实现了国内外主要光伏组件企业的全覆盖,建立了强大的客户资源壁垒,2021年半年度全球组件 出货排名前十的企业中,隆基、天合、晶澳、晶科、阿特斯、韩华、First Solar、尚德、正泰均 为公司长期大客户。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产出高品质的感光干膜产品,顺利导入深南电路、深联 科技、景旺电子、奥士康等内资大型PCB企业,其中较高技术含量的LDI干膜(激光干膜)产品 获得业界好评,改变了全球感光干膜市场中高端高解析干膜被日本、台湾、韩国和美国的几家公 司垄断的局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将突破更多高端客户。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1,564.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29%;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90,362.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0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光伏胶膜:虽然报告期内由于硅料等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组件企业开工率不达预期,但公司 的技术研发和成本控制等优势显著,光伏胶膜的龙头地位稳固,产品销量同比增长并具备较好的 盈利能力。面对复杂的行业形势,公司坚信光伏产业链目前面临的成本压力是暂时的,未来将通 过产业链各环节的产能扩张和技术提升,继续推进降本增效。作为全球市占率超过50%的光伏胶 膜龙头企业,公司坚定实施光伏胶膜扩产战略,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5亿平米光伏胶膜产能,未 来公司将继续扩张产能,为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提前做好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在SNEC展会期间 正式推出了下一代抗酸型EVA,可大幅提升光伏组件在高温高湿地区的期望寿命,以爱比寿.品牌 进行销售。 2)光伏背板:受PVDF树脂价格上涨影响,目前市场主流的KPC结构背板价格大幅上涨,以 公司为代表的少数企业研发的含氟涂料涂覆成膜技术的CPC背板,从供应稳定性和成本方面凸显 出更高的价值,报告期内公司CPC背板销量大幅提升,为户用光伏组件特殊开发的高反射率黑色 背板深受客户认可。公司将加快嘉兴基地年产1.1亿平米光伏背板项目建设,满足客户端不断增 长的需求。 3)感光干膜:报告期内,感光干膜销量快速增长,共计销售4,547.15万平米,同比增长210.95%, 超过2020年度全年出货量。各类型号产品在客户端投放结果表现优异。为配合感光干膜业务的良 好发展态势,公司积极筹建广东江门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和年产2.4万吨碱溶性树脂 项目,致力于实现感光干膜的进一步国产化替代。 4)其他新材料:铝塑复合膜每月均有稳定的出货,公司正在建设铝塑复合膜的扩产项目,并 计划未来的客户群体将由消费电池为主拓展到动力电池及储能领域;FCCL每月形成稳定的出货, 公司正在筹建FCCL的扩产项目,感光覆盖膜继续开展客户验证工作,并积极向Mini-LED领域拓 展。;水处理膜支撑材料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不断改进产品性能,并通过部分客户的验证,下半 年有望形成小量销售。 (二)“福20转债”转股及赎回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福20转债”自2021年6月7日起可 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自2021 年6月10日至2021年7月1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福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03元 /股)的130%(即不低于79.34元/股),触发“福20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董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提前赎回“福20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福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收市后,“福20转债”余额为人民币13,011,000元,占 “福20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17亿元的0.77%,累计1,686,989,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为 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7,640,902股,自2021年7月29日起,“福20转债”(转债代码: 11361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 元 币种 :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5,715,649,358.37 3,376,226,655.06 69.29 营业成本 4,274,329,890.83 2,654,192,708.84 61.04 销售费用 73,791,271.67 53,987,951.95 36.68 管理费用 74,860,234.47 41,787,882.69 79.14 财务费用 -18,371,104.22 -11,347,800.13 不适用 研发费用 186,339,045.56 116,242,647.40 60.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672,016.91 229,324,171.28 -375.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1,797,099.92 -619,540,306.01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198,567.40 -177,219,138.39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增长 69.29% ,主要系本期公司光伏胶膜、光伏背板和感光干 膜产品销量增加,及光伏胶膜和感光干膜平均销售单价上升所致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上升 61.04% ,主要系本期公司光伏胶膜、光伏背板和感光干 膜产品销量增加,及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上升所致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增长 36.68% ,主要系本期运费、销售人员薪酬和市场推广费 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增长 79.14% ,主要系本期员工薪酬上升、修缮费、环境保护 费和福利费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减少 702.33 万元,主 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和汇兑损益减少 所致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 较上年同期增长 6 0 .30% ,主要系本 期研发材料投入 、职工薪酬和检测试 验费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减少 86,099.62 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 规模扩大,销售商品收到的尚未到期解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及期末结存存货增加支付的货款增加 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增加 201,133.74 万元,主要系本期内委 托理财净流入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减少 17,397.94 万元,主要系本期分红 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 及 负债 状 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2,115,408,297.52 17.23 1,676,845,318.21 14.52 26.15 主要系理 财产品到 期赎回所 致 交易性金融资 产 150,000,000.00 1.22 501,300,000.00 4.34 -70.08 主要系理 财产品到 期赎回所 致 应收票据 294,172,239.13 2.40 220,823,392.53 1.91 33.22 主要系销 售规模快 速增长, 收到的尚 未到期解 付的票据 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2,498,509,133.11 20.35 1,573,563,308.18 13.63 58.78 主要系销 售规模快 速增长, 收到的尚 未到期解 付的银行 承兑汇票 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180,444,358.81 1.47 129,364,921.12 1.12 39.48 主要系本 期预付材 料款增加 所致 其他应收款 10,826,885.50 0.09 6,145,641.44 0.05 76.17 主要系本 期预付费 用款增加 所致 存货 1,503,175,924.25 12.25 973,726,673.08 8.43 54.37 主要系本 期原材料 备货增加 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593,654,077.20 4.84 1,853,937,810.86 16.06 -67.98 主要系本 期理财产 品到期赎 回所致 在建工程 416,643,823.83 3.39 165,889,489.61 1.44 151.16 主要系本 期“滁州 年产5亿 平方米光 伏胶膜项 目”投入 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3,318,164.76 0.03 1,876,622.71 0.02 76.82 主要系本 期惠州福 斯特公司 厂房装修 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 产 36,447,897.87 0.30 95,931,332.55 0.83 -62.01 主要系本 期设备采 购预付款 减少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 债 173,007.38 0.00 2,475,802.26 0.02 -93.01 主要系本 期远期售 汇到期所 致 合同负债 59,133,542.28 0.48 29,981,940.37 0.26 97.23 主要系本 期预收客 户货款增 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48,791,463.29 0.40 120,847,957.47 1.05 -59.63 主要系本 期支付员 工奖金所 致 应交税费 296,402,980.69 2.41 200,682,152.30 1.74 47.70 主要系本 期应交企 业所得税 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6,736,723.78 0.05 2,923,153.78 0.03 130.46 主要系本 期待转销 项税额增 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 债 917,108.22 0.01 2,372,060.96 0.02 -61.34 主要系本 期末未到 期理财产 品收益减 少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6,963,307.17 -0.06 36,876,243.54 0.32 -118.88 主要系外 币财务报 表折算差 额减少所 致 盈余公积 432,364,950.63 3.52 266,645,530.12 2.31 62.15 主要系本 期计提法 定盈余公 积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3,023,734.98 0.02 4,400,823.75 0.04 -31.29 主要系本 期收购深 圳福斯特 少数股东 股份所致 2. 境外资产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09,979,761.5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97%。 (2) 境外资产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况 √适用□不适用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362,000.00 保证金 应收款项融资 25,663,421.01 质押 合 计 27,025,421.01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立以下全资子公司: 1、杭州福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 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2、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 化学品);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合成纤维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销售:合成材料、化工产品、专用 化学产品、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合成纤维(上述均不含危 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制品、新材料技术、新兴能源技术;有毒化学品进出 口;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以下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出资: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增资及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福20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30,000万元 对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滁州福斯特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 资本公积;同意以“福20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26,778万元对福斯特(嘉兴)新材料 有限公司进行出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止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1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44,000.00 7,921.54 24,807.24 2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36,000.00 3,605.42 25,920.70 3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30,000.00 2,307.39 22,398.99 合计 110,000.00 13,834.35 73,126.93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止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1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 亿平米) 90,000.00 22,447.69 38,924.65 2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 2亿平米) 50,000.00 0.00 0.00 3 补充流动性资金 30,000.00 0.00 30,000.00 合计 170,000.00 22,447.69 68,924.65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 称 公司 类型 持股 比例 注册资本 主要产品或 服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苏州福 斯特光 伏材料 有限公 司 全资 子公 司 100% 3,580 太阳能电池、 光伏材料的 制造、销售; 太阳能电池 铝合金框加 工、销售;从 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 业务 97,727.77 75,869.40 59,922.65 5,318.68 福斯特 材料科 学(泰 国)有 限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100% 16.68亿 泰铢 光伏组件封 装材料的研 发,生产和销 售 60,997.98 58,097.78 28,888.28 7,817.14 注:上表为报告期内主要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1年,由于各种原辅材料价格处于高位,组件生产企业面临成本压力,光伏行业观望氛围 加重,行业形势环比2020年第四季度有所下滑。未来希望组件端能够通过上游原辅材料让利降价, 以及向下游电站客户涨价等措施,平衡成本上涨的压力,从而快速启动新一轮市场行情。因此, 公司短期内可能面临原料价格上升以及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产品品质和品类齐 全优势,加强和客户的战略合作。公司也将凭借龙头地位和商务谈判优势,加强供应链原材料把 控能力,获得相较于竞争对手更大的成本优势,努力将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控制在合理水平。另 外,随着公司电子材料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功能膜材料业务逐步转向量产,未来公司将打造新 的盈利增长点。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波动的风险 由于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发展历程中也曾有头部组件企业被破 产重组的情况发生,为谨慎起见,公司对光伏行业的应收款项制定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 报告期末的应收款项余额情况以及信用结构(是否逾期)情况将对坏账准备计提余额产生较大影 响,如果未来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余额发生较大波动或应收款项信用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将导致计提(或冲回)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将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通过实施一系列 措施对光伏行业客户的应收款项进行严格管控,较为成功,历史上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很少。未 来公司仍将继续加强对客户的跟踪分析,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利用自身行业龙头的地位,加强 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同时通过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等措施以规避或降低坏账损失。 3、经营性现金流偏低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期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和存货随之增加;同时 公司光伏封装材料产品的客户覆盖了国内主要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企业,并保持着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公司对客户的销售收款方式主要为“账期+现金&承兑汇票”模式,该收款方式使得公 司货款的变现时间较长;同时,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从海外大型石化企业进口,公司对原材料供应 商的付款方式主要为“TT+LC”模式,该付款方式使得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款较为刚性。双重影响 下导致公司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偏低 是由于行业特性导致的,跟公司相同业务的企业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未来随着全球推进“碳中 和”,光伏发电的重要性将会越来越高,同时光伏全产业链都在进行降本增效,相信光伏产业链 各环节的价格将在波动中趋于平衡,光伏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不会改变。 4、项目建设的综合风险 公司目前正在开展多个材料项目的扩产及新建项目,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导 致无法按预期进度完成,或项目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 滑、产品市场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或公司产品市场开发效果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项目产 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同时也新增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新增产能消化的 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通过优化设计、加强现场管控等方式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并且 密切关注市场和技术的变化,及时对项目进行合理的调整,加强产品研发和客户开拓,采取适当 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5、专业人才短缺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目前的人才储备未能匹配公司的高速发展,可能 存在因人员不足导致部分业务及项目进展缓慢的风险。未来公司会重点培养和引进更多有关产品 研发、工艺设计、产业转化、生产控制、市场营销、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推出更加完善 的薪酬福利机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作用,引进外部专家及团队,保持现有员工队伍 的稳定,为公司的生产经营配备综合素质高的各类人才,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 期 会议决议 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 2021年4月15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2021年4月16日 审议通过《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公 司2020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 要》、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2021年度公 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2021年 度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等议案 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021年4月26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2021年4月27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福特转债” 全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021年6月23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2021年6月24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股东大会上未有否决议案或 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上述股东大会公司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实施网络 投票,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 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万元,资金来源其中50%为公司以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提取不超过5000万 元(税前,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22%) 的奖励基金。剩余50%为员工的自筹资金。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管理,并全额 认购由浙商资管设立的浙商资管聚金福斯特员 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 划”)。资管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购买并持有福斯特股 票(603806.SH)。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 工总人数不超过650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为1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021年5月25日,“浙商资管聚金福斯特员工 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定向大宗交易 (定向购买福斯特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买入 的方式完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 购买均价为69.4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购 买总数量为1,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91,031,900元。 上述已购买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 锁定期自2021年5月25日起12个月。 相关公告及文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上海证券报》 2020年12月12日 2020-101 福斯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 2020-102 福斯特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 2020-108 福斯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0-109 福斯特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福斯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福斯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福斯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浙商资管聚金福斯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资产管理合同 2020年12月22日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 书 2020年12月29日 2020-117 福斯特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福斯特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1年5月26日 2021-056 福斯特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 购买的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完成 股票购买,锁定期自2021年5月25日起12个月。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 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福斯特)被纳入当地 环保重点排污单位管理 名录。苏州福斯特主要监控指标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治理后,烟气 中含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2021 年(上半年)颗粒物排放量为 0.224 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5.604 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 0.234 吨,二氧化硫第三方监测时未检 测出数据。 2. 防治污染设 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福斯特在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要求,保证环 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为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苏州福 斯特通过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对其实施进度进行跟踪,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针对已 建设投运的环保设施,积极开展污染源头削减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通过源头削减, 过程管控及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方面苏州福斯特采取了 三方面措施加强管理。首先,各环保设施均与正常生产设施,实施同步运行、同步检修、同步维 护的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转。其次,不断强化环保设施运行过程管理,确定了重点 环保设施名单及重点环保工艺参数,结合装置运行平稳率对污染物排放实施前置管理,提升环保 设施的运行稳定性与处理效率。最后,通过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进行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 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福斯特严格按“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相关要求执行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工 作,对新改扩建项目均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保治理措施落实在设 计文件和工程施工中。项目建成后,苏州福斯特均按期办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 确保了建设项目生产合规。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面,一是强化安全管理、特别是强化工艺安全管理,从源头避免因安 全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从危化品存量、工艺流程、自动化控制、设备设施质量和安全防护 设施的本质安全入手,充分调动内外部的技术力量, 全面开展装置的本质安全设计和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环境隐患排査,结合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制定年度环境隐患排査计划,对排查出的问题 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期限,做好跟踪管理。三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预案的评审、修订和备案;同时,苏州福斯特还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 计划,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 案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福斯特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设有专职的环保管理员,负责苏州福斯特的环境管理、 环境统计及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及长效管理等,在环境监测方面,依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了年度 环境监测方案,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监测和自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效 果及三废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公开相关污染物排放数据。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在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视“三废”的管理,各项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新上 重点项目时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持续做好环保“三同时”的工作。重视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组织员工学习环保相关法律和案例,全面提升全员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 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 容的后续进展或 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产业,属于绿色产业。公司生产的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是光伏组件关键的 封装材料,对光伏组件起到封装和保护的作用,能提高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延长组件的使用 寿命。公司一直以来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为光伏组件客户提供最高性价比的产品, 积极推动光伏组件的降本增效,提升光伏发电在能源领域的竞争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的能源体系,为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责任履行贡献力量。 公司依托产业优势,在具备条件的厂房屋顶均建设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同时公司全资子 公司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杭州、江山、北京等地积极开展小型地面光伏 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践行solar for solar的环保理念。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 其碳排放所采取 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杭州福斯特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公司及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林建华先生拟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合计减持数量不超 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 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 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 份,本公司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 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 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 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 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6个月。 2014年3月 5日至长期 是 是 股份限售 林建华、张虹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 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 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福斯特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 本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福斯特实业拟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合 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 (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届 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5)本人减持发 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 出售发行人股份,本人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 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 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林建华及其配偶张虹承 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6个月。 2014年3月 5日至长期 是 是 股份限售 临安同德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公司拟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 票,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42%(其中, 前十二个月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2014年3月 5日至长期 是 否 2016年10月 24日至2016 年11月4日, 同德实业在 减持福斯特 股份的过程 中,违反了 “本公司减 持发行人股 份时,将提前 同德实业 自愿承诺 自2016 年11月9 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 减持福斯 特股份。 制定规范 的减持决 25%),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上述 二十四个月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 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 持;(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 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不将所持发行人 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 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 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 可转让。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三个交易日 通过发行人 予以公告,并 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 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 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 务”的承诺。 策流程, 今后买卖 福斯特股 票前咨询 福斯特证 券办或专 业的法律 顾问,并 向福斯特 提交书面 文件或邮 件。 股份限售 胡伟民、毛根兴、 项关源、宋赣军、 孔晓安、周光大、 许剑琴 1、在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的相应锁定承诺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福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若本 人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不影响本承诺 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约束措施:(1) 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损失。(2)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进行 公告并向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发行人定期报告中披露本人关于上述 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3)若本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6个月。 2014年3月 5日至长期 是 是 其他 杭州福斯特应用 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 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 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 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 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价格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 价格的孰高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未来如公司新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待拟 聘任人员明确表示同意并愿意督促本公司持续履行上述承诺的意 见后,本公司方可聘任。本公司和相关各方应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券监 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 后每5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 方案的制订和进展情况。若本公司上述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未 及时履行,将采取以下对本公司的约束措施:a.本公司将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b.如本公司未能按照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控股股东购回。如控股股东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 购回,本公司将在控股股东逾期后20个工作日内督促其履行购回 义务,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 时披露进展情况;c.如本公司未能按照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不足 部分将全部由控股股东赔偿。如控股股东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 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控股股东逾期后20个工作日内督促其履 行赔偿义务,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 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014年3月 5日至长期 是 是 其他 杭州福斯特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 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发行人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因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该等新股之派生股份)。如发 行人未能按照其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不足部分将 全部由本公司予以购回,购回价格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 价格的孰高者,并应在发行人对本公司提出要求之日起20个工作 2014年3月 5日至长期 是 是 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发行人未能按照其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 足部分将全部由本公司在发行人对本公司提出要求之日起20个工 作日内予以赔偿。本公司和相关各方应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券监管部门 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每5(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