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7:35:34 中财网
原标题:天宇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林洁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2021年5月
17日至2021年11月12日止,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732,9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实施了2020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193,320,644股变更为347,977,159股,因此,林
洁女士减持数量变更为13,919,299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
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转股前

减持股数

(万股)

转股后

减持数量
(万股)

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

林洁

大宗交易

2021-05-24

55.00

23.00

41.40

0.12

2021-06-07

51.50

133.00

239.40

0.69

2021-06-21

29.62

-

217.00

0.62

2021-06-22

30.72

-

101.90

0.29

2021-06-24

29.80

-

49.00

0.14

2021-06-25

29.66

-

24.00

0.07




合计

-

-

-

-

672.70

1.9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林洁

合计持有股份

71,530,819

37.00

122,028,474

35.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882,705

9.25

25,461,869

7.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648,114

27.75

96,566,605

27.75



注: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193,320,644
股变更为347,977,159股。林洁女士“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未变更股本前数据。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林洁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
相关承诺:

(1)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
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在发行人上市时所持股票总数的3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和减持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本人/本公
司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
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其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


截至目前,林洁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
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林洁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林洁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前期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林洁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
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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