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广济药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据《证 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下接签名页) (此页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审核的签 字页,此页无正文) 监事签字: 阮忠义: 蒋 涛: 林 江: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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