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 2 021 - 0 6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 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从 7.26%减少至 6.26%。(距前次公司于 2021年 7月 21日披 露的《 关于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达到 1%的 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6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已达到 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的 《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 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基本信 息 名称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地址 Suites 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K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17日 权益变动明 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1年7月 20日-2021 年8月17日 人民币普通 股 3,129,632 0.69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7月 20日-2021 年8月17日 人民币普通 股 1,401,426 0.31 合计 — — 4,531,058 1.00 注 :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一致行动人 Light Zone Limited 持股 数量不变 。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合计持有股 份 32,859,741 7.26 28,328,683 6.26 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 32,859,741 7.26 28,328,683 6.26 Light Zone Limited 合计持有股 份 1,771,894 0.39 1,771,894 0.39 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 1,771,894 0.39 1,771,894 0.3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系 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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