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 688215 公司简称:瑞晟智能 C:\Users\AA\AppData\Local\Temp\1617653925(1).png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 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 存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 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瑞晟智能 688215 不适用 公司 存托凭证 简 况 □ 适用 √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吕蒙 俞凯 电话 0574 - 88983667 0574 - 88983667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天峰路 66 号 2 号楼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天峰路 66 号 2 号楼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 总资产 555,539,013.84 524,389,178.15 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7,327,127.82 430,555,163.27 1.57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收入 83,596, 015.64 64,785,472.21 2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77,964.55 17,958,569.09 - 2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791,069.03 3,087,530.09 184.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29,724.18 5,167,697.33 34.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2.94 13.94 减少 11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60 - 4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32 0.60 - 46.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9.12 11.20 减少 2.08 个百分点 2.3 前 1 0 名股东 持股 情况表 单位 :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67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质 持股 比例 (%)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包含 转融通 借出股 份 的 限售股份数 量 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袁峰 境内自 然人 39.52 15,825, 797 15,825,797 15,825,797 无 0 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其他 17.35 6,948,518 6,948,518 6,948,518 无 0 袁作琳 境内自 然人 3.33 1,334,203 1,334,203 1,334,203 无 0 张明仙 境内自 然人 2.73 1,092,000 1,092,000 1,092,000 无 0 张烨 境内自 然人 2.71 1,083,334 1,083,334 1,083,334 无 0 刘萍 境内自 然人 2.26 903,643 903,643 903,643 无 0 沈明亮 境内自 然人 1.55 618,800 618,800 618,800 无 0 赖利鸣 境内自 然人 1.25 500,494 500,494 500,494 无 0 庄嘉琪 境内自 然人 1.25 500,494 500,494 500,494 无 0 马立雄 境内自 然人 1.25 500,494 500,494 500,494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为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 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前十名股东中袁 作琳之父。 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 无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 表决权 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 优先股 股东总数、前 1 0 名 优先股 股东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 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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