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 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钟骁先生、副总经理郭志成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莞苓女 士、监事吴军先生、监事于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钟骁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3%),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6,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公司副总经理郭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6%),其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2,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0%)。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莞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4%),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2,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3%)。 公司监事吴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9%),其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2%)。 公司监事于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1%),其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钟骁先生、副总经理郭志成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胡莞苓女士、监事吴军先生以及监事于鑫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姓名:钟骁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0103%。 (二)股东姓名:郭志成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0206%。 (三)股东姓名:胡莞苓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莞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500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0144% (四)股东姓名:吴军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0049%。 (五)股东姓名:于鑫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7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00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钟骁先生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6,406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0045%;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 4、拟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郭志成先生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2,812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0090%;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 4、拟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胡莞苓女士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2,968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0063%;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 4、拟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四)吴军先生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875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0022%;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 4、拟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五)于鑫先生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181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0022%;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 4、拟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钟骁先生、郭志成先生、胡莞苓女士、吴军先生、于鑫先生均承诺:“在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钟骁先生、郭志成先生、胡莞苓女士、吴军先生、于鑫先 生均严格遵守该承诺,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钟骁先生、郭志成先生、胡莞苓女士、吴军先生、于鑫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钟骁先生、郭志成先生、胡莞苓女士、吴军先生、于鑫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 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钟骁先生、郭志成先生、胡莞苓 女士、吴军先生、于鑫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钟骁先生、郭志成先生、胡莞苓女士、吴军先生、于鑫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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