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捷安高科:2021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20:51:34 中财网

原标题:捷安高科:2021年半年度报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058

2021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乐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志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琳琳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行业竞争风险、核心技术人员和
技术人才流失风险、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汛情疫情叠加及新冠疫情反复的风
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之“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的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捷安高科、母公司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申谋



北京捷安申谋军工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军工



郑州捷安军工科技有限公司

捷安销售



郑州捷安高科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捷硕



郑州捷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通晓



郑州通晓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计算机仿真



以相似原理为基础,以计算机和各种物理效应设备为工具,对仿真对
象(实际的或设想的系统)的“模拟”模型进行试验研究的一门综合性
技术

虚拟现实/VR



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它利用计算机生
成一种模拟环境,是一种多源信息融合的、交互式的三维动态视景和
实体行为的系统仿真,能够使用户沉浸到该环境中

增强现实/AR



是一种实时地计算摄影机影像的位置及角度并加上相应图像的技术,
这种技术的目标是在屏幕上把虚拟世界套在现实世界并进行互动

视景仿真



通过对现实世界或者是人类想象的虚拟世界进行三维建模并实时驱
动,通过头盔显示器或者投影技术显示出来,是延伸人类感觉器官的
一门科学

虚拟情景实训



计算机虚拟仿真的三维场景与实物设备相结合,构成完整的仿真工作
环境,供训练人员进行全面的训练

安监领域



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业

3D引擎



3D引擎是将现实中的物质抽象为多边形或者各种曲线等表现形式,
在计算机中进行相关计算并输出最终图像的算法实现的集合。3D引
擎就像是在计算机内建立一个"真实的世界"

城市轨道交通



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等,又称"城轨"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捷安高科

股票代码

30084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捷安高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NGZHOU JIEAN HI-TECH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郑乐观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建军

贺冬冬

联系地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33
号11层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33
号11层

电话

0371-86589303

0371-86589303

传真

0371-60937778

0371-6093777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4,122,034.07

74,290,660.54

-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715,350.81

15,273,231.89

-42.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2,001,419.18

9,512,257.94

-78.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7,892,754.08

-53,448,408.40

-64.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22

-5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22

-5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

4.14%

-3.0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828,380,979.82

941,939,640.98

-1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22,688,647.96

769,386,897.15

-6.0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203.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654,490.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579.19



减:所得税影响额

5,25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91.63



合计

6,713,931.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注于轨道交通、应急安全、航海舰船、通用航空等领域计算机仿真实训系统研发与技术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
提供商。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以计算机仿真、虚拟现实技术为依托,面向开设轨道交通相关专业的学校、各地铁路局及其
下属单位、地铁公司等提供涵盖铁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的系统化仿真实训整体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将轨道交通领域所
积累的核心技术拓展应用至应急安全、航海舰船、通用航空等其他行业,提供系统化仿真实训软硬件设备和相关技术服务。

目前,公司已形成轨道交通、应急安全、航海舰船、通用航空等多领域协同发展的布局。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面向轨道交通、应急安全、航海舰船等领域提供计算机仿真实训系统解决方案。


(1)铁路交通

公司轨道交通仿真应用产品分为铁路交通仿真实训产品和城市轨道交通仿真实训产品。


铁路交通仿真实训系统产品应用于普速铁路与高速铁路等铁路交通工具的仿真实训活动,覆盖了铁路交通重要作业岗位
的作业技能教学、练习和考核。各专业子系统既能单独针对特定岗位进行仿真实训,也能互相协调、联合互动,满足全线路
多岗位的协作实训需求。按铁路交通专业划分,公司铁路交通仿真实训系统产品具体分为工务、机务、车务、车辆、电务和
供电六个专业系列。


高速、普速全专业联合综合实训系统





(2)城市轨道交通

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仿真实训系统产品应用于地铁、轻轨、有轨电车和磁悬浮等城市轨道交通工具的仿真实训活动,覆盖
城市轨道交通重要岗位的作业技能教学、练习和考核。各专业子系统既能单独针对特定岗位进行仿真实训,也能互相协调、


联合互动,满足全线路多岗位的协作实训需求。


按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划分,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仿真实训系统产品具体分为车辆、运营管理、机电、通信信号和供电五个
系列。


城市轨道交通全专业联合仿真实训系统





(3)应急安全

主要面向安监考培和虚拟焊接领域提供仿真培训和考试系统。公司以“模拟仿真、无人值守”为设计理念,成功研发智能
化、自动化仿真考培系统,可满足不同环境、不同工作状况下的批量化培训和考核需求,保证实操和考试过程安全环保的同
时显著降低成本。


安监考培仿真实训系统主要应用于安监局、职业培训学校和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特种作业仿真培训或考试,涵盖低压电
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虚拟灭火、焊接与热切割、高处安装(维护、拆除)、非煤矿山、煤气作业、登高架设等特种安全
作业类型。目前已逐步形成应急安全教育考培综合系统,可广泛用于应急安全教育体验。


特种作业实操综合考培解决方案






深度安全体验中心





(4)船舶仿真产品

公司船舶仿真实训业务主要面向船舶类企业和院校等提供各类船舶操纵仿真实训系统。船舶操纵仿真实训系统应用于
高级操纵和引航、船舶操纵、避碰和BRM、雷达标绘和ARPA、大型船舶操纵等科目的培训和考核。





3、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获取订单,生产活动历经方案设计评审、生产任务派发、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测试和检验
等环节。针对项目所需物料,执行“以产定购”采购模式,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开展采购活动,采购对象分为具有实物形态的原
材料和外协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提供轨道交通、应急安全、船舶领域的计算机仿真实训系统解决方案。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执行“以产定购”采购模式,通常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开展采购活动,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轨道交通专用实体设
备、计算机及配件、电视、工控机、工业显示屏、投影机、定制加工件、非定制化软件产品等。同时根据市场走势,综合考
虑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安全库存等,在价格较低情况下适当加大采购,以降低产品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通常在取得订单后,以项目为单位,立项并启动生产活动。历经方案设计评审、
生产任务派发、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测试、检验等环节,其中硬件生产主要通过对外采购及部分自产实现。


(4)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活动分为平台类研发、产品类研发和项目类研发。建立了一整套总工程师办公室领导下的完整研发体系。研发
管理由总工程师办公室及其下属技术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研发任务的执行由研发中心、各业务中心及子
公司完成。目前公司正在推动实施IPD产品研发体系,对研发系统、产品体系进行规范设计,逐步实施产品标准化,达到产
品生产流程化、标准化、产品体系结构化,规模效应化,从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实现利润最大化。




4、主要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122,034.0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5,350.81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01,419.1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96%。


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人工费用和市场开拓费用较低。本年度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
度、提高了研发投入、引进咨询公司进行管理变革,导致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流程改造促管理提升

为提升公司管理能力,为今后发展打造良好的体系保障,公司引进了上海治轩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下简称“咨
询中心”)对公司战略规划、企业管理流程进行专业梳理,报告期内通过专业顾问的指导,公司全员参与,针对重点业务梳
理出“十大策略”,聚焦于:构建IPD产品研发体系,推动产品标准化;产品聚焦,砍掉瘦狗产品;实施薪酬激励机制改革,
开展关键人才招募和培养计划等工作。


下一步,公司将围绕“十大策略”开展工作,以期达到业绩和管理目标。


(2)抓经营重点促业务发展

公司在成功入选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后,积极推动1+X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维护和保
养职业技能证书实施,制订推广方案,进行标准解读,协助高职院校打造一批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青年骨
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高层次职教师资队伍。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优质信息化资源、培育创新性教学团队、
建设开放共享的实训基地等方面,探索开展多样化、多元化的合作,围绕提升专业教学与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开展培训工作。


2021年6月19日,由全国铁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铁道供电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
院、和公司承办的2021年职业院校“捷安杯”铁道牵引变电技能竞赛圆满落幕。公司通过协办职业技能大赛形式,继续加强与
院校合作,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国家轨道交通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2021年7月14日,公司与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培训中心、上海叁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将围绕服务轨道交通创新发展目标,通过实训基地建设及项目咨询、装备技术研发服务多方位、多形式合作,
为公司下一步提升轨道交通高技能人力培训服务领域中的地位和服务水平打下基础。




(3)加大研发投入夯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投入研发费用1254.17万元,占收入16.92%,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专
利47项,软件著作权16项。




5、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现国家应急管理部)等机构陆续出台一
系列政策,鼓励轨道交通、应急安全等行业仿真培训的发展。在轨道交通领域,政策对城市轨道交通人才总体规模、职业教
育专业教学标准和具体培训考核岗位等做出明确规定,对行业的发展起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1年3月13日全国两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
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列入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提出要推动三维图形生成、动态环境建模、实时动作捕捉、快速渲染处理等技
术创新、发展虚拟现实整机、感知交互、内容采集制作等设备和开发工具软件、行业解决方案。指出了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给行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虚拟仿真及增强现实技术为依托,面向开设轨道交通相关专业的学校、各地铁路局及其下属单位、
地铁公司等提供涵盖铁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的系统化仿真实训整体解决方案。近年将轨道交通领域所积累的核心技术拓展
应用至应急安全、航海舰船、通用航空等其他行业,提供系统化仿真实训软硬件设备和相关技术服务。自2016年公司积极参
与协办轨道交通行业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连续协办四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产品及服务经受考验,取得各方认
可,在该细分行业形成一定品牌优势,目前公司在轨道交通虚拟仿真教培、应急安全考培细分领域位于国内厂商前列。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所处行业相关宏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等外部因素变化情况,对公司当下及未来发展的影响






2020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819亿元人民币。投产新线4933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521公里,全国铁路营业里程
达到14.63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达到3.8万公里。2021年上半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额为298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
期下降-8.3%,铁路旅客发送量、货运总发送量同比上期增长67%、10.1%。客运已逐步恢复、货运保持增长;铁路运输安全
保持持续稳定;铁路路网规模不断扩大;铁路绿色发展成效明显。(数据来源:国家铁路局)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内地累计有49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路8848.67公里,其中地铁6641.73公里,2021年上半年新
增洛阳、嘉兴、绍兴、南平4个城轨交通运营城市,其中洛阳、绍兴为地铁运营城市。2021年上半年共计新增运营线路478.97
公里,新增运营线路18条,新开延伸段或后通段4段。预计2021年下半年还将新增城轨交通运营城市1个,新增运营线路长度
700公里左右。(数据来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随着轨道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轨道交通产业巨大的存量资产规模已经逐步成形,市场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已成为行业共
识,轨道交通企业对有经验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人才需求量剧增,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人才规模不足,人才结构不合
理,与之相关的专业培训、设备升级、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仿真实训系统产品应用于地铁、轻轨、有轨电车和磁悬浮等城市轨道交通工具的仿真实训活动,覆盖
城市轨道交通重要岗位的作业技能教学、练习和考核。各专业子系统既能单独针对特定岗位进行仿真实训,也能互相协调、
联合互动,可满足全线路多岗位的协作实训需求,为轨道交通企业的人才培养提供多样的培训手段及方式。


2021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教
育新基建指导意见”),提出教育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信息化为主导,面向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
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方面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要求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
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并通过迭代升级、更新完善和持续建设,实现长期、全面的发展。

教育新基建指导意见为教育信息化行业持续建设及长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公司持续深耕仿真行业,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以开设轨道交通相关专业的学校、各地铁路局及其下属单位和地铁公司、
各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职业培训院校和企业事业单位等。轨道交通行业的投资规模、安全生产行业的投入,
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变化,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较大影响。


上述影响因素将对行业的市场规模和公司的发展方向带来增量,将为公司推动实施同心多元化战略提供更多的市场机
会,有利于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拥有丰富的行业定制化系统解决方案经验,在客户需求理解和快速满足、行业经验、技术创新
等多方面具有优势,能够及时提供专业的计算机仿真实训系统研发与技术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在所处行业内已有
一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1、技术优势

公司建立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作高效、运作流畅的研发体系,涵盖了平台类研发、产品类研发、项目类研发三个
层级,三类研发活动相互协同与支撑,构成动态协调的系统化研发活动,有力支撑了公司核心技术平台的形成、标准产品的
成熟度和具体项目的研发进度,可以快速满足客户需求。


依托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技术及装备”行业研发中心等平台优势,公司持续加强对应用技术的研发,本报告
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取得专利47项、软作著作权16项。




2、产品优势




公司专注行业业务研究,深刻理解行业用户信息化需求,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积累,建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研
发生产后台支持体系,使公司的产品更加符合客户需求。依托沟通渠道,制定了“端到端”的需求管理流程,对客户需求进行
深入的收集和分析,确保产品和客户的需求一致;严格规范从需求收集、需求分析、需求规划、需求验证到版本发布的全过
程,确保需求得到及时、有效的分析并落实到产品版本中,向客户提供可信任的需求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已搭建起完整的轨道交通仿真实训产品线,产品类型丰富,产品结构完整,可满足轨道交通各类客户的差异
化需求,实现轨道交通各业专业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和考核需要。应急安全仿真领域通过不断研发,已涵盖工业焊接、消防
演练、特种作业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安监局考培中心及各安全作业培训中心。同时航海船舰、通用航空等领域均已设计出
实用性较强的仿真实训产品,具备应用和快速推广条件。






3、品牌优势

公司自从成立以来,精耕细作于轨道交通领域,与开设轨道专业各大的院校、铁路局和地铁公司长期合作,在技术、产
品和服务等方面持续积累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2016年开始承办第八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轨道列车司机职业技能竞赛,后陆
续多次承办或协助承办全国性轨道交通职业技能赛事,2020年成为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轨道车辆技术项目设备设施支持单
位。2021年6月与世界技能织织签署合作协议成为世界技能织织全球行业合作伙伴之一,将为在上海举办的第四十六届世界
技能大赛轨道车辆技术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及设备支持。公司产品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形成了较强的品牌优势,有助于加
速公司的业务发展,获得更多的业务增长机会。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74,122,034.07

74,290,660.54

-0.23%



营业成本

36,227,023.18

36,016,995.95

0.58%



销售费用

14,303,018.68

9,793,036.50

46.05%

主要系上年同期受新冠
肺炎疫情影响,销售费
用较少,而本期公司加
大市场开拓力度,差旅
费、招待费、业务宣传
费等费用都同比增长较
大所致

管理费用

14,753,280.48

13,774,963.09

7.10%



财务费用

-5,401,770.56

-1,702,147.35

-217.35%

主要系上年同期没有募
集资金,而本期募集资
金存款导致的存款利息
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1,492,418.99

1,109,823.26

34.47%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收入




增长较大,而子公司费
用较少导致所得税费用
增长所致

研发投入

12,541,723.14

11,454,372.24

9.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87,892,754.08

-53,448,408.40

-64.44%

主要系本期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
幅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0,134,809.50

-15,676,397.00

35.35%

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理
财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55,413,600.00

393,370,417.84

-114.09%

主要系上年同期首次发
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筹
资款增加,而本期没有
发生筹资款,但发放现
金股利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153,441,163.58

324,245,612.44

-147.32%

主要系上年同期首次发
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款
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轨道交通仿真实
训系统

43,995,677.87

18,891,447.63

57.06%

-2.12%

-15.39%

6.73%

安全作业仿真实
训系统

14,087,474.38

7,918,257.29

43.79%

-42.96%

-35.27%

-6.68%

其他领域仿真产


14,156,862.39

9,165,534.53

35.26%

274.28%

596.77%

-29.96%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占10%以上的行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客户所处行业




职业教育行业

45,817,954.15

20,955,123.26

54.26%

19.01%

-3.37%

10.59%

交通运输行业

7,666,515.50

2,114,660.85

72.42%

26.34%

16.32%

2.38%

安监考培行业

6,315,253.40

3,215,924.35

49.08%

-55.77%

-56.60%

0.97%

其他行业

12,440,291.59

9,689,530.99

22.11%

-14.70%

95.34%

-43.88%

合计

72,240,014.64

35,975,239.45

50.20%

-1.62%

0.28%

-0.95%

分产品

轨道交通仿真实
训系统

43,995,677.87

18,891,447.63

57.06%

-2.12%

-15.39%

6.73%

安全作业仿真实
训系统

14,087,474.38

7,918,257.29

43.79%

-42.96%

-35.27%

-6.68%

其他领域仿真产


14,156,862.39

9,165,534.53

35.26%

274.28%

596.77%

-29.96%

合计

72,240,014.64

35,975,239.45

50.20%

-1.62%

0.28%

-0.95%

分地区

华北

26,956,851.31

14,043,216.36

47.90%

71.42%

102.77%

-8.05%

华东

19,594,610.60

10,275,650.81

47.56%

-41.10%

-32.35%

-6.78%

东北

3,695,593.97

1,752,620.05

52.58%

245.13%

343.22%

-10.50%

华南

5,790,185.30

1,570,554.48

72.88%

54.25%

28.94%

5.32%

华中

5,052,629.25

4,536,159.38

10.22%

-24.70%

-6.32%

-17.62%

西北

5,826,931.38

1,488,230.93

74.46%

-1.35%

-64.55%

45.54%

西南

5,323,212.83

2,308,807.43

56.63%

-23.95%

-25.65%

0.99%

合计

72,240,014.64

35,975,239.45

50.20%

-1.62%

0.28%

-0.95%



报告期内单一销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

21,864,247.03

60.78%

25,695,039.54

71.63%

-10.85%

直接人工

6,710,311.68

18.65%

4,920,211.91

13.72%

4.94%

外协费用

6,042,895.91

16.80%

3,324,034.04

9.27%

7.53%

制造费用

1,357,784.83

3.77%

1,935,075.46

5.39%

-1.62%

合计

35,975,239.45

100.00%

35,874,360.95

100.00%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五、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金额

占总资产比


货币资金

355,198,590.96

42.88%

508,726,048.32

54.01%

-11.13%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导致上期货币资
金余额较大所致

应收账款

193,301,052.57

23.33%

192,702,139.81

20.46%

2.87%



合同资产

16,973,839.22

2.05%

24,143,482.75

2.56%

-0.51%



存货

81,302,431.76

9.81%

72,606,738.62

7.71%

2.10%



投资性房地产

3,193,732.37

0.39%

267,704.33

0.03%

0.36%



固定资产

16,351,730.87

1.97%

16,415,783.52

1.74%

0.23%



在建工程

94,445,018.17

11.40%

73,745,166.56

7.83%

3.57%

主要系公司本期工程项目投入增加
所致

使用权资产

2,709,596.03

0.33%





0.33%



合同负债

3,645,986.42

0.44%

5,098,320.36



0.44%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3.62%

30,000,000.00

3.18%

0.44%



租赁负债

2,750,433.27

0.33%





0.33%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207,658.45

保函保证金

无形资产

20,699,570.91

抵押借款




合计

23,907,229.36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017.1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20.3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39.45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77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 309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707.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90.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17.12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郑
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6-43 号】对上述募集到账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2)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520.3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取得银行利息收入261.1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339.45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12,722,155.47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
实训系统技术改造
项目



11,553.25

11,553.25

490.07

2,762.24

23.91%

2022年
12月30


0

0

不适用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
化项目



9,665

9,665

281.17

1,924.6

19.91%

2022年
12月30


0

0

不适用



研发中心项目



4,798.87

4,798.87

133.03

601.86

12.54%

2022年
12月30


0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8,000

1,616.1

8,050.75

100.63%



0

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4,017.12

34,017.12

2,520.37

13,339.45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34,017.12

34,017.12

2,520.37

13,339.45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因受2020年发生的新冠疫情、大气管控、2021年发生的汛情及疫情反复等多项因素影响,募集项目
整体进度放缓,项目基建施工进度延期,生产设备及安装工作顺延。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原计划
24个月完成,考虑到目前募集投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对该项目实
施期限延长,调整后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年12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适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无变化,公司在 2020 年7月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3,049.5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0年8月7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16

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人

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用于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
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22,000

3,000

0

0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45,000

10,000

0

0

合计

67,000

13,000

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郑州捷安军
工科技有限
公司

子公司

舰船虚拟仿
真模拟训练
系统产品研
发及销售

50,000,000

53,450,859.72

13,752,735.99

14,877,744.02

-1,682,640.14

-1,659,054.0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郑州军工系公司为拓展船舶等行业虚拟真实训系统产品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5月14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郑州军工
增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同时郑乐观不再担任郑州军工法定代表人,聘任白晓亮为新执行董事兼经理
职务,并担任郑州军工法定代表人。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是专注于轨道交通、应急安全等领域计算机仿真实训系统研发与技术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自设立以来,公
司通过在轨道交通、安全作业等领域的深耕细作,已经在技术与产品、品牌影响力、行业经验、客户资源、人才培养与经营
管理等多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是,国内仿真系统实训行业所处软件与信息服务市场高度开放,随着信息化市场的
不断发展和更多企业与科研机构介入计算机仿真实训领域,行业技术更新速度将明显加快,行业竞争将可能加剧。因此公司
现有业务主要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风险应对: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项目的实施持续加强技术的研发,在深耕轨道交通领域的同时,利用积累沉淀下来的核
心技术成果,积极开发应用于其他各行业的虚拟仿真、情境实训系统。通过强化同心多元竞争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实现
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为技术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技术开拓、产品研发以及研发团队的建设,通过不断实践和积累,公司已
经研发并储备了多项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培养、积累了一批高素质研发人员。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
核心人员稳定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未来在人才的市场竞争中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人才大量流失的情况,将对公
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公司将持续加大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力度,不断壮大核心人才队伍;重视员工培养,定期组织各类型的培
养计划与技术分享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加企业凝聚力;并通过包括薪酬、福利在内的激励改革稳定和扩大人才队伍,
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同时,加速组织变革与赋能,有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3、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客户主要为开设相关专业的学校、各地铁路局及其下属单位和地铁公司、各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政府
部门,此类客户一般遵循较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通常在当年第一季度制定采购与预算计划,并在审批和编制预算后开展
招标等活动,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进行产品的验收。同时在每年第一季度,由于职业院校春节放假、每年上半年尤其是
第一季度公司业务开展、项目验收受到较大影响,因此每年上半年收入占全年的比例较低,第三季度存在暑假因素,院校客
户的业务会受到影响,因此客户的行业属性加剧了公司收入的季节性波动,导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


风险应对:公司将努力拓展新行业销售客户,以此来降低客户的集中度。积极探索研发拓展船舶航空等行业的虚拟仿真、
情境实训等所需软、硬件技术设备平台及相关技术,逐步开拓公司在其他行业领域虚拟仿真实训市场,从而减少产品收入季
节性波动风险。


4、汛情疫情叠加及新冠疫情反复的风险

2021年7月以来河南及部分地区发生汛情,南京等地发生新一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所在地郑州市也出现疫情复发
情况。截止目前全国多地疫情防控较为严峻,国家、省、市都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逐步控制疫情的蔓延。全国多地区面临
灾后恢复重建等繁重任务,人员安全管理面临重大挑战。如若这一轮疫情长期不能得到及时遏制,将对公司外部业务开展造
成一定冲击,对市场营销、项目开展、人员流动等方面构成诸多挑战和不利影响,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和管理风险,对公司未
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形势越是紧迫,越要增强同舟共济的凝聚力,越要激发攻难克艰的昂扬斗志。公司积


极响应政府政策号召,快速应对疫情形势,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防控出行要求,安排部分员工在家远程办公,营销
市场人员非必要均留守郑州,并采购防疫物资发放给员工,同时快速评估和应对其对公司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努力保持
经营平稳运行。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情况,通过采取线上运营等措施,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3.29%

2021年02月04日

2021年02月04日

《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
2021-012)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cn)

2020年年度股东大


年度股东大会

55.29%

2021年04月16日

2021年04月16日

《2020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1)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牛红勋

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董事

离任

2021年04月25


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
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
营的影响

公司的整改措施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系虚仿真实训系统研发与技术服务,提供轨道交通、安全作业、航海船舶、通用航空等领
域系统实训及考培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通过了GB/T24001-2016 /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环境监测与测量管理、环
境不符合项纠正与预防、应急准备和响应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程序文件,明确了环境管理体系下的公司环保机构制度及职责。

该体系认证的通过及公司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表明公司已经在环境保护方面实现了制度化和可操作性的安排。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传统的焊接培训、应急安全教育需要用到大量器材和消耗品,造成培训成本高且形成环境污染。公司是国内首家自主
研发焊接仿真教学考培系统的供应商,研发的产品能提供绿色环保、安全的教育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合规运营,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
客户和消费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由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成的法人治理机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构建
了权责分明、协调运作、互相制衡的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保障了公司所有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投资者都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通过
投资者电话专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保护投资者知情
权。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通过“全景.路演天下”召开线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并于6月8日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
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休接待日活动,对投资者关心问题进行解答交流,阐述公司运营、现状、未来规划等。


为了全体股东享受到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55,413,600元。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


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通过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员工体检重视员工的福利保障,努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
重视人才培养,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张安全;郑乐观

股份限售承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20年07月03日

2023年7月3日

正常履行

白晓亮;北京嘉景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杜艳齐;高志生

股份限售承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20年07月03日

2021年7月3日

履行完毕

王政伟、牛红勋、
王鹏、孙莹、朱运
兰、葛耀旭、崔志


股份限售承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20年07月03日

2021年7月3日

履行完毕

张安全;郑乐观

股份减持承


1、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
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
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
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
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上述股份锁定承
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2020年07月03日

2025年7月3日

正常履行




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
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3、在不影响本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以及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4、本人将在公告
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
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5、
如本人确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
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
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如未履行上述
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
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白晓亮;北京嘉景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杜艳齐;高志生

股份减持承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
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本人/本企业
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
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本
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3、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4、本人/本

2020年07月03日

2023年7月3日

正常履行




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
行减持;5、如本人/本企业确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本企
业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本企业
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
损失。


王政伟、牛红勋、
王鹏、孙莹、朱运
兰、葛耀旭、崔志


股份减持承


(1)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
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
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
真遵守相关规定。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本人确定拟减持公司股
票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

2020年07月03日

2023年7月3日

正常履行




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
减持公告之日,如公司遇除权除息等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
相应调整;(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
行上述承诺。


捷安高科

利润分配的
承诺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
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公积金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
公司股份比例共享。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1、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
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后届时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中予以体现。2、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
红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
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满足
该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倘若届时本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草案)》之规定执行
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则本公司应遵照签署的《关于未能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之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
施。


2020年07月03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捷安高科、郑乐观、
张安全、高志生、
牛红勋、王政伟、
王鹏、崔志斌、朱
运兰、靳登阁、翟
艳臣

稳定股价的
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
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不具可比性的,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的 120%时,
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
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
条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

2020年07月03日

2023年7月3日

正常履行




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每股净资
产应做相应调整),应当在30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
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
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
措施。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尚未实施前和实施期间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
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则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当
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下列顺序及
时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1)自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或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3个月
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应在
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2)公司股东大会
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
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的10%;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③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②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
项执行。(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5)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
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




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
会决议通过并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
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控股股东增持(1)自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或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3个月任一
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控股股东
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
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
司股票进行增持。(2)控股股东承诺①其单次增持总金额不
应少于人民币500万元;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①项与本项冲突
的,按照本项执行。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独立董
事除外)(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
件,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
起每隔3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
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
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
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前,下同)的20%,
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有义
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
担连带责任。(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后三
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
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




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
相关承诺。


捷安高科

信息披露违
规的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
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
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会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
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
数量应做相应调整。2、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若本公
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
进行赔偿。


2020年07月03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郑乐观、张安全

信息披露违
规的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
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
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以发行
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三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
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
调整。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

2020年07月03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者损失。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
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
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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