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06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沂 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投资”)持本公司股份36,001,0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59%),因股东资金需求,计划自本次减持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801,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华益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止目前,华益投资持本公司股份36,001,02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10.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01,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2%),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 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1、华益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 和转让。 2、华益投资于2015年7月17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83,000股,并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锁增持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华益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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