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捷顺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18:20:50 中财网

原标题:捷顺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唐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翠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
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
风险因素内容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
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该章节全部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捷顺科技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捷停车/顺易通



深圳市顺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捷顺智城/智城科技



捷顺智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AI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的简称,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
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
科学

IoT



Internet of Things(物联网)的简称,是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信息承
载体,让所有能行使独立功能的普通物体实现互联互通的网络

SaaS



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的简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和应用软件的成熟而兴起的一种完全创新的软件应用模式,客户不是
通过购买而是通过互联网租用基于Web的软件获得厂商提供的服务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盈科律所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报告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捷顺科技

股票代码

00260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捷顺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JIESHU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SS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唐健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恒波

唐琨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
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
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

电话

0755-83118542

0755-83112288-8829

传真

0755-83112306

0755-83112306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0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0

公司网址

www.jieshun.cn

公司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2021年03月02日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捷顺科技: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50,472,983.55

399,153,406.10

37.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2,489,397.05

27,346,624.35

5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34,405,583.84

15,934,889.32

115.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7,703,523.10

-101,836,741.24

-15.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54

0.0427

53.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59

0.0424

55.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1%

1.32%

0.5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3,138,532,956.82

3,161,314,858.12

-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05,483,829.50

2,214,760,382.55

-0.4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948.9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910,766.7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0,186.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09,908.69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2,148.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58,849.32



合计

8,083,813.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

1、宏观政策继续加大对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自2015年8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明确了城市
停车场建设思路、原则和具体方案开始。随后几年,我国停车产业相关政策红利集中爆发,相关中央部门及各省市区又分别
从规划、建设、收费、标准等角度出台政策。在2019年7月的中央政治局经济工作会议中,也首次提及城市停车场建设,同
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可以看出停车场行业的宏观政策力度在不断加强,有利于行业的
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更高政策层面规划
停车行业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
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依法治理、
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
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通知》从保障基本停车需求、优化
停车信息管理、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鼓励停车资源共享、强化资金用地等政策保障等多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划和部署,并为
各项目标的落实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和落地要求。该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有力地促进停车场行业的发展。


2、智慧停车加快发展,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

一方面,经过几年的持续发展,智慧停车的市场渗透率逐步提升,在提升车主的停车效率和便捷度方面作用明显,也较
大幅度提升停车场的运营质量和管理水平,受到广大车主用户和停车场运营方的欢迎。同时智慧停车通过信息拉通,提高停
车效率和车位周转率,对于解决城市区域的停车难问题也发挥了突出的作用。目前,智慧停车已经在国内主要城市已经形成
一定的规模化的应用,覆盖车场范围和车主用户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普及率在快速提升,加上本次国务院《通知》的强化,
智慧停车行业迎来快速规模化发展阶段。


另一方面,随着智慧停车行业度过初期的粗放发展期,行业的业务模式逐步清晰,客户也更加成熟,一些规模小、能力
弱的企业已经或将会退出市场。以捷停车为代表的行业头部企业,会以其已形成的规模优势、模式优势、经营能力优势,在
市场的竞争力会更加强化,市场份额也会进一步提升。随着头部智慧停车企业覆盖停车场规模、车主用户数量规模的增大,
开始具备运营能力,并形成规模性的运营收入,进而强化自身的优势,实现进一步规模化发展。


3、停车场云化、无人化成为行业新的发展趋势

当前,国内绝大多数的停车场基本上还是采用传统的停车场管理方式,线下人工参与度比较高,带来的运营成本也比较
高。比如,一个停车场出口需要设置岗亭和管理人员,一天三班倒的模式下就需要三名收费员,在一线城市这一个出口一年
的收费人员人工费用就有20多万。对于停车场管理方来说,人工成本在经营成本中占据比较高的比例,随着国内劳动力成本
的不断上升,希望从事停车场线下管理工作的工作人群也越来越少,停车场的经营压力和管理难度均不断提升,靠线下人工
管理停车场的方式将越来越遇到挑战。


而停车场行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特点及运营管理模式,使其具备良好的智能化、云化改造基础,通过停车场云托管模
式的应用,可以有效实现停车场线下管理向少人化、甚至于无人化方向发展,已经成为停车场行业新的发展趋势,并给本行
业带来具有更阔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作为国内智慧停车领域的领军企业,致力于停车行业智慧化建设,提高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高车场运营质量、提
升车主停车体验。公司主营业务为围绕智慧停车业务的智能硬件、软件及云服务、智慧停车运营、城市级停车四大主营业务,
实现智慧停车领域的全生态覆盖。







1、智能硬件业务

智能硬件业务为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主要分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车行)和智能门禁通道管理系统(人行)两大产品线。

产品广泛应用于住宅物业、商业广场、写字楼、交通枢纽、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个领域。公司基于“智
能硬件+生态平台”为整体系统化建设思想,坚持自主研发,以设备IP化、接口标准化、自组网技术、AI技术(智能视频识别)
等技术为核心,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行、人行的全系列智能硬件产品,能满足各领域、各层级的客户需求。


车行领域,公司停车场智能硬件产品形成可视化交互、扫码支付、当面付、无感支付、室内定位、场内引导、一键上云
等核心功能,同时所有停车场设备均通过不同层次的功能,完全接入捷顺云托管、移动岗亭、移动坐席,完成对无人值守的
业务支撑。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停车场智能硬件产已经形成包括车场控制机、智能道闸、智能车场盒子、车位引导系统、
路内泊车检测设备、自助缴费机、车场外围产品等在内的高、中、低全系列的产品布局,能够有效满足各种场景客户的需求。


人行领域,公司为社区、园区、景区、楼宇等客户提供系列化的通道、门禁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并将人脸识别技术全
面应用到各个门禁通行场景中,同时,为应对疫情带来的测温需求,公司将测温功能在原有产品上进行无缝对接。实现了包
括室内、室外、通道闸、墙面、嵌入式等各个安装环境的应用,人脸应用全面开花,打造一个具备专业化、智能化、标准化、
便捷性、高体验、全覆盖的人行解决方案。


2、软件及云服务业务

2.1 天启智能物联平台(终端部署+SaaS模式)

捷顺天启智能物联平台基于智慧物联,把企业的物与物、物与人、人与事进行有机在线链接,从而形成统一业务管理大
脑。天启智能物联平台涵盖车行、人行、考勤、消费、访客、巡更、会议、防疫、移动岗亭等诸多业务模块,覆盖企业管理
的各个方面,使管理形成集中化管控的服务模式,进而实现智能运维、智慧运维、业财一体化、电子发票、消费打折、无人
值守,达到物管部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提高效能、优化管理的经营目标。


捷顺天启智能物联平台的销售方式为两种:一种是通过产品销售终端部署的方式,另一种是将云平台、门禁、考勤、消
费、访客等功能模块化,分模块以SaaS的模式进行销售。


2.2 停车场云托管业务(SaaS模式)

停车场云托管业务,是向停车场运营方提供的一种无人化智慧停车场建设及托管服务。云托管业务通过互联网集中管理
车场岗亭的云服务系统,采用捷顺自主的“硬件+平台+服务”一站式服务以打造无人值守智慧车场,助力车场运营方实现运营
降本、提效、增收,同时提升车主的停车体验。云托管业务采用SaaS服务模式,按月收取托管服务费,一般托管合同服务期
限为3年-5年。


业务上,云托管业务依托前端智能识别、后端AI大脑、线上缴费、无感支付、巡逻岗、云坐席,构建停车场景完整闭
环,全面了解车道现场情况及解决车主碰到的问题,构造无人值守全场景,提升车主服务体验的同时,大幅降车场岗亭人员
的数量。通过捷停车形成的车位运营、错峰停车、广告运营、商户引流、营销推广等业务对停车场进行运营赋能,实现停车
场客户增值运营。


2.3 云停车/云门禁业务(SaaS模式)

在对行业发展判断的基础上,公司推出捷顺智慧物联“云端+终端”的管理软件云化解决方案,本质是通过管理软件SaaS
化部署的模式,来替代之前管理软件终端部署的模式,具体产品化后就是云停车和云门禁产品。


相对于传统终端部署的方式,对于客户来讲,SaaS化部署后可以为客户节省服务器及软件投入、减少项目工程费用、降
低后期运维费用,还能使运维问题得到更及时处理,全方位助力物业管理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对于公司来讲,公司具有
庞大的项目存量,每年还新签上万个项目,SaaS化部署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软件服务的持续性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大幅降


低公司后续的运维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质量和业务的快速发展。


3、智慧停车运营业务

智慧停车是通过视频AI识别、云平台、线上支付、移动应用等技术的综合应用,实现停车场管理的智能化和业务的线
上化,能够为车主提供包括车位查询、预订、线上支付、无感支付、车位共享等停车相关服务,使车主停车简单快捷;为停
车场提高车位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实现停车场经营的堵漏、降本、增收。智慧停车已经成为当下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
要途径之一。


公司智慧停车运营业务以控股子公司顺易通为主体,以“捷停车”为品牌,依托捷顺科技主营业务,借助母公司强大的市
场、推广服务网络及技术研发实力,整合与停车相关的各类资源,重点围绕线下B端停车场景建设和线上C端用户拓展,形
成以智慧停车为核心的互联网运营业务,打造中国最有价值的智慧停车运营企业。捷停车智慧停车业务经过几年的发展,应
用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已经成长成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停车运营公司。


在快速发展智慧停车应用规模的同时,捷停车积极探索智慧停车运营收入模式,目前,已经形成四个主要收入业务线:

3.1 通道服务业务

智慧停车业务高频、刚需的特征,形成与每一位车主高度关联,是连接一切的线,更是互联互通的面。基于智慧停车开
放平台的建立,以平台为端口与银行、保险、汽车后市场、车生活服务、本地生活服务等连接,将线下的停车行为转化为线
上的服务,同时,连接线下的消费行为进行转化和变现。


3.2 广告运营业务

智慧停车业务具有天然的刚需、高频、客户精准、覆盖面广等因素,为广告运营提供了很好的市场基础。“捷停车”拉通
APP\公众号\H5\生活号等线上应用和线下的车场场内空间,实施基于位置、基于业态、基于人群画像的精准广告推送和触达。

采取线上线下互动的模式,进行大规模、精准化广告覆盖,充分整合利用车场显性和隐性广告资源,使广告运营投放直接有
效触达连接。


3.3 停车费交易服务业务

智慧停车业务为停车场管理方和车主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线上停车费交易和清结算服务,该项服务公司一般会向停
车场管理方收取千分之六的线上交易服务费。


3.4 车位运营业务

车位是停车场的核心资产,充分提升车位的利用率,通过时间与空间的错峰转移,实现固定车位的使用裂变,实现车位
的高效高频利用,同时解决不同业态之间不同时间段的车位互补。当前公司重点推广错峰停车业务,公司发挥平台的优势,
通过对线下不同业态的车位进行整合,利用线上平台推出闲时月卡、固定时段停车卡、夜间或周末停车卡等众多错峰停车业
务。


4、城市级智慧停车业务

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业务主要是面向城市管理方,以城市公共停车资源的信息化管理为切入点,基于“智能硬件+IoT+
区块链”全栈技术理念与实践,实现城市停车诱导、路内路外一体化。方案通过建设城市级智慧停车管理云平台,为城市级
客户打造的城市静态交通管理系统。平台向下接入城市道路路侧停车位,通过前端Lora地磁/NB地磁/高位视频车牌自动化检
测识别等多种方案实现对路边停车的管理。平台同时还接入城市路外运营停车场,形成路内路外车位资源拉通一体化,从盘
活城市停车资源和提升车位利用率的角度,解决城市停车难、治理难的问题。同时,通过整合了城市级的停车资源和其它出
行服务资源,进一步满足了政府对整个城市静态交通资源的管理和市民多样化出行诉求。


公司城市停车业务以控股子公司智城科技为主体,依托捷顺科技在行业内强大的市场推广服务网络、技术研发实力、
BCG业务深度协同优势,通过发展包括行业生态方、城市本地资源方在内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合作开拓国内各地的城市停
车业务。城市停车业务开展主要有两种实施方式,(1)项目建设模式:以建设项目的形式,作为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向
城市停车运营客户提供包括软硬件产品、项目实施、以及后续持续的运营支撑服务;(2)投建+运营模式:与资源方合作
共同出资设立平台公司,并获得城市停车业务的运营资格,由平台公司负责城市停车项目的建设和后续运营工作。


(三)业务进展

年初,公司基于过往几年转型新业务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了三年(2021-2023)业务规模化发展的目标,并确定了“全
面云化、构建生态、裂变发展”的年度经营方针。上半年,公司在保持智能硬件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着重发展软件及云
服务、智慧停车运营等新业务。同时,面对上半年包括芯片、电子材料、大宗材料涨价等的不利因素,公司通过芯片切换、


拓展供货渠道、规模采购等方式尽可能降低价格上涨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550,472,983.55元,较上年同期399,153,406.10元,增长3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489,397.05元,较上年同期27,346,624.35元,增长55.37 %。


1、智能硬件业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在市场上需求的带动下,公司继续推进智能硬件产品的智能化、标准化、远程化,依托市场基本面业务、大
客户业务、行业解决方案业务等业务方式发展智能硬件业务,实现包括车行、人行领域智能硬件业务实现的持续增长。实现
智能硬件业务销售收入47,496.35万元,较去年同期34,535.67万元,增长37.53%。


2、新业务继续实现快速发展

2.1、软件及云服务业务

软件及云服务业务是公司重要的业务发展方向,上半年,在“全面云化”方针的指导下,软件及云服务业务取得了突出进
展。


1)停车场云托管业务,今年是全面推广的第二年,在去年推广的基础上,今年主要通过以下策略持续发展:1)加大基
本面市场云托管业务的覆盖面,从优势区域珠三角向全国主要市场推进;2)推动云托管业务向中大型集团客户发展,通过
推动客户的进行试点试用后,实现客户批量项目覆盖;3)叠加捷停车停车场时长置换业务,增加客户价值,提升云托管业
务的市场吸引力。公司全年计划新签云托管车道6,000条,上半年实现新签超2,000条(含少部分中大型集团客户试点项目),
考虑行业的季节因素后,与公司年度整体业务进度基本匹配。


2)管理软件云化(含远程化)业务,重点推广包括云停车、云门禁、Jlink3.X在内的云化、远程化软件应用,通过软件
云化、远程化的实施,大幅提升客户的应用体验、降低公司交付服务成本、提升项目交付效率。报告期内,新签项目软件云
化、远程化率快速提升,其中,第一季度单季达到29%,第二季度单季达到55%,为实现全年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软件及云服务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759.04万元,较去年同期2,768.19万元,增长71.92%。


2.2、智慧停车业务

捷停车继续扩大B端停车场的覆盖规模,进一步强化捷停车的规模优势。并探索行业生态合作模式,形成在母公司捷顺
科技之外新的规模化B端停车场来源。在此基础上,持续提升用户停车应用体验,实现线上用户数、交易金额的持续快速增
长。


(1)新签智慧停车场2,000多个,累计签约智慧停车场超18,000个;

(2)新增线上触达用户2,600万,累计线上触达用户5,800万;

(3)期末周日均线上交易订单突破210万笔,较期初增加30万笔每天;

(4)期内累计线上交易流水31.90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4.81亿增长115%。


同时,捷停车持续完善场景、用户、数据运营的“三位一体”运营体系,在深化现有已经成型的通道服务、广告运营、交
易服务佣金等收入模式的基础上,大力拓展车位运营业务,实现智慧停车运营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智慧停车运营业务共实现新签订单6,237万元,较去年同期2,600万元,增长139%;实现智慧停车线上运营收
入2,561.43万元,较去年同期2,418.75万元,增长5.90%。收入增速低于订单增速,是因为智慧停车通道服务业务模式从服务
开通转向效果转化,从订单到收入周期变长。


2.3、城市停车业务

上半年,受国内城市停车行业部分新项目进展延期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行业招标项目数较去年下降,公司新
中标项目和新签订单规模也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从公司在跟进的项目数量和预计项目金额来看,城市停车业务的市场需
求还是比较明显,加上今年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的发布,明确推进和促进城市停车
建设,预计行业将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城市停车业务的组织和业务能力,充分利用好存量项目的市场品
牌效应和公司GBC业务协同优势。


报告期内,城市停车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852.54万元,较去年同期2,429.01万元,增长140.94%。


3、销售组织裂变,支持业务规模化发展

贯彻公司业务前端“裂变发展”的规划要求,上半年公司在现有销售机构的基础上新增10家直属销售机构,包括新开常州、
洛阳、湛江、顺德、白云5家分公司,济南、漳州、虎门3家分部,另外新成立合肥、海口2家合资公司,控股贵阳合资公司。

使公司的直属销售机构超过50家(包括分公司、分部、合资公司)。同时,公司加大新销售人员招聘和培养,上半年销售人


员增长50多人,为明年进一步的销售组织扩张储备业务人才。


4、提升客服交付能力及效率

基于云化业务的发展,可实现项目调试的远程化、售后服务的远程化,公司在客服板块的目标是,提升客服交付能力和
效率,降低客服与业务人员比例,降低客服运营成本。经过上半年的发展,随着云化和远程化业务比例的提升,客服交付能
力和效率提升显著,在公司整体销售人员和销售规模持续增长的前提下,实现客服团队整体规模的持续下降,截止报告期末,
客服与销售的人员配比为已经从年初的1.3:1下降为1.18:1,完成全年目标客服与销售的人员配比1.1:1的60%。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行业先发及市场卡位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沉淀,形成10多万存量项目以及每年新增上万个项目,形成具有先发的行业卡位优势。公司车行产
品和人行产品强入口特性成为包括互联网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进入本行业绕不开的行业壁垒,流量入口价值明显。公司处于
行业龙头地位,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远超同行业其他竞争者,在品牌影响、技术沉淀、渠道覆盖、服务体系、供应链能力、
客户沉淀等方面,以及对行业和客户的理解方面,具有较大的先发优势。


2、智慧停车业务的规模和模式优势

捷停车在智慧停车领域已经形成领先的规模优势。截至报告期末,捷停车累计签约智慧停车场18,000多个,线上用户数
超5,800万,期末周日均线上交易订单突破210万笔,累计线上交易流水人民币114亿,处于国内智慧停车行业的市场领先地
位。同时捷停车在发展过程中,通过自身已有的业务规模和业务特点,拓展形成的包括通道业务、支付业务、广告业务、车
位业务等在内具有规模化的收入模式。并且这些业数据还在持续快速增长中,规模化优势将进一步显现。这一规模优势将为
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和与运营业务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3、云服务业务转型的先发优势

公司已经形成的在行业内云服务转型的先发优势。公司依托全面的技术储备和对客户需求的把握,经过持续的产品服务
创新研发,已经形成了包括云托管、云停车、云门禁、天启SaaS等在内的多个系列的云服务产品,并实现规模化应用。业务
模式得到市场批量客户的认可,内部针对云服务业务的机制基本成型,为云服务业务的规模化推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先发
优势。


4、自主研发的生态化产品体系优势

公司拥用本行业内规模领先的技术研发团队和持续的高强度研发投入,使公司形成了从前端智能硬件、到AI视频技术、
到软件平台、到支付结算、到云服务、到移动端应用的全系列化产品和应用,构建了“智能硬件+平台+运营”的全生态业务模
式。从而整体提升了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特别是在大项目、大客户业务的竞争时,公司的体系化产品优势和定制化能
力优势就更为明显。


5、BCG业务整体的战略协同优势

公司是行业内少有的能够规模化提供智慧停车全生态产业服务的公司,业务涵盖包括ToB的智能硬件业务、行业解决方
案业务和停车场云托管业务;ToC的智慧停车线上运营业务;ToG的城市级停车业务。而三大业务之间又相互关联、相互促
进、互为优势,从而形成公司整体的BCG战略协同优势。


三、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550,472,983.55

399,153,406.10

37.91%

主要系销售订单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315,890,764.67

216,878,592.06

45.65%

主要因收入增长及部分原
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
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

115,222,667.01

91,186,026.92

26.36%



管理费用

49,385,396.49

43,875,742.73

12.56%



财务费用

-12,960,940.70

-11,589,399.31

-11.83%



所得税费用

9,784,278.31

6,785,690.98

44.19%

主要系利润增长所致。


研发投入

48,930,032.33

39,327,489.22

24.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17,703,523.10

-101,836,741.24

-15.58%

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公
司提前进行战略采购备货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27,484,330.43

-78,533,241.84

-62.33%

主要系持续投入捷顺科技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海
口城市停车公司及购买理
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3,469,145.98

137,688,885.16

-109.78%

主要系上年同期向银行短
期贷款1亿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258,974,756.13

-42,553,121.96

-508.59%

主要系上年同期向银行短
期贷款1亿,且今年存货及
股东分红增长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550,472,983.55

100%

399,153,406.10

100%

37.91%

分行业

安防

493,448,930.13

89.64%

346,661,709.12

86.85%

42.34%

其他

57,024,053.42

10.36%

52,491,696.98

13.15%

8.63%

分产品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


345,050,457.33

62.68%

253,824,951.55

63.59%

35.94%

智能门禁通道管理
系统

129,913,071.08

23.60%

91,531,742.59

22.93%

41.93%

智慧停车运营

25,614,323.71

4.65%

24,187,458.31

6.06%

5.90%




软件及云服务

47,590,449.52

8.65%

27,681,898.34

6.94%

71.92%

其他

2,304,681.91

0.42%

1,927,355.31

0.48%

19.58%

分地区

国内

545,934,764.56

99.18%

397,481,512.79

99.58%

37.35%

国外

4,538,218.99

0.82%

1,671,893.31

0.42%

171.44%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安防行业

493,448,930.13

291,381,705.82

40.95%

42.34%

54.93%

-4.80%

分产品

智能停车场管理
系统

345,050,457.33

206,614,504.14

40.12%

35.94%

50.05%

-5.63%

智能门禁通道管
理系统

129,913,071.08

72,638,101.97

44.09%

41.93%

47.24%

-2.02%

分地区

国内

545,934,764.56

314,982,527.40

42.30%

37.35%

46.12%

-3.46%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一销售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773,891,474.15

24.66%

1,032,902,057.73

32.67%

-8.01%



应收账款

660,096,812.39

21.03%

659,058,879.15

20.85%

0.18%



合同资产



0.00%



0.00%

0.00%



存货

245,985,820.37

7.84%

157,136,301.11

4.97%

2.87%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7,152,044.47

1.18%

26,832,654.85

0.85%

0.33%



固定资产

97,952,005.64

3.12%

102,313,143.47

3.24%

-0.12%



在建工程

433,637,233.36

13.82%

348,169,286.50

11.01%

2.81%



使用权资产



0.00%



0.00%

0.00%



短期借款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70,457,187.36

2.24%

44,682,327.31

1.41%

0.83%



长期借款

266,424,043.13

8.49%

212,211,455.42

6.71%

1.78%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9,347,598.73

定期存款及保函保证金

交易性金额资产

20,400,000.00

证券及银行理财产品

应收票据

2,253,530.10

背书担保

无形资产

192,652,318.50

抵押借款

在建工程

433,637,233.36

抵押借款

合计

748,290,680.69

--



注:截至2021年06月30日,银行存款中有90,000,000.00元为银行定期存款,使用受限;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使用受限的
保函保证金9,347,598.73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4,700,000.00

1,875,000.00

684.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
公司名


主要业


投资方


投资金


持股比


资金来


合作方

投资期


产品类


截至
资产
负债
表日
的进
展情


预计
收益

本期投
资盈亏

是否涉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海口智
慧停车
运营管
理有限
公司

城市停
车业务

新设

14,700,000.00

49.00%

自有资


海口市
美兰区
旅游投
资发展
有限公


长期

城市级
智慧停
车云平

/LoRA
地磁
/NB地
磁/地
感/高
中低位
视频检
测器/
智能
POS机
/道闸


已实
缴注
册资

1,470
万元

0.00

-315,343.91







合计

--

--

14,700,000.00

--

--

--

--

--

--

0.00

-315,343.91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风险

2020年底以来,包括大宗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芯片等在内的材料价格持续较快上涨,其中核心部件芯片断供情况时
有发生,导致市场价格大幅波动,会给公司带来成本上升的风险。公司已经通过优化供应链、规模采购、更换芯片、优化成
本结构等方式缓解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的影响。但如果下半年原材料价格仍持续上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财务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的销售模式决定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规模的应收账款,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短期内
还会造成公司应收账增加的风险。为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公司对合同质量进行严格的把控,并制定了一套相对完善的
保障机制,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3、总部搬迁带来的人员不稳定风险

公司于8月份搬迁至位于龙华的新总部基地,相对于原总部空间的狭小,新的总部将为公司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公


司已经针对本次总部搬迁从员工出行、住宿、后勤等多方面做了比较周到的安排,但因为总部地点的变化,仍可能会带来公
司人员变动的风险。


4、新业务发展速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在公司新的战略发展规划中,包括智慧停车运营业务、城市停车业务、云化业务等新业务已经成为公司整体规模的重要
增长贡献点。虽然经过几年的培育,公司新业务已经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和规模优势,同时,公司为各项新业务的发展制定
了明确的发展目标、配套了相应的团队和考核激励机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推广措施等,但仍可能存在新业务的发展速度不
达预期的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5.00%

2021年02月24日

2021年02月25日

详见公司刊载于《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cn)上的《捷顺科技:
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10)

2020年年度股东大


年度股东大会

55.48%

2021年05月18日

2021年05月19日

详见公司刊载于《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cn)上的《捷顺科技:
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2)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股权激励
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年3月2日至2019年3月12日,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具体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不变,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52人调整为531人;首次授予股份总数由1,298.00万股调整为1,273.50万股;预留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102.00万股调整为126.50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19年3月19日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3.4元/股的价格向531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1,27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
的法律意见书。截至2019年3月21日,上述1,273.50万股首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交所事前审核并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
记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6日。


5、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郭伟等23人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郭伟等23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3.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
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2019年11月25日,上述485,0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交所事前审核并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
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45,884,741股减少至645,399,741股。


6、2020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20年2月14日为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6.26元/股的价格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6.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鉴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葛海军等14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葛海军等14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相关的独立
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
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议的预留限制股票授予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相应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
见书。在确认股份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4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筹措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95,000股,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后续择机对尚未授予的股份予以注销。本次实际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170,000股预


留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5月18日,上述待回购注销的398,0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交所事前审核并由中登
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45,399,741股减少至645,001,741股。截至2020年8月18日,上述因拟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的95,000股回购股份已经深交所事前审核并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45,001,741股减少
至644,906,741股。


7、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
定程序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92名激励对象解锁资
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49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35,45,1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
关事宜。鉴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马兰英等9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9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
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议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
事项相应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2020年4月28日,上述35,45,1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交所事前审核并由中登公司深
圳分公司核准解除限售预登记,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8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20
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8月20日,上述待回购注销的209,0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交所事前审核
并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44,906,741股减少至644,697,741股。


8、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鉴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
李旭等21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21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308,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事项相应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1月26日,上述待回购注销的308,4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交所事前审核并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
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44,697,741股减少至644,389,341股。


9、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鉴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的激
励对象张旭升等10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10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112,9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议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项相应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3月15日,上述待回购注销的112,9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交所事前审核并由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44,389,341股减少至644,276,441股。


10、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7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278,1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议限制性股票解锁事


项相应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2021年3月16日,上述278,100股限制性股票经深交所事前审核并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
司核准解除限售预登记,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22日。


11、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份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
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47名激励对象解锁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4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3,282,6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
相关事宜。鉴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甘亮等23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23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6,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
锁及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议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
注销事项相应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2021年4月28日,上述3,282,6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交所事前审核并由中登公
司深圳分公司核准解除限售预登记,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5月7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5
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276,700股股份回购注销尚未完成办理。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于2020年实施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


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
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及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相应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
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亦相应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15日、2020年9月19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本次持股计划通过开立的专用证券户(账户名称: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号:0899242486)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翠英女士持
有公司的股份2,500,000股,占交易前刘翠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6,510,027股的比例为0.97%。本次持股
计划累计买入捷顺科技股票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4,697,741股的0.39%,成交金额为26,500,000元,成交均价为10.60
元/股。本次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以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设置了540万份预留份额,暂由公司财务总监张建先生代持。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以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确定公司总经理、董事赵勇先生和副总经理何军先生为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本
次预留份额的分配将由张建先生将其代持的540万份份额分别向赵勇先生、何军先生转让380万份、160万份预留份额,交易
对价为该等份额初始出资额及代持期间代持人合理的资金成本之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本次持股计划不进行配资,全部为自筹资金,实际自筹资金总额为2,65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及
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2)本次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股份,即自本次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6个月内,主要通过二级
市场大宗交易承接控股股东的股份或竞价交易、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捷顺科技股票(股票代码:002609),
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3)本次持股计划实际参加对象包含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0人,认购份额不超过2,115
万份,占员工出资总额的比例为79.66%;其他核心骨干人员3人,认购份额不超过540万份,占员工出资总额的比例为20.34%。

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实际认购份额(万份)

占自筹资金总额比例

1

赵勇

总经理、董事

380

14.31%

2

周毓

常务副总经理

220

8.29%

3

何军

副总经理

160

6.03%

4

李民

副总经理

200

7.53%

5

李然

副总经理

220

8.29%

6

许昭林

副总经理

200

7.53%

7

黄华因

总经理助理

155

5.84%

8

王恒波

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200

7.53%

9

熊向化

总经理助理

180

6.78%

10

戴京泉

总经理助理

200

7.53%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2,115

79.66%

11

张建

财务总监

200

7.53%

12

张永杰

技术总监

200

7.53%

13

何智俊

业务总监

140

5.27%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小计

540

20.34%

合计

2,655

100.00%



(4)本次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本次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持股计划所获得
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除本草案另有规定外,本次计
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5)本次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本次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6)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
资收益权。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倡导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行绿色办
公,促进节能减排,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安鹤男

股份减持承


在减持股份
计划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
月内(即2020
年9月21日
至2021年3
月20日,减
持期间将遵
守窗口期限
制买卖股票
等相关规
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
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4,100
股。


2020年08月
29日

6个月

截至2021年3
月20日,减
持计划期限
届满,安鹤男
未减持公司
股份。本次承
诺履行完毕,
期间不存在
违反承诺的
情形。


深圳市捷顺
科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

股份限售承


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
划所获得标
的股票的锁
定期为24个
月,自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计划
名下之日起
计算。


2020年09月
26日

24个月

承诺正常履
行中,期间不
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


唐健、刘翠英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1、承诺人未
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

2010年01月
04日

无限期

承诺严格履
行中,期间不
存在违反承




方面的承诺

从事与公司
相竞争的业
务,未拥有与
公司存在同
业竞争企业
的股份、股权
或任何其他
权益;2、承
诺人承诺在
持有公司股
份期间,不会
以任何形式
从事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
构成或可能
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和
经营活动,也
不会以任何
方式为公司
的竞争企业
提供任何资
金、业务及技
术等方面的
帮助;3、如
违反上述承
诺,承诺人将
承担由此给
公司造成的
全部损失。


诺的情形

承诺是否按时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
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
有)

反担保
情况
(如
有)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惠州交投
惠泊车管
理有限公


2020年05
月20日

12,000

2020年11
月11日

8,700

连带责任
担保





自单笔授
信业务的
主合同签
订之日起
至债务人
在该主合
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
日后三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
保额度合计(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A2)

1,897.13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
担保额度合计(A3)

12,00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
余额合计(A4)

4,890.67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
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
有)

反担保
情况
(如
有)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
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
有)

反担保
情况
(如
有)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
额合计(A2+B2+C2)

1,897.13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计(A3+B3+C3)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