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华塑: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华塑:2021年半年度报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颖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王细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 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 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 “十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该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发展可 能面对的风险因素。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林 2021年8月19日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华塑控股、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樱华医院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博威亿龙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博威亿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渠乐贸易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渠乐贸易有限公司 麦田园林 指 公司参股公司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 湖北省国资委 指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宏泰集团 指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资管 指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麦田 指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浦江域耀 指 公司控股股东之股东浙江浦江域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源环亚 指 兴源环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德瑞 指 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宏志实业 指 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华塑控股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华塑控股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华塑控股监事会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证监局 指 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华塑 股票代码 00050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华塑控股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uasu Holding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Huasu Holding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林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胜峰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 号麦田中心15楼 电话 028-85365657 传真 028-8536565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23,199,853.07 20,309,324.05 1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904,043.52 -6,933,726.62 257.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8,088,550.38 -11,618,085.49 30.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9,950,269.37 1,310,085.45 -4,676.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2 -0.0084 2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2 -0.0084 22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0% -6.84% 13.9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10,991,842.55 272,487,476.98 -2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4,991,709.47 148,123,970.33 4.64%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17,418,179.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0,923.9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63,167.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97,492.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590,554.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99,894.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6,720.17 合计 18,992,593.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子公司樱华医院主要开展全科医疗服务。2020年以来,公司医疗服务业务开展受到新冠疫情的一定影响,报告期内, 樱华医院实现收入1,853.24万元,公司医疗服务业务及经营业绩正逐步恢复。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威亿龙主要开展舞台美术视 觉呈现、视觉工程制作实施等相关业务,由于新冠疫情对行业整体影响较大,业务发展缓慢,但其业务整体占比较小。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樱华医院主要开展全科医疗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威亿龙主要开展舞台美术视觉呈现、视觉工 程制作实施等相关业务。前述业务整体收入和利润规模较小。因此,公司核心竞争力较弱。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通过本次重组,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增加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服务业务,快速切入电子信息显示终端这一战略性新兴行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竞争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3,199,853.07 20,309,324.05 14.23% 营业成本 16,021,191.64 15,220,419.73 5.26% 销售费用 657,944.50 100.00% 重分类所致。 管理费用 10,866,473.08 16,001,365.98 -32.09% 主要系中介机构费用 和业务费用减少所 致。 财务费用 -593,493.55 -48,395.73 -1,126.33% 主要存款利息增加所 致。 所得税费用 1,512,874.01 124,096.06 1,119.12% 主要系医疗板块增加 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59,950,269.37 1,310,085.45 -4,676.06% 主要系支付诉讼款所 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3,414,998.44 1,347,000.00 153.53%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4,879,992.00 100.00% 主要系本年度未分配 利润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56,535,270.93 -2,222,906.55 -2,443.60% 主要系支付诉讼款所 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3,199,853.07 100% 20,309,324.05 100% 14.23% 分行业 医疗服务 18,532,394.00 79.88% 17,282,720.25 85.10% 7.23% 会展服务及其他 1,768,996.29 7.63% 201,168.58 0.99% 779.36% 房租收入 2,898,462.78 12.49% 2,825,435.22 13.91% 2.58% 分产品 医疗服务 18,532,394.00 79.88% 17,282,720.25 85.10% 7.23% 会展服务及其他 1,768,996.29 7.63% 201,168.58 0.99% 779.36% 房租收入 2,898,462.78 12.49% 2,825,435.22 13.91% 2.58% 分地区 上海及北京 20,301,390.29 87.51% 17,483,888.83 86.09% 16.11% 西南及华南 2,898,462.78 12.49% 2,825,435.22 13.91% 2.58%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医疗服务 18,532,394.00 11,733,068.15 36.69% 7.23% -11.43% 13.34% 房租收入 2,898,462.78 700,456.98 75.83% 2.58% -41.36% 18.11% 分产品 医疗服务 18,532,394.00 11,733,068.15 36.69% 7.23% -11.43% 13.34% 房租收入 2,898,462.78 700,456.98 75.83% 2.58% -41.36% 18.11% 分地区 上海 18,532,394.00 11,733,068.15 36.69% 7.23% -11.43% 13.34% 西南及华南 2,898,462.78 700,456.98 75.83% 2.58% -41.36% 18.1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房租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是主要系南羽厂土地及建筑物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6,590,554.38 -48.60% 子公司注销形成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减值 营业外收入 9,482,306.79 69.92% 子公司注销无法支付款项形成 否 营业外支出 资产处置收益 17,418,179.22 128.44% 处置房产形成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102,452,404.25 48.56% 158,991,623.28 58.35% -9.79% 应收账款 7,840,192.08 3.72% 8,121,540.61 2.98% 0.74% 存货 3,682,708.29 1.75% 4,946,354.29 1.82% -0.07% 投资性房地产 21,581,341.56 10.23% 31,516,354.13 11.57% -1.34% 固定资产 10,085,427.71 4.78% 11,827,201.18 4.34% 0.44% 使用权资产 3,930,070.41 1.86% 1.86% 合同负债 2,866,609.71 1.36% 4,216,138.85 1.55% -0.19% 租赁负债 5,280,357.13 2.50% 2.50%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116.67 诉讼保全 其他应收款 82,400.00 法院执行款 其他应收款 4,982,843.70 诉讼保全 投资性房产 21,581,341.56 诉讼保全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31,337.91 诉讼保全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97,000.00 历史遗留原因导致使用权受限 合计 37,281,039.84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 润 净利润 樱华医院 子公司 全科医疗 服务 2,160,000 36,076,115.30 26,448,737.38 18,532,394.00 4,590,949.03 3,405,629.98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南充华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销 对生产经营无影响,增加当期业绩0.8万元 上海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 注销 对生产经营无影响,增加当期业绩105万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2021年4月16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24,648,956.52 元;营业收入为50,084,400.07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43,060,292.03 元,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相关过渡期安排,报告期内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一是坚决压缩母公司各项管理费用;二是压实子公司发展责任,加强子公司财务管控,压缩即期 费用支出,促成主营业务赢利能力的改善;三是加紧公司投研工作,加快公司募投资金的投资创效。 2、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防控、化解经营风险。一是加快对公司诉讼及执行事项的清理,恢复市场信誉;二是加快对未 实际开展经营业务的部分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清理工作,瘦体健身;三是妥善制定诉讼策略,积极应对相关案件的诉讼,为 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扫除障碍。 3、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全面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审慎考察并选择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优质标的资产,充分利用国企控股 的资源优势,积极论证通过战略合作或收购整合等多种可行的方式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 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净利润将得以提高,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 盈利能力。 4、加强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积极拓宽医疗服务内容,提高盈利规模 公司将积极推动樱华医院的诊疗服务发展,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同时紧贴市场需求,优化和升级现有医疗服务业务,积 极探索与拓宽医疗服务业务种类及创新商业模式,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 5、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促进公司未来经营业务的开展、盈利能力的改善以及风险管控能力的提升。公司正在逐步对治理 结构进行优化完善,深化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公司党的领导,规范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提升企业现代 化治理能力。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42.60% 2021年01月14 日 2021年01月15 日 巨潮资讯网《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04号) 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29.43% 2021年02月01 日 2021年02月02 日 巨潮资讯网《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13号) 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42.94% 2021年05月07 日 2021年05月08 日 巨潮资讯网《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035号)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赵林 董事、董事长 被选举 2021年01月14日 被选举 张红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1年01月14日 被选举 姜颖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1年01月14日 被选举 唐从虎 监事、监事会主席 被选举 2021年01月14日 被选举 彭振华 职工监事 被选举 2021年01月14日 被选举 邹军 总经理 聘任 2021年01月14日 聘任 章政 副总经理 聘任 2021年01月14日 聘任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整改措施 无 不适用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无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用)中规定应纳入水、大气、土壤、声环境等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的情况。 公司倡导低碳环保的绿色办公方式,在日常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湖北资管 股份限售承 诺 1、本公司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中认购的股票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新增股份上市完成 之日起锁定18个月, 在此期间不以任何方 式转让;2、本次发行 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 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 锁定;3、若本公司上 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 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 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2021年01 月06日 2021年1月 6日至2022 年7月5日 正常履行 中 湖北资管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湖北资管作为华塑控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对象,就避免 与华塑控股的主营业 务产生同业竞争事项 承诺如下:“(1)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 2021年01 月06日 2021年1月 6日至作为 公司控股股 东或能够实 际控制公司 期间 正常履行 中 属企业目前没有在中 国境内或者境外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华塑控 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子 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 动,亦没有直接或间接 控制任何与华塑控股 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 司的主营业务存在竞 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 (2)自本公司取得对 华塑控股的控制权之 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下属企业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将不会 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 方式从事与华塑控股 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 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下属企业未来获 得任何与华塑控股及 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 务或业务机会,本公司 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向上市 公司转让业务或业务 机会、实施资产重组或 剥离、清算注销等,确 保与华塑控股及其控 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发 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3)在本公司作为华 塑控股控股股东或能 够实际控制华塑控股 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 效且不可撤销;(4)自 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 诺,将赔偿华塑控股由 此导致的相应损失或 开支。”本次发行完成 后,湖北资管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 因本次发行与公司产 生新的关联交易。如后 续湖北资管及其控制 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因 业务需要产生交易事 项,双方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 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湖北资管承诺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 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湖北资管、 上市公司、 西藏麦田 其他承诺 1、湖北资管的承诺湖 北资管出具承诺“湖北 资管参与本次发行之 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 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 外募集、代持、结构化 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 用华塑控股及其关联 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 的情形;不存在华塑控 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湖 北资管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第29 条及《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的情形。” 2、上市 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 出具承诺“华塑控股目 前不存在未来亦不会 2020年10 月15日 任期内持续 有效 正常履行 中 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认购的投资者及其 关联方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目前不存在未来 亦不会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参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 者补偿的情况,不存在 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 29条及《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的情形。” 3、西 藏麦田的承诺西藏麦 田出具承诺“西藏麦田 作为华塑控股的控股 股东,目前不存在未来 亦不会向参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认购的投资 者及其关联方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目前不存 在未来亦不会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 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第29条及《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的情 形。”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 其他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 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2、对本人的职 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 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 的投资、消费活动;4、 2020年06 月16日 持续有效 正常履行 中 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 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如有)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实施完毕前,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 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7、切 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 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 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 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 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 措施。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时履行 是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 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公司与兴源环 亚合同纠纷案, 兴源环亚向人 民法院请求判 令公司向其支 付应付款 5,589.08万元及 利息;向其支付 9,949.66 否 四川省高 院作出 (2019川 民终946 号《民事 判决书》 判决如下:公司向兴 源环亚支付房地产 合作开发款 5,527.58万元及利 息;支付政府收储土 地补偿款、赔偿损失 共计4,422.08万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由 公司于2021年3 月26日收到本案 执行法院四川省 成都市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的《结案 通知书》([2021] 川01执恢256 号),本案执行完 2021年03 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和《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 时报》 2017-017号 公告、 公司应付给四 川德瑞的损失 赔偿款5,318.03 万元;由公司承 担本案诉讼费 公司与兴源环亚分 别负担。 毕并结案。 2019-038号 公告、 2019-068号 公告、 2020-035号 公告、 2020-063号 公告、 2020-079号 公告、 2020-085号 公告、 2020-099号 公告、 2021-017号 公告。 公司与宏志实 业借款合同纠 纷案,宏志实业 向人民法院请 求判令公司向 其偿还截止到 2017年12月22 日本金及利息 共计6,972.03万 元,以及从2017 年12月23日起 以2,990.00万元 为基数按2%每 月计算的利息, 直至本息付清 为止的欠款;判 决诉讼费、保全 费、执行费等费 用由公司承担 6,972.03 否 成都中院 作出 [2019]川 01民初 3688号 《民事判 决书》;宏 志实业不 服上述判 决,向四 川省高院 提起上 诉。四川 省高院依 法审理过 程中,宏 志实业自 愿申请撤 回上诉, 四川省高 院准许宏 志实业撤 回上诉 [2019]川01民初 3688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如下:1、 公司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宏志实业归还借款 本金2,990.00万元 及利息,2、西藏麦 田应当为华塑控股 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西藏麦 田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后有权向公司追 偿,3、驳回宏志实 业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年4月12日, 公司收到四川省 南充市中级人民 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川13执 恢19号:本院 【2019】川01民 初3688号民事判 决已全部执行完 毕,予以结案。 2021年04 月14日 巨潮资讯网 和《中国证劵 报》、《证券日 报》、《证劵时 报》、《上海证 券报》 2019-007号 公告、 2019-008号 公告 2019-011号 公告、 2019-016号 公告、 2019-064号 公告、 2020-016号 公告、 2020-041号 公告、 2020-052号 公告; 2021-019号 公告。 公司与袁祖文 债权转让合同 纠纷一案,因四 川德瑞将对公 1,159.62 否 南充中院 作出 (2018) 川1302 判决如下:公司向袁 祖文偿还借款本金 860.00万元及利息; 驳回袁祖文的其他 2021年4月13日 公司收到本案执 行法院南充市顺 庆区人民法院出 2021年04 月14日 巨潮资讯网 和《中国证劵 报》、《证券日 报》、《证劵时 司债权转让给 袁祖文,袁祖文 请求判令公司 偿还其借款本 金860.00万元 及2016年2月1 日起按860.00 万元为基数,月 息1.3%直至本 息全部付清为 止。(暂计至 2018年4月15 日本息共计 1,159.62万元) 民初2280 号《民事 判决书》 诉讼请求。 具的《结案通知 书》([2020]川 1302执恢1801 号),执行法院确 认袁祖文向其申 请执行的(2018) 川1302民初2280 号《民事判决书》 已全部执行到位。 报》、《上海证 券报》 2018-051号 公告、 2018-111号 公告、 2019-059号 公告、 2020-026号 公告、 2020-067号 公告、 2020-074号 公告、 2020-086号 公告、 2020-094号 公告、 2020-097号 公告、 2021-008号 公告,2021-019号 公告。 公司与宏志实 业、兴源环亚、 四川德瑞第三 人撤销之诉纠 纷,宏志实业请 求变更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 (2019)川民终 946号民事判决 书第二项为"华 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兴源 环亚集团有限 公司支付房地 产开发合作款 30,880,000元及 利息(利息以 30,880,000元为 3,088 否 四川省高 级人民法 院依法作 出(2020) 川民撤1 号《民事 裁定书》 宏志实业不服四川 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川民撤1 号《民事裁定书》,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公司于 2021年4月14日收 到最高人民法院《应 诉案件通知书》 ([2021]最高法民 终642号),最高人 民法院决定受理该 上诉案件 审理中 2021年04 月16日 具体情况详 见2020年7 月2日、2020 年12月29日 《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 2020-052号、 2020-103号 公告、2021 年2月8日 2021-014号 公告; 2021-031号 公告。 基数,以年利率 4.75%的3倍为 标准,从2018 年5月8日起计 算至实际付清 之日止) 南充华塑建材 与公司、南充华 塑羽绒、南充华 塑型材公司增 资纠纷一案,南 充华塑建材以 公司未依法履 行出资义务为 由,提出诉讼请 求如下:(1)判 决公司与南充 华塑羽绒立即 将应出资而未 出资的原南充 羽绒厂名下的 产权证号为"南 充国用[93]字第 9705号"国有土 地使用权以及 地上的房屋建 筑物向南充华 塑建材履行过 户手续;(2)判 决公司立即将 应出资而未出 资的现金269.96 万元支付给南 充华塑建材; (3)判决诉讼 费、保全费、执 行费、律师费由 公司、南充华塑 羽绒、南充华塑 型材承担 269.961 否 南充市顺 庆区法院 传票 【2020】 川1302 民初7589 号 审理中 审理中 2020年11 月17日 具体情况详 见2020年11 月17日《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日 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 2020-086号 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与建湖县菲迪 贸易有限公司、 2,300 否 上海市崇 明区人民 法院送达 的《传票》 审理中 审理中 2021年01 月26日 具体情况详 见2021年1 月26日《中 国证券报》、 江苏浩弘能源 实业有限公司 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渠乐 贸易有限公司 不当得利纠纷 一案,大连电瓷 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建 湖县菲迪贸易 有限公司返还 大连电瓷不当 得利2,300万元 及利息损失,2、 判令被告江苏 浩弘能源实业 有限公司、上海 渠乐贸易有限 公司在2,300万 元范围内,与被 告建湖县菲迪 贸易有限公司 连带承担不当 得利的返还义 务,3、判令本 案诉讼费用由 被告建湖县菲 迪贸易有限公 司承担。 (案号: [2021]沪 0151民初 44号)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 讯网 2021-009号 公告 李林、何伟、冯 军等42名自然 人诉公司、李建 生、陈丽、李兴 虎等19名自然 人及四川省首 义联合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合 伙)一案,李林、 何伟、冯军等42 名自然人提出 诉讼请求:1、 请求人民法院 依法确认原四 川省南充羽绒 104.092 否 四川省南 充市中级 人民法院 《民事起 诉状》 审理中 审理中 2021年05 月11日 具体情况详 见2021年5 月11日《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 讯网 2021-036号 公告 制品厂所实施 的集体企业改 制因违反法律、 法规而无效;作 为改制结果的 华塑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取得 原四川省南充 羽绒制品厂 100%股权的交 易无效;2、请 求人民法院依 法判决上述被 告赔偿因无权 处分和恶意购 买原四川省南 充羽绒制品厂 股权,导致四川 省南充羽绒制 品厂欠付的职 工集资维权产 生的各项费用 1,040,861元,3、 请求人民法院 依法判决被告 一归还其控制 的原南充羽绒 制品厂全部财 产,具体金额或 者财产名称以 司法审计结果 确定,4、请求 人民法院依法 判决被告一向 原四川省南充 羽绒制品厂支 付资产使用费 用,以及资产因 被使用而产生 的财产损失,具 体金额以司法 审计结果确定、 5、请求人民法 院依法判决本 案诉讼费用由 各位被告共同 承担。 南充华塑建材 诉公司、周进、 戴飞增资纠纷 案件:南充华塑 建材提出诉讼 请求:1、判令 公司将案涉增 资物(土地)及 该宗地内建筑 物及附着物等 所涉补偿款共 计10,515.438万 元支付给南充 华塑建材,并参 照LPR计算资 金占用利息至 付清所有款项 为止;2、判决 公司将应增资 而未增资的进 口设备对应价 值1,192.66万元 支付给原告,并 参照LPR计算 资金占用利息 至付清所有款 项为止;3、判 令周进、戴飞对 上述被告1的债 务承担连带责 任。 11,708.09 否 四川省南 充市中级 人民法院 《民事裁 定书》 ([2021] 川13民 初147号 一审审理中。经南充 华塑建材申请并提 供同等价值的保函 作为财产担保,四川 省南充市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如下:查封 被申请人华塑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位于海南省海口市 金盘开发区工业大 道100号美国工业 村内5号厂房。查封 期限为三年。 审理中。法院查封 被申请人华塑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名下位于海南省 海口市金盘开发 区工业大道100号 美国工业村内5号 厂房。查封期限为 三年 2021年06 月16日 具体情况详 见2021年6 月16日《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 讯网 2021-041号、 2021-043号 公告 注:1 此金额为南充华塑建材诉讼请求中涉及现金的部分,具体请见南充华塑建材诉讼请求。 2 欠付的职工集资维权产生的各项费用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 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未达到重大诉 讼披露标准的 其他诉讼金额 522.76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共计522.76万 元,未形成预计 负债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 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 额 逾期未收回理财 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2,000 1,900 0 0 合计 2,000 1,900 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0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1 号), 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44,935 股新股,由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2021 年1月6日,前述247,644,935股新股已登记完成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001号公告)。本次发行前,湖北资管接受西藏 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64,387,683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总股本7.80%的股份对应的表 决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00%)。本次发行完成后,湖北资管持有公司股份247,644,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持有 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9.08%。公司控股股东由西藏麦田变更为湖北资管。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湖北省 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湖北资管。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雪峰、张子若夫妇变更为湖北省国资委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1-001号公告)。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赵林先生、张红先生、姜颖女士为董事,其中,张红先生、姜 颖女士为独立董事;选举唐从虎先生为监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彭振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004 号、2021-003号公告)。同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选举赵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聘任邹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章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召开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选举唐从虎先生为监 事会主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2021-005号、2021-006号公告)。 3、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044号、2021-045号公告。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44 0.00% 247,644,935 247,644,935 247,648,179 23.08% 1、国家持股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247,644,935 247,644,935 247,644,935 23.08% 3、其他内资持股 3,244 0.00% 3,244 0.00% 其中:境内法人 持股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 股 3,244 0.00% 3,244 0.00% 4、外资持股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 持股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 股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25,479,873 100.00% 825,479,873 76.92% 1、人民币普通股 825,479,873 100.00% 825,479,873 76.92% 2、境内上市的外资 股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 股 0 0.00% 4、其他 0 0.00% 三、股份总数 825,483,117 100.00% 247,644,935 247,644,935 1,073,128,052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44,935股,由湖北资管现金认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 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 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湖北资管 0 0 247,644,935 247,644,935 增发限售 247,644,935股 2022年7月6日 合计 0 0 247,644,935 247,644,935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 生证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 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 易数量 交易终止日 期 披露索引 披露日期 股票类 非公开发行 A股 2020年12月 22日 1元 247,644,935 2021年01月 06日 247,644,935 《巨潮资讯 网》2021-001 号公告 2021年01月 07日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 32,53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如有)(参见注8) 0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报告期末持 报告期内增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无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例 有的普通股 数量 减变动情况 件的普通股数 量 条件的普通 股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湖北省资 产管理有 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08% 247,644,935 247,644,935 247,644,935 0 西藏麦田 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8.56% 199,205,920 0 199,205,920 质押 198,200,000 冻结 199,205,920 上海迎水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迎水月 异4号私募 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2.72% 29,192,000 0 29,192,000 沂水县新 展贸易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54% 16,509,600 0 16,509,600 王新生 境内自然 人 0.64% 6,886,900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