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600615 公司简称: *ST 丰华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36,264.6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 50,248,109.04 元 , 本期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 53,484,373.70 元。鉴于报告期内净利润及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 前股 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 丰华 600615 丰华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黎玥 张国丰 电话 021 - 58702762 021 - 58702762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1704 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1704 室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 ) 总资产 673,355,560.90 676,698,305.92 - 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629,582,220.38 632,818,485.04 - 0.5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营业收入 41,116,664.70 22,552,783.26 8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3,236,264.66 - 1,553,034.83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3,383,033.96 - 8,655,02 7.7 4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9,140,163.63 - 8,546,780.66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 - 0.513 - 0.246 减少 0.267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017 - 0.008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017 - 0.008 不适用 2.3 前 1 0 名股东 持股 情况表 单位 :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74 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33.45 62,901,231 0 冻结 62,901,231 谢显 境内 自 然人 4.27 8,020,700 0 未知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兴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其他 3.23 6,076,821 0 未知 唐海盛 境内自 然人 2.59 4,870,201 0 未 知 董优群 境内自 然人 1.94 3,656,045 0 未知 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41 2,650,300 0 未知 梁美娟 境内自 然人 1.25 2,342,400 0 未知 钱文祥 境内自 然人 1.23 2,321,595 0 未知 梁浩权 境内自 然人 1.22 2,300,800 0 未知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鸿睿一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其他 1.20 2,252,500 0 未知 上述股 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谢显与董 优群 作为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出资人合计持有舟山市益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0% 出资份额,谢显、董优群以及舟山市益 鑫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 优先股 股东总数、前 1 0 名 优先股 股东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 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