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昂利康: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昂利康:2021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方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毛松英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投资 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 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行业监管及行业政策变化、生产成本持续上涨、环保政策、安全生产、人才缺 乏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主要产品未能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产品研发、药 品集中采购等风险,有关风险因素已在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予以描 述。上述风险提示未包括本公司可能发生但未列示的其他风险,请投资者谨慎 投资!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5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昂利康、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昂利康有限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前身 嵊州君泰、控股股东 指 嵊州市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昂利康医药科技 指 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利康胶囊 指 浙江昂利康胶囊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悦新 指 江苏悦新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利康医药销售 指 浙江昂利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利泰 指 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昂博生物 指 浙江昂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康云华鹏 指 浙江康云华鹏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西药业、海西联合药业 指 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系公司参股公司,于2021年8月成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昶生物、海昶医药 指 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白云山昂利康 指 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费森尤斯卡比 指 费森尤斯卡比(北京)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泓博智源 指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美福润 指 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鹤药业 指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川宁生物 指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本期 指 2021年01月01日-2021年06月30日 期初、报告期初 指 2021年1月1日 期末、报告期末 指 2021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化学药、化药 指 从天然矿物、动植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以及经过化学合成或生物合成而制得 的药物 原料药 指 具有药理活性的、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物质 医药中间体、中间体 指 原料药工艺步骤中产生的、必须经过进一步分子变化或精制才能成为原料药的 一种物料 制剂 指 为治疗需要,按照片剂、胶囊剂等剂型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使 用的药品 片剂 指 粉状药物或适量辅料混匀压制或其他适宜方法制成的圆片状或异型片状的固 体制剂 新药 指 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称为新药注册申请,获得新药注册 的药品称为新药 创新药 指 含有新的结构明确、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主要为 一类新药 仿制药 指 生产国家药监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称为仿制药申 请,而获得该注册申请的药品称为仿制药 一致性评价 指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集采 指 通常指药品集中采购,是指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投 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 左益 指 公司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商品名 CRO 指 合同定制研发(CRO,ContractResearch Organization),主要是药品生产或研发企 业接受医药企业的委托,提供产品研发、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 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药品或工艺研发服务 CDMO 指 医药产业的合同定制研发及生产(CDMO,Contract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主要是药品生产或研发企业接受医药企业的委托, 提供产品研发、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 生物合成的药品或工艺研发、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制剂生产以及包装等 产品或服务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昂利康 股票代码 00294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昂利康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jiang AngLiK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ALK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方南平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黎明 王燕红 联系地址 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 号 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 号 电话 0575-83100181 0575-83100181 传真 0575-83100181 0575-8310018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33,728,939.83 607,928,301.13 4.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5,580,207.38 85,071,573.20 -2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62,249,456.75 64,945,640.44 -4.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1,571,852.44 101,963,215.19 29.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0.95 -28.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 0.95 -28.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5% 8.57% -3.7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29,141,741.72 1,940,754,044.72 -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83,150,477.48 1,318,879,304.06 -2.7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94,861.8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563,973.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760.29 减:所得税影响额 627,920.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680.12 合计 3,330,750.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医保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行业传统格局正在被打破, 国内制药企业竞争加剧,医药行业逐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未来医药行业将逐渐向创新药转化。 尽管医药行业依然面临集采降价、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两票制”等医药政策调控下的整体承压,但在人口 老龄化的趋势下,刚性和高端医疗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未来医药行业市场前景依然广阔。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医药生产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和药用辅料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涵盖了抗感染类、心血管类、泌尿系统类(肾病类)等多个用药领域; 公司生产的药用辅料为药用空心胶囊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学制剂及中药制剂行业。 1、化学原料药 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主要为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包括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和头孢克洛)和alpha 酮酸原料药等原料药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企业及部分商业流通企业。 2、化学制剂 公司化学制剂产品主要为自有品种中的抗感染类制剂(包括头孢克肟胶囊、头孢克洛缓释片和头孢克 洛颗粒等)、心血管类制剂(包括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硝苯地平缓释片等),以及部分合作品种,主要 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3、药用辅料 公司药用辅料产品主要为明胶空心胶囊,主要用于盛装固体药物。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生产企 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原材料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本公司的产品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每季度将下季度销售计划交由生产部门,由 生产部门根据产能和库存等情况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在实际生产中,生产 部门每月末会根据当月实际销售状况和本月末仓库的库存情况,调整并确定各生产车间的下一月度生产计 划。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新版GMP的要求,对各个工艺规程严格把关,建立各批次产 品的生产记录。质量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每个生产车间的生产进行全程监控,若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偏差, 则依据操作规程依次进行报告、记录、调查、处理及纠正,直至妥善解决。以确保每道工序的产品的质量, 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后续工序,从而最终影响产成品的质量。 3、销售模式 本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和药用辅料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而化学制剂产品的销售终端为医疗机构, 公司采取“深度分销+精细化学术推广”的模式,即本公司在获得各级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等方式限 定的准入资格后,将产品销售给区域配送商,通过配送商完成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和配送,同时公司或者公 司委托推广商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学术服务支持。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医疗卫生体系制度的不断完善、生活工作环境的变化和人们健康观念的转变以及 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医药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2021年1月21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确定基本 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明确政策调整权限,规范决策制度流程。6月份,印发《贯彻落实医疗保 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对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进行了部署。 2021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 办发〔2021〕2号),明确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按 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 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 2021年2月19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家医疗保障系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为医保制度步入法治化奠定了基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调整范围主要 涉及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两部分。7月1日起,新一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 动,此次医保目录调整,国家医保局将通过督促各地直接挂网、合理调整医保年度总额、会同卫健委出台 “双通道”政策等措施积极推进谈判药品落地。医保目录调整仍将持续推动临床价值高的创新药快速放量, 长期利好国际化创新型企业。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两票制”、“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以及注册制度改革、药 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加快新药审批等一系列医药行业产业政策,在降价控费的前提下促进并维护行业 长期健康发展。我国医药产业正加快从“仿制”向“创新”转型,具备创新转型意识、生产工艺先进、药品疗 效好的医药企业在升级过程将具有更大的优势。 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 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 之一,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仿制药产品品种较多,生产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始终坚持将研发作为企业的核心 发展动力,注重业内合作,立足于开发具有临床价值的优质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口服头孢类抗生素 原料药、alpha酮酸原料药和心血管类细分领域均具有显著优势。公司是国内最早掌握酶法发酵技术的口服 头孢类原料药生产厂家之一;公司是国内最大的alpha酮酸原料药生产厂家,也是费森尤斯卡比的核心原料 药供应商之一;公司是国内钙拮抗剂类抗高血压制剂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在国内医 院端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随着医药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目前公司通过加快新 产品开发力度,推动“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布局,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2021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372.89万元,同比增长4.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58.02万元,同比下降22.91%。报告期内业绩下降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 同期大幅下降。 (五)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1、提升研发管控,稳步推进项目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有特色的仿制药”战略,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研团队建设,推进重 点项目研发进度。 (1)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重要的仿制药研发项目新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药品名称 注册分类 治疗领域 研发进度 研发方式 合作模式 1 替格瑞洛片 仿制药4类 抗血小板药物 完成发补 合作研发 公司与泓博智源按约定比例共享权益,公 司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2 艾地骨化醇及 软胶囊 仿制药4类 骨质疏松症 已申报注册 合作研发 公司与美福润按约定比例共享权益,由美 福润全资子公司海鹤药业作为药品上市许 可持有人 3 复方α-酮酸片 仿制药4类 慢性肾病 已完成药学研究, 等待申报注册 自主研发 4 异氟烷 --- 吸入式麻醉原 料药 完成发补 自主研发 (2)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重要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新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药品名称 治疗领域 研究进度 1 头孢克肟胶囊(100mg) 抗感染类 已申报注册 2 铝碳酸镁咀嚼片(0.5g) 抗胃酸药 已申报注册 (3)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1项专利获得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申请号 专利名称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1 ZL201910007886.5 一种淀粉基药用胶囊的制备方法 2021年08月17日 发明专利 (4)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2项专利申请新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申请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状态 1 202110319785.9 一种布立西坦片剂的干法制粒工艺 2021年3月25日 已受理 2 202110498334.6 一种伏立康唑片剂及其制备方法 2021年5月8日 已受理 2、稳定核心业务,战略布局新兴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三大业务稳定发展,头孢原料药业务领域,尽管受疫情的影响,抗生素需求面临 下降,公司通过不断加强与川宁生物的合作,确保7-ADCA的稳定供应,2021年上半年,公司合计销售头 孢原料药244.90吨,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086%;制剂业务领域,受2020年上半年“长处方”政策的影响,左 益的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约13%,此外,头孢克洛缓释片的医院开发工作稳步推进,制剂生产基地的建设 项目按计划进行,制剂销售部门尝试新的销售模式,启动了互联网线上销售布局;酮酸业务领域,公司Alpha 酮酸原料药业务稳步增长,酮酸的扩产项目按计划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寻求新的项目和产业,一是公司与海昶生物共建脂质体药物生产基地,推进 “HC008”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二是公司通过增资海西药业取得控股权,进一步加快在吸入式麻醉剂领 域的布局;三是公司尝试在医美和宠物药物方向进行布局,推进相关项目的投资和落地;四是利用公司生 产制造、质量控制和EHS体系的长处,结合战略合作伙伴在CRO领域的优势,共同寻求在CDMO业务上实 现突破;五是积极探索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加快投资和并购,寻找新的产品和项目,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 管线。 3、强化质量管理,注重完善环保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将质量管理作为最重要的生命线,公司已初步建立起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加强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公司注重全员质量意识,通过对各生产环节的一线 员工进行定期的质量培训和新入职员工进行GMP培训,提高每个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EHS管理体系:通过提升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人员简化和安全 生产标准化;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践行“绿色生 产”理念,推行清洁生产,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技改、过程管控以及末端治理等措施,保障公司合规运行。 4、优化内部管理,努力提升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健全了职责清晰、协调 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预算管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和 完善业务流程,确保风险管控到位。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和团队效能提升,继续推进“启航、远航、领航”三大计划,通 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拥有完整的制药业务产业链,在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和苯磺酸左氨氯地平两大产品线上,已 初步形成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制剂一体化的产业链。在alpha 酮酸产品线上,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 alpha酮酸原料药生产厂家,并正积极部署复方alpha酮酸片的申报和注册。 (2)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研发和创新,历经多年发展,在化学制药领域已积累了一批核心技术,并 通过自主研发成功掌握了口服头孢类原料药的酶法生产工艺。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研发中心被浙江 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并设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外国 专家工作站。公司与国内部分知名的海归新药研发团队、研发机构、高校研究人员等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 系,通过自主研发和联合开发等多种手段,聚焦抗感染、心血管、肾病和麻醉等领域及有特色的高端仿制 药,以传统优势品种的一致性评价为近期目标,多个仿制药、仿创药申报为中长期布局,力争形成产品梯 队合理、管线丰富的差异化竞争格局。 (3)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升作为公司日常运营的关键目标,持续强化质量文化建设,通 过产品、法规、质量工具、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全方位培训,提升全员对产品质量水平的重视。公司建立了 一整套严格的产品生产质量保证体系,从源头的原料药生产开始,至制剂产品生产、研发管理、临床研究, 层层把关。公司对各个品种均制定了符合中国药典及GMP生产要求的质量控制标准,并通过关键指标的控 制,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稳定的运行。 三、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633,728,939.83 607,928,301.13 4.24% 营业成本 197,582,340.97 106,994,511.71 84.67% 主要系本期原料药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301,875,903.19 368,186,025.13 -18.01% 管理费用 30,965,397.88 32,508,362.52 -4.75% 财务费用 -11,322,034.98 -9,904,617.64 -14.31% 所得税费用 11,586,322.99 16,708,714.60 -30.66% 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当期所得税减少以及 本期研发投入增大,加计扣除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 22,904,633.39 18,225,402.83 25.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571,852.44 101,963,215.19 29.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593,848.46 97,357,022.60 -147.86% 主要系上期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486,043.60 -80,294,434.65 8.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17,700.21 119,115,323.24 -90.50% 主要系本期投资合伙企业及上期结构性存款到 期赎回所致 其他收益 4,403,973.64 23,762,775.43 -81.47%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5,626,538.89 318,239.24 -1,868.02% 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的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所 致 信用减值损失 3,045,392.99 540,846.14 463.08% 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相应的坏账准 备转回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498,570.02 281,607.77 432.15% 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633,728,939.83 100% 607,928,301.13 100% 4.24% 分行业 医药制造业 633,728,939.83 100.00% 607,928,301.13 100.00% 4.24% 分产品 制剂 471,720,556.15 74.44% 538,364,809.69 88.56% -12.38% 原料药及中间体 155,416,478.31 24.52% 63,026,401.94 10.37% 146.59% 药用辅料 3,561,589.23 0.56% 4,745,514.84 0.78% -24.95% 其他 3,030,316.14 0.48% 1,791,574.66 0.29% 69.14% 分地区 国内销售 605,145,387.00 95.49% 596,354,435.94 98.10% 1.47% 国外销售 28,583,552.83 4.51% 11,573,865.19 1.90% 146.97%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医药制造业 633,728,939.83 197,582,340.97 68.82% 4.24% 84.67% -13.58% 分产品 制剂 471,720,556.15 74,614,042.55 84.18% -12.38% 16.29% -3.90% 原料药及中间体 155,416,478.31 117,351,253.97 24.49% 146.59% 209.13% -15.28% 分地区 国内销售 605,145,387.00 174,944,113.26 71.09% 1.47% 71.31% -11.7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原料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6.59%,原料药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09.13%,主要系公司头孢原料药恢复生产所 致; 2、国外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6.97%,主要系公司原料药出口业务增长所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 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859,174,322.07 44.54% 854,065,815.13 44.01% 0.53% 应收账款 152,662,520.60 7.91% 211,615,428.35 10.90% -2.99% 存货 289,906,179.43 15.03% 262,997,604.97 13.55% 1.48% 投资性房地产 1,448,186.88 0.08% 1,534,528.62 0.08% 0.00% 长期股权投资 77,742,795.02 4.03% 75,085,720.83 3.87% 0.16% 固定资产 259,461,206.58 13.45% 276,436,198.53 14.24% -0.79% 在建工程 123,294,199.45 6.39% 113,071,503.21 5.83% 0.56% 短期借款 10,006,263.89 0.52% -0.52% 较上年末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偿 还借款所致 合同负债 8,027,496.94 0.42% 7,800,590.83 0.40% 0.02%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39,900,000.00 2.07% 19,900,000.00 1.03% 1.04% 较上年末增长100.50%,主要系本期投资 合伙企业所致 应付票据 213,046,236.00 11.04% 77,384,750.00 3.99% 7.05% 较上年末增长175.31%,主要系本期开具 的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127,087,885.53 6.59% 245,345,939.60 12.64% -6.05% 较上年末减少48.20%,主要系本期末应付 原材料货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 9,757,559.10 0.51% 22,303,940.71 1.15% -0.64% 较上年末减少56.25%,主要系本期末应交 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少所致 应付股利 47,224,196.02 2.45% 280,786.52 0.01% 2.44% 较上年末增加16718.54%,主要系本期末 公司尚未支付分红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1,228,768.97 0.06% 768,977.99 0.04% 0.02% 较上年末增长59.79%,主要系本期末收到 的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库存股 63,339,051.35 3.28% 0.00 0.00% 3.28% 较上年末增加63,339,051.35元,主要系本 期回购股份所致 专项储备 1,451,751.98 0.08% 836,780.57 0.04% 0.04% 较上年末增长73.49%,主要系本期安全生 产费计提增加以及使用减少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的 减值 本期购 买金额 本期出售 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 19,900,000.00 20,000,000.00 39,900,000.00 上述合计 19,900,000.00 20,000,000.00 39,900,000.00 金融负债 0.00 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参与投资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 兴元徕元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关于参与投资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已向嘉兴元徕元启出资2,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本期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34,952,247.28 145,151,415.46 -75.92%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期后,公司通过增资海西药业,获取海西药业的控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7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刊载的《关于向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 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昂利泰 子公司 ɑ-酮酸的生产 和销售 55,000,000 151,905,297.24 139,294,362.65 60,589,095.30 24,325,902.45 20,979,978.58 江苏悦新 子公司 医药中间体 7-ADCA 的 生产和销售 160,000,000 176,443,656.04 20,420,539.83 87,949,777.36 -3,311,718.81 -3,328,304.93 昂利康医 药销售 子公司 原料药及制 剂产品的销 售 10,000,000 86,571,101.01 20,260,422.20 173,827,670.58 -1,154,757.18 -870,144.58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监管及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药品审批、质量监管、 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控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药销售合规等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为整个医药行业的 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使公司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2、生产成本持续上涨的风险 一方面,国家安全、环保政策持续趋严、供给侧改革去产能,直接导致公司原材料成本增加,另一方 面,公司人力资源成本、能源、环保成本呈现上涨趋势,公司的生产成本存在上涨的风险。 3、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为医药制造业企业,属于国家环保要求较高的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及其他 污染物,若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一直十分重视环保工作,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 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达标排放,但不能排除未来发生影响环境保护意外事件的可能。此外,随着我 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可能将会制订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这将可能增加公司的环保支 出,同时还可能因为未能及时满足环保标准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部分部门使用易燃、易爆、有害物质的危险化学品,存 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仍然不排除因生产操作不当、设 备故障或自然灾害等其他因素,造成意外安全生产事故,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人才缺乏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医药制造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稳定的研发团队是公司保持 核心竞争力的基础。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的拓展,公司在战略执行和推进中,可能存在管理人才和 专业人才储备与公司发展需求不能很好匹配的风险。人才储备的不足,以及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都有可 能导致人才资源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6、主要产品未能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风险。 公司的制剂产品以仿制药为主,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随着国家监管法规、注册 法规的日益严格,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存在失败或者研发周期可能延长的风险。如相关产品未能通过一致 性评价,可能导致相关药品失去市场准入的资格,对公司未来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7、新产品研发风险 新药研发整个过程周期长、环节多,可能会存在现有技术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或由于国家 政策因素、市场因素、产品设计缺失、临床效果不佳、成本超出预估等因素造成研发进度延迟或研发产品 失败等方面的风险,给公司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结合本公司研发规划,未来一段时间研发投入 将持续增加,短期内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8、药品集中采购相关风险 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的推进以及药品带量采购的全面推开,药品的传统盈利模式受到挑战,医 药市场结构正在重塑。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部分抢占原研药市场,但价格的大幅下降也将对盈利能力造 成冲击。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并及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积极应对,努力确 保2021年经营目标及计划如期顺利达成。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47.40% 2021年01月 05日 2021年01月 06日 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0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44.68% 2021年05月 13日 2021年05月 14日 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0)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叶树祥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1年01月05日 任期届满离任 项振华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1年01月05日 任期届满离任 童本立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1年01月05日 任期届满离任 徐爱放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21年01月05日 任期届满离任 马玲玲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21年01月05日 任期届满离任 杨晓慧 财务总监 任期满离任 2021年01月05日 任期届满离任 蒋震山 董事、总经理 被选举 2021年01月05日 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莫卫民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1年01月05日 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赵秀芳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1年01月05日 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灵 监事 被选举 2021年01月05日 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赵林莉 监事 被选举 2021年01月05日 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毛松英 财务总监 聘任 2021年01月05日 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 公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 及特征污染 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 数量 排放口分 布情况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 排放总量 核定的排放 总量 超标排 放情况 昂利康 pH、COD、 氨氮 连续 1 总排放口 pH:6.49~8.44 COD:15~375.84 氨氮: 0.063~22.272 pH:6~9 COD: ≤500mg/L 氨氮: ≤35mg/L COD:11.72t; 氨氮:0.15t COD:68.25t 氨氮:4.78t 无 江苏悦新 pH、COD、 氨氮 间歇性排放 (排放期间 流量稳定) 1 污水排放 口 / pH:6~9 COD: ≤350mg/L 氨氮: ≤35mg/L COD:0t 氨氮:0t COD:14.021t 氨氮:1.49t 无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本部(本节所指公司本部均包含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昂利康胶囊、昂利泰)及江苏悦 新环保设施运营正常,综合管理规范,环保设施满足污染治理要求且能保证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各项污染 物排放均符合相关要求。 废水:目前公司本部建有设计能力为1000t/d废水处理设施,同时江苏悦新也设有处理能力为1000t/d的 污水处理系统一套,报告期内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配有相应的污水在线监控系统,公司本部监控指标为: 流量、pH、COD、氨氮,江苏悦新药业有限公司监控指标为流量、pH、COD、氨氮、电导率、废水流量。 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 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一般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 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目前公司本部厂区废水经处理后达标纳管排入嵊新首创污 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集中处理,纳管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 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 江苏悦新废水经处理后达标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进一步集中处理,纳管 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 废气:目前公司本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工艺废气,经车间预处理后排入厂区集中废气焚烧装置处 理。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 厂区废气污染物从严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相关排放限值和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 GB37823-2019中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7823-2019)相关要求,厂区内VOCs浓度执行GB37823-2019附录C表C.1特别排放限值。恶臭、 甲硫醚同时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相关排放标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 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 (GB37823-2019)中无相关限值的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 标准。 江苏悦新工艺废气中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执行DB32/3151-2016《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氨气、硫化氢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吡啶、 二氯甲烷执行标准依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确保所有装置正常运行,每月委托 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固废: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固废暂存和处置执 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同时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需执 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的要求。公司本部和江苏悦新均设有符合 标准的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固废房采取了防腐防渗、防扬尘、防雨措施,设置了泄漏收集槽和收集池,暂 存库房内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各类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公司本部噪声大的设备主要是大型风机、无油泵机组等,都有隔音装置。公司本部噪声执行《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工业区)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东侧为嵊州大道,执 行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委托监测都符合排放标准。 江苏悦新噪声大的设备主要是大型风机、无油泵机组等,都有隔音装置。江苏悦新施工期噪声排放标 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施工阶段昼间≤70dB,夜间≤55dB,运营阶段昼间≤65dB, 夜间≤55dB,委托监测都符合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一直以来,公司都严格按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20年1月,公司本部完成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变更。2020年12月,公司本部完成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 延续。2021年4月通过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新增一个排气 口,污染物种类有所增加,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内容属于需要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目前正 在进行排污许可证的重新申领。 2020年12月,江苏悦新完成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变更与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延续。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本部于2021年委托有资质单位重新修订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7月通过了专 家评审,目前尚未完成备案,报告期内按照预案要求组织演练、总结。公司落实日常检查,落实应急措施, 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江苏悦新按照预案要求组织演练、总结。公司落实日常检查,落实应急措施,确保事故发 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进行自检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整改措施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切实诚信对待和保护其 他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员工、客户的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在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方面建设, 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的振兴,促进公司与社会、社区、自然的协调、和谐发展。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在机制 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报告期 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时,公司提供网 络投票平台,为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公司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常规信息披 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通过网上 路演、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建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 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德才兼备、岗位成才、用人所长”的用人理念,视一切热忱投入、出 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为公司最宝贵的资源,公司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为员工创造、提 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施展个人才华的机会。公司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的个性,尊重员工的个人意愿,尊重 员工的选择权利。公司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倡导简单而真诚的人际关系。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 职务升迁等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 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市场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把客户满意度作为衡量企业各项工作的准绳,重视与供 应商、客户和消费者之间的互惠共赢关系,恪守诚信,为不同的病患人群或个体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服务, 使其达到最优的治疗效果。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公司优 质的产品源于优质的原辅材料,以及贯穿供应商审计评估、原材料采购管理及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与 控制体系。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进行管控,确保产品 质量零缺陷。 (4)安全与环境保护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安全生产相关的规 章制度,内容涵盖了生产经营涉及的各方面的安全生产事项,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安全生产内控体系和风险 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依靠技术改造,推行 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工艺,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废水、废气、废 渣进行有效综合治理,多年来积极投入践行企业环保责任,目前公司已通过ISO14001认证。 (5)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作为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把生命与健康作为自己追求的终极目 标,做安全有效的药品。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承担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的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 活动,努力创造和谐公共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会同嵊州市红十字会对部分困难家庭进行救助。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嵊州君泰 有关股份 流通限 制、自愿 锁定、相 关股东持 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 等的承诺 1、自昂利康发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昂利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昂利康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减持昂利康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昂利康股票的发行价(以 下称发行价);昂利康上市后6个月内如昂利康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昂利康股票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在锁定期(包括 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公司于昂利康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昂利康老股(不包括本公司在昂利康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 的股份)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①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 个月内,本公司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昂利康老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昂利康老股 2018年10 月10日 长期 截至目 前,承诺 人未有违 反承诺的 情况,该 承诺事项 正履行 中。 的20%;②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公 司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昂利康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昂利康老股的20%。4、本公司持有的昂利康股份的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昂利康股份时,应提前 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昂利康,并由昂利康及时予以 公告,自昂利康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昂利康股份。5、如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昂利康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 持昂利康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昂利康所有,同时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剩余昂利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包括前述第二项承诺的延 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昂利康, 则昂利康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昂利康 所有。6、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 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方南平、吕慧浩 有关股份 流通限 制、自愿 锁定、相 关股东持 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 等的承诺 1、自昂利康发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昂利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昂利康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昂利康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昂利康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 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昂利康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昂利康股份;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昂利康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 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和的50%。2、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昂利康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 上市时昂利康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昂利康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昂利康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在锁 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人于昂利康本次发行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昂利康老股(不包括本人在昂利康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 新买入的股份)事项,本人承诺如下:①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 后的12个月内,本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昂利康老股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2018年10 月10日 长期 截至目 前,承诺 人未有违 反承诺的 情况,该 承诺事项 正履行 中。 有昂利康老股的20%;②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 个月内,本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昂利康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 初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昂利康老股的20%;③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昂利康上一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若昂利康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昂利康股票复权 后的价格。4、本人持有的昂利康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昂利康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昂利康,并由昂利康及时予以公告,自昂利康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昂利康股份。5、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 规定减持昂利康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昂利康股票所得归昂利康所有,同 时本人持有剩余昂利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前述第二项承诺的 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昂利康, 则昂利康有权将应付本人在昂利康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 昂利康所有。6、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杨国栋、叶树祥 有关股份 流通限 制、自愿 锁定、相 关股东持 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 等的承诺 1、自昂利康发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昂利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昂利康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昂利康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昂利康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 出后6 个月内不再买入昂利康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昂利康股份;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昂利康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 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和的 50%。2、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昂利康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 上市时昂利康股票的发行价;昂利康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昂利康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 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昂利康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昂利康股票所得归昂利 康所有,同时本人持有剩余昂利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前述第 2018年10 月10日 长期 截至目 前,承诺 人未有违 反承诺的 情况,该 承诺事项 正履行 中。 二项承诺的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上缴昂利康,则昂利康有权将应付本人在昂利康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 等的金额收归昂利康所有。 股东潘小云、严立勇 有关股份 流通限 制、自愿 锁定、相 关股东持 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 等的承诺 1、自昂利康发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昂利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昂利康回购该部分股份。2、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昂利康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2018年10 月10日 长期 截至目 前,承诺 人未有违 反承诺的 情况,该 承诺事项 正履行 中。 控股股东嵊州君泰、实际控制人方南平与吕 慧浩 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 诺 1、本公司/本人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 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股份公司及其下 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 生产和销售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 何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为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 人员等方面的帮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 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3、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及 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 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 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竞争:A、停止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 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 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股份公司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 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股份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股份公司作出 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股份公司。5、如 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 2018年10 月10日 在作为公 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该承 诺持续有 效 截至目 前,承诺 人未有违 反承诺的 情况,该 承诺事项 正履行 中。 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6、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 控股股东及 5%以上股东期间内/本人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期间内持 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 控股股东嵊州君泰、公司、方南平、吕慧浩、 吴哲华、叶树祥、杨国栋、蒋震山、孙黎明、 杨晓慧 稳定股价 的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若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 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二)稳定公司股价 的具体措施 1、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 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已履行 相应义务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前述相应主体实 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触发称为"相应稳定股价措施触发")。 2、稳定公司股价具 体措施根据股价稳定预案,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迫使公司控 股股东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股 价稳定措施采取如下顺序与方式:(1)在公司回购的相应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 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并提交 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 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 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按以下原则回购股票:①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回购股份的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③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 额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④单一 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 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回购的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公司股票(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