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建科院:延期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1年 8月21日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该定期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已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书面 确认意见。因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较多,需同时披露的文件量较大,致使公 司未能如期完成该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告和文件的披露工作。经研究,公司审慎决 定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日延期至2021年8月24日。 公司董事会对调整《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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