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景顺支柱产业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13:56:19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支柱产业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中期报告





2021

6

30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1

8

23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08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01

01
日起至
2021

06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其他指标
................................
................................
...
7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4
6.1
资产负债表
................................
................................
14
6.2
利润表
................................
................................
....
1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16
6.4
报表附注
................................
................................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34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34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34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5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36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3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3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38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细
........
38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38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38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38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38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0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4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4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1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1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41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1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1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41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42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2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42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
46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48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4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
49
12.2
存放地点
................................
................................
.
49
12.3
查阅方式
................................
................................
.
4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260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11

20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172,137.26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处于支柱产业
地位的优质企业,
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
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
: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
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

MEM
)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
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股票投资策略
: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
略,利用我公司股票研究数据库(
SRD
)对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挖掘出在制造业转型和升级过程中的优势企业。

债券投资策略
: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
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
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游制造产业指数×
80%+
中证全债指数×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秦一楠


联系电话


0755
-
82370388


010
-
6606006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
-
22381339


010
-
6812181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李进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igwfm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
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21

1

1

-
2021

6

30

)


本期已实现收益


47,759,372.82


本期利润


20,539,905.9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42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6.7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62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6

30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9,045,953.5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1091


期末基
金资产净值


36,218,090.8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10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6

30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65.23
%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
入基金资产。

4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
0.38%


0.68%


4.84%


0.86%


-
5.22%


-
0.18%


过去三个月


7.16%


0.89%


10.29%


0.85%


-
3.13%


0.04%


过去
六个月


9.62%


1.32%


7.98%


1.22%


1.64%


0.10%


过去一年


34.85%


1.28%


29.97%


1.22%


4.88%


0.06%


过去三年


82.28%


1.29%


52.39%


1.27%


29.89%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65.23%


1.74%


135.89%


1.35%


29.34%


0.3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290000_260117_FB020010_20210005.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60

-
95
%投资于股票类资产,其中投资于
以制造业为主的支柱产业的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
80%
;将基金资产的
5

-
40
%投资
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本基金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2

11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
2003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6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49%

1%

1%
。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
2021

6

30
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124
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QDII)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创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政策
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泰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智
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港股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盈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养老目标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景顺长
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景顺长城弘利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
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领航两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优选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
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创业板综指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
嘉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稳进三年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添
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景颐招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泰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中景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产业趋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景气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颐心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
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
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崔俊杰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0

10

22



-


13




理学硕士。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师、量化投资部量化
研究员、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兼基金经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19

12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20

7
月起担

ETF
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
ETF
投资部
总经理、基金经理。具有
13
年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





注:
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
一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共有
7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
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6
月工业增加值当月同比
8.30%
,前值
8.80%
,受去年
1
季度疫情影响低基数所致,
且去年低基数影响逐渐减弱,预期将很快回到长期均值;
当月环比
0.56%
,与之前基本持平,后
疫情时代复苏趋势延续。

6

PMI
指数为
50.90
,维持在
50
以上,略有回调。

6

PPI
同比
8.80%

前值
9.00%
,环比
0.30%
,通胀预期有所回落;
CPI
同比
1.10%
,前值
1.30%
,环比
-
0.40%
,基本
保持稳定。

6

M2
同比增速
8.60%

M1
同比增速
5.50%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
11.00%
,增
速逐渐降低至均衡水平。

6
月末外汇储备
3.21
万亿美元。受到变异病毒影响,部分国家疫情出现
反复,生产活动无法完全恢复,从而令国内二季度延续去年三季度开始的高复苏态
势,当前工业
生产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

2021
年上半年市场各板块走势分化较大,创业板指和科创
50
表现
出明显的成长性,代表传统经济的上证
50
表现较差;上证综指、深证成指、沪深
300
、中证
500

创业板指和科创
50
的收益率分别为
3.40%

4.78%

0.24%

6.93%

17.22%

14.01%
,在去年四
季度市场回暖后,一季度多数板块有所回调,二季度以芯片及新能源车为代表的科技板块显示出
明显的盈利驱动复苏态势。




当前新冠疫情在国内已经得到控制,但全球抗疫形势仍不容乐观。随着病毒变种的逐渐出现,
部分前期
控制较好的国家疫情又出现了反复。当前英国已经处在第三波疫情爆发期;美国再次出
现反弹;印度确诊病例虽较最高点回落,但仍居高不下;印尼成为亚洲除印度之外的又一病毒“培
养皿”;日本急于举办奥运会,其国内管制放松令确诊数再次升高,奥运运动员的聚集可能导致新
一轮世界疫情传播。

国内经济目前仍然能够享受到疫情红利,在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停滞甚至衰退的形势下,
国内生产厂商在国内疫情结束较早、生产恢复较快的情形下,相当大一部分的填补了国内外需求
缺口,且在国外尚未完全走出疫情影响前,这一趋势并不会发生转变。而在全球经济
摆脱疫情影
响后,国内生产厂商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地位也会有所提高。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9.6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7.9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疫情仍然在全球蔓延,且由于大部分国家疫苗接种率无法快速提升,疫情拐点
仍未可见。全球产能恢复的速度在当前时点无法明确预见,而“中国制造”为全球工业品和消费
品的生产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也为国内经济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近期发布的《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
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提出在
全证券市场稳步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逐步完善金融基础
设置和制度。在整体经济复苏加快的基础上,资本市场仍有强大的吸引力,我们对市场保持乐观。

当前继续看好成长板块在全球经济复苏阶段的表现,后续成长性高、现金流好、行业竞争格局稳
定且公司地位明确的股票更有优势。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选股思路,重点把握细分行业和个股的投资策略。

行业配置方面,重点关注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选股重点关注估值合理、经营稳定、竞争
优势明显
、业绩表现稳健的公司。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
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
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021

2

25
日至
2021

6

30
日,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基金合同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1

1
日至
2021

6

30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在各重
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6

30



上年度末


2020

12

31




产:









银行存款


6.4.7.1


8,872,753.13


26,302,030.16


结算备付金





-


14,293.96


存出保证金





64,943.91


154,322.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27,430,737.48


231,181,127.50


其中:股票投资





27,430,737.48


231,181,12
7.5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65,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72,858.68


578,335.87


应收利息


6.4.7.5


1,701.54


-9,473.7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374.48


4,541.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
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36,445,369.22


323,225,177.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6

30



上年度末


2020

12

31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79,412.98


611,150.75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
202.45


391,538.64


应付托管费





7,533.73


65,256.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160.60


428,390.1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93,968.63


184,639.67


负债合计





227,278.39


1,680,975.5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
4.7.9


17,172,137.26


167,131,852.43


未分配利润


6.4.7.10


19,045,953.57


154,412,349.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218,090.83


321,544,201.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445,369.22


323,225,177.53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6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2.109
元,基金份额总额
17,172,137.26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
2021

1

1
日至
2021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号


本期


2021

1

1
日至
2021

6

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1

1
日至
2020

6

30



一、收入





22,314,331.87


8,222,158.55


1.
利息收入





228,547.79


39,804.5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18,742.75


39,803.18


债券利息收入





-


1.3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


-


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收






109,805.04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
列)





48,898,795.09


14,758,374.8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48,762,315.82


13,987,342.0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3,645.7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
1
4


-


-


股利收益


6.4.7.
1
5


136,479.27


767,387.05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
-
”号填列)


6.4.7.
1
6


-27,219,466.89


-6,680,683.55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
填列)


6.4.7.
1
7


406,455.88


104,662.68


减:
二、费用





1,774,425.94


1,487,131.23


1
.管理人报酬


6.4.10.2.1


971,247.88


744,117.85


2
.托管费


6.4.10.2.2


161,874.67


124,019.65


3
.销售服务费





-


-


4
.交易费用


6.4.7.
1
8


539,913.55


522,883.55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6
.税金及附加





-


-


7
.其他费用


6.4.7.
19


101,389.84


96,110.1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20,539,905.93


6,735,027.3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20,539,905.93


6,735,027.32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1

1
日至
2021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1

1
日至
2021

6

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67,131,852.43


154,412,349.51


321,544,201.9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20,539,905.93


20,539,905.9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
149,959,715.17


-
155,906,301.87


-
305,866,017.04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5,423,023.74


5,583,402.99


11,006,426.73


2.
基金赎回款


-
155,382,738.91


-
161,489,704.86


-
316,872,443.7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7,172,137.26


19,045,953.57


36,218,090.8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1

1
日至
2020

6

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7,224,687.02


35,743,272.65


122,967,959.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6,735,027.32


6,735,027.3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58,577,159.96


-
26,324,349.89


-
84,901,509.85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6,885,413.80


2,569,606.47


9,455,020.27


2.
基金赎回款


-
65,462,573.76


-
28,893,956.36


-
94,356,530.1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8,647,527.06


16,153,950.08


44,801,477.1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1
91



号文《关于核准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
2012

10

22
日至
2012

11

16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
2012
)验字第
60467014_H02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2

11

20
日生效。本基金为
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1,092,826,251.12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
为人民币
215,918.22
元,以上实收基金
(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93,042,169.34
元,折合
1,093,042,169.3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14

8

8
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
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
60%
上调至
8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5

8

7
日起将景顺长城支柱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
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60%
-
95%
投资于股票类资产,其中投资于以制造
业为主的支柱产业的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
80%
;将基金资产的
5%
-
40%
投资于债券和
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
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3%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中游制造产业指数×
80%+
中证全债指数×
2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
体会计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
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及其他中



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1

6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1

1

1
日至
2021

6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
‰,由出让方缴纳。


2
)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2016

5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
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
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
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1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
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
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
2018

1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
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
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1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1

1
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12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
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
2017

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
7%

3%

2%
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
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
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及储蓄利息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

8,872,753.13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至1年

-


存款期限1年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8,872,753.13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4,647,310.41


27,430,737.48


2,783,427
.07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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