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百川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百川股份 股票代码 00245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慧敏 缪斌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电话 0510-81629928 0510-8162992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00,074,161.31 972,967,530.48 10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1,424,971.73 10,569,131.97 67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78,872,110.46 -3,373,510.10 2,437.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251,046.97 116,407,342.90 -111.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02 7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2 6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7% 0.75% 4.7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6,062,423,493.24 5,006,304,155.88 2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87,797,562.81 1,434,731,892.77 10.6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54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郑铁江 境内自然人 23.22% 122,990,000 99,997,500 质押 90,020,000 惠宁 境内自然人 5.12% 27,120,000 郑江 境内自然人 3.85% 20,383,303 15,287,477 广发证券资管 -支持民企广 发资管FOF单 一资产管理计 划-证券行业 支持民企发展 系列之广发资 管-百川股份2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其他 1.95% 10,340,000 王亚娟 境内自然人 1.51% 8,000,000 文学义 境内自然人 0.89% 4,740,000 宋立 境内自然人 0.42% 2,227,566 娄玲利 境内自然人 0.40% 2,133,600 骆红伟 境内自然人 0.38% 2,000,000 王鸿增 境内自然人 0.35% 1,875,50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郑铁江先生与王亚娟女士为夫妻关系;郑铁江先生与郑江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以外,公 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可转换公司 债券 百川转债 128093 2020年01月03日 2026年01月03日 37,057.34 0.8%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6.21% 59.99%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3.18 3.7 三、重要事项 1、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磷酸铁、6000吨磷酸铁锂项目”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磷酸铁、磷酸铁锂项目的议 案》。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 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磷酸铁、6000吨磷酸铁锂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在打造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环,亦是对近年来涉足锂电池业务的战略延续,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充分利用西部资源优势,丰富产品种类,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抗风险能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2、新戊二醇及三羟甲基丙烷项目进展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新戊二醇及三羟甲基丙烷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3 万吨新戊二醇、一期5万吨三羟甲基丙烷、2000吨环状三羟甲基丙烷缩甲醛项目土建已基本完成,项目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宁夏百川科技实施的新戊二醇及三羟甲基丙烷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充分利用西部资源优势,延伸产业 链,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种类,有利于提高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3、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试生产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0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 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已具备试生产条件,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是公司在打造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环,该项目的最终建成投产将有利于打造新的利 润增长点,丰富产品种类,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4、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共同成立壹号投资基金事项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2021 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孙 公司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和宁夏产业引导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壹号投资基金。 2021年6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相关方完成 了合伙协议的签署,壹号投资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的壹号投资基金,资金用于投资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 投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抓住新能源、新材料快速发展的契机,拓宽融资渠道,整合多方资源,可以进一步 增强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对资本的需求。 5、宁夏百川新材料增资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了满足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的经营发展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将所持宁夏百川 新材料58,753万元的债权及自有资金247万元,合计59,000万元向宁夏百川新材料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新材 料的注册资本由3亿元变更为8.9亿元。在上述增资完成后,壹号投资基金对宁夏百川新材料增资4亿元,宁夏百川新材料的 注册资本将由8.9亿元变更为12.9亿元,南通百川新材料持股比例为68.99%,壹号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31.01%,宁夏百川新 材料将成为南通百川新材料的控股子公司,但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6、宁夏百川科技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补充协议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 补充协议的议案》。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因宁夏百川科技所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为更好地支持宁夏百川科技建设与发展,宁夏产业引导基金延长了投资期限。 公司相关方签署《投资合同补充协议》、《股权回购协议补充协议》、《保证合同》。原《投资合同》中投资期限原为3年 (2年投资期,1年退出期)更改为5年(4年投资期,1年退出期);原合同中约定,由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就公司回购 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持有的宁夏百川科技的全部股权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因投资期延长至五年,原合同履约保障 义务随投资期一同延长。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 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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