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 祥乐 一年 持有期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八月 重要提示 1、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20 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宝盈 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98号) 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 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合 规风险、人员流失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 风险、其他风险等。 5、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 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 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所 产生的现金流或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可能面临信用 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6、本基金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 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 “ 港股通标的股票 ” ),会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 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 个股不设涨跌 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 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 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7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 风险。 8 、 对于单笔认 / 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 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9 、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 侧袋机制 ” 等有关 章节的规定。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 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 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0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1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 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基金投资可能出现亏损。 12、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4、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为根据基金管理人2021年8月20日发布的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所作出的相应更 新。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 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2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6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68 第十三部分 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 ................................ ................. 7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 7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4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 ................................ . 8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6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2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43 第一部分 绪 言 《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 招募说 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 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 )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 《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 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应当适 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 新导致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 做出 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 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 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 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宝盈祥乐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 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 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 金的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 办理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 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35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6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 为准 ) 38 、最短持有期:指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每份 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和转 换转出申请;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份额 39 、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该基金份额 申购 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 份额而言) 40 、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年度对 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无对应日期 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 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 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41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 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 、《业务规则》: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人共同遵守 43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 、元:指人民币元 51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 款项以及其他资产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8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9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 不 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类别 60 、 C 类基金份额:指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并 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62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 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3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建立技术连 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机制。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 “ 沪港通 ” )和深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 “ 深港通 ” ) 64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 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5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6 、特定资产:包括:( 1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 )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67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 深圳 特区报业大厦 15 楼 成立时间: 2001 年 5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马永红 总经理: 杨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 民币 电话: 0755 - 83276688 传真: 0755 - 83515599 联系人:杜敏 2 、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1 〕 9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现有 股东包括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其中中铁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75% 的股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持有 25% 的股 权。 公司设置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固有资金管理委员会和估值委员会,并设置 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 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投资部、研究部、 REITs 投资部、创新业务部、风险管理部、集中交易部、产品规划部、渠道业务部、机 构业务部、市场营销部、互联网金融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 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 北京业务部(北京分公司) 、上海业务 部和成都业务部等 24 个部室。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四十 八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核心优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科技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 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 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 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研究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鸿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龙头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辉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旭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创新驱动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福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发展新动 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裕增强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沛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宝盈智慧生活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 马永红先生,董事长。曾任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员、科长、处长、高 级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金融管理部 部长、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 严震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 员;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 现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陈恪先生,董事。曾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职员、部门总经理 助理。现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刘洪明先生,董事。曾任天津师范大学助教;中亚证券天津业务部部门经理; 中化集团战略规划部职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 张苏彤先生,独立董事。曾任职 于陕西重型机器厂、陕西省西安农业机械厂、 陕西省西安农业机械厂、陕西财经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 院财务会计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注册舞弊检查师协会 ( ACFE )会员( CFE )兼北京分会副会长,北京审计协会会员兼企业审计专业委 员会理事,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评议专家,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委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项目同行评议专家。 廖振中先生,独立董事。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中国金融法研究会理事,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法 研究中心副主 任,西南财经大学 PPP 中心主任。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深圳宝盈基金 独立董事,乐山市嘉州民富村镇银行独立董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调解员, 四川省住建厅海绵城市设计专家委员会成员。 曾志耕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四川省泸州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 委员会科员;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王汀汀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专 项教学与案例研究中心主任。 杨凯先生,董事。曾任湖南工程学院教师;振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总监、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 助理、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经营管理层董事。 2 、监事会 陈林先生,监事会主席。曾任中铁二局会计员、项目财务主管、云南分公司 财务科长、机电公司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中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铁 二局地产集团郫县项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铁置业长沙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审计部 总经理。 王法立先生,监事。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管理 部产品经理、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事业部 - 股权管理部总经理。 魏玲玲女士,监事。曾任职于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深圳振 华路营业部。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汪兀先生,监事。曾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融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 3 、高级管理人员 马永红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杨凯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邹纯余先生,副总经理。曾任职于中铁二局、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 葛俊杰先生,副总经理。曾任深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科员;深圳市政府 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科员、副处长;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专户投资部总监、投资经理。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俊先生,副总经理。曾任职于珠海巨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鼎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汉唐证券、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磊先生,督察长。曾任职于广东茂名石化公司、新疆邮政储汇局、新疆邮 政局、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上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纪委书记。 张献锦先生,首席信息官。曾任职于铁道部株洲车辆厂、深圳大学通信技术 研究所、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宝 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4 、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杨凯先生(主席):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葛俊杰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肖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宝盈优势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资 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龙头优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研究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邓栋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祥颐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鸿盛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福 39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裕增强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宝盈 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祥庆 9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经理 。 高宇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研究部副总 经理,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盈顺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旭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戈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 资经理。 魏玲玲女士(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何相事先生(秘书):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投研秘书。 5 、基金经理简历 邓栋先生, 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硕士。 2008 年 3 月加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审计师;自 2010 年 1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 先后担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基金 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 2017 年 8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盛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盈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福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裕增强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祥庆 9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吕姝仪女士,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 8 年证券从业 经历。 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在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经理助理, 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债券交易员, 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 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业务部任基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现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利稳健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裕增强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 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祥庆 9 个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稳健运作,有效防止和化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最大 程度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及《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章程》,制定 了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纲 领性文件,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 、内部控制目标 公司实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 5 )保 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 过程和业务环节,并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 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 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 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 反规章的权力; ( 5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 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管理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 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 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 部门的根据业务的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 废止应 该遵循相应的程序,后者的内容不得与前者相违背。 公司各项制度的制订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 2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 3 )符合全面、审慎、适时性原则; ( 4 )授权、监督、报告、反馈主线明确; ( 5 )权利与职责、考核、奖惩相对应。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公司内部控 制大纲和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议案,报董事会通过后实 施。公司各机构、部门的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由各机构、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章程 和内部控制大纲提出议案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实施。 监察稽核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制度进行检查、评价。监察稽核部的报告报 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总经理向有关机构、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由相关机构和部 门负责落实。各机构、各部门定期对涉及到本机构、本部门的制度进行检查和评 价,并负责落实有关事项。 4 、内部控制基本要点 公司的监督系统、决策系统、业务执行系统包括公司对人、财、物的管理、 对各种委托资产的管理和基金的发起、设立、销售、投资、清算、宣传等内容。 ( 1 )授权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授权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 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制度,确保权责 分明; ② 公司实行法人授权负责制,公司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 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 ③ 各项经济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 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④ 公司应对授权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 ( 2 )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② 实行员工绩效管理; ③ 建立导向明确、奖惩并举、奖罚分明的考核制度; ④ 建立系统的培训制度, 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 3 )对员工行为操守的控制必须包括: ① 制定公司员工行为守则,规范员工的行为; ② 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③ 制定纪律程序,建立举报制度; ④ 员工不得购买股票或投资封闭式基金。员工购买开放式基金的,持有开放 式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 6 个月(货币基金除外),并应按照法规或监管机关有 关要求进行申报。 ( 4 )公司对研究、投资与交易的控制必须包括: ①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② 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决策过程必须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 ③ 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 ④ 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⑤ 基金经理的选拔、考核、激励制度; ⑥ 明确的报告体系、监督和反馈体系; ⑦ 实行空间隔离制度(防火墙制度); ⑧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⑨ 标准化、程序化的业务流程; ⑩ 严格的信息资料的传递、保管、销毁制度。 ( 5 )对新产品开发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 新产品开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 新产品推出前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进行风险识别,提出风险控制措 施,并按决策程序报批。 ( 6 )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 建立销售规则和销售人员资格标准; ② 加强 对 销售 机构 的监督管理; ③ 建立客户服务标准,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④ 做好对销售、客户服务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 ( 7 )对注册登记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 做好账户管理工作; ② 加强对交易与非交易过户的注册登记过户; ③ 加强对账户、注册登记资料的管理; ④ 加强对有关账户、注册登记信息的传递管理。 ( 8 )对资讯控制的内容包括: ① 实行保密制度,对信息资料分密级进行管理; ② 实行门禁制度; ③ 对公司办公电话进行录音; ④ 实行电脑系统权限管理。 ( 9 )对财务控制的内容包括: ① 公司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严格按照公 司财务和基金及其 他受托资产财务以及基金之间、受托资产之间财务相互独立的原则制定会计制度、 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 严密的会计控制体系; ② 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③ 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 和财经纪律; ④ 强化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 ⑤ 实行统一采购和招标制度; ⑥ 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 10 )对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包括: ①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 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 格制定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② 电子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 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③ 强化电子信息系统的相互牵制制度,建立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 与实际业务操作人员相互独立制; ④ 建立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禁止同一人同时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 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 ⑤ 建立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制度,保证电子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 完整,并能及时、准确的传递到 各职能部门; ⑥ 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⑦ 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检测制度等。 ( 11 )对监督系统的控制包括: ① 建立不同层次的监督系统,各层次依据各自的授权范围实施监督; ② 强化内部监督系统职能,从公司不同角度对公司不同层面进行持续监督、 检查,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效运行; ③ 全面推行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管理制度,严格监督人员的奖惩制度; ④ 确保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监督工作; ⑤ 建立道路通畅的报告、反馈系统。 ( 12 )对 突发事件和灾难风险的控制包括: ① 制定公司危机处理方案,对突发事件和灾难风险进行提前防范; ② 成立危机领导小组和危机处理工作小组,当发生突发事件和灾难时,根据 危机处理方案,尽快排除风险,使公司的经营活动恢复正常。 5 、持续的控制检验 基金管理人对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行全方位的定期检查、评 价,对重点项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价,对检查、评价结果出具专题稽 核报告,并报全体董事。董事会对报告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委托公司总经理 落实。 公司监 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总结,并出具专题报告,并报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总经理根据办公会议意见,并依据大纲中规定的有关 权限和程序责成相关部门落实。 在出现新的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 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督察长应组织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相关检查,并根 据需要进行制度调整。 坚持重点检验的原则,对投资管理、产品设计、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的 销售、投资人服务及其利益保护、公司财务会计、基金会计等重要的业务进行重 点持续检验。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 1 )本 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 2007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10.3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6 〕 484 号 基金托管资 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09 〕 673 号 联系人: 张天 联系电话: 010 - 6885722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 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6 日)于 2012 年 1 月 21 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 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 服务 “ 三农 ” 、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 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 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 发展和社会进步。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产品 管理处、风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 27 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 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业资格, 90% 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 管服务经验。 3 、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 年 7 月 23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 16 家托管银 行。 2012 年 7 月 19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 得保险资 金托管资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 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 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 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 127 只。 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 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 41370.51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 风险 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 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 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 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 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 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 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 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 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 1 )每工 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 深圳 特区报业大厦 15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马永红 总经理: 杨凯 成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18 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400 - 8888 - 300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755 - 83515880 联系人:李依、梁靖 公司网站: www.byfunds.com 2 、 代销机构 ( 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 金融大厦 15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 2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 - 45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0 - 99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 3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奥北科技园 20 号楼国泰大厦 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址: www.yilucaifu.com ( 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 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85650688 公司网址: www.hexun.com ( 5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203 ( 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 或 400 - 181 - 8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 7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18 - 1188 公司网址: www.66zichan.com ( 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 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 1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 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http://sd.citics.com/ ( 11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http://www.18.cn ( 1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www.ewww.com.cn ( 13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 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 14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 元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3999907 公司网址: http://www.fujifund.cn ( 1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 - 12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89629066 公司网址: www.yingmi.cn ( 16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网址: www.puyiwm.com ( 17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899 - 100 网址: www.yibaijin.com ( 18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苑 10 号楼 10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802 - 123 公司网址: www.zhixin - inv.com ( 19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50206003 公司网址: www.msftec.com ( 20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冠捷大厦 3 层 307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73 - 7010 公司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 2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Halo 广场 4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 www.zlfund.cn ( 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鸿安国际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 95587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 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9 、 9557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 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 n ( 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 26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 - 0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988 - 511 公司网址:(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