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 : 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 : 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中期报告 2021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1 年 8 月 23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08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1 月 0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其他指标 ................................ ................................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 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4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5 6.1 资产负债表 ................................ ................................ 15 6.2 利润表 ................................ ................................ .... 16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17 6.4 报表附注 ................................ ................................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40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1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2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44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4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6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6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6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6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6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7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47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8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48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4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 情况 .................. 49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9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9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49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9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9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50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50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0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50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 52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5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5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 55 12.2 存放地点 ................................ ................................ . 55 12.3 查阅方式 ................................ ................................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1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772,347,778.2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 企业,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 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 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 MEM )做 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 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略,利用我公 司股票研究数据库( SRD )对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 掘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优势 的公司,最后以财务指标验证核心竞争 优势分析的结果。 3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股票基本面信息,以及宏观因素和估值因素综合确定 并适时调整内地 A 股和香港(港股通标的股票)两地股票配置比例 及投资策略。 4 、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 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 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5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 数收益率 *60%+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 *2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 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 - 82370388 0755 - 8319908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55 传真 0755 - 22381339 0755 - 83195201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 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 518048 518040 法定代表人 李进 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igwfm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 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 指标 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6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14,583,067.53 本期利润 - 450,081,729.0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52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5.4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4.9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429,085,970.7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48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343 ,261,807.5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1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4.90 %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4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5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 月 6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 2.15% 0.93% - 1.25% 0.60% - 0.90% 0.33% 过去三个月 4.70% 1.09% 2.51% 0.73% 2.19% 0.3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 4.90% 1.40% - 0.04% 1.00% - 4.86% 0.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290000_010108_FB020010_20210003.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 — 95% 。本基金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 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21 年 1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 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6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 2003 ]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 49% 、 1% 、 1% 。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124 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QDII)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创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 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泰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智 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港股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盈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养老目标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 FOF )、景顺长城弘利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 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领航两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优选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创业板综指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 嘉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稳进三年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添 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景颐招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鑫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泰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中景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产业趋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景气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颐心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 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 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广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 年 1 月 6 日 - 17 年 银行和金融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 经理,杭州中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 问项目经理,世纪证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 中银国际(中国)证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 理。 2005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投资部 研究员,自 2010 年 5 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 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股票投 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并兼任投资经理。 具有 17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 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姓名 产品类型 产品数量(只) 资产净值(元) 任职时间 余广 公募基金 4 21,038,787,760.07 2010 年 5 月 29 日 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 1 911,304,939.91 2021 年 4 月 28 日 其他组合 - - - 合计 5 21,950,092,699.98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共有 7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 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上半年,整体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市场呈现波动走势,经历了一月份快速上涨、二月 份快速回调、二季度波动向上的走势。板块表现出现分化。新能源、半导体、化工、医药板块领 涨。根据二季度的国内经济数据,经济正常恢复但势头出现减弱,工业生产在出口的拉动下略有 改善,但仍弱于此前几个月的高点,需求端房地产投资韧性强,制造业投资平稳恢复,消费恢复 持续偏弱。货币政策方面,降准的方式与幅度再超预期,全面降准确认了货币政策的转向。央行 仍在强调不搞大 水漫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全球疫苗 逐步接种,疫情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可能对于部分消费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沪深 300 指数、中小板指数、创业板指数分别上涨 0.24% 、 3.66% 和 17.22% ;行业 方面,受益于“碳中和”主题及自主可控大逻辑,化工( +25.73% )、电力设备新能源( +24.32% )、 电子( +13.19% )、医药( +13.06% )均表现突出,跌幅居前的行业则是房地产( - 9.87% )、国防军 工( - 10.44% )、家电( - 14.38% )和非银金融( - 17.4 9% )。港股方面,恒生指数上涨 5.86% ,其中 医疗保健( +22.27% )、工业( +16.14% )表现亮眼,而必须消费( - 7.45% )、资讯科技( - 2.04% ) 表现相对落后。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 1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 4.90% ,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 0.0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未来一个季度,国内方面,随着全面降准落地,流动性会保持相对的宽松。居民资金流入的 大方向还没有发生系统性的变化。窗口期内成长等高估值风格预计 还会延续。美国财政刺激由居 民端向企业端的结构性过渡,后续联储将有能力且有必要进行逐步加息,美债利率预计上行。 宏观方面,全球经济持续复苏。 2021 年二季度实际 GDP 增速为 7.9% ,弱于市场平均预测 8.5% , 也低于前值 18.3% 。受基数的影响,今年经济增长的形态是前高后低,从目前形势来看,剔除基 数效应下的经济增长估计也是前高后低,下半年经济回落的点在于出口与房地产投资的走弱。 A 股及 H 股市场的盈利增速有望加速增长。海外随着欧美有望在 Q3 实现疫苗一针 70% 覆盖,经济生 产端预计持续恢复至 90% 以上。 市场端 ,经历了二季度部分板块强势行情后,预计下半年板块依然是结构性行情。基本面才 是定价的核心,考虑到市场将迎来中报业绩披露密集期,预计未来仍将以业绩为主线,企业基本 面和盈利增长将取代前期的估值波动成为影响股价的关键因素。 港股市场方面,上半年表现弱于 A 股,估值和增长上具备吸引力。考虑到其拥有较多 A 股市 场上所稀缺的投资标的、估值在全球范围内具备较高性价比、新兴产业赴港上市及中概股回归带 来市场结构优化,港股市场配置价值显现,不少优质标的值得好好把握。 投资策略上,我们将更加关注市场结构,配置上相对分散及均衡, 继续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优 质个股,操作上更加侧重选股,侧重于长期因素,基于企业的长期基本面和估值,以长期持有的 思路来坚持价值投资,重点选取基本面坚实、具备核心竞争力、资产负债表健康、业绩具有稳定 性的行业龙头公司,买入持有,以获取长期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 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 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 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 责中,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 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424,409,864.85 结算备付金 6,241,206.76 存出保证金 1,347,779.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7,973,704,964.78 其中:股票投资 7,553,480,964.7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20,224,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4.7.5 3,963,784.05 应收股利 11,166,995.62 应收申购款 3,357,837.82 递延所 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6.4.7.6 - 资产总计 8,424,192,433.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3,923,320.12 应付赎回款 32,108,568.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365,257.77 应付托管费 1,727 ,543.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2,661,589.6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4.7.8 144,347.11 负债合计 80,930,625.7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8,772,347,778.29 未分配利润 6.4.7.10 -429,085,970.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43,261,8 07.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424,192,433.31 注: 1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9510 元,基金份额总额 8,772,347,778.29 份。 2 、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6 日生效,本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6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 年 1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363,819,460.03 1. 利息收入 7,969,657.9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2,263,693.50 债券利息收入 3,123,556.3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582,408.05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138,610,094.16 其中:股 票投资收益 6.4.7.12 -177,346,434.1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1,172,080.9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6.4.7. 1 4 - 股利收益 6.4.7. 1 5 37,564,259.09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6.4.7.1 6 -235,498,661.47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6.4 .7. 1 7 2,319,637.67 减: 二、费用 86,262,268.97 1 .管理人报酬 6.4.10.2.1 59,416,700.10 2 .托管费 6.4.10.2.2 9,902,783.34 3 .销售服务费 - 4 .交易费用 6.4.7. 1 8 16,845,197.84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税金及附加 11.44 7 .其他费用 6.4.7. 19 97,576.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 号填列) -450,081,729.0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450,081,729.0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1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7,907,351,548. 27 - 7,907,351,548.2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450,081,729.00 - 450,081,729.0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864,996,230.02 20,995,758.23 885,991,988.25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1,550,623,587.54 - 13,289,200.29 1,537,334,387.25 2. 基金赎回款 - 685,627,357.52 34 ,284,958.52 - 651,342,399.0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8,772,347,778.29 - 429,085,970.77 8,343,261,807.5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1815 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向 社会公开销售并募集结束,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 永华明( 2021 )验字第 60467014_H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 于 2 021 年 1 月 6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 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7,907,351,101.66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446.61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7,907,351,548.27 元,折合 7,907,351,548.27 份基金 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或 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 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 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本基金 可以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 。本基金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60%+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 率× 2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20% 。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 体会计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会计报表 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及其他中 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1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21 年 1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和衍生 工具等投资。 本基金持有 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 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 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 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 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条件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 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和衍生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 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 值。 ( 3 )如 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 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 (累 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 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 计入交易费用。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计入当期费用。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 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1) 境内投资 ( i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 ‰,由出让方缴纳。 ( ii )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 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 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 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 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 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 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 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 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 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 201 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