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景顺景盛A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景顺景盛A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1 年中期报告 2021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1 年 8 月 23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08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其他指标 ................................ ................................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4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5 6.1 资产负债表 ................................ ................................ 15 6.2 利润表 ................................ ................................ .... 16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17 6.4 报表附注 ................................ ................................ .. 19 §7 投资组合报告 ............................................................... 36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36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3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38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3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3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0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资明细 ........ 40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0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0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40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1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41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4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2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2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2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42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 人事变动 ................... 42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3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43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43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3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43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 47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9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49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49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0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 50 12.2 存放地点 ................................ ................................ . 50 12.3 查阅方式 ................................ ................................ . 5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0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801,781.6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065 00206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3,982,268.56 份 4,819,513.12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稳健收益,同时适当投 资于具备良好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 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 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 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 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 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 、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 1 )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 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 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 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 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 2 )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 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 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 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 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 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 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 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 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 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较低风险品种,本基 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郭明 联系电话 0755 - 82370388 ( 010 ) 661057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88 传真 0755 - 22381339 ( 010 ) 66105798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邮政编码 518048 100140 法定代表人 李进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igwfm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 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 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A 类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C 类 本期已实现收益 88,866.09 79,150.68 本期利润 32,669.40 18,677.9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0.0064 0.00 38 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55 % 0.33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52 % 0.35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62,991.69 556,902.5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1414 0.115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605,416.44 5,450,199.1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6 1.13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5.60 % 13.10 %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 入基金资产。 4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A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 0.43% 0.07% 0.18% 0.03% - 0.61% 0.04% 过去三个月 0.35% 0.07% 1.23% 0.03% - 0.88% 0.04% 过去六个月 0.52% 0.06% 2.19% 0.04% - 1.67 % 0.02% 过去一年 2.12% 0.05% 2.84% 0.05% - 0.72% 0.00% 过去三年 8.85% 0.10% 14.46% 0.06% - 5.61%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5.60% 0.13% 21.53% 0.06% - 5.93% 0.07%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C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 0. 35% 0.07% 0.18% 0.03% - 0.53% 0.04% 过去三个月 0.27% 0.06% 1.23% 0.03% - 0.96% 0.03% 过去六个月 0.35% 0.05% 2.19% 0.04% - 1.84% 0.01% 过去一年 1.80% 0.05% 2.84% 0.05% - 1.04% 0.00% 过去三年 7.61% 0.10% 14.46% 0.06% - 6.85%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3.1 0% 0.13% 21.53% 0.06% - 8.43% 0.0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290000_002065_FB020010_20210005.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_fj.jpg 说明: CN_50290000_002065_FB020010_20210005.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1.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_fj.jpg 注: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股票、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6 年 1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 ,本基金投 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 2003 ]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 49% 、 1% 、 1% 。总部设在深圳 ,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124 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QDII)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创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 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 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泰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智 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港股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盈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养老目标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 FOF )、景顺长城弘利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 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领航两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优选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创业板综指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 嘉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稳进三年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添 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景颐招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泰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 中景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产业趋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盈回报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景气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颐心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 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 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何江波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9 年 2 月 14 日 - 11 年 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总行信用管理部行业政策一处专员。 2016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专户投资部 投资经理,自 2019 年 2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理。具有 11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 业经验。 注: 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 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 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 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共有 7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 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来看,海外经济处于复苏过程中,全球制造业 PMI 在 5 月份报 56 创新高,但 6 月边际 有所下滑,借鉴中国疫情后经济复苏的经验,大致判断全球经济修复可能已经处于顶部区间,后 续扩张动能可能逐步减缓。整体通胀数据继续超预期抬升,后续可能会对美联储货币政策形成一 定压制。 国内方面,上半年在较为强劲的出口以及平稳的房地产投资支撑下,经济增速平缓下行,经 济数据整体上低于市场预期。另一方面,受局部疫情反复以及收入恢复不均影响,整体上半年国 内消费恢复节奏偏弱,导致在工业品价格大幅上行的背景下,价格传导不畅, CPI 尤其是核心 CPI 保持低位,国内通胀压力不大。与此同时,央行也在 7 月份全面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为金融系统 进一步释放流动性。 上半年以来,利率债收益率整体震荡下行。受益于二月后相对宽松的资金面以及环比走弱的 经济基本面推动,相较于 20 年末,中债 10 年期国债估值下行 7BP 至 3.08% , 10 年期国开下行 4BP 至 3.49%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上半年,景盛双息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5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9% ; 2021 年上半年,景盛双息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35%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从经济基本面看,上半年韧性较高的地产投资和景气程度较强的出口在下半年 均有回落风险,短期内经济回落的趋势仍在延续,暂时看不到企稳的迹象。而进入 3 季度,美联 储货币政策也进入一个敏感时点,未来美联储或将释放关于减少债券资产购买的政策指引,海外 市场流动性也将面临一定的边际收紧。但国内货币政策主要立足国内,降准代表货币政策已经在 向松的方向转化。总体上债券市场处于较有利的环境中。策略上通过债券获取票息,股票方面通 业绩表现较好的成长和白马股增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 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 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 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从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基金合同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在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 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 021 年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166,783.70 46,010.18 结算备付金 51,661.76 135,58 4.32 存出保证金 441.34 1,632.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9,827,231.90 13,859,911.10 其中:股票投资 427,732.60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399,499.30 13,859,911.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154,072.71 172,044.9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49.96 79.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10,201,241.37 14,215,263.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 .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43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59.45 应付赎回款 44,110.62 23,410.41 应付管理人报酬 5,847.30 7,576.19 应付托管费 1,670.65 2,164.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18.69 1,956.36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519.19 201.75 应交税费 2,316.17 956.89 应付利息 - 12 1.49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88,343.16 49,000.46 负债合计 145,625.78 1,515,547.6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8,801,781.68 11,142,613.82 未分配利润 6.4.7.10 1,253,833.91 1,557,101.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55,615.59 12,699,715.46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总计 10,201,241.37 14,215,263.10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8,801,781.68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156 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3,982,268.56 份;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131 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4,819,513.12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19,177.54 417,634.69 1. 利息收入 231,646.52 394,803.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606.38 4,053.40 债券利息收入 231,013.15 390,131.3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26.99 618.60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 失以“ - ”填 列) 104,104.87 192,211.9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36,700.00 41,304.9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66,559.61 147,361.5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 4 - - 股利收益 6.4.7.1 5 845.26 3,545.50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 - ”号填列) 6.4.7.1 6 -116,669.42 -175,028.50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 填列) 6.4.7.1 7 95.57 5,647.83 减: 二、费用 167,830.19 281,053.29 1 .管理人报酬 6.4.10.2.1 39,987.11 87,125.51 2 .托管费 6.4.10.2.2 11,424.93 24,892.95 3 .销售服务费 6.4.10.2.3 11,128.54 28,794.92 4 .交易费用 6.4.7.1 8 2,290.58 13,064.24 5 .利息支出 4,171.84 27,924.3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171.84 27,924.35 6 .税金及附加 776.03 974.20 7 .其他费用 6.4.7. 19 98,051.16 98,277.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 号填列) 51,347.35 136,581.4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 号填列) 51,347.35 136,581.4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1,142,613.82 1,557,101.64 12,699,715.46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51,347.35 51,347. 35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2,340,832.14 - 354,615.08 - 2,695,447.22 其中: 1. 基金申 购款 247,974.19 34,548.41 282,522.60 2. 基金赎 回款 - 2,588,806.33 - 389,163.49 - 2,977,969.82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8,801,781.68 1, 253,833.91 10,055,615.5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8,720,578.89 2,456,660.79 21,177,239.68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136,581.40 136,581.40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5,228,615.11 - 928,908. 25 - 6,157,523.36 其中: 1. 基金申 购款 33,051,517.32 3,949,458.47 37,000,975.79 2. 基金赎 回款 - 38,280,132.43 - 4,878,366.72 - 43,158,499.15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13,491,963.78 1,664,333.94 15,156,297.72 权益(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5] 第 2499 号《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存 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80,593,734.81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6) 第 113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 月 26 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80,912,124.4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 资金利息折合 318,389.59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景顺长城 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的,但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 C 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 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 别的基金份额,但不同 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 券、可转换债券 ( 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 ) 、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股票 ( 包含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 、权证等权 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债 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的 20% ,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 。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中 国基金业协会” )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 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 202 1 年 6 月 3 0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 估 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 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财税 [2016]140 号《关于明 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 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 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 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 含 1 个月 )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 含 1 年 )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