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景顺智能生活混合 :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景顺智能生活混合 :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中期报告 2021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1 年 8 月 23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08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其他指标 ................................ ................................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5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6 6.1 资产负债表 ................................ ................................ 16 6.2 利润表 ................................ ................................ .... 1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18 6.4 报表附注 ................................ ................................ .. 20 §7 投资组合报告 ............................................................... 41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1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2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46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4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7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细 ........ 48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8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8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8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48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9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49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4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9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0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50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50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51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1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51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 57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59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60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 60 12.2 存放地点 ................................ ................................ . 60 12.3 查阅方式 ................................ ................................ . 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9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6,212,519.7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 下,重点投资于智 能生活主题相关证券,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谋 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 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 MEM )做 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 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自下而上地精选价 值被低估并且具有良好基本面的符合智能生活主题的股票构建投资 组合。 3 、债券投 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 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 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50%+ 恒生指数收益率 *3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 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 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 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秦一楠 联系电话 0755 - 82370388 010 - 6606006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 - 22381339 010 - 6812181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李进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igwfm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 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194,141.19 本期利润 28,320,482.2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2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6.56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49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 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97,281,601.2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119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47,640,886.2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540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54.03 %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 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4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4.89% 1.18% - 0.95% 0 .56% 5.84% 0.62% 过去三个月 16.86% 1.38% 3.15% 0.66% 13.71% 0.72% 过去六个月 13.49% 1.69% 3.26% 0.89% 10.23% 0.80% 过去一年 49.46% 1.54% 17.82% 0.91% 31.64% 0.6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54.03% 1.39% 33.89% 0.97% 120.14% 0.4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CN_50290000_005914_FB020010_20210005.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基 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 - 95% ,其中投资于本 基金界定的“智能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9 年 1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 , 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 2003 ]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 49% 、 1% 、 1% 。总部设在深 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124 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QDII)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创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 通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 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泰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智 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港股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盈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养老目标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 FOF )、景顺长城弘利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 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科技创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领航两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优选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创业板综指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 嘉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稳进三年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添 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景颐招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泰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 心中景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产业趋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盈回报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景气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颐心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 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 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詹成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 31 日 - 10 年 通信电子工程博士。曾任英国诺基亚研发 中心研究员。 2011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历 任研究部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自 2015 年 12 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 理,现任研究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 金经理。具有 10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 验。 注: 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 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共有 7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 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我们的投资策略核心出发点是 寻找有能力从小变大,从大变强的企业,在企业不断创造价值 的过程中,通过投资这类型企业的股权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收益,我们坚信权益投资长期获利的根 源来自于企业持续稳定的价值创造能力。 但企业成功从小变大,从大变强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如果回看中国过去 20 年的商业史, 我们观察到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能够提供给企业这种长大的机遇,往往顺应中国产业发展趋势, 有时代背景推动的那些行业当中的公司,它们成长的速度和成长的确定性要远比其他行业更快更 强。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始终坚持从产业发展趋势角度出发来构建投资组合,精选顺应中国未 来产 业发展趋势的行业和个股,以确定的产业趋势应对万变的市场,我们坚信在顺应产业发展趋势的 行业和个股中布局,收获投资 Alpha 的胜率更高。 个股选择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三大原则: 1. 寻找赚钱的商业模式。 我们会从生意合伙人的角度出发寻找投资标的,我们心仪的投资标的应该是一门持续稳定给 投资人创造真金白银的商业模式,这是一家有能力从小变大,从大变强的企业的必要前提。 2. 公司业绩可跟踪可预测性强。 我们会依托景顺长城整体的投研实力从产业链上下游的角度,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的研究, 希望尽可能充 分的解析公司真实的成长动力,并高频率跟踪产业链上下游的变化,了解公司基本 面动态变化。 3. 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团队。 管理层的优劣对公司的价值影响巨大,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团队能够给投资人带来惊喜, 能够带领我们选的公司跑的比竞争对手更快。 2021 年上半年权益市场围绕全球新冠疫情的变化,复苏交易相关的周期性资产和通缩交易相 关的成长性资产出现了交替上涨的局面,整体权益市场的表现好于年初大家的悲观预期,沪深 300 ,中小板和创业板指分别上涨了 0.21% , 3.66% 和 17.22% 。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 从产业发展 趋势入手,精选顺应中国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的行业和个股,以确定的产业趋势应对万变的市场, 本基金在科技创新和消费升级两大产业趋势下做了较多的布局,基金净值明显跑赢业绩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49%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26%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1 年下半年,我们预计投资人对全球经济复苏的预期接近高点,疫情在全球爆发的过 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哪怕是疫情控制最好的中国,很多宏观经济指标依然没有恢复到疫情前的 水 平。疫苗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接种给金融市场带来了经济全面复苏的强烈预期,但由于疫情持续时 间太长,对大多数人的生活已经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指望疫苗完全接种,全球经济就能够复苏 到疫情以前的预期太过于乐观,复苏预期落空的概率较大。 下半年我们觉得流动性从紧所带来的风险逐步减弱,从国内央行的表态来看,已经没有进一 步收紧的预期和动力,同时,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在听证会上依然维持通胀是暂时性且不急于政策 退出的判断(看似较高的美国通胀数据,例如二手车同比大涨 45% ,如果扣掉二手车的话 6 月 CPI 同比将基本持平),美国资本市场 对较高的通胀数据表现也相对淡定,也反应了市场认为如此高的 价格是无法持续的,下半年依然不用特别担心货币政策会超预期的收紧带来市场的大幅调整,半 年的维度我们预计表现好的资产还是具备中长期成长潜力,价值创造能力强的行业,比如医药, 消费和科技中的新能源,半导体。 短期预测市场的方向不是我们主要的投资策略,特别是在信息传播速度如此之快的互联网时 代,市场每天的收盘价可能都是已知信息充分反馈后的公允价格,想基于短期博弈思路寻找市场 错误定价的机会可能是难以企及的。反而预测产业的发展趋势是相对容易的,它跟一个国家的资 源禀 赋,竞争优势,人口结构等中长期的变量相关性较高,更不会随着股票市场每天的涨跌而发 生很大幅度的波动。虽然 2021 年下半年投资获利难度加大,但我们依然坚持以确定的产业趋势应 对万变的市场的投资策略,通过精选产业发展趋势的受益者,捕获那些能够从小变大,从大变强 的优质企业,为持有人创造投资回报。 从中观维度来看,我们组合里会持续重点配置两条大的成长赛道,科技创新和消费升级。我 们明显地看到中国经济正在告别以投资,工业化为主,粗放型增长的模式,逐步转向以科技创新 和消费升级为主导的新发展阶段。很多中国企业在锐意进取的管 理层带领下,依托庞大的内需市 场,制造业长期发展积累沉淀下来的产业链和技术优势,以及不断释放的工程师红利,逐步承接 全球范围内的产能转移,在通信设备,家电,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光伏,新能源车,高端装 备,化工等领域,中国企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全球竞争力,全球化的进程已经开启。 其次,中国也正在加速向消费驱动型经济转型,随着中国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基本的衣 食住行得到满足后,居民在休闲,娱乐,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消费支出不断增加。随着 80 , 90 后逐步变成主力消费人群,居民更加注重品质消费,为品牌支付溢价的意愿不断 提高,有助于龙 头消费品公司快速提升市场集中度。同时,中国消费市场有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可比拟的广度和深 度,不仅一二三四五线城市的消费拥有不同层次的梯度效应,而且 13 亿人口的庞大内需市场能带 来巨大的规模效应,这注定了中国居民消费升级的产业趋势将会是长期,稳定且持续的。 特别是这两年在外部局势恶化和疫情爆发的宏观背景下,我们观察到这两个产业趋势下的公 司竞争力不但没有被削弱,很多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反而得到增强,我们认为这两个方向不仅仅 是中国最好的成长机会,而且站在全球比较的维度来看,中国的科技创新和消费升级也是全 球范 围内最有机会的成长投资赛道。我们相信在这两个领域中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能成长为巨擘,面 对未来我们是非常积极乐观的。 另外当前位置我们觉得港股也具有性价比优势,目前港股成长股和价值股估值优势都很明显, 相对 A 股,港股回报率预期会更有吸引力一些。而且,南下资金持续涌入,海外资金逐步回流, 整体流动性利好港股。同时国内新兴产业公司积极到港股上市,中概股大量回归港股二次上市, 优化了恒生指数结构,恒生指数当中新经济板块比重大幅提升,让港股更具成长性,增加对全球 资金的吸引力。虽然短期反垄断的政策,港股互联网龙头公司有 比较大的压制,但随着政策的逐 步明晰和落地,有竞争力的互联网企业依然能持续成长。 结合目前市场处于相对较高的估值水平,我们的组合会保持一定的均衡性,行业和个股配置 会相对分散,尽可能降低基金净值的波动,追求复利,积小胜为大胜,希望我们能够在中长期的 维度为持有人创造持续稳定的净值增长。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 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 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 ,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 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 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68,362,565.26 92,727,810.38 结算备付金 305,385.47 16,284,006.41 存出保证金 154,266.55 3,326,637.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 .2 383,565,506.58 458,832,149.63 其中:股票投资 383,336,806.58 458,832,149.6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28,7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4,452.86 225,811.02 应收利息 6.4.7.5 22,910.49 26,682.33 应收股利 98,600.44 12,353.38 应收申购款 406,749.53 1,560,991.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453,190,437.18 572,996,442.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 .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8,953.87 22,892,972.61 应付赎回款 4,307,989.24 10,395,126.36 应付管理人报酬 460,204.90 599,155.31 应付托管费 76,700.84 99,859.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410,522.56 554,238.67 应交税费 0.70 0.64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105,178.87 204,215.99 负债合计 5,549,550.98 34,745,568.8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76,212,519.70 240,470,448.07 未分配利润 6.4.7.10 271,428,366.50 297,780,425.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7,640,886.20 538,250, 873.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3,190,437.18 572,996,442.00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2.5403 元,基金份额总额 176,212,519.7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34,336,935.59 19,777,433.59 1. 利息收入 504,933.00 96,114.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504,396.02 95,644.03 债券利息收入 536.98 470.0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 43,411,819.22 19,834,554.43 列) 其中:股票投资 收益 6.4.7.12 42,538,019.51 19,420,562.0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55,666.61 58,453.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 1 4 - - 股利收益 6.4.7. 1 5 818,133.10 355,538.89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 - ”号填列) 6.4.7. 1 6 -10,873,658.98 -379,381.75 4. 汇兑 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 填列) 6.4.7. 1 7 1,293,842.35 226,146.83 减: 二、费用 6,016,453.38 1,056,340.29 1 .管理人报酬 6.4.10.2.1 3,237,506.43 489,544.67 2 .托管费 6.4.10.2.2 539,584.37 81,590.86 3 .销售服务费 - - 4 .交易费用 6.4.7. 1 8 2,120,808.59 379,111.19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 6 .税金及附加 1.96 1.75 7 .其他费用 6.4.7. 19 118,552.03 106,091.8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 号填列) 28,320,482.21 18,721,093.3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 号填列) 28,320,482.21 18,721,093.3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智能生活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40,470,448.07 297,780,425.12 538,250,873.19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 28,320,482.21 28,320,482.21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64,257,928.37 - 54,672,540.83 - 118,930,469.20 其中: 1. 基金申 购款 160,001,584.00 228,598,348.12 388,599,932.12 2. 基金赎 回款 - 224,259,512.37 - 283,270,888.95 - 507,530,401.32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176,212,519.70 271,428,366.50 447,640,886.2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61,050,084.35 17,097,542.09 78,147,626.44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18,721,093.30 18,721,093.30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28,669,222.27 - 13,162,08 7.12 - 41,831,309.39 其中: 1. 基金申 购款 37,666,636.93 16,124,871.26 53,791,508.19 2. 基金赎 回款 - 66,335,859.20 - 29,286,958.38 - 95,622,817.58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32,380,862.08 22,656,548.27 55,037,410.3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8]652 号《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及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 [2018]2495 号《关于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和《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526,861,886.96 元,业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9) 第 8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正 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527,198,576.84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 合 336,689.88 份基金份额。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及存托凭证 ( 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 、港股通标 的股票、债券 (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和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 债 、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 行存款 (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及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 60% - 95% ,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智能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X50%+ 恒生指数收益率 X3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X20% 。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中 国基金业协会” )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 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 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 [ 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 [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 号《关于 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 。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 含 1 个月 )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 含 1 年 )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 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 提出申请, 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 人投资者名册, H 股公司按照 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 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 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 68,362,565.26 定期存款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