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601702 公司简称:华峰铝业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峰铝业 601702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凌燕 / 电话 021 - 67276833 / 办公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 1111 号 /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5,529,586,137.44 4,999,755,433.47 1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2,870,322,696.32 2,664,137,513.68 7.7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3,108,103,340.10 1,701,014,872.54 8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39,815,143.10 86,534,430.84 17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230,643,875.13 76,876,271.76 200.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21,911,458.98 434,032,028.98 - 105.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 8.65 5.54 增加 3.11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24 0.12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24 0.12 100.00 2.3 前 1 0 名股东 持股 情况表 单位 :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4,94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55.14 550,600,600 550,600,600 无 0 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其他 12.02 120,000,000 120,00 0,000 无 0 尤小华 境内自然人 2.50 25,000,000 25,000,000 无 0 尤金焕 境内自然人 2.50 25,000,000 25,000,000 无 0 上海佩展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其他 1.33 13,300,000 13,300,000 无 0 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横琴睿星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其他 1.00 10,000,000 10,000,000 无 0 深圳前海瑞炜二期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0.50 5,000,000 5,000,0 00 无 0 黄光明 境内自然人 0.19 1,924,800 0 未知 张周通 境内自然人 0.11 1,130,100 0 未知 黄社兰 境内自然人 0.11 1,115,600 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 、公司股东尤小华、尤金焕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华峰集团 4.8861% 、 8.1930% 的股份,二人均担任华峰集 团的董事,并且尤金焕、华峰集团控股股东尤小平、尤小 华三人为兄弟关系。 2 、公司股东平阳诚朴的有限合伙人 为公司董事长陈国桢(公司股东尤小华配偶之弟)、尤飞 宇(华 峰集团控股股东尤小平之子)、尤飞煌(华峰集团 控股股东尤小平之子),普通合伙人为杭州天准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华峰集团 100% 控股公司)。陈国桢持有平阳诚 朴 16.6660% 出资额,平阳诚朴持有公司 16.02% 股份。 3 、 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存在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0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 优先股 股东总数、前 1 0 名 优先股 股东情况表 □ 适 用 √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 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 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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