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创业 :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9:01:18 中财网

原标题:科创创业 :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1年
8月
30日
公告日期: 2021年
8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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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3
二、基金概览
.............................................................4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7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8
六、基金合同摘要
........................................................26
七、基金财务状况
........................................................27
八、基金投资组合
........................................................29
九、重大事件揭示
........................................................32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33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34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35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36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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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
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
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
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
有关内容,投资者欲了解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刊登在
2021年
07月
16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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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简称: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ETF
6、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及交易代码
证券简称:科创创业,扩位证券简称:科创创业
50ETF,交易代码:588390
7、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总额为
845,935,865.00份。

8、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009元。

9、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845,935,865.00份。

10、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1、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
08月
30日
12、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5、上市推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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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097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5、发售日期:自
2021年
8月
2日起至
2021年
8月
13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

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1年
8月
2日起至
2021年
8月
13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

2021年
8月
2日起至
2021年
8月
13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1年
8月
11日起至
2021年
8月
13日。



6、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7、发售期限: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发售
10个工作日,网上现金认购发售


3个工作日。

8、发售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种方式。

9、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认购。

(2)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
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网下现金发售)、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网下现金发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网下现金发
售)、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仅网下现金发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仅网下
现金发售)、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仅网下现金发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仅网下现金发售)。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
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基金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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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自
2021年
08月
02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21年
08月
13日募集工作已
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此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
金额为人民币
845,933,305.00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99,991.43元。现金认购资金于
2021年
08月
19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网下认购股票

2021年
08月
19日划至本基金证券账户,网上现金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
197,431.43元将于下一季度银行结息日后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本基金于
2021年
08月
19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基金合同于
2021年
08月
19日正式生效。


(三)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367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
8月
30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

证券简称:科创创业,扩位证券简称:科创创业
50ETF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88390

6、基金申购、赎回简称:科创创业


7、基金申购、赎回代码:588391

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一
级交易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8、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845,935,865.00份(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



9、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
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10、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
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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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
9074户,


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93,226.35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158,014,355.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18.68%;个人投资

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687,921,51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
81.32%。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年
08月
23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持有人名称(全称)持有基金份额(份)
占场内总份额比例
(%)
1宁波珑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8,171,000.00 3.3302%
2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民
生银行组合
20,001,400.00 2.3644%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7732%
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7732%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1821%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1821%
7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产品
3
10,000,000.00 1.1821%
8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

10,000,000.00 1.1821%
9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
马美好生活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999,000.00 1.1820%
1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0 0.7093%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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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21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年
7月
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
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股份
2%。注册资本为
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
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四十五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权益投资三部、
权益投资四部、境外投资部、行业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一部、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固定
收益投资三部、固定收益研究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
资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综合解决方案投资部、产品
规划部、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北京、
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
零售-中部、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财富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
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登记清算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权益投资三部、权益投资四部、境外投资部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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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行业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
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投资一部、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固定收益投资三部、
固定收益研究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分别负责公司所管理的各类固定收益资产、混合资产的
投资和研究工作。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市场政策的拟订;牵头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协同
产品和投资体系以及机构业务团队的协同;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具体负责机构
业务的绩效考核和费用管理;机构产品营销组织和销售支持;专户业务中台服务与运营支
持等工作。战略客户部集中服务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大型头部保险公司、中央汇金公
司等重要金融机构。机构-北京负责北方地区其他银行、保险和财务公司等机构业务。机构
-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
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
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
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大宗交易业务、融券业务、做
市商业务、股指期货业务等工作。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
中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
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销售管
理部负责总行渠道维护,零售产品营销组织、销售督导;营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营销
培训管理;渠道代销支持与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
指数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
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
理及相关工作。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所管理基础设施资产的投资管理、项目运营、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综合解决方案投资部负责通过
FOF/MOM主动管理资产配
置,为客户量身定制跨一二级市场解决方案,同时负责主动管理资产的投资管理、产品运
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
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重要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交易所、外汇交易中
心等证券市场重要主体的关系维护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
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
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财富管理部负责高端客户的理财服务与销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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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与服务;网络咨询与服务;电话呼出业务;营销数据分析统计、直销柜台业务等
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
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
件管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
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
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
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等业务。登记清算部负责
资金清算与交收、注册登记等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
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
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
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
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
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总人数为
683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90%拥
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
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2、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

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

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
8月至
2014年
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
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
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
1月至
7月,任招商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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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
7月至
2020年
10月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20年
1月
9日至
2020年
4月
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
董事长职务。自
2020年
4月
1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
2020年
4月
1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敏女士,分别于
1990年
7月及
2002年
12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
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
1998年
6月、1999年
6月及
2008年
6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

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
理金融类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5年
9月及
2015年
12月起任招
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
2016年
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
事;自
2014年
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
2016年
1月至
2018年
8月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
2015年
11月至
2018年
8月任招商局创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5年
11月至
2017年
4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3年
5月至
2015年
8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1138)董事;自
2013年
6月至
2015年
12月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

2009年
12月至
2011年
5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3698)董事;自
2008年
3月至
2011年
9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543)董事。苏女士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
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1年
3月至
2015年
8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

师;自
2007年
5月至
2011年
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
2010

11月至
2011年
4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8年
9月
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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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CFA,总经理。1998年
7月至
2000年
2月在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交易部经理。2000年
3月至
2008年
2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08年
8月至
2021年
1月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
12月至
2021年
1月在在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自
2021年
2月
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21年
4月
7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姚俊先生,博士。1993年至
1997年在华南理工大学习,获双学士学位。1997年至
2000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年
9月至
2005年
7月在华
南理工大学管理学专业学习,获得博士学位。2000年
6月至
2002年
8月任广东电信广州
分公司业务部业务主管。2005年
9月至
2007年
7月,招商局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任博士后
研究员。2007年
8月至
2014年
5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2014年
6月至
2015年
6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
6月至
2016年
7月任招商
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
7月至
2020年
3月任招商证券研
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理。2020年
3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财富管理部
总经理。自
2020年
12月
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翔先生,北京大学财务学专业学士。

1995年
7月至
2000年
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
西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副科长。2000年
2月至
2012年
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
宁办事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高级经理。2012年
2月至
2014年
12月,任中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
12月至
2018年
2月,任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
2月至
2019年
8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
8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投行部(资产经营三部)副总经理。自
2020年
12月
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李楚楚女士,香港注册会计师。2008年以全额奖学金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并获得工
商管理学士学位。2012年起加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审计部门,为大型企业提供上市财务、
审计、商业咨询及资本市场服务;2014年起,调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咨询部门,历任高级
顾问和咨询经理,参与了众多并购、上市、尽职调查、公司治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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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项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及企业运营管理经验。2017年,加入上海信利股份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和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管理。李女
士在私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领导并管理了多个行业的投资,包
括金融服务(保险、资产管理、金融科技等)、医疗保健、消费与零售、新能源与环境、
科技与媒体通信等。自
2020年
12月
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
12月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
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
理、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
司)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
计师等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

席、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


2015.12,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2.2-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


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
2017年
11月
3日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赵如
冰先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
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
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

参加了我国第一条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厂办公室主任兼

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赵如冰先生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
0037)副董事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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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
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董事长。2004.07-2009.03,赵如冰先生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赵如冰先生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公司董事长兼长城证券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8-2020.03,赵如冰先生任阳光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8-至今,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独立董事,2020.03-至今深圳
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7年
11月
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宋子洲先生,1960年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

国人寿保险公司稽核部制度处处长、资金运用部财会监督处处长、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从事保险资金
投资管理工作
20余年,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自
2020年
12月
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何敏女士,1975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9年
7月至
2006年
4月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2006年
4月至
2009年
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
4月至
2019年
2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副总经理,2019年
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
2019年
4月
10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伟先生,硕士。2011年
3月至
2017年
5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任
办公室外事处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7年
5月至
2020年
7日月就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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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长城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执行董事。2020年
7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


赵兴利先生,硕士。1987年至
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


2012年
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集团)公司委派货运公司会计
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2年
5月至
2020年
6月就职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天津港

(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2020年
6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

事。自
2013年
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1997年
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

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
2015年
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
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
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自
2016年


3月
18日起,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车宏原先生,工学硕士。1985年至
1989年在四川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9年至
1992年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硕士学位。1992年至
1995年深圳市天
元金融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负责人,1995年至
2000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南方软件开
发中心担任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
2003年在太极华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2003年至
2014年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总监,2014年至
2015年任
中财国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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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
官,主管
IT、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
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
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
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
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
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固定收
益投资官、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
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
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尹浩先生,硕士。2012年起先后在华宝证券、国金证券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创业板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
10月
11日—至今)、博时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
10月
11日—至今)、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
10月
11日—至今)、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
10月
11日—至今)、博时中证
5G产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
3月
27日—至今)、博时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
12月
10日—至今)、博时中证智能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
12月
30日—至今)、博时中证
5G产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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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联接基金(2021年
7月
14日—至今)、博时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
7月
15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高阳、邵凯、黄健斌、邵佳民、魏凤春、过钧、曾鹏、蔡滨、黄瑞庆、金晟哲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邵佳民先生,硕士。1997年起先后在海通证券、海富通基金、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2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年
金投资官。


魏凤春先生,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信托、清华大学、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8月
24日-2016年
12月
19日)、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年
11月
30日-2016年
12月
19日)的基金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
颐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
3月
20日—2020年
9月
3日)、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
8月
28日—2020年
9月
3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
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年
8月
24日-2010年
8月
4日)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
11月
24日-2013年
9月
25日)、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
2月
1日
-2014年
4月
2日)、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
1月
8日-2014年
6月
10日)、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
9月
13日-2015年
7月
16日)、博时
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6月
24日-2016年
7月
4日)、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
3月
29日-2018年
2月
6日)、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
8月
1日-2018年
2月
6日)、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
6月
10日-2018年
4月
23日)、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10月
24日2018

5月
5日)、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2月
10日-2018年
5月
21日)、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12月
13日-2018年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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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1月
10日-2018年
7月
30日)的
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负责人、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
3月
29日-2019年
4月
30日)、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9月
29日-2019年
10月
14日)、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
1月
28日2020

4月
3日)、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9月
6日-2020年
7月
20日)、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10月
17日-2020年
7月
20日)
、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2月
10日-2020年
7月
20日)、博时中

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
7月
19日-2020年
10月
26日)的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创新组负责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博时中债
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12月
25日—2021年
8月
17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基金经理兼
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年
6月
10日—至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年
2月
29日—至今)、博时双季鑫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1月
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曾鹏先生,硕士。2005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

201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
2月
9日-2016年
4月
25日)基金经理、权益投资主题组负责人、权益投资总部一
体化投研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权益投研一体化总监、权益投资四部总经理、权益
投资四部投资总监、境外投资部总经理、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
1月
18日—至今)、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6月
21日—至今)、博时科创主

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
6月
27日—至今)、博时科技创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4月
15日—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
1月
20日—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1月
20日—至今)、博时港股通领先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2月
9日—至今)、
博时半导体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7月
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蔡滨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上海振华职校、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管理协会、平安证券工作。2009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
资本品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兼资本品组组长、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4年
12月
26日-2016年
4月
25日)、博时工业
4.0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
6月
8日-2019年
6月
4日)的基金经理、权益投资成长组投资副总监、股票投资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权益投资三部投资总监兼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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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1月
26日—至今)、博时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
2月
3日—至今)、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8月
9日—至今)、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11月
13日—至今)、博时荣享回
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8月
23日—至今)、博时产业新趋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2月
17日—至今)、博时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20年
11月
6日—至今)、博时产业慧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3月
23日—至今)、博时产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7月
20日—至今)、博
时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7月
27日—至今)的基金经
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合
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股票投资部
ETF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
资副总监(主持工作)、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5.2.9-2016.10.2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2015.2.9-2016.10.24)、博时
特许价值混合基金(2015.2.9-2018.6.21)的基金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
博时量化平衡混合基金(2017.5.4-至今)、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2018.4.3-至今)、
博时量化价值股票基金(2018.6.26-至今)的基金经理。


金晟哲先生,硕士。2012年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
2月
28日-2017年
12月
1日)、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
2月
28日-2018年
2月
22日)、博时睿益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8年
2月
23日-2018年
8月
13日)、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7年
3月
22日-2018年
12月
8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价值增
长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11月
13日-2021年
7月
12日)、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
12月
4日-2021年
7月
12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现任行业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
10月
24日—至今)、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年
5月
13日—至今)、博时荣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8月
26日—至今)、博
时恒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4月
22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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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
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集
团总资产86,646.61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6.24%,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3.53%。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
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99人。2002年
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
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
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
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
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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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
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
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
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
资金
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
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
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成
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
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

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
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2018年
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
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
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
20年“最佳
基金托管银行
”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12月荣膺
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
行”奖。2019年
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
”“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
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
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2020年
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
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
”“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
外包机构”三项大奖;10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3、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中央财
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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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
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
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年
7月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
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
10月至
2013年
12月历任本行
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
行行长;2013年
12月至
2016年
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
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
10月至
2017年
4月任本行业
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
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
4月起任
本行副行长。


刘波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
7月加盟招商银行
至今,历任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干部、总行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总行资产负
债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具有
20余年银行从
业经验,在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资产证券化、统计分析、金融同业、资产托管等领
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786只证券投资基金。



5、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
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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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

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

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由
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
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
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
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业
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重要事项和高
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6、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
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
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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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
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
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资料严格保
密,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何机构、部门或个人泄
露。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机房、权限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
责,电脑机房
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权限。业务网和办公网、
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
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
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7、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
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
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
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
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上市推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一级交易商
目前,本基金一级交易商名单如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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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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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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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报告期末
2021年
08月
23日
资产:
银行存款
801,875,469.25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9,292,960.51
其中:股票投资
129,292,960.51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40,335.6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259,454.33
资产总计
931,468,219.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报告期末
2021年
0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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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84,591,946.62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6,312.08
应付托管费
9,262.4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87,306.0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2,592.60
负债合计
84,737,419.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45,935,865.00
未分配利润
794,934.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6,730,799.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31,468,219.74

注: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9元,基金份额总额
845,935,86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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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1权益投资
129,292,960.51 13.88
其中:股票
129,292,960.51 13.88
2固定收益投资
--
其中: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
3金融衍生品投资
--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01,875,469.25 86.09
6其他资产
299,789.98 0.03
7合计
931,468,219.74 100.00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A农、林、牧、渔业
--
B采矿业
--
C制造业
102,926,816.36 12.16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E建筑业
--
F批发和零售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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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H住宿和餐饮业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036,362.15 1.30
J金融业
1,110,600.00 0.13
K房地产业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563,220.00 0.78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P教育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5,821,560.00 0.69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34,402.00 0.22
S综合
--
合计
129,292,960.51 15.27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300750宁德时代
31,500.00 16,439,850.00 1.94
2 300760迈瑞医疗
26,500.00 7,968,550.00 0.94
3 300274阳光电源
47,424.00 6,876,480.00 0.81
4 300142沃森生物
72,800.00 6,282,640.00 0.74
5 300122智飞生物
37,200.00 6,190,824.00 0.73
6 300015爱尔眼科
125,600.00 5,821,560.00 0.69
7 300124汇川技术
71,900.00 5,319,881.00 0.63
8 300014亿纬锂能
52,600.00 5,270,520.00 0.62
9 688981中芯国际
75,887.00 4,508,446.67 0.53
10 300782卓胜微
10,800.00 4,455,972.00 0.53

(四)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五)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按公允价值占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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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八)按公允价值占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九)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十)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截至
2021年
8月
23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如下:

序号其他资产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
2应收证券清算款
-
3应收利息
40,335.65
4其他资产
259,454.33
5合计
299,789.98

4、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本报告期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1年
08月
23日,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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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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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
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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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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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上市推荐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推荐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出具如
下意见:
1、本基金上市符合《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相
关条件;
2、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的资料均经过核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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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


(二)《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法律意见书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
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
种进行投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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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
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
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和认购股票、申购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
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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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
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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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向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
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
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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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
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
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
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
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
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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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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