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聚利C :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广发聚利C :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二一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1 年 5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668 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8 月 5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在封闭期结束并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面临的巨额赎回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 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本基金新增扩位证券简称、基金管理人等相关信息进行更 新,前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21 年 8 月 2 3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其他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7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7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79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81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9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11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115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1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21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123 第十六部分 基金运作方式的变更及相 关事项 ............................... 126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27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28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 134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138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40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55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72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75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 查阅方式 ................................ . 176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177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及《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2. 基金合同:指《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3.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份额发售公告》 5. 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6. 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和其制定机构不时做出的修改、补充和有权解释,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 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 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销售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24. 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5.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通过该 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6.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 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 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7.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 额的行为 28. 销售机构:指基金的直销机构和销售机构 29. 直销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取得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 31.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 32.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3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C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34. 注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 C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广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35.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该系统 36.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8. 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9. 基金合同生效 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 月 4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3. 封闭期:指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运作方式的约定,对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的 期间,在该期间内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但在本 基金上市交易后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4. 开放期:指本基金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的,自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之日起的不定期存续期间 45.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6.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7.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48.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9.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 他交易的时间段 50. 《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 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 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5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 换为现金的行为 5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5.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 ( 网点 ) 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6.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9. 元:指人民币元 6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6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的数值 6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65.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 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66.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8.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 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69.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49848 (集中办公区) 3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楼 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 95105828 7 、联系人:程才良 8 、注册资本: 14,097.8 万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533%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187%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187%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093% 嘉裕元(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7% 嘉裕祥(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3% 嘉裕禾(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5% 嘉裕泓(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 嘉裕富(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会员代表,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政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一届 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理事、薪酬财务委员会 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金 融学会理事会副会长、理事,广东省金融发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 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博 物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会员代表,广州开发区投 资促进局产业发展顾问,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副 处长、处长,河北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 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总经理。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 士,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 谊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 王凡先生:董事,博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裁,兼任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刘根森先生:董事,学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江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 任深圳市政协委员,中国侨联青委会副会长,香江社会救 助基金会理事。曾任德意志银行香 港分行分析员,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龙岗中银富登村镇银 行董事。 匡丽军女士:董事,硕士,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植物龙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云客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微量元素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广州市纽帝亚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蓝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万孚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共广州科技金融 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副书记。曾任广州科技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科员,广州科 技房地产开发公司人事部(办公室)部长,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 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曾 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长江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 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 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复旦大学兼职教 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恒顺 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法学 院教授。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辽宁大学学 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 学会会长、中兴 -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软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辽宁大学 发展规划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等。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中级经济师,兼任广东省广发基金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 、总行资金部处 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 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工程师,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经理、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保障部副 总经理。 孔伟英女士:职工监事,学士,经济师。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成柱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 州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凡先生:总经理,博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曾在财政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 任 公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研究负责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农业科 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 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 总监、固定收益 管理总部总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广发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招享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盈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恒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 耐德电气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 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 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汇优 6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程才良先生: 督察长,博士,副教授。曾在辽河石油勘探局研究院、重庆商学院、广东 民族学院、广东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窦刚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4 、 基金经理 代宇女士,金融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 自 2011 年 8 月 5 日至 2014 年 8 月 4 日 )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3 年 6 月 5 日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 ) 、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 ) 、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 ) 、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5 年 4 月 15 日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 ) 、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 ) 、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1 0 月 29 日 ) 、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8 月 4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 、 广发安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 ) 、 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6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 ) 、 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 ) 、广发安祥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8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 ) 、广发汇瑞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8 年 6 月 13 日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 ) 、广 发安泽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 ) 、广发集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 ) 、广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8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 ) 、广发景安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7 月 9 日 )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1 月 6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 )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2 年 3 月 13 日起任职 ) 、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3 年 8 月 21 日起任职 ) 、广发聚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 自 2014 年 8 月 5 日起任职 )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5 年 2 月 17 日起任职 )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起任职 ) 、广发汇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2 月 13 日起任职 ) 、广发汇安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 任职 ) 、广发汇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任 职 ) 、广发景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3 月 21 日起任职 ) 、广发汇吉 3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4 月 10 日起任职 ) 、广发景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7 月 24 日起任职 ) 、广发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8 月 14 日起任职 ) 、广发景富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起任职 ) 、广发汇阳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任职 ) 、广发景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9 年 12 月 4 日起任职 ) 。 5 、 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 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副总经理张芊女士、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曾刚 先生、现金指数投资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宏观策略部总经 理武幼辉先生、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高詹清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助理毛昞 华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 女士担任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 、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 1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 的发生; (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 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 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合规风控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 道监控防线。合规风控部门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 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 (021)6063 7111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管运 营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合规监督处等 12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 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自 2007 年 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 内控工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 直秉持 “ 以客户 为中心 ” 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 (R)QDII 、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 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20 年二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000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 务水 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 “ 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 ” 、 4 次获得《财资》 “ 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 、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中债) “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 “ 优秀 托管银行 ” 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 “ 最佳托管银行 ” 、在 2017 年及 2019 年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 “ 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 、 “ 中国年度托管业务 科技实施奖 ”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 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 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 “ 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 ” ,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 机构 1、场外直销机构 ( 1 )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或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 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 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 020 - 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 [email protected] ( 3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楼 电话: 020 - 83936999 传真: 020 - 34281105 ( 4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11 层 1101 单元 (电梯楼层 12 层 1201 单元) 电话: 010 - 68083113 传真: 010 - 68083078 ( 5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 - 10 室 电话: 021 - 688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 6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或 020 - 83936999 )进行本基金销 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 1 )公司名称 :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法人 : 梁蓉 联系人 : 马浩 联系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66154828 客服电话 :4006262818 网址 :www.5irich.com ( 2 )公司名称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人 : 金煜 联系人 : 张萍 联系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客服电话 :95594 网址 :www.bosc.cn ( 3 )公司名称 : 大同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 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 层 法人 : 董祥 联系人 : 薛津 联系电话 :03514130322 传真 :03517219891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 4 )公司名称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人 : 毕劲松 联系人 : 李淑敏 联系电话 :010 - 59366077 传真 :010 - 59366055 客服电话 :95381 网址 :http://www.sczq.com.cn ( 5 )公司名称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法人 : 曹宏 联系人 : 王涛 联系电话 :0755 - 83461832 传真 :0755 - 83515567 客服电话 :95514 ; 400 - 6666 - 888 网址 :www.cgws.com ( 6 )公司名称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 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人 : 杨文斌 联系人 : 高源 联系电话 :021 - 36696312 传真 :021 - 68596919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 7 )公司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 20 层 客服电话 :95376 网址 :www.mszq.com ( 8 )公司名称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详细地址) 法人 : 魏庆华 联系人 : 夏锐 联系电话 :010 - 66559079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服电话 :95309 网址 :www.dxzq.net.cn ( 9 )公司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人 : 何如 联系人 : 李颖 联系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 10 )公司名称 :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法人 : 徐福星 联系人 : 陈莹莹 联系电话 :13261320700 传真 :010 - 68292941 客服电话 :400 - 803 - 1188 网址 :www.bzfunds.com ( 11 )公司名称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人 : 傅子能 联系人 : 谢婷枫 联系电话 :0595 - 22551071 传真 :0595 - 22551071 客服电话 :400 - 88 - 96312 网址 :www.qzccbank.com ( 12 )公司名称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法人 : 李晓安 联系人 : 李昕田 联系电话 :0931 - 4890100 传真 :0931 - 4890118 客服电话 :95368 网址 :www.hlzq.com ( 13 )公司名称 : 英大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人 : 郝京春 联系人 : 刘思源 联系电话 :0755 - 83007014 传真 :0755 - 83007034 客服电话 :4000 - 188 - 688 网址 :www.ydsc.com.cn ( 14 )公司名称 :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人 : 吴言林 联系人 : 张竞妍 联系电话 :025 - 66046166 - 849 传真 :025 - 56878016 客服电话 :025 - 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 15 )公司名称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人 : 其实 联系人 : 潘世友 联系电话 :021 - 54509998 传真 :021 - 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 16 )公司名称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 :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法人 : 赵洪波 联系人 : 姜志伟 联系电话 :0451 - 87765732 传真 :0451 - 82337279 客服电话 :956007 网址 :www.jhzq.com.cn ( 17 )公司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 - 21 层 法人 : 范力 联系人 : 方晓丹 联系电话 :0512 - 62938521 传真 :0512 - 65588021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 18 )公司名称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 - 11 层)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7 号 法人 : 丁奇文 联系电话 :4008 - 888 - 005 传真 :010 - 67017788 - 9696 网址 :www.cnpsec.com.cn ( 19 )公司名称 : 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 46 号 12 层 02 室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 46 号 12 层 02 室 法人 : 林柏均 联系人 : 胡明哲 联系电话 :0 10 - 64068617 传真 :010 - 64068776 客服电话 :010 - 64068617 网址 :www.fundsure.cn ( 20 )公司名称 : 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2 层 法人 : 路瑶 联系人 : 侯英建 联系电话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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