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深圳燃气:深圳燃气2021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9:45:37 中财网

原标题:深圳燃气:深圳燃气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
李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小东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舒适
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出现分项值之和与总计数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19
第七节
股份
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2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2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33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分管领导、首席财
务官、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
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国资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资本集团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投资公司



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华安公司



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深燃石油气公司



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

深燃热电



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中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中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中海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国家管网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广东大鹏公司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深圳大鹏公司



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赛易特公司



深圳市赛易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LNG



液化天然气

LPG



液化石油气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深圳燃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ENZHEN GAS CORPORATION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G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真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玺

谢国清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电话

0755-83601139

0755-83601139

传真

0755-83601139

0755-8360113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518049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49

公司网址

www.szgas.com.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燃气

601139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635,821,532.17

6,372,775,555.54

51.20

营业利润


1,092,396,448.99

778,094,753.51

40.39


利润总额

1,090,737,295.38

822,759,981.19

3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2,052,584.44

658,172,685.23

29.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42,362,404.44

602,646,410.81

39.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3,096,578.22

870,139,741.09

-14.6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011,048,579.90

11,818,970,836.60

1.63

总资产

25,808,088,874.78

25,514,236,010.61

1.15

负债总额

13,246,848,998.85

13,062,085,664.44

1.41

期末总股本

2,876,730,494.00

2,876,730,494.00

0.00

资产负债率(℅)

51.33

51.20

增加0.13个百
分点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23

3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0.23

3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29

0.20

4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6

5.80

增加1.16个百分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6.88

5.31

增加1.57个百分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0.26

0.30

-1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4.18

3.89

7.46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11,292,194.2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615,068.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31,994.3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1,710,201.9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8,137.56



所得税影响额


-1,470,737.10



合计


9,690,180.00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主营业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城市燃气、燃气资源(上游资源)、综合能源、智慧服
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城市燃气

1)城市管道燃气。该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目前已在广东、广西、江西、安徽、江苏、浙江、
云南、湖南、湖北、河北等13省(区)拥有57个城市(区)管道燃气经营项目。目前公司管道
燃气气源为天然气,在深圳地区,公司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广东大鹏、太平洋油气有限


公司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在深圳以外地区,公司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以及所
在地区省管网公司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燃气销售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受到所在地政
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瓶装液化石油气。由子公司深燃石油气公司将采购的液化石油气运送到储配站进行储存、
灌瓶后,销售给深圳市的居民客户和工商客户。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由企业自主定价,价格随行
就市。


(2)燃气资源

1)液化天然气批发。由子公司华安公司从国际市场采购进口液化天然气,通过槽车和管道销
售给客户。


2)液化石油气批发。由子公司华安公司从国际市场采购进口液化石油气,通过槽船和槽车批
发销售给客户。


液化天然气批发、液化石油气批发为完全市场化业务,价格随行就市。


(3)综合能源

由控股子公司深燃热电购入天然气发电并供热,向南方电网销售电力,向周边工商业客户等
销售蒸汽;由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向客户销售冷、热、电、氢等综合能源。


(4)智慧服务

1)增值业务。由公司向用户销售燃气保险、燃气具、燃气表等相关周边产品。


2)信息化服务。由控股子公司赛易特公司向燃气等公用事业企业提供信息化咨询和建设服务。

3.行业情况说明

(1)天然气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并可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良性互补。近年来,
中国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以燃料清洁替代和新兴市场开拓为主要抓手,
大力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大规模高效科学利用,天
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显著提升。到203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提高到
15%左右,天然气消费将保持中高速增长。


管道天然气作为城镇居民生活的必需品和工商业热力、动力来源,行业周期性弱,是城镇化
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主要标志之一。随着中国城镇化、乡村振兴、“煤改气”、“瓶改管”的
持续推进,管道天然气的整体发展环境将持续优化,应用场景将进一步丰富。


(2)液化石油气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推进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正在逐步转为使用管道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在城市燃气中的应用将呈逐步下降趋势。但从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
区城市燃气的发展经验来看,瓶装液化石油气将与管道燃气长期共存,中国城镇燃气行业将逐步
形成管道天然气为主、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辅的供应格局。同时,随着化工产业的发展,液化石油
气将在石油化工领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优势

公司经营业务涵盖了气源供应到终端销售的全部环节,建立了集资源采购、接收、储运、销
售一体化的LNG(液化天然气)和LPG(液化石油气)产业链,初步实现了上下游一体化,为公司
推进产业链整合与市场拓展奠定了基础。


在气源供应方面,公司于2019年8月18日建成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拥有1座8万
立方米的LNG储罐,1座5万吨级LNG码头,年周转能力80万吨。该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个
具备自主采购能力的城市燃气储备库,依托该项目公司打通了国际天然气资源自主采购通道,建
立了7天的城镇燃气应急储备气源。同时,公司还拥有广东大鹏公司10%股权,并与广东大鹏公
司签订了25年照付不议的天然气采购合同,稳产期年供应量为27.1万吨,与中石油签订了稳产
期年供应量4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采购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安公司拥有2座8万立方米的LPG储罐,年周转能力96万吨,华安公司是
中国最大的进口LPG批发商之一。



在终端销售方面,公司拥有稳定并保持持续增长的终端客户资源,在全国57个城市经营城市
燃气业务,燃气用户超过590万户,其中管道燃气用户469万户,覆盖人口超过2,000万。


2.区位优势

深圳市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之一,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市场经济发达,拥有领先的市场意识和创新能力。公司所在的
粤港澳大湾区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天然气的清洁高效利用,正在大力推进“煤改气”、
“瓶改管”、天然气发电等重点应用领域,天然气需求强劲。公司目前还在江西、安徽、江苏、
浙江等13省(区)开展管道燃气经营,并形成了一定的区域集聚和规模效应。


3.管理和品牌优势

公司管理层及技术人员拥有多年的城市燃气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公
司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中国影响力品牌”;被中国质量协会、全国用户委员会评为“全国用
户满意企业”;2009年,公司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2010年,公司投资建设的“深
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获得我国土木工程建设领域最高荣誉奖项之一“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
奖”,并入选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百年百项杰出土木工程”;2011年,公司获得2010年度国家
审计署“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公司获得“2011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
公司被国家安监总局命名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2004年以来,公司连续十六年荣
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奖;2014、2015年度连续两年获得“中国最佳呼叫中心运营奖”;2016
年,获得亚太顾客服务协会(APCSC)颁发亚太地区“最佳公共服务奖”;2017年,获得“2017
中国能源企业信息化卓越成就奖”、首届深圳“十佳质量提升国企”;2018年,获得2017年度
“国际杰出顾客关系服务奖”“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荣誉称号”;2019年,获得2018年度中
国能源企业信息化管理“创新奖”、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首届“深圳
品牌百强”荣誉称号。2020年,获得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全国设备管理与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2020
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二等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
目类一等奖。深燃大厦分布式能源站获得“2020年度分布式综合能源优秀项目特等奖”。2021
年,公司荣获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卓越贡献单位”称号、优秀论文一等奖;2020年度中国石油和
化工自动化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二等奖;荣获哈佛商业评论2020年度“卓越管理奖”、
上市公司“金质量.社会责任奖”。


4.技术优势

公司持续完善科技研发工作,搭建了多层次、开放型、产学研密切融合、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的技术创新体系,打造了以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广东省
城镇智慧燃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位一体”的创新载体,启动了大数据云计算研究中心、生
态能源研究中心、智慧燃气(物联网)实验室、城镇燃气大数据实验室(管道完整性管理)建设,
打造高层级科技研发平台。公司积极深化产学研合作,与南方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石
油大学(北京)、西南石油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华为、腾讯云、金蝶、科大讯飞等知
名高校和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与燃气行业的融合发
展,开展氢电气耦合示范站、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供电站以及地热研究试点示范。积极
承担政府科技项目,形成了多个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与国家工信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
中心开展部企合作,建立了国内首个面向燃气行业的工控安全实验室,推进自主工业控制器、国
产密码技术产品等研发,研究成果被工信部网安中心认定具有“重要的行业示范效应”。连续两
年成功入围国家重点工程-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是国内第一家完整实施工控安全综合防
护方案的燃气企业。公司通过国家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贯标体系认证,成为全国燃气行业率先获
得此认证的企业之一。截止2021年6月,集团公司累计申报各类专利及软件著作权346项,获得
授权183项,其中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97项、外观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43项。知识产权
的数量和科技含量均居国内燃气行业领先水平,并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和客户服务,提高了安全
和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2018年11月,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2020年12月,公
司下属控股公司深圳市赛易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5.公司治理优势

2004年,公司通过国际招标招募引进了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和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两家战
略投资者,形成国资、外资、民资混合所有制,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2012年7月,公司成为上交所公司治理板块成份股。2012年12月,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


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奖”。公司2012年9月成功推出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公司68名中高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股票期权并实现行权;2016年8月,公司又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公司305名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实现解锁。2021年4月,公司新一期长效激
励约束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6.特许经营优势

目前公司在国内13省(区)57个城市(区)取得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


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业务拥有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12公斤专用钢瓶,全国唯一以橙色
12公斤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具有显著的大众识别功能,核心竞争能力突出。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受益于国内有效的疫情控制,我国经济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在经济
复苏、“双碳”目标下能源转型叠加极端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天然气需求大幅攀升,上半
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82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4%。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抓住中国
经济复苏的机遇,克服新冠疫情散发、油气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等挑战,砥砺前行,经营业
绩稳步提升。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6.36亿元,同比增长51.20%,同比2019年增长46.38%;实现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52亿元,同比增长29.46%,同比2019年增长43.19%;基本每股收益0.30
元,同比增长30.43%,同比2019年增长42.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96%。


天然气供应量27.5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4.77%,其中天然气销售量22.86亿立方米,同比
增长38.29%,同比2019年增长62.47%,代输量4.7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66.67%。


截至21年6月底,公司天然气用户数达到468.65万户,报告期增长32.38万户。


1.强化城燃运营,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经济复苏和“双碳”战略机遇,聚焦主业谋发展。在深圳地区,公司制
定新的“优惠大礼包”,促进城中村改造等“瓶改管”工作,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加快推进工
作,完成339个村62.5万户改造,同比增长400%,新增城中村居民用户16.96万户,同比增长
350%;推出工商用户报装“四零”服务,加大工商用户拓展,新增4,565户,同比增长379%;新
建市政中压燃气管网70.83公里;深圳地区拓展10个商业热水、燃气热辐射、洗烘中心等创新项
目,进一步开拓燃气应用领域;加快构建气电产业链一体化的购销体系,新增华电九江电厂供气
项目,公司电厂供气量达到7.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8.80%。公司累计在全国13个省(区)开
展清洁能源经营投资,为57个城市提供管道燃气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管道天然气供应量25.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7.94%。深圳地区管道天然气
销售量12.5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0.13%,其中电厂天然气销售量为6.7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44.56%。深圳以外地区管道天然气销售量8.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5.57%。代输天然气4.73亿
方,同比增长266.40%(公司收购达州润发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天然气代输量增加)。截至2021
年6月底,公司管道气用户468.65万户,净增32.38万户。其中,深圳地区284.64万户,净增
22.68万户;深圳以外地区184万户,净增9.70万户。


2.优化资源布局,保障气源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气源供应多元化和结构多样化,打造稳健的资源保障体系。推动广
东大鹏城市燃气股东团队与BP公司签订为期12年的气源采购合同,为公司提供了27万吨/年的
合同气量保障;向沪东中华订购一艘8万立方米的LNG运输船,从根本上解决LNG运力卡脖子问
题,保障天然气供应链稳定;为进一步提升气源自主保障能力,提升深圳市天然气应急储备天数,
公司积极推进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已完成地质勘察、选址研究等前期工作。

由于国际LNG价格大幅上涨等原因,公司主动调整了销售策略,2021年上半年天然气批发销售2.08
亿立方米,同比减少14.02%。公司首次开拓LPG深加工原材料客户,增加保税出口量,上半年液
化石油气批发27.36万吨,同比增长41.85%。


3.拓展综合能源,加速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向清洁能源综合运营转型。深燃热电上半年发
电量7.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46%,供热量8.95万吨,同比增长52.13%。公司完善综合能源
板块的组织架构,组建深圳市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积极拓展光伏、供热等综合能源类项目。



投资山东菏泽鄄城县综合能源项目并签署供热特许经营权,启动河北深燃致远公司保定深圳园起
步区能源站招标工作,在北方区域开拓了新的市场。


4.创新智慧业务,提升增值效益

公司围绕用户需求和燃气产业链,全面构建创新业务发展体系。公司合资成立中特检公司,
进入管道检测领域;收购川天公司,进入燃气设备制造领域;“睿荔科技”智慧燃气表进一步加
强产品研发、基地建设、市场营销工作,取得民用远传膜式燃气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正式进入港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目录。推广自主燃气具品牌“优慧家”,推进燃气具
产品升级、提升市场覆盖率,实现营业收入1,374万元,占公司燃气具销售收入超过50%,保险
代理销售额8,014万元,同比增长78.22%,公司智慧服务相关收入达到2.16亿元,同比增长
151.33%。


5.落地科创成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在原有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启动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
发展项目,有效推进自主研发的工业数据采集设备、NB-IoT智能表安全接入方案等产品的应用及
产业化验证;建成并启用深圳燃气科创展厅及实验室,形成工控实验室、智慧燃气(物联网)实
验室、城镇燃气大数据(云计算)实验室、城镇燃气大数据(完整性管理)实验室、生态能源研
究中心等专业实验室群,进一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公司持续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深圳市
用气营商环境指标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币种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9,635,821,532.17


6,372,775,555.54


51.20


营业成本


7,617,265,939.68


4,940,262,024.92


54.19


销售费用


784,359,898.75


529,453,982.73


48.15


管理费用


107,138,646.81


85,984,300.36


24.60


财务费用


71,669,285.20


104,038,073.16


-
31.11


研发费用


85,127,690.79


82,667,078.04


2.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3,096,578.22


870,139,741.09


-
1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915,876.10


-
27,789,994.38



1,483.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8,034,653.59


10,678,104.06


-
12,256.04






营业收入
变动
主要系本公司本期天然气销售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
主要系本公司本期
天然气
上游采购价格
上涨
导致成本增长
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
主要系本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
主要系


本公司合并范围增加同时经营规模扩大致使薪酬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
主要系本公司本期发行
25
亿超短期融资券利率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
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本期减少理财投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
主要系本公司本期偿还债务以及分配股利增加所致。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货币资金


2,894,557,096.89


11.22


3,891,150,400.05


15.25


-25.61


交易性金融
资产


0.00


0.00


90,159,110.88


0.35


-100.00


应收票据


18,804,359.03


0.07


39,812,645.01


0.16


-52.77


预付款项


618,872,531.11


2.40


377,554,296.49


1.48


63.92


其他应收款


229,692,716.41


0.89


134,547,390.45


0.53


70.72


存货


541,130,277.76


2.10


354,583,992.41


1.39


52.61


其他非流动
资产


688,798,937.99


2.67


228,779,708.61


0.90


201.08


应付账款


2,735,309,697.47


10.60


2,253,411,325.11


8.83


21.39


应交税费


165,285,870.02


0.64


255,960,489.78


1.00


-35.43


其他应付款


1,292,440,480.36


5.01


863,206,298.72


3.38


49.73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136,775,456.17


0.53


650,173,135.45


2.55


-78.96


专项储备


24,021,151.41


0.09


12,568,291.43


0.05


91.13






其他说明

1.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本公司本期偿还
2016年中期票据
5亿元
以及支付分红款
5亿元
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主要系本公司
本期
子公司本期收回理财本金所致;
3. 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
本公司本期
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所致;
4. 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
本公司本期
预付天然气采购款以及液化石油气款
增加
所致;
5.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本公司
本期
应收参股公司广东大鹏公司股利所致;
6. 存货增加主要系本期本公司
本期
液化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
库存
增加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公司本期

增预付土地款及工程施工及安装款所致;
8. 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本公司本期
工程投入增加致使
应付工程款
增长
所致;
9.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主要系本公司
本期
应交
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
减少
所致;
10. 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本公司
本期分红致使应付股利
新增所致;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减少主要系本公司
2016年
1月发行的中期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12. 专项储备增加主要系本公司本期安全生产费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投资额

28,931.19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17,679.95

上年同期投资额

11,251.24

投资额增减幅度(%)

157.14





被投资的公司情况:

被投资的公
司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

占被投资公司权
益的比例(%)

上海卉靓信
息科技有限
公司

客服热线电话服务

100.00

顺平县聚正
天然气有限
责任公司

管道燃气(天然气)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顺平县行政区域范围
内天然气管网、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建设和改造;技术开发;
对外燃气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燃气具、燃气设备、燃气材
料的销售。


70.00

中特检深燃
安全技术服
务(深圳)有
限公司

管道、气瓶及相关设施的安全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管道、气瓶
及设施完整性管理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
术开发;知识产权代理;科技技术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技术咨
询;会议策划,会展服务,展览展示策划;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和施工;科技技术开发。


51.00

深圳市深燃
鲲鹏私募基
金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

50.00

江苏深燃清
洁能源有限
公司

管道燃气<天然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燃气>;天燃气管网
建设、施工,与燃气相配套的设备、器材、器具的生产与维修,
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40.00

淮安庆鹏燃
气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燃气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燃气具销售。


20.00

国电投(广
东)能源贸易
有限公司

供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气经营;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


5.0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
比例
(%)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


净利润

燃气投资
公司(合
并)

220,000

投资兴办天然气
产业和城市管道
燃气产业,兴建城
市管道燃气制气、
供气设施等,天然
气、液化石油气购
销等

100

1,084,487

546,449

315,930

26,764

华安公司

24,689

建设液化石油气
基地、专用码头及
相关的配套设施,
经营低温常压液
化石油气的储存、
加工、销售和仓储
业务;建设液化天
然气基地、专用码
头及相关的配套
设施,经营液化天
然气的装卸、储
存、加工、销售和
仓储业务

100

225,595

169,300

162,747

-2,565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
过程中仍然存在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1. 全球油气市场动荡,油气价格大幅波动,全球天然气市场供需形势不明晰,公司的液化天
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业务进气成本可能大幅波动,气源采购及成本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新冠肺炎疫情散发,经济复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经营所在地区经济复苏缓慢,公司
工商业用气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 国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随着天然气
直供等政策的推进,可能会给公司现有业务和用户发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未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继续降低气价,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将会挤压燃气企业利润
空间,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会议决议

深圳燃气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2021年2月5日

www.sse.com.cn

2021年2月6日

深圳燃气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深圳燃气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2021年3月17


www.sse.com.cn

2021年3月18


深圳燃气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深圳燃气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2021年4月12


www.sse.com.cn

2021年4月13


深圳燃气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深圳燃气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5月26


www.sse.com.cn

2021年5月27


深圳燃气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深燃增资的议案。


3、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方案》的议案。


4、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独立
董事履职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
案等8项议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彭庆伟

董事

离任

周云福

董事

选举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长效激励约束方案,方案中激励基金总额由净利润分享激励基金和经济利
润奖(EP)激励基金两部分构成,激励对象为公司总部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含监事会主
席、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具体激励金额等事项由董事会根据方案规定以及业绩考核年度具体
考核结果进行确定,详见编号2021-013公告相关内容。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上半年,深圳燃气积极彰显责任担当,履行社会责任,竭诚回报社会,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连续第二十六年,帮扶贵州三都

1995年夏天,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开展“特区.山区心连心”活动的号召下,深圳燃气积极
响应,对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开展帮扶工作。截至2020年,深圳燃气共派出488名新入职毕业
生前往三都县开展支教挂职活动,捐赠图书近20000册,累计捐投入540余万元。深圳燃气结合
乡村振兴战略,依照三都县委提出打造“远古水族,灵绣三都”的品牌战略思路,在纪录片《过
端》和《绣》斩获国内外大奖并取得社会强烈反响下,2021年再次出资60万元,联合三都县、
李亚威导演和深圳市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共同拍摄第三部纪录片《水书先生》,继续帮助三都县深
入挖掘水族文化资源,增强三都县人民对自身民族文化的认知和自信,让世界更加深入地了解三
都特有的水族文化。


二、定点帮扶民乐西村,助力民乐西村实现华丽蜕变

深圳燃气驻民乐西村工作队始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巩
固民乐西村脱贫攻坚成效,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民乐西村集体经济收入,改变
村容村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一)多措并举,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2021年1月份,深圳燃气驻村工作队克服疫情影响,继续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

目标,不断查漏补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深圳燃气驻村工作队在进村入户排查疫情的同时,评
估疫情对原贫困户及其农产品销售、产业发展的影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精准扶贫政策的
相关要求,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干部对原在册贫困户和整村脱贫出列的“八有”、“十指标”

等情况进行了系统全面梳理,对照各项指标逐一排查,逐一消项。围绕广东省以及河源市考核要
求,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整理各类佐证材料,妥善保管备查,填写发放“八
有”范本,明白卡等。确保了贫困户全面脱贫,民乐西村整村达标出列。


(二)规划蓝图,持续绘就美丽民乐西

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深圳燃气驻村工作队积极跟进民乐西村乡村振兴规划,推进基础设施
及产业项目。2021年上半年推进完善了民乐西村党服务中心大楼周边设施及协调村文化广场设
施、绿化完善等,并结合深圳燃气对口帮扶民乐西村资金结余情况,完善了民乐西村党群服务中
心旁400平方米的阳光棚建设,极大地方便了村民办事车辆停放及优化周边环境,使民乐西村旧
貌换新颜,提升村民幸福感,各级领导对民乐西村的发展状况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帮扶产业,发展带贫益贫项目


通过开展黑山羊养殖以及光伏发电等项目,深圳燃气帮助民乐西村不断壮大其集体收入,2020
年度村集体收入已达到30.5万元。为进一步增强民乐西村自身造血能力,深圳燃气驻村工作队为
民乐西村争取了帮扶专项财政资金38万元,在民乐西村发展瘦身鱼养殖项目。届时,瘦身鱼养殖
项目每年所产生的8%收益将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深圳燃气对口帮扶民乐西村期间,不断帮助民乐西村完善基础设施,村集体经济得到稳步增
长,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得到了显著提升。截至目前,深圳燃气对口帮扶民乐西村共计形成扶
贫资产18项;产业和资产收益项目8项;归档扶贫档案70项;需持续推进工作4项,在全面完
成脱贫攻坚任务后,未出现返贫监测对象。2021年5月,在上级单位的指导下,深圳燃气驻村工
作队与民乐西村村委完成扶贫资产档案交接。2021年7月,深圳燃气圆满完成对口帮扶民乐西村
各项工作。2021年7月,深圳燃气荣获“2019-2020年河源市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


三、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派驻干部入驻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
据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口帮扶汕头、河源和汕尾市
驻镇帮镇扶村相关工作要求,由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燃气组成了乡村振兴工作队,
对口帮扶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在上级单位的指导下,深圳燃气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展开了
人员选拔,通过组织考察、层层筛选,最终上报4位同志赴汕头市河溪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7
月23日,乡村振兴工作队顺利入驻汕头市河溪镇,陆续开展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解决同业竞


深圳市国资


自2008年5
月20日起,
不在深圳及
深圳以外的
任何区域投
资或经营与
深圳燃气相
同或相近的
业务,不与深
圳燃气发生
任何形式的
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


香港中华煤
气投资有限
公司

自2008年5
月19日起,
不在深圳燃
气业务或投
资所在的同
一区域投资
或经营与其
相同或相近
的业务,避免

长期有效





不适用

不适用




同业竞争

解决同业竞


港华投资有
限公司

自2008年5
月19日起,
不在深圳燃
气业务或投
资所在的同
一区域投资
或经营与其
相同或相近
的业务,避免
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不适用

不适用







二、报
告期内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向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

2021-001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
或股权收购
、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
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04年4月30日,公司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天然
气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自2006年起至2031年止,公司累计向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
购液化天然气598万吨。合同基本期限为25年,合同约定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约1.70元(含
税价格,有可能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下浮动),达产期(2011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每
年供应27.1万吨天然气,合同总金额约132亿元。


2.2004年9月7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订《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定
授予公司统一经营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期限自2003年9月1日至
2033年9月1日。特许经营费为人民币1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缴付。协议约定,除公司
自行投资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外,公司需租赁深圳市及其所辖区各级人民政府或各部门在特许经
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计人民币22,524.70万元,租赁期限同特许经营
权期限,租金为每年人民币1元,租赁期限内,公司对租赁资产承担相关的资产责任和运营责任。

2006年10月13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订《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深
圳市建设局经深圳市政府授权将新增管道燃气设施计人民币3,106.10万元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
期限自租赁经营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之日止,深圳市建设局不再另行收取新增管道燃气
设施租金。2009年7月13日,公司与深圳市建设局签署《深圳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向深圳市建设局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自2009年起每年4月30日
之前缴纳上一年度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具体标准为:2008、2009年度分别为600万元/年;2010
年起按照管道燃气业务当年销售收入的0.5%缴纳,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年时原则上按1,000
万元/年缴纳。


3.2010年8月10日,公司与中石油签署《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购销协议》,协议约定在西
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公司可每年向中石油采购
40亿立方米天然气。采购价格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4.2010年11月27日,公司与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电厂专用)》,
协议约定在西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向
该公司销售天然气,销售价格按深圳市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5.2011年2月13日,公司与深圳宝昌电力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电厂专用)》,协议约定在西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
期满(2039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向该公司销售天然气,销售价格按深圳市主管部门制定的
价格执行。


6.2012年5月26日,公司与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电厂专用)》,
协议约定在自供气试运转期结束后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向深圳南天电
力有限公司公司销售天然气,销售价格按深圳市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7.2016年11月10日,公司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电
厂专用)》,协议约定在自供气试运转期结束后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
向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司销售天然气,协议约定预计2017年下半年开始供气,试运
转期为30天,供气期约为23年。销售价格按深圳市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十二、其他
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
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9,788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全
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数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


数量

深圳
市人
民政
府国
有资
产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0

1,153,583,786

40.10

0



0

国家




香港
中华
煤气
投资
有限
公司

0

470,610,934

16.36

0



0

境外法人

深圳
市资
本运
营集
团有
限公


0

286,812,994

9.97

0



0

国有法人

港华
投资
有限
公司

0

267,500,792

9.30

0



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南方
希望
实业
有限
公司

0

173,991,581

6.05

0

质押

105,870,00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香港
中央
结算
有限
公司

49,177,198

68,717,971

2.39

0

未知

未知

未知

中央
汇金
资产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0

28,066,870

0.98

0

未知

未知

未知

香港
中华
煤气
(深
圳)有
限公


0

23,530,468

0.82

0



0

境外法人

新希
望集
团有
限公


0

20,243,655

0.70

0



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富达
基金
(香
港)有
限公
司-
客户
资金

9,190,828

9,190,828

0.32

0

未知

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1,153,583,786

人民币普通股

1,153,583,786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
有限公司

470,610,934

人民币普通股

470,610,934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

286,812,994

人民币普通股

286,812,994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267,500,792

人民币普通股

267,500,792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
公司

173,991,581

人民币普通股

173,991,58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

68,717,971

人民币普通股

68,717,97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28,066,870

人民币普通股

28,066,870

香港中华煤气(深
圳)有限公司

23,530,468

人民币普通股

23,530,468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


20,243,655

人民币普通股

20,243,655

富达基金(香港)有
限公司-客户资金

9,190,828

人民币普通股

9,190,82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市国资委是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
投资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限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均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南方希望实业有限
公司是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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