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9:52:01 中财网

原标题: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11 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
许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国梁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徐佳
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
公司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对策。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38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盖章的会计报表;

审议通过本次报告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报告期内在制定的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
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杭州热电、
热电集团、发行人、
本公司、公司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热电有限



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协联热电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临江环保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上海金联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杭丽热电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天子湖热电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


舟山热力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宁海热力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热电工程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热力管业



杭州热力管业有限公司

能技公司



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
有限公司

余杭杭热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


上虞杭协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安吉杭热



安吉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城投集团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杭实集团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华视投资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热壹号



浙江自贸区杭热壹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热贰号



浙江自贸区杭热贰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热叁号



浙江自贸区杭热叁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丰纸业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国资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国资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股东大会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报告期



2021年1-6月

报告期末、期末



2021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杭州热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

Hangzhou Cogeneration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许阳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振华

林佩慧

联系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
座2幢1单元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
座2幢1单元

电话

0571-88190017

0571-88190017

传真

0571-88190017

0571-8819001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701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701室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51

公司网址

http://www.hzrdjt.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701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杭州热电

605011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1,391,879,302.02

913,291,921.23

52.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33,531,912.05

82,257,988.27

62.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114,746,444.28

62,978,855.01

82.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56,089,732.10

181,225,698.80

-13.8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1,867,904,555.29

1,530,311,743.24

22.06

总资产

3,732,151,599.19

3,530,094,657.73

5.7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23

6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23

6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32

0.17

88.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6

6.01

增加2.35个百分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7.18

4.60

增加2.58
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2.4%,主要系同比期间蒸汽销量和电力销售量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本期随着下游客户产能迅速恢复并快速增长,公司热电联产企业产能利用率大幅上升,电力、蒸
汽销量增加;另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联动影响售热单价上调,使得营业收入增长较大。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
同比增长62.33%和82.2%,主要受报告期内随着下游客户产能迅速恢复并快速增长,公司热电联


产企业产能利用率大幅上升,电力、蒸汽销量增加,使得毛利额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加强成
本费用管控措施,主要是报告期融资规模下降使得财务费用下降较多。综上原因,使得公司净利
润同比增长较大。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87%,主要系煤价上升,使得本期购买原材料
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较多。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年初增长22.06%,主要系本期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4010万股,影响股本增加4,010.00万元和资本公积增加16,396.09万元;同时本期经营
累计形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影响未分配利润增加13,353.19万元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主要系
本期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
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680.63

七(73)

七(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522,256.55

七(67)

七(8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15,522.53

七(6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6,750.00

七(74)

七(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862.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876,149.81



所得税影响额


-378,229.27



合计


18,785,467.77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
所属行业
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主营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是蒸
汽与电力。公司生产的蒸汽向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户供应;电力直接出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一)所属行业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D44 电力、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D4412 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电联产”。热电联产行业的行业监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及其管理的国家
能源局。


(二)经营范围

批发:煤炭;服务: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及清洁能源技
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粉煤灰综合利用;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为保证煤炭供应的稳定、提高采购效率,公司向煤炭供应商
集中采购。经过公司煤炭经营部对多家大型煤炭供应商的供货实力、价格、信誉、服务等进行考
察、洽谈、比较,以分析报告形式提交煤炭经营分析决策小组会议和热电集团决策流程审核后,
公司与选择确定的煤炭供应商签订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


(2)天然气采购

天然气是燃气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确保用气供应的稳定,公司选择当地燃气供应企业
作为燃气供应商。公司下属燃气热电企业上海金联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供应合
同,每月按实际用量结算。


(3)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宁海热力、舟山热力采购蒸汽纳入自建供热管网后向园区工业用户供应。宁海热
力、舟山热力分别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热合
同》,按照园区工业用户的计划需求量提交采购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下属热电厂与用热客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根据各
用热客户申报的用热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热电厂主要通过燃烧煤炭、天然气生产出蒸汽,蒸汽推
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后的蒸汽(自用除外)通过园区的供热管网输送给用户使
用。


3、销售模式

(1)电力销售模式

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下属热电厂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
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
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
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并按政府定价结算。


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供光伏所在企业使
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2)蒸汽销售模式

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
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由公司和热用户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
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并按照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调整。


(3)煤炭贸易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

①公司与参股公司上虞杭协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负责采购煤炭并运输到厂,经上虞杭
协验收入库后实现销售。


②公司与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待公司采购煤炭到港后,通过客户自提实现销售。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位及先发优势

公司是浙江省较早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环保节能型企业。公司一直立足于长三角区域
进行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管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业务集热电联产、


热力供应、煤炭经营于一体,地域覆盖上海、杭州、丽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等各地工业
园区的多元化、跨地区企业集团。


经济发达地区工业企业分布集中,各类企业对电力和热力旺盛的需求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
充分的保障。公司控股、参股的热电厂在浙江省和上海市覆盖了长三角的多个开发区和工业园
区。随着企业不断迁入园区,以及园区现有企业的业务发展,公司客户的电力和用汽量需求预计
有望不断增长。


2、行业优势:

热电联产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属于鼓励和支持的类别,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热电联产和单产发电相比,具有能源梯级利用优势,高效、环
保、节能,可以大幅降低单位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同时,集中供热是高效的工业园区用热方
式,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管理和技术优势:

杭州热电具有超过40年的热电联产经营历史,积累及沉淀了良好的能源环保服务运营管理
模式,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公司致力打造成国内一流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将管理优势转化
成发展动力。


公司是国内首批引进循环流化床技术的供热企业,并在控股参股的5家热电厂共18台锅炉
上实现了成功运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能量利用体系,一方面经营层通过精细化生产运营管理和
节能技改,不断挖潜增效,公司发电煤耗、供热煤耗、综合热效率、发电汽耗率等技术指标始终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另一方面继续坚持“纵向”探索,实现能量梯级利用上的经济潜力挖掘,如
集中供压缩空气业务的应用。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抓住国内疫情控制情况良好的机遇,搞好生产运营,抓好工程建设,坚持科技
创新,追求可持续发展。


1、生产运营

报告期公司在抓好内部管理的同时,大力拓展热用户,售汽量同比大幅增长,上网电量也同
步增长。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3.92亿元,同比增长52.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4亿元,同比增长62.33%。


2、工程建设

临江环保公司四号炉续建项目和舟山热力公司展茅热网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工程建设有序
推进。


3、科技创新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力求开拓,积极探索研究和寻找符合本企业特色的发展思路,主动顺应
能源行业发展的大势,广泛学习研究相关技术。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积极开展QC成果发布活动,推荐4项QC课题参加杭州市质量协会成
果发布活动, 共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的好成绩,同时2项课题被推荐参加浙江省成果发
布活动;在知识产权方面,上半年新获得20项专利知识产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
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币种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1,391,879,302.02

913,291,921.23

52.40

营业成本


1,167,934,442.55

769,506,858.34

51.78

销售费用


2,921,295.56

2,485,653.98

17.53

管理费用


47,570,395.49

43,403,060.12

9.60

财务费用


24,579,032.17

31,454,444.16

-21.86

研发费用


1,075,014.90

1,661,419.05

-3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089,732.10

181,225,698.80

-13.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49,162.57

19,254,936.52

-261.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897,419.95

-147,932,291.45

166.85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商品贸易收入、蒸汽、售电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商品贸易成本、蒸汽、售电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人工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人工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
系报告期研发人工费用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增加所
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的所致。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负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669,218,502.46

17.93

443,576,058.23

12.57

50.87

主要系本期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204,060,900.00元所致;

预付账款


912,635.16

0.02

1,607,326.99

0.05

-43.22

主要系本期公司子公司预付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76,590,768.16

2.05

3,810,392.33

0.11

1,910.05

主要系本期应收联营公司股利71,159,202.60元尚未收回所
致;


存货


71,964,413.08


1.93


140,358,257.34


3.98


-48.73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在途物资减少所致;


合同资产


14,738,450.27


0.39


6,116,380.19


0.17


140.97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未结算及未完工安装项目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30,910,072.16


0.83


3,578,395.58


0.10


763.80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新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


964,213.44


0.03





0.0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公司子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导致

费用转列致使用权资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0.00


1,009,330.81


0.03


-100.00%


主要系本期公司子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导致
长期待摊费用转列致使用权资产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22,323.08


0.04


1,113,129.89


0.03


45.74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70,461,407.08


1.89


159,388,640.41


4.52


-55.79


主要系本期末应付未付货款较少所致;


合同负债


16,732,172.78

0.45

10,614,456.21

0.30

57.64

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63,067,732.91


1.69


23,744,591.51


0.67


165.61


主要系本期应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发行费用待付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1,749,535.78


0.05


1,011,592.41


0.03


72.95


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470,524.58

房屋维修基金

货币资金

1.00

借款及信用证保证金

货币资金

1,682,374.92

保函保证金

应收账款

68,041,105.43

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

253,089,411.41

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44,459,365.17

借款抵押

合计

368,742,782.5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190,820,535.08
元,无新增股权投资。具体内容详见
第十节中合并财务
报表项目注释七、17内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


(万
元)





(%

总资产

净资产

报告期营
业收入

报告期净利润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


工程施
工、服务

2,000.00

100

88,723,443.77

24,460,501.68

31,626,842.24

1,164,219.84




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
术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00.00

100

2,974,037.39

1,560,441.52

220,158.77

200,912.45

杭州热力管业有限公


热网工
程、服务

1,008.00

95.54

11,829,217.29

11,010,993.12

696,943.10

-606,380.68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


热力供应

2,000.00

51

42,195,554.68

31,574,704.26

38,726,573.30

7,187,917.02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


技术服务

26,000.00

100

442,667,609.09

386,742,837.77

31,610.96

62,632,687.89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


热力供应

8,000.00

51

73,029,885.20

63,895,007.14

16,052,823.12

2,460,748.55

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
有限公司

新能源项


1,000.00

70

6,613,879.81

4,185,043.32

639,114.67

286,643.53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
有限公司

热电生
产、销售

18,000.00

100

519,420,637.82

125,832,090.69

103,594,080.00

13,861,768.98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


热电生
产、销售

20,000.00

55

518,262,746.91

246,766,359.98

196,481,853.68

22,711,001.34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
限公司

热电生
产、销售

18,000.00

55

707,111,021.62

300,061,285.45

242,164,874.77

36,640,495.58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
公司

热电生
产、销售

20,000.00

74

967,884,102.91

345,204,258.31

249,647,025.23

34,160,183.53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
限公司

热电生
产、销售

30,000.00

40

899,725,545.51

478,206,096.79

525,054,774.15

90,774,181.97





1)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说明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254.03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2,489.42万元;

子公司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4,069.6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5,335.89
万元;

子公司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4,808.1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6,509.69万
元;

子公司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9,630.4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044.03万
元;

参股公司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7,567.89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12,466.07万元。


2)对经营业绩与上一年度报告期内相比出现大幅波动,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
响的单个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相关情况分析:

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386.1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92.55万元,增加1,478.73万元,由负转正,主要系报告期蒸汽销售量增加以及上年度受新冠
疫情影响较大基数较低所致;

子公司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271.1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1,706.53万
元,增加564.57万元,同比增加33.08%,主要系报告期蒸汽销售量增加所致;

子公司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3,416.02万元,相比上年同期219.49万
元,增加3,196.53万元,同比增加1456.34%,主要系报告期蒸汽销售量增加以及上年度受新冠
疫情影响较大基数较低所致。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经济周期的变化将影响蒸汽及电力的需求,如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波
动,蒸汽及电力下游客户行业经营情况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
险。


2、政策性风险:电价政策以及能源政策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如果热电联产电价进行调
整,或是国家对化石燃料出台进一步限制政策,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3、经营风险:公司2021年上半年,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临江环保、杭丽热
电、天子湖热电等三家以煤炭为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虽然根据煤热联动机
制,蒸汽销售价格相应提高,消化了部分成本压力,但原材料价格波动仍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
造成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
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1-04-12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

2021-05-13

不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

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1-07-29

http://www.sse.com.cn

2021-07-29

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
所以相关信息未在指定媒体披露。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许阳

董事

选举

李伟明

董事

选举

陆舞鹄

董事

选举

王恒

董事

选举

黄国梁

董事

选举




林伟

独立董事

选举

戴梦华

独立董事

选举

陈臻

独立董事

选举

赵鹤立

职工董事

选举

胡利华

监事

选举

金洁

监事

选举

汪伟锋

监事

选举

张红兵

职工监事

选举

周莉平

职工监事

选举

李伟明

总经理

聘任

黄国梁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聘任

郑焕

副总经理

聘任

许钦宝

副总经理

聘任

李川涛

总工程师

聘任

赵振华

董事会秘书

聘任

魏美钟

董事

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
举。许阳、李伟明、陆舞鹄、王恒、黄国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林伟、戴梦华、陈
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利华、金洁、汪伟锋为杭州热电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鹤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选举张红兵和周莉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人员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一起分别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


2021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许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长,聘任李伟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黄国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郑焕先生、许
钦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川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赵振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魏美钟先生因任期届满,解任公司董事职务。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1.8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 币 1.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
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污染
物及特征
污染物的
名称






排放口分
布情况

排放浓


执行的污
染物排放
标准

单排放口
排放量

排放总量









超标排放
情况






粉尘






1#炉排放


0.85
mg/Nm3

<5 mg/Nm3


0.12吨

0.27吨

6.914
吨/年































2#炉排放口

0.58
mg/Nm3

0.07吨

3#炉排放口

0.56
mg/Nm3

0.08吨

二氧化硫






1#炉排放口

1.33
mg/Nm3

<35
mg/Nm3


0.2吨

0.23吨

9.3324
吨/年

2#炉排放口

0.21
mg/Nm3

0.02吨

3#炉排放口

0.08
mg/Nm3

0.01吨

氮氧化物




1#炉排放口

50.18
mg/Nm3

<100
mg/Nm3


7.19吨

23.99吨

98.765
吨/年







2#炉排放口

47.1
mg/Nm3

8.91吨

3#炉排放口

44.94
mg/Nm3

7.89吨






粉尘






1#炉排放


0.85
mg/Nm3

<5 mg/Nm3


0.38吨

1.3378吨

20.2
吨/年

2#炉排放口

0.89
mg/Nm3

0.46吨

3#炉排放口

0.82
mg/Nm3

0.50吨

二氧化硫






1#炉排放


7.955
mg/Nm3

<35
mg/Nm3


3.64吨

11.0415吨

108.86
吨/年

2#炉排放口

10.772
mg/Nm3

5.84吨

3#炉排放口

2.616
mg/Nm3

1.56吨

氮氧化物






1#炉排放


24.504
mg/Nm3

<50
mg/Nm3


11.33吨

40.7016吨

155.5099 吨/


2#炉排放口

26.934
mg/Nm3

14.09吨

3#炉排放口

25.381
mg/Nm3

15.28吨






粉尘






废气总排
放口


0.85
mg/Nm3

<5 mg/Nm3


1.501718


1.501718


40.03
吨/年

二氧化硫






1.82
mg/Nm3

<35
mg/Nm3


3.51395吨

3.51395吨

139.53
吨/年

氮氧化物






30.5
mg/Nm3

<50
mg/Nm3


51.249978


51.249978


200.14
吨/年







粉尘






废气总排
放口

1.93
mg/Nm3

<5 mg/Nm3


1.36吨

1.36吨

56.52
吨/年

二氧化硫




10.959
mg/Nm3

<35
mg/Nm3


7.5吨

7.5吨

237.60
吨/年







氮氧化物






33.807
mg/Nm3

<50
mg/Nm3


23.3吨

23.3吨

327.50
吨/年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投资企业2021年半年度环保投入总额1903.0818万元,其中所属燃煤热电
企业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应用炉膛低氮燃烧技术,并在炉内设置SNCR氨水脱硝装置,同时运
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最后经静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等多级除尘工艺对烟
尘进行吸附、过滤处理,工业废水经中和池中和、沉淀等处理后达到当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目前各装置均运行正常,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所属燃气热电企业建设有锅炉燃烧器低
氮燃烧,工业废水进行集中中和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入污水处理厂,目前各装置均运
行正常,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投资企业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局备案。预案主要
规定了各投资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
应、后期处置等工作要求,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投资企业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按国家标准制定,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
构进行监测并录入自行监测系统公开(浙江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
(223.4.64.201:8080/eap/hb/homeHb/home_qyjcxx.jsp?sheng=330000&model=1)、上海企事业
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eic.sh.cn))。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投资企业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http://permit.mee.gov.cn/)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一)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投资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进行了有效
处理,并在多方面进行深度管控,排放的污染物指标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所规定的环保要求。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控股的各投资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碳减排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企业温室
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的核算方法,并通过第三方机构核查,所有数据真实、
可靠,相关核查结果体现出企业在碳减排工作中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同时公司积极落实《碳排放
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为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做好相应准备。公司持续推进绿色低
碳技术创新。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是否有
履行期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备注1

备注1

备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
业竞争

备注2

备注2

备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
联交易

备注3

备注3

备注3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承诺

其他

备注4

备注4

备注4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5

备注5

备注5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6

备注6

备注6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7

备注7

备注7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备注8

备注8

备注8





不适用

不适用





备注1: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城投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股东杭实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股东华视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股东杭热壹号、杭热贰号、杭热叁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
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合伙企业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兼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离职后半年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阳、李伟明、黄国梁、赵鹤立、郑焕、许钦宝、赵
振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在前述锁定期
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备注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1)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关于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的确认函

城投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出具确认函,确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的业务与杭州热电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自主开展业
务,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主要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不存在
产品、市场、采购销售渠道重叠的情形,不存在共享市场资源、客户资源、业务上依赖的情形,
不存在对外共同投资经营项目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为杭州
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存在利益安排等情形。”

(2)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了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
他机构、组织;

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
成竞争的业务;

3、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有竞争,则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
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

4、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
织或个人提供发行人的专有技术、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5、如果未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将本着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

6、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
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
如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
该商业机会,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7、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公司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之日终
止。”

备注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
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联交
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发行
人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
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发行人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4、保证将依照发行人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本公司的身份谋取不
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
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为有效规范与减少与上虞杭协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拟采取如下措施: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虞杭协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虞杭协
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
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
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虞杭协、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3、保证不要求上虞杭协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优于
给予第三者的条件;

4、保证将依照上虞杭协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本公司的股东身份
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虞杭协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虞杭协、发行
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4: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和持股5%以上股东杭实集团、华视投资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
发行人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
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注5: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一)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110%
时,则启动本方案第一阶段措施;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本方案第二、三、四阶段措施。


(二)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方案具体包括五个阶段的稳定股价措施,分别是:第一阶段,公司召开董事会会
议,启动投资者路演推介方案;第二阶段,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第三阶段,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第四阶段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份;第五阶段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第二、三、四阶段措施可以同时或分步
骤实施。


1、董事会启动投资者路演推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10%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原因。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提出专项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已制定经营战略
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司未来经营战略是否符合行业市场的未来趋势;公司经营战略及资本战略是
否需要修订及如何修订等。


(3)公司董事会应以专项公告和机构投资者路演推介的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当前经营情
况、未来经营战略、未来业绩预测或趋势说明、公司的投资价值等进行深入沟通。


2、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
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若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
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如果公司在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
司控股股东城投集团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
定股价:

控股股东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
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
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
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
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10%,不高于
上一年度控股股东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
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
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
税后金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
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如果公司在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
稳定股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
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
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所获得现金
分红税后金额与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累计薪酬额的10%,不高于上一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
的公司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与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累计薪酬额的30%。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
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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