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永安行:永安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永安行:永安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76 公司简称:永安行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永安行(新)-01.png 2021年8月24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 四、 公司负责人 孙继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贤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张贤 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 的风险”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45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公司盖章的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全文。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签名并公司盖章的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永安 行、集团 指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期 指 2021年 1月 1日 -2021年 6月 30日 共享出行行业 指 指人们无需拥有车辆所有权,以共享和合乘方式与其他人共享车辆, 按照自己的出行要求付出相应的使用费的一种新兴交通业态,广义 上包括了公共交通、共享自行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共享汽车、网 约车等方面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和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 指 经公司于 2021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共自行车 指 城市整体公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政府付费投资的有桩公共 自行车系统业务(包括系统销售业务、系统运营服务业务)及社会 资本投资、用户付费的无桩公共自行车业务(即一般称共享单车业 务)两种模式 有桩公共自行车系 统、公共自行车系统 指 公共自行车的一种,通常采取有桩形式,是由政府或其他相关组织 投入建设的一种公共交通系统,一般在市、县的居住区、商业中心、 交通枢纽等人流集聚区域以及旅游景点设置租车站点,并配备一定 数量的公共自行车(车体一般有 RFID电子身份卡),通过向大众发 放租车卡或通过手机移动客户端,提 供共享自行车使用权的服务, 同时利用物联网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软件平台以及大数据分析 等进行运营、调度、监控、管理 公共自行车站点 指 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简称站点,一般设置在人行步道或绿化带旁, 占地宽度约 2米,长度在 10米到 40米不等,安装有控制柜(又称 控制器)、锁桩(又称锁车器)、公共自行车等,有时站点根据需要 还安装有车棚和监控设施。这些设施通过有线光纤、无线 GPRS、 CDMA、 4G等通信设施与后台公共自行车系统连接 新一代公共自行车 指 公共自行车的升级产品,带有电子卡并与智 能停车架进行通讯,实 现有桩有序停放,又能够通过手机随借随还 智能停车架 指 太阳能发电并带有自动感应功能的一种停放两轮车的装置 共享汽车 指 本身带有智能控制盒,通过手机 APP实现借还的用户自驾的新能源 汽车,租车费用由用户通过 APP直接支付 用户付费共享单车, 或简称共享单车 指 通常采取无桩形式,本身带有智能电子锁,可以与手机进行通讯, 通过手机 APP实现借还车,通常直接向用户收取费用 共享助力自行车或 助力自行车 指 由电池供电驱动或骑行者脚踏驱动,带有电子卡并与智能停车架进 行通讯有着有序投放,车速在每小时 25公里以下,可以进行扫码或 刷卡租用的两轮车 公共自行车系统销 售 指 公共自行车系统销售商负责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设备投入、系统 建设与安装调试,完成后直接出售给客户(一般为各地政府部门或 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不涉及系统的后续运营和管理,建设完成后 的系统移交客户,由客户组织专门的运营公司来负责后期的运营服 务 公共自行车系统运 营服务 指 公共自行车系统销售商不仅负责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设备投入和 建设,并在建设完成后向客户提供系统的运营与管理服务,与此对 应,客户在一定期限内(目前一般为五年)向销售商购买服务,并 在服务期内支付款项 数据云技术 指 公司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基于云计算商业模式应用的数据集成、 数据分析、数据整合、数据分配、数据预警的技术与平台的总称 物联网存储芯片 指 一种新型存储器,兼容 DRAM和 NAND Flash存储芯片的技术特 点,具有非易失性、高速度、耐高温、高耐久性、极低功耗、存储 量大等特 点,未来将广泛应用于云计算、 AI、 IOT等领域的产品中, 特别是家电、数据中心、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等产品 智慧生活系统 指 公司为客户提供自主研发的智能管家机器人、智能锁、智能感知、 管理系统等产品 智慧生活服务 指 公司为用户安装智慧生活系统产品,并通过物联网及大数据分析技 术,可对室内环境、安全监控、火灾预防、家电运行状态等信息进 行采集,通过永安行平台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这种服务广泛应用 于居住安全、居家养老服务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永安行 公司的外文名称 Youo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Youon 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孙继胜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萍 都胜珂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400号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400号 电话 0519-81282003 0519-81282003 传真 0519-81186701 0519-8118670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400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213022 公司办公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400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3022 公司网址 www.ibike668.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 网站地 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永安行 603776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433,605,275.97 407,025,698.70 6.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923,247.69 71,207,616.51 1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51,317,895.48 66,754,221.14 -2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949,817.09 165,723,584.79 -22.1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20,193,402.28 3,402,557,268.72 0.52 总资产 4,830,734,736.29 4,938,955,846.41 -2.1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2 15.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 1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23 0.30 -2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 2.6 减少0.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1.5 2.44 -0.94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稀释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11月发行可转债,具有稀释 性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 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 (如适 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4,950.1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4,841,675.43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28,342,614.4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9,549.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680,654.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2,564.62 所得税影响额 -5,432,528.15 合计 30,605,352.21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于物联网和数据云技术的共享出行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服务, 同时依托永安行平台通过永安行APP向消费者提供共享出行服务业务。主要代表产品包括公共自 行车系统、共享助力自行车系统(锂电和氢燃料)、共享汽车系统(新能源)、新一代公共自行 车系统等共享出行平台服务,以及智慧生活相关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业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已经形成以DP平台为数据处理核心,iBike系统与BOSS系统为智能运营抓手,以永安 行APP为终端,面向政府与消费者的产品销售体系。 1.共享出行平台业务的收入模式 公司在城市提供固定点的自行车、共享助力自行车、电动汽车等共享出行工具,通过永安行 手机APP向用户提供共享出行服务的业务,按分时租赁的形式获取收入。永安行APP能同时提供 自行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共享汽车等共享出行服务业务。 2. 共享出行系统运营服务模式 公司提供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汽车系统、共享助力自行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 统等运营服务,通常公司除了系统的设计、开发,相关设备和组件的采购、生产,系统的建设、 安装、调试外,还在建设完成后持续提供系统的运营与管理服务(周期一般为三到五年)。与此 对应,客户在服务期内向公司连续购买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3. 共享出行系统的销售模式 公司提供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助力自行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根据合同, 公司在完成深入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区域特点和站点分布等程序后,负责相关设备和组件的采 购、生产,系统的建设、安装、调试,之后直接将定制完成的系统出售和移交给客户,不涉及系 统的后续运营和管理,而由客户成立专门的运营公司或聘请其他主体来负责后期的运营服务。 4.智慧生活业务的收入模式 公司基于永安行共享出行平台的技术和业务基础,为客户提供自主研发的智能管家机器人、 智能锁、智能感知、管理系统等产品,并通过物联网及数据云技术,对室内环境、安全监控、火 灾预防、家电运行状态等信息进行数据采集,通过永安行平台为用户提供服务。这种业务一方面 向用户销售系统产品,另一方面可为终端客户提供 “套餐+定制化”的交互场景应用服务,为用 户打造全新的智慧生活方式,这种服务广泛应用于居住安全、居家养老服务等。 (三)行业情况说明 市民生活圈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一直是公共交通系统难以覆盖的痛点,共享单车的出现无 疑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根据研究,共享单车系统可作为城市整体公交系统的重要 组成部分,从而形成立体化的公交网络,对于一些共享单车开展较快较好的市、县,其在公共交 通出行中的比例可超过15%,在公共交通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C:\Users\d\AppData\Roaming\DingTalk\57673271_v2\ImageFiles\1618207837617_AA3095AB-080F-46b1-B09D-D296FD049938.png 数据来源:华经情报网 因此,在2017-2018年,共享单车出行行业迎来了蓬勃的发展;但在共享单车热潮褪去后, 共享单车野蛮生长、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环境以及城市管理等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据第三方研 究机构比达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第一季度共享单 车用户规模仅4050万人,环比下降24.4%。而公共单车的出现也推动了公共出行服务水平的发展, 在扫码租还车、APP系统流畅度,车辆维护等运维领域持续提升。目前,在市场逐步回归理性,共 享单车投放量减少后,整个共享单车行业正在向理性发展,公共自行车价格优惠、管理有秩序等 优点也逐渐得到市场认可。永安行作为国内最大的有桩公共自行车运营商,通过城市招标,获得 进入城市投放运营的许可后,能成为当地唯一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的企业,通过“高密度有桩覆盖 +独家经营”的方式,使得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得到极大改善。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人口聚集,城市公共交通问题日益加深。在共享单车市场培 育下,社会对绿色共享的两轮出行方式接受程度逐渐提高。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满足市 民3-10公里中短途出行需要,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体系,许多城市已经将共享助力式公共自 行车工程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工程的重点。出于对城市管理以及其他因素的考虑,共享电单车 在部分一线城市遭遇到了政策壁垒,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核心城市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而三四线及以下城市的管制则相对宽松,下沉市场才是成为共享电单车的主战场。除永安行外, 哈罗、美团、青桔已开始电单车市场布局。 在两轮车领域,永安行始终坚持“有桩有序”的运营模式,成功建立了和各级政府间的信任。 在公共自行车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有桩有序的共享助力车发力,组成了永安行在城市中独特的共 享出行体系。 近年来,随着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自行车为代表的两轮共享出行行业历经激烈的市场竞争, 行业格局不断发生变化,行业进入“下半场”竞争。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共享出行行业格局日渐清晰,共享出行企业需要回归商业本质,从资本 驱动向精细化运营转变。同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也需要政府部门完善监管。政策是共享单 车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共享单车良性发展,这也意 味着无法达到政策要求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交通运输行业要在2030年前如期实现碳达峰目 标,须在交通出行结构上做文章,向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的交通方式转变,降低单位运量交 通能耗和碳排放。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的一体化融合发展,将是实现交通出行结构优化的关键。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基于物联网和数据云技术的共享出行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和运营为主业,发力智 慧交通与智慧生活两大产品板块。智慧交通领域公司产品种类多,应用领域广,在共享出行领域 处于竞争第一梯队。公司先后发展了自行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共享汽车等多种业务,完成从1- 30公里全面覆盖的综合共享出行体系建设,并持续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不断优化自行车、共 享助力自行车、共享汽车的出行服务平台,同时公司产品和商业模式也在不断创新,特别是共享 助力自行车和氢燃料电动车以及燃料电池的业务发展,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永安行在智慧 生活领域依托于智慧交通的技术和用户基础,致力于打造高端智慧生活服务平台,并发挥二者在 智能生态层面的协同性,打造“多位一体”的共享出行生态链,成为引领日常出行、居家生活、 健康环保的全方位共享生活科技服务供应商。 公司核心竞争力: 1、产品优势:多种出行工具相融合的一体化共享出行平台 根据多年的探索实践,永安行将共享出行工具进行整合与对接,充分发挥平台自身造血功能 和线下精细化运维服务能力,将线上技术与线下运营完美切入,通过同一个共享出行APP平台,即 “永安行”APP,实现提供多种共享出行工具的To-C(面向消费者)服务,供用户选择。共享自行 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共享汽车等多种共享出行服务间可以实现有效融合、无缝衔接、用户导流 和数据共享,构成全新的多层次城市出行体系,快速提升永安行To-C端的共享出行平台业务收入 的增长。 2、 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产品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在两轮共享出行领域,公司以有桩产品为主。有桩共享单车 具备有序分布、使用率高、易集中管理等特点,丢失毁损率更低,运营成本更低,更符合公用事 业与文明城市的管理理念。相较于无桩共享单车在一二线城市激烈竞争的现状,公司同样注重下 沉市场的开发,早已布局三四线城市,并根据三四线城市公交系统相对欠缺,短途出行距离相较 更长的现状,在三四线城市向用户推广行驶距离更长的助力自行车。根据市场需求,公司持续推 出的有桩共享助力自行车目前已在南通、常州、湘潭、菏泽、安庆等多个城市进行投放;2020年 12月公司的“氢燃料电动车”在常州进行全国首发,具备新一代清洁能源两轮车的先发优势。 此外,永安行目前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两轮共享出行的系统运营服务业务和系统销售业务, 其指的是除了负责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设计、开发,相关设备和组件的采购、生产,系统的建设、 安装、调试外,还在建设完成后持续运营与管理,不同于其他共享出行行业内的单纯分时租赁, 或是收取押金(现已受政策限制)的盈利逻辑,而是提供政府运营模式、企业承包运营模式、互 联网共享模式下的全品类的服务,收取系统销售费用或运营服务费用。 3、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技术创新,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 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公司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战 略规划,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数量199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取得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74项,在氢能、软件平台等方面持续取得技术突破并布局相关核心知识产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 书共有8项:氢燃料电池电堆的供电方法、系统、氢能源助力车及其传动方法、系统(证书号第 4506453号)、燃料电池膜电极气体扩散层及其微孔层制备方法和应用(证书号第4526512号)、 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装置(证书号第4505858号)、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和装置(证书号第4528008 号)、公共自行车的停放系统及停放方法(证书号:第4561706号)、门禁卡信息管理办法、管 理系统及智能终端(证书号第4626564号)、智能门锁控制方法、智能终端及智能门锁控制系统 (证书号第4622357号)、一种人身安全预警的方法和装置(证书号第4625296号),发明专利 的取得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能力的体现和延伸,前述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 术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规模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截止至报告期末,永安行已在全国300多个城市和地区开展了共享 出行业务,其中有多个市、县由公司独立运营公共自行车业务。依托平台业务的流量、线下站点、 网格化管理能力等资源,给公司未来To-C端的新业务的开展带来了独特的优势,如公司可在现有 运营城市公共自行车的基础之上,再叠加共享助力自行车或电动汽车等产品的服务,由公司自行 投放,并通过永安行APP自行收费。在市场拓展方面,永安行聚焦于二三四线城市,积累了丰富 的市场拓展经验并且已经形成了完善的成本管理系统,公司一旦获得某个市场的政府准入,便根 据合理的投放规模进行投放,根据盈亏平衡测算有序进行产品投放,稳扎稳打,实现持续经营, 为城市提供绿色文明的公共出行解决方案。 5、市场竞争壁垒,准入门槛优势 针对共享出行行业无序的管理的状态,近年来我国政策加强了共享出行领域的监管。永安行 作为国内最大的有桩公共自行车运营商,通过城市招标,获得进入城市投放运营的许可后,通常 能成为当地唯一提供共享两轮车服务的企业,并通过“高密度有桩覆盖+独家经营”的经营方式 形成竞争壁垒。公司共享出行业务获得当地政府部门的市场准入,获授权后在每个新城市得以快 速推进,带来准入门槛的同时,也能极大地助推公司业务的发展。 车辆认证、合规运营门槛使得公司未来可将发展目标瞄准我国现存的庞大电动两轮车替换市 场。根据艾媒咨询研究表明,通常民用电单车的使用周期在3-5年,结合我国2015年至今每年 2300万辆以上的电动自行车表观消费量,电动两轮车替换市场拥有巨大的空间。新国标规范 下,共享电单车安全优势逐步呈现,超标电动车退场,安全合规、共享便捷的共享电单车趁势入 局。除满足日常两轮出行需求外,相较于民用电动车而言,共享电单车的安全优势也逐步展现。 针对电动自行车在使用、充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共享电单车主要从安全保障、便于管理等方面 为当前电动两轮车出行提供了安全优化方案。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营收4.34亿元,同比增长6.53%,其中公共自行车 的运营服务收入为2.88亿元、系统销售收入为0.49亿元、永安行出行平台收入为0.81亿元、智 慧生活收入0.16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92.32万元,同比增长15.05%;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31.79万元,同比下降23.12%。由于原材 料及芯片等电子元器件的价格同比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给公司也带来了一定的成本压力,且上半 年雨水天气同比去年明显增多,在这种不利条件下,公司通过提质增效、内部挖掘潜质积极应对。 报告期内,公司已在全国300多个城市和地区开展了共享出行业务。公司完成了3亿多元的 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营续签或扩容增补;对已运营共享助力自行车的城市增大了投放规模并更新 了部分车辆,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城市,新增内蒙古赤峰市、湖南株洲市、镇江高新区等城市和地 区。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大楼正按计划建设,预计年底 将投入使用,研发中心建筑面积共计18,000平方米,公司将始终以安全和质量双优的标准做好建 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对智能制造基地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仓储设施、管理系统的建设 和完善,全面推进智能制造基地的投入和使用,同时也完成了氢燃料电动车生产线的全面试产工 作。公司继续把氢能源产品的开发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年产5万台套的小功率(100W- 2000W)氢燃料电池生产线即将建成投产,该产品除了满足自身的需求,未来还将对外进行销售。 同时公司对永安行常州氢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确保该公司的燃料电池、CCM、MEA等产品 在技术和生产规模上的优势;公司目前新设立江苏永安行储氢科技有限公司,旨在加快公司在制 氢、储氢、用氢等产业链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布局。上半年公司提交了20多项氢能源方面相关专利 的申请,并取得2项新的氢燃料相关发明专利的授权。 报告期内,物联网存储芯片(新型存储器)样片测试顺利,正在进行小规模试生产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今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对物联网存储芯片公司的股权投资,促进该新型存储器尽 快形成产业化。 公司将持续在新技术的研发储备上积极投入,并对原有技术不断升级,提升研发成果向产品 订单的转化能力,确保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 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 元 币种 :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433,605,275.97 407,025,698.70 6 .53 营业成本 335,290,555.62 290,588,113.11 15 .38 销售费用 4,596,130.83 5,646,625.46 - 18.60 管理费用 13,556,699.46 13,075,829.50 3 .68 财务费用 2,994,109.16 2,630,191.09 1 3.84 研发费用 17,902,102.48 16,809,012.73 6 .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949,817.09 165,723,584.79 - 22.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7,207,987.31 - 198,891,165.57 2 40.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771,901.65 - 71,011,255.36 2 09.49 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同期 增 长,主要系投 资理财增加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同期 增 长,主要系公司 分配上年度股利 所致。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及 负债 状 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货币资金 459,265,670.84 9.51 1,214,553,989.44 2 4.59 - 62.19 注1 预付款项 18,221,735.93 0.38 12,152,011.34 0.25 49.95 注 2 合同资产 46,667,361.31 0.97 29,311,241.24 0 .59 59.21 注3 其他流动资产 270,100,778.35 5.59 33,170,251.15 0.67 714.29 注4 长期股权投资 27,502,440.24 0.57 20,952,205.11 0.42 31.26 注 5 在建工程 24,369,004.05 0.5 81,486,384.22 1 .65 - 70.09 注6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 50,099,166.66 1.01 -100 注7 其他流动负债 5,470,166.55 0.11 9,369,294.60 0 .19 - 41.62 注8 库存股 81,331,065.64 1.68 31,378,926.96 0 .64 159.19 注9 其他说明 注1:货币资金比上年度减少62.19%,主要系理财产品重分类所致; 注2:预付款项比上年度增加49.95%,主要系购置材料的增加所致; 注3:合同资产比上年度增加59.21%,主要系新增系统运营业务增加所致; 注4: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度增加714.29%,主要系理财产品重分类所致; 注5:长期股权投资比上年度增加31.26%,主要系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注6:在建工程比上年度减少70.09%,主要系在建项目完工验收所致; 注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比上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注8:其他流动负债 比上年度减少41.62%,主要系本期未终止确认票据减少所致; 注9:库存股 比上年度增加159.19%,主要系公司回购股票所致。 2. 境外资产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3,739,201.18 保函保证金 货币资金 11,541,287.13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合计 25,280,488.31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 占被投 资公司 权益的 比例 苏州自由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00% 南通永安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00%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运营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00% 永安公共服务布市有限责任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00% 永安(开曼)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服务 100.00% 安徽永安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自行车生产 100.00% 淮南永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00% 安徽永安行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00% 泉州永安行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00% 南平永安行科技有限公司 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 63.60% 江苏小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100.00% 唐山胜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00% 常州永安行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生活、居家服务、百货零售等业务 83.33% 固安县盛安科技有限公司 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 100.00% 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 智能锁研发制造和销售 100.00% 安庆盛安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00% 永安行常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广告及旅游服务 100.00% 常州永安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制造 100.00% 永安行常州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氢能源业务的研发和制造 90.00% 盐城胜安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00% 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Hello Inc. 共享单车技术开发、运营服务 6.2679% 威海银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5.0105% Hero Youon Private Limited 共享出行设备开发、运营服务 49.00% 上海銮阙合添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12.47% 说明: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持有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股权比例为23.2559%, 通过Hello Inc.实质持有哈啰普惠股权比例为6.2679%。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关联关系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苏州自由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5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1,794.49 652.47 339.62 -9.93 南通永安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301 公司全资子公司 125.28 744.83 651.72 268.96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运营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2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4,121.01 3,643.97 4,079.56 -154.63 永安公共服务布市有限责任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万卢布 公司全资子公司 -22.96 -212.69 - -5.58 永安(开曼)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服务 5万美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 1,966.94 1,966.94 - - 安徽永安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自行车生产 5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8,192.14 2,073.62 9,679.45 349.73 淮南永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2,0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2,132.74 1,058.70 834.43 74.75 安徽永安行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5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611.84 306.39 295.98 93.54 泉州永安行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50 公司全资子公司 1,004.75 -383.07 181.07 -57.45 南平永安行科技有限公司 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 500 公司控股子公司 318.75 -310.04 56.82 -38.27 江苏小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12,2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8,751.06 335.69 819.61 -435.21 唐山胜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5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16.97 -57.18 - -9.45 常州永安行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生活、居家服务、百 货零售等业务 3,000 公司控股子公司 116.23 -128.93 7.14 -62.54 固安县盛安科技有限公司 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 1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 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 智能锁研发制造和销售 1,0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3,187.09 1,640.86 1,539.50 177.60 安庆盛安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5,0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1,997.41 -109.06 276.16 -50.69 永安行常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广告及旅游服务 1,0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69.36 14.51 27.37 24.53 常州永安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制造 1,0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3,074.73 41.67 2,611.97 36.63 永安行常州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氢能源业务的研发和制造 200 公司控股子公司 178.22 165.73 - -30.27 盐城胜安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100 公司全资子公司 -558.83 -249.87 - -249.87 桂林永安自行车运营有限公司 系统运营服务 600 公司孙公司 -166.94 385.28 94.34 -25.40 张家港永泰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 50 公司孙公司 95.34 23.45 - -84.21 江苏交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2,000 公司孙公司 617.84 1,595.76 21.05 -101.51 苏州速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1,000 公司孙公司 2,307.16 -436.08 190.29 -174.09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关联关系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常州小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200 公司孙公司 3,152.24 230.66 1,177.42 191.93 无锡景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1,000 公司孙公司 57.85 0.34 7.96 -3.36 江苏小安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 网约车服务 1,000 公司孙公司 660.19 -436.22 43.14 -135.58 常州永安行百货食品有限公司 批发和零售 100 公司孙公司 16.39 21.99 4.24 1.42 常州金坛久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共享出行业务 200 公司孙公司 804.85 -11.78 141.39 -32.98 Youon Technology(UK)Co., Ltd. 共享出行服务 50万英镑 公司孙公司 - - -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支持持续性的风险 国内外自行车出行的历史表明,政府或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购买服务、设备的模式仍是目前较为成功的主流运营模式,未来自行车出行行业的发展, 以及该行业可能达到的市场容量、区域覆盖度、市民接受程度,仍较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这一公共交通形式的态度以及支持力度。未来可能出现更加 经济的替代公共交通形式、各级政府对自行车出行的支持力度是否会调整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政府对自行车的扶持力度降低、投资速度放缓,将可能对 该行业的市场规模、行业内企业的盈利及发展等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为此公司一方面与政府保持积极沟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使得公共自行车成为城市服务市民、惠及民生、缓解交通的重要体现,确保项目 到期后政府能续约。另一方面,公司加快在新增业务方面的发展(特别是共享助力自行车),使得新增业务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主力。 2. 物价波动导致产品成本及系统运营服务成本增加的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2020年突如其来的全球疫情,以及中美贸易战持续,给整个电子产业链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原材 料价格波动风险。此外,对于公司运营服务类项目,公司通常与客户签订3-5年的合同,并在合同期内分批较为均匀地收取系统运营服务款项;由于系 统运营服务涉及到大量的调度、管理、监控、维修、维护等工作,持续发生的材料和人工采购成本可能随着我国整体物价水平的变化而呈波动趋势,从 而会对公司已有系统运营服务类项目的毛利率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新冠疫情对于日本韩国电子元器件出口造成影响,存在原材料供应短缺的风险,倘 若未来各种材料价格剧烈增长,或人员工资水平出现大幅提升,可能会导致公司系统运营服务类项目的成本随之大幅上升,对公司经营表现和财务状况 产生负面作用。 对策:公司一直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动向,提前采购备货,同时积极寻求国产化替代、对产品进行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步伐,降低行业波动给公 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 2021-05- 07 www.sse.com.cn 2021-05-08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陈鹏 独立董事 离任 江冰 独立董事 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陈鹏先生任职到期离任,经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江冰女士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 务,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临时公告 及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20-056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临时公告 及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20-072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结果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临时公告 及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21-006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 事项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在公司的管理及业务方面,永安行即以“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打造城市绿色共享出行生态链” 为愿景,创建一种以自行车、共享助力自行车、共享电动汽车等多种绿色便捷的低碳出行工具相 互融合的共享出行平台,深化各城市的共享出行业务,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天宁区郑陆镇积极推进“美丽乡村”示范项目,以“花开 西庄”、“黄天荡片区一期(丰北)”打造品牌文化的美丽乡村,联动永安行启动“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新路”行动。在大力提倡节约型社会,碳中和的背景下,永安行新型Y3助力车骑进乡村, 让这些车辆发挥最大的服务价值,在助力乡村经济增长,优化乡村出行条件的同时,将绿色低碳 出行方式推广到乡间,切实帮助当地的乡村振新工作。 永安行积极探索“乡村旅游扶贫”模式,从与枣庄市龙阳镇政府合作启动的“龙山·龙湖智 慧骑旅扶贫项目”、到潍坊“昌邑潍河风情骑旅特色站点”、“寿光临海生态园骑旅站点”等景 区站点建设,永安行在推动特色生态旅游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上起到积极作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股份 限售 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 孙继胜、陶安 平、索军、黄 得云、何小 阳、匡鹤承诺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管期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承诺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本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社 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长期有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3)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 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4)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 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5)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 公司股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控股股东孙继胜先生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 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 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 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控股股东 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 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 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 再作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 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 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 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 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条件的,上述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 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 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为避免疑问,在孙继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 孙继胜先生应基于其控股股东身份,按照上述“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要求履行稳定 股价义务,但无需基于其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履行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项下的义务。 (1)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 的,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并加算自缴款日至退款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 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就 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公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 案,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加算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回购实施日期间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 (3)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 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实际、直接经济损失,并接 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其他 孙继胜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 (1)将按照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股份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条件为持股锁定期届满且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 各项义务。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以及其他 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4)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 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5%(公司上市后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2017.08.17-2022.08.16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 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本人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 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交易应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 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本 人若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则需重新履行公告程序。 (7)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未履行承 诺事实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或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 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 的资金;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其他 股东常州远为 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 (1)将按照本方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股份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