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回购股份减持计划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依法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本次回 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若因公司在回购期间 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5日、2020年2月6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众信旅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众信旅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众信旅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5)。 2020年2月5日至3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2,008,826股,占公司最新股本总额906,329,492股(截至 2021年8月24日)的2.43%;最高成交价为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9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112,949,091.0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旨在依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回 购公司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公司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回购 股份数量不超过18,126,589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股数(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众信旅游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 22,008,826 2.43% 0 22,008,826 注: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最新股本总额为906,329,492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回购股份。 2、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预计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126,589 股,即不超过公司最新股本总额906,329,492股(截至2021年8月24日)的2%。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减持开 始时点不早于公司审议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后2个交易日,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任意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及目的: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维护公司价值。 7、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流动 资金。 8、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 况的说明: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减持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 9、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 持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回购提议人均未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 内买卖本公司股份。 三、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关于回购股份减持的承诺 本次回购股份在《众信旅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披露之日(即2020年4月18日)起十二个月后(即2021年4月18日)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2年内减持完毕。 公司正在筹划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相关事宜,于2021年 6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了《凯撒同 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同时,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出具了《关于重 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承诺: “1、本公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众信旅游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不会减持所持有的众信旅游股份;如后续本公司根 据自身资金使用需求等原因而减持众信旅游股份的,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若众信旅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 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3、若本公司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 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2、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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