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有色龙头ETF :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15:56:08 中财网

原标题:有色龙头ETF :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1
年中期报告





2021

6

30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1

8

27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8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03

12
日起至
06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
...
2
1.2
目录
................................
................................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
7
3.3
其他指标
................................
................................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11
4.7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
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
13
6.2
利润表
................................
................................
....
14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15
6.4
报表附注
................................
................................
..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40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4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41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2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4
4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4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7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7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7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47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47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9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49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
4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50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0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50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
51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51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1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51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
52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5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5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4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
54
12.2
存放地点
................................
................................
.
55
12.3
查阅方式
................................
................................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
ETF


场内简称


有色


基金主代码


159876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3

12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288,509.00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

3

24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
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
规原因个别
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
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
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有色金属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
数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
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周雷


张燕


联系电话


021
-
38505888


0755
-
8319908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588

400
-
820
-
5050

021
-
38924558


95555


传真


021
-
38505777


0755
-
83195201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


200120


518040


法定代表人


XIAOYI HELEN HUANG


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fsfund.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21

3

12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2021

6

30

)


本期已实现收益


45,308.48


本期利润


1,041,147.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2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2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06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6

30

)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2,685,588.1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10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974,097.1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0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21

6

30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1.06
%




注:
1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
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4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5
、本基金合同在当期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
4.52
%


1.63
%


-
5.27
%


1.70
%


0.75
%


-
0.07
%


过去三个月


13.98
%


1.88
%


12.24
%


1.95
%


1.74
%


-
0.07
%


过去六个月


-
%


-
%


-
%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1.06
%


1.83
%


1.41
%


1.99
%


9.65
%


-
0.16
%




注:
1
、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
非交易日)。

2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有色金属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CN_50220000_159876_FB020010_20210002.HTSXYLJJFEJZBDJYTQYJBJJZDBDBJTuMingCheng.NORMAL.0.sub_zijjhtsxyljjfeljjzzzlbdjqytqyjbjjzsylbddbj.jpg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
2021

3

12

,
截止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
,
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3

2

12
日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设立,
2003

3

7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并正式开业,是国内首批中外合资
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
人民币,
2007
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
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5
亿元人民币。

2017
年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
司股东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华平资产管理有限合伙

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L.P.
),持有股权占比分别为
51%

49%
。公司在北京、
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
——
华宝资产管理
(
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1

6

30
日),本公司正在管理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华宝宝康
债券投资基金、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华宝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华宝现金宝货



币市场基金、华宝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行业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海外中国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可转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华宝资源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宝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华宝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量化
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标普
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华宝
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华宝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绿色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
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华宝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华宝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华宝
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等共
108
只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建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21

3

12



-


20



硕士。曾在南方证券上海分公司工作。

2007

8
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
在研
究部、量化投资部任助理分析师、数
量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指
数研发投资部基金经理。

2012

12
月起
任华宝中证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5

4
月至
2020

2
月任华宝
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5
月至
2021

1
月任华宝智慧产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第
三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7

7
月至
2019

3
月任华宝
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21

2
月起任华宝中证细分化工
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21

3
月起任华宝中证金融
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4






起任华宝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6
月起
任华宝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细分化工产业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注:
1
、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
、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
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
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
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
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本报告期,全球经济共振复苏是主基调,在疫苗接种加速推进、各国相继推出大规模刺



激性财政和货币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带动下,上半年全球经济总体恢复势头良好。今年作为“十四
五”的开局之年,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正式编制和落地,政策方向逐步明朗,有望注入新的动
力。

市场方面,在新能源主题板块的带领下,市场环境整体向好。上
半年的行情大致可以分为三
段,春节前以“茅
20
”为代表的白马股表现非常强势,春节后市场出现了短暂而强烈的风格切换,
白马股集体出现回调,而以钢铁为代表的周期型价值股则表现强势。二季度,新能源车、光伏等
主题板块逐渐成为带领市场上涨的主要动力,市场风格再次向成长股切换。本报告期中,作为大
盘蓝筹股代表的中证
100
指数和沪深
300
指数分别下跌了
2.85%
和上涨了
0.24%
;而作为成长股代
表的中证
500
指数和创业板指数分别上涨了
6.93%

17.22%


本基金成立于
2021

3

12
日,本报告期涵盖了基金的建仓期。

我们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基
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
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06%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1
年下半年,全球经济复苏的态势或将延续,但与此同时全球范围内的疫情反复仍不
容忽视。国内货币政策“稳中趋松”,消费与投资支撑经济的韧性仍在,碳中和、科技创新和消费
升级仍然是国内经济关注的焦点。证券市场方面,目
前市场整体稳中向好,但波动在增加,板块
之间的分化较为明显,未来结构性行情或将延续。

展望下半年大宗商品的价格走势应该可以期待;首先美国等国家在疫情期间持续的流动性宽
松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随着疫苗的持续推进,经济恢复稳步推进,大宗商品的需求会持续改善;
因中下游企业库存较低,在经济恢复过程中,导致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强;本基金是跟踪中证有
色金属指数的
ETF
基金,希望投资者积极关注本
ETF
下半年的表现。

作为指数基金的管理人,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积极
应对成分股调整和基金申购
赎回,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实现对中证有色金属
指数的有效跟踪。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



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投资新品种时,由估值委员会评价现有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1
)日常估值流程
本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
以本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
司会计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会计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
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
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进行;基金会计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
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


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关于
发布
<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
试行
)>
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估值制度,
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量化投资部根据估值委员会确
定的对停牌股票或异常交易股票估值调整的方法(比如: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兼顾行业研
究员基于上市公司估值模型计算结果所提出的估值建议或意见。必要时基金经理也会就估值模型
及估值方法的确
定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估值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
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
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
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
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6

30




产:







银行存款


6.4.7.1


1,339,177.10


结算备付金





167,831.68


存出
保证金





98,966.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25,801,291.23


其中:股票投资





25,801,291.2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7,747.56


应收利息


6.4.7.5


242.3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6.4.7.6


-


资产总计





27,815,256.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

6

30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04,891.65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532.65


应付托管费





2,506.5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6.4.7
.7


199,852.7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4.7.8


321,375.81


负债合计





841,159.4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24,288,509.00


未分配利润


6.4.7.10


2,685,588.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974,097.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815,256.55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
1

03

12
日,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1

06

30
日止。报告截止日
2021

06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1106
元,基金份额总额
24,288,509.0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3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号


本期


2021

3

12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1

6

30



一、收入





1,950,668.52


1.
利息收入





41,942.2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41,942.28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1,252,932.3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1,140,878.0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股利收益


6.4.7.16


112,054.26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6.4.7.17


995,838.70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6.4.7.18


-340,044.78


减:
二、费用





909,521.34


1
.管理人报酬


6.4.10.2.1


125,428.91


2
.托管费


6.4.10.2.2


25,085.78


3
.销售服务费


6.4.10.2.3


-


4
.交易费用


6.4.7.19


691,501.68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税金及附加




-


7
.其他费用


6.4.7.20


67,504.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041,147.1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1,041,147.1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

3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

3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6

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70,888,509.00


-


270,888,509.00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本期
利润



-


1,041,147.18


1,041,147.18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
246,600,000.00


1,644,440.95


-
244,955,559.05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其中:
1.
基金申
购款


20,100,000.00


2,382,341.13


22,482,341.13


2.
基金赎
回款


-
266,700,000.00


-
737,900.18


-
267,437,900.18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值)


24,288,509.00


2,685,588.13


26
,974,097.1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黄小薏


向辉


张幸骏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430
号文《关于准予华宝中证有色金属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3

1
日至
2021

3

5
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
2021
)验字第
61471289_B09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
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21

3

12
日生效。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
期,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270,874,595.00
元,折合
270,874,595.00
份基金份额;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人民币
13,914.00
元。以上实收基金合计为
人民币
270,888,509.00
元,折合
270,888,509
.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华宝中证有
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股指期
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
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有色金属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8

27
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
示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
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和中期报告
>
》、
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1

6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1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
2021

1

1
日至
2021

6

30
日止期间。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和债券投
资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
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
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
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
(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
/
(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
/
(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
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在转
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
生时计入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6)
股票投资收益
/
(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7)
债券投资收益
/
(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损失
)
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
入账;
(9)
股指
/
国债期货投资收益
/(
损失
)
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
差额入账;
(10)
权证收益
/
(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
账;
(11)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
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3)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
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3)
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
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
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4)
若《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对收益分配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
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
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
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
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
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4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9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
[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5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
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
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

1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
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20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
规定(
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
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
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
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2004

1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
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
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10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
[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1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
[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9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6月30日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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