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合力科技:合力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16:45:50 中财网

原标题:合力科技:合力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17 公司简称:合力科技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
施良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曲翠红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楼小莲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中已经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重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
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35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二)经现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
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合力科技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力汽车



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合力集团



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力制动



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报告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合力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Ningbo Heli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eli Technolo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施良才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钢

吴海涛

联系地址

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

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

电话

0574-65773106

0574-65773106

传真

0574-65773106

0574-65773106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315700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700

公司网址

http://www.helimould.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合力科技

603917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351,518,252.70

325,672,430.12

268,897,466.92

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37,289,796.41

44,708,859.73

39,937,917.65

-1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068,745.72

33,558,737.42

33,558,737.42

-19.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59,125,582.28

46,100,759.28

25,371,016.21

28.2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
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1,005,134,591.49

1,086,998,284.57

1,028,715,111.91

-7.53

总资产

1,465,466,140.00

1,508,960,570.88

1,345,825,758.13

-2.8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78

0.2851

0.2547

-16.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78

0.2851

0.2547

-16.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1726

0.2140

0.2140

-19.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9

4.30

4.04

减少0.91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2.60

3.40

3.40

减少0.80个
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净利润较上期下降16.59%,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铝锭、模具钢涨价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0,975.7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8,069,294.8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3,089,004.64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346,990.34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70,540.1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130,897.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1,344,701.33



合计


10,221,050.69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公司属于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
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
-
2017)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模
具制造”,行业代码为
C3525







(二)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铝合金部品和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设计、制
造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发动机模具、变速箱壳体模具、新能源汽车电池盒模具等大型
精密铸造模具,汽车用
A
柱、
B
柱、防撞梁、保险杠等热冲压模具以及汽车发动机缸盖、汽车发
动机支架、汽车飞轮壳体、汽车动力转向器壳体、轨道交通齿轮箱壳体等轻量化铝合金部品,商
用车制动总成系统。






1
、公司模具类产品





C:\Users\76705\AppData\Local\Temp\ksohtml18272\wps1.png


















2
、铸造模具压铸的部分产品





C:\Users\76705\AppData\Local\Temp\ksohtml18272\wps2.png
3
、热冲压模具压铸的部分产品





C:\Users\76705\AppData\Local\Temp\ksohtml18272\wps3.png


(三)经营模式


公司的模具产品及铝合金部品,具有差异化和个性化的特征,均为定制化产品,公司主要采


以销定产、以产定购


的订单式生产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包括原材料采购和外协加工服务采购,其中原材料包括模具钢、铝合金锭、刀具、
铸件、标准件、板材等,外协加工服务主要包括数控粗加工、热处理等,绝大部分原材料和全部
外协加工服务均在国内完成采购。




公司在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前会进行实地考察以初步筛选,并形成初步评审表,评估合格后方
能进入供应商名录。公司对进入名录的供应商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和管理,以确保公司采购原材
料和外协加工服务的质量。



2
、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集中资源于产品生产制造的核心工艺环节,公司将部分产品中加工难度较低、工艺
成熟的加工环节委托外协单位生产,采取

自主生产
+
外协加工


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3
、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

一对一


的直销模式,不存在经销商销售。具体而言,企业销售人员通过邮件、
电话、展会、实地拜访等方式主动接洽目标客户,在技术中心的
协助下完成客户需求沟通和商务
谈判,签订合同并组织产品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在产品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交付客户;对于模
具产品来说,模具厂商还需协助客户进行上线调试,并提供必要的后期技术支撑及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行业情况


1
、铸造模具行业情况


近年来,在汽车轻量化不断加速的大背景下,奥迪、捷豹、宝马、奔驰等各大汽车厂商均逐
渐使用铝合金压铸结构件替代传统的钢质或铁质冷冲压结构件。铸造工艺具有良好的成型性能,
较好的适用性、较低的生产成本,使得其在汽车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压铸
模具可用来
生产汽车减震塔、内扭矩壳体、外扭矩壳体、仪表板、
H
柱、门框、后横梁、后纵梁、行李箱框、
中通道等
20
多种汽车车身结构件。



2
、热冲压模具行业的情况


热冲压成型技术已在全球得到广泛的应用。菲亚特、奔驰、宝马、奥迪、本田、丰田、日产、
雷诺、标致、雪铁龙、大众、沃尔沃、斯柯达、保时捷等国际知名汽车厂家均开始使用热冲压结
构件。国际主要的热冲压生产商纷纷以独资或合资形式在国内设立热冲压生产线,为华晨宝马、
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大众、长安福特、标致雪铁龙、北京奔驰、沃尔沃、丰田汽车等合资
汽车厂家提供热冲压结构
件。



热冲压成型技术作为零件冲压强化的有效途径,在汽车上有很大的应用前景,可应用到
B
柱、
A
柱、防撞梁、保险杠、顶盖纵梁、门梁及车顶侧梁等重要结构件。使用超高强钢板热冲压结构
件,可在保证安全的同时,为减重作出贡献。



3
、铝合金部品行业的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节能减排政策的发布、推行与实施,减轻车身重量,汽车车身轻
量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路径。铝合金、铝镁合金等轻量化部品能够有效地降低车身重量,实现汽
车轻量化,在中高端汽车、新能源汽车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规划(
2021
-
2035
年)》,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
25%
。新能源汽车将有望迎来
持续快速增长趋势,将对铝合金、铝镁合金等轻量化部品产业的发展带来良好发展机会。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设计研发优势


模具行业和铝合金部品行业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
展的推动力,以开发大型精密模具和高端铝合金部品为发展方向。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
术中心被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为

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掌握了大型精密铸造工艺设计和铸造模具复杂结构设计技术、热成型工艺设计、热冲压
模具复杂结构设计技术、
CAE
模拟分析技术、模具温度控制技术,开发设计出
200
余种高端铸造
模具和热冲压模具产品,具备很强的研发实力。公司通过“模具项目管理制”、“模具设计标准库”

和“模具开发制造并行”等提升模具设计和加工效率,提高与客户产品的同步研发能力。公司采
用的“模具项目管理制”充分发挥了公司的综合资源优势,有效调动了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升了公司模具研发效率。公司通过对多年来模具设计经验的归纳总结,建立了囊括模具设计过
程中常见的设计方案的“模具设计标准库”,有效地提升模具设计工作效率,减少了由于模具设计
错误可能给后续生产带来的影响。



公司凭借强大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在行业内多
次为重要客户提供新产品开发的首套模具或
者首套国产化模具产品。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使得公司的模具设计水平在行业内居于前列,
公司开发的模具产品曾多次获得

国家重点新产品


和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评定的

精模奖






2
、加工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配置进口高速加工中心,采用先进的高速切削加工技术,提高了模具的加工效率和
加工精度;公司通过引进进口四轴、五轴加工中心,实现了对复杂结构模具的

一次过


加工能
力。



模具加工技术水平的提升,不仅依赖先进的模具加工设备,还需要有相应的加工管理技术与
之相匹配。公司凭借长期积累的模具加
工经验,采用对加工面加工余量设计的精确化,对加工流



水线上的加工用刀、切削量等参数设计的优化,减少了加工余量的波动性,保证模具的高精度。

公司通过
CAM
软件进行加工仿真程序编辑并通过
CAE
软件进行程序校对,选择出最优的模具加工
工序及刀具,并通过设立刀具管理中心、引入
MDC
系统对刀具的工作状态进行及时管控,以提高
数控加工的准确性和加工效率,保证了公司模具产品的质量和模具的加工效率。同时,公司拥有
一支平均工龄在
10
年以上的稳定的钳工团队,该团队成员在模具加工现场管理、过程质量管控和
模具修正装配上拥有丰富的经验,保障
了公司模具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大型精密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设计和加工制造的核心技
术,公司铸造模具和热冲压模具的技术参数达到较高水平。



3
、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秉承

质量第一,诚信为本


的发展理念,一直将产品质量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中之
重。



公司通过了
ISO9001

ISO14001

OHSAS

ISO/TS 16949
等体系认证。公司建立了包括质量
管理、质量检验、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一整套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做到制度化、程序化,通过全过
程监控,确保产品整个生产过程都在质量保证体系的监
控范围之内,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公司拥
有国家认证的
CANS
实验室,配置了蔡司三坐标测量仪、温泽三坐标测量仪、进口三维激光扫描仪
以及
X
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设备等先进检测设备,公司生产的所有模具和铝合金部品出厂前均需通
过检测或抽检,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确保各项参数均达到甚至超过客户指定的技术标准。



对于模具而言,产品质量关键在于模具设计、加工精度和使用寿命。首先,公司拥有省级技
术中心和优秀的研发团队,在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基础上,制定了完整的产品设计和开发
流程,保证了公司模具产品的设计水平。其次,公司通过对模具几
何结构、模具间隙、端面倾斜
角、过度角大小、冷却水路以及装配结构等设计的不断优化,减少模具在铸造过程中由于应力过
于集中或温度过高造成结构弯曲和裂纹等情况,有效提高了公司模具产品的使用寿命。最后,公
司拥有包括五轴加工中心、四轴加工中心、高速石墨加工中心、高速数控加工中心在内的多台模
具精加工设备,充分保证了公司模具产品的高精度和高质量。



4
、品牌和客户优势


公司作为中国铸造模具的知名排头兵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及压铸模具企业综合
实力
20
强企业,已与各大知名零部件制造公司建立了长久的良好合作,间接配套业务几乎覆盖主
要知名主机厂,并与部分新能源客户建立新的合作。



公司在业内一直以其强劲的技术实力著称,质量深受客户信赖,良好的服务意识亦为公司赢



得了口碑。



目前公司直接客户主要有
Benteler

Gestamp

Nemak
全球、
KPNSC

B
aosteel

AK
等全
球知名企业,间接为
Benz, BMW, VOLVO, Audi, GM, FORD,
FIAT, Daimler,NIO
、小鹏汽车等知
名企业进行配套。

公司也直接向菲亚特红岩、南京依维柯等厂家供应飞轮壳、缸盖等铝合金产品。



得益于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在全球化业务拓展中具备了良好的市场前景及业务基础,吸收
了大量的先进技术及产品设计,
从而成为了众多客户全球化、国产化的首选合作伙伴;公司也在
开发周期、生产成本等方面给予客户支持并为客户的市场竞争提供助力。



5
、模具部品同步开发优势


凭借与下游主要客户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对铸造工艺、热冲压工艺较为深刻的理解以及较
强的模具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公司可参
与客户终端产品的初始研发过程,与客户共享研发数
据,从而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基本实现了与客户产品的同步研发。



此外,公司通过长期的模具设计和加工经验的积累,将传统的

先设计后制造


的流水线操
作方法优化为

设计制造并行


方法,提高了模具生产效率,实现了产业链上下游的同步研发。



6


一站式


服务优势


模具行业是一个技术与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长期在设计队伍建设和加工设备配置方面投入
大量的资金,能够具备大规模生产大型精密模具能力的企业较少,具备较高模具设计开发水平的
铝合金部品厂商也相对较少。公司通过建立从大型精密铸造
模具和热冲压模具的研发设计、加工
制造、质量控制、试模生产、小批量交样、售后服务到铝合金部品生产的“一站式”生产服务体
系,为客户提供垂直性整体服务,缩短模具从设计到生产合格铝合金部品的周期,提高客户生产
效率、降低客户生产成本,成为国内大型精密模具行业能提供该项服务的厂商之一。通过提供“一
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服务下游客户的能力,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了公司的
盈利能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
,
151.83
万元,同比增长
7.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3,728.98
万元,同比
下降
1
6.59
%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市场开拓与产品业务拓展:积极推进大型复杂模具一体化压铸技术研发和高强度、高延伸
的铝合金部品在新能源、电动车、轨道交通、高铁、航空等领域的应用。国际市场方面,维护加
强西班牙AK、墨西哥NEMAK等国际知名公司合作,并拓展其他国际客户;国内市场方面,公司继
续加强与皮尔博格、诺玛科(南京)、诺玛科(重庆)、菲亚特红岩、南京依维柯、宝钢高新技
术等国内知名零部件厂商或整车厂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并不断开发国内汽车行业的其他重要客户。


2、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报告期内积极推动并完成“年产100套大型精密压铸模具及150
万件铝合金部品技改扩产项目”结项工作,设备已经投入生产,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募投项目
的投产,有利于优化公司汽车模具的产品结构,提高铝合金部品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装备和技
术优势,巩固公司在大型精密压铸模具领域的产品优势,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延伸公司产业链。


3、打造数字工厂,布局智能制造: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推进 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系统)、
ERP 业务流程系统、MES系统及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工作。建设智能制造工厂,并通过数字化工
厂项目验收,提升了企业数字化管理水平。


4、布局汽车制动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的收购。合力制动
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客车和卡车等商用车的制动系统的盘
式制动器、自动调整臂、Nabtesco系列产品等。合力制动所在行业处于公司下游,与公司在业务
上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公司向下游汽车制动行业拓展延伸业务范围,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规
模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5、在项目管理方面,公司完善“项目管理制”的运作模式,做到对项目内部信息反馈、客户
标准、进度和品质的持续有效管控。严格完成项目成本预算与管控机制,加强项目、客户成本分
析与管控。完善财务年度成本、费用预算与反馈机制。重视品质管理、加大品质管理投入、全面
系统管理与改善品质。


6、深化产学研合作、技术开发、人力资源发展计划,深入与大中专院校包括国际方向的合作,
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所建设,大力提高自身开发和设计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
切实加强员工的精准化和专业化方向的培训和教育,全面提升员工的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
员工技能培训。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币种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351,518,252.70


325,672,430.12


7.94


营业成本


259,425,680.34


224,475,319.02


15.
57


销售费用


11,520,298.85


15,271,423.83


-
24.56


管理费用


21,425,416.24


20,084,097.37


6.68


财务费用


2,407,854.98


228,944.62


951.72


研发费用


16,255,086.84


14,138,527.51


14.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125,582.28


46,100,759.28


28.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24,300.67


-
36,283,851.85


148.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577,992.13


-
27,271,456.35


-
70.79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
费用较上期增加
951.72
%

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流入

上期增加
148.57
%

主要
系本期理财
到期
收回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流出较
上期增加
70.79
%

主要系本期公司
同一
控制合并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变动原因说明:




变动原因说明:




变动原因说明: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负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86,245,246.11


5.89


55,815,782.55


3.70


54.52


主要系招商
银行大额存
单增加所



交易性金融
资产


500,133.49


0.03


30,063,287.67


1.99


-98.34


系投资理财
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

3,810,000.00

0.26

7,041,325.20

0.47

-45.89

主要系应收
票据到期所


应收款项融


45,178,964.95

3.08

119,118,009.52

7.89

-62.07

主要系应收
票据背书转
让所致

其他应收款

981,817.40

0.07

748,910.45

0.05

31.10

主要系投标
保证金增加
所致

其他流动资


53,609.40

0.004

1,183,932.55

0.08

-95.47

主要系期末
增值税留抵
税额减少所


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


2,500,000.00

0.17







不适用

系对外新增
基金投资所



使用权资产


3,481,914.31


0.24








不适用


系租赁会计
政策变更所



其他非流动
资产


10,167,631.50

0.69

6,227,822.31

0.41

63.26

主要系设备
预付款增加
所致

短期借款


55,107,452.23


3.76


25,067,423.42


1.66


119.84



增加银行
借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


16,611,370.30

1.13

27,591,556.18

1.83

-39.80

主要系支付
上年员工年
终奖所致

其他应付款


67,738,637.16

4.62

24,954,750.91

1.65

171.45

主要系应付
股权转让款
增加
所致


其他流动负


3,683,290.29

0.25

23,689,736.30

1.57

-84.45

主要系已背
书未到期的
应收票据减




少所致

租赁负债


2,161,922.64


0.15








不适用


系租赁会计
政策变更所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168,736.14

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ETC保证金

应收款项融资

20,343,910.98

质押

应收账款

1,462,849.80

质押

固定资产

19,657,237.79

抵押

无形资产

6,358,758.57

抵押

合计

50,991,493.28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向下游产业拓展延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业务协同效应和综合竞争力,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合力集团持有的合力制动100%股权,交易总额为人民币8,795.00万
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施良才

注册资本:4600万人民币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象山县滨海工业园区海荣路1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有色铸件铸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博力汽车总资产6,588.72万元,净资产6,198.59万元;2021年01-06
月,博力汽车实现营业收入1,904.60万元,净利润63.04万元。


2、全资子公司: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杨维超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蓬莱路30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
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合力制动总资产16,194.11万元,净资产6,266.88万元;2021年01-06
月,合力制动实现营业收入5,918.15万元,净利润438.56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是汽车用发动机缸体模具、发动机缸盖模具、发动机缸盖罩、变速箱壳体模具
等大型精密铸造模具,汽车用
A
柱、
B
柱、防撞梁、保险杠等热冲压模具以及汽车发动机缸盖、
汽车发动机支架、汽车飞轮壳体、汽车动力转向器壳体和轨道交通车辆齿轮箱壳体等铝合金部品,
公司生产经营与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发展趋势密切相关。汽车作为高档耐用消费品,



其消费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国家宏观政策周期性调整,宏观经济运行呈现的周期性波动,都会对
汽车市场和汽车消费产生重大影响。总体而言,汽车行业的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保持正相关。公
司作为大
型精密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及铝合金部品供应商,也必然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
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时,汽车消费活跃,汽车模具产业及铝合金部品迅速发展;反之
当宏观经济衰退时,汽车消费低迷,汽车模具产业及铝合金部品发展放缓。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或整车厂,这些企业发展稳定,经营业绩良好,
但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的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销售困难、回款
缓慢,因此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的风险。



2
、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十名客户销售额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70%
以上,客户集中度
较高。如果上述主要客户出现经营困难或者更换供应商将导致对公司的订单需求下降,则可能对
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大型精密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和铝合金部品的主要原材料是模具钢及铝合金锭。报告期内,
模具钢及铝合金锭合计采购额占原材料总采购额的比例
较大
。公司采用

以销定产、以产定购


的经营模式,模具及铝合金部品定价随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公司一般根据生产计划对大额
订单分批采购原材料。但由于从获取订单(或签订价格协议)到原材料采购
有一定的周期,如果
在此期间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未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上涨
的因素,在与供应商谈判中又无足够的议价能力,则会造成公司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



4
、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的风险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十分注重提升公司设计研发和创新能力,拥有一
批较高水平的专业设计及开发人员,具有丰富的模具设计、开发、制造经验,具备较强技术研发
能力。但由于国外模具企业技术积累期较长,技术处于领先水平,公司技术积累期相对较短,技
术水平与国外同行尚有一定的差距。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将与国际一流模具企业
展开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等方面实现快速发展,不能及时跟上
模具行业的最新技术发展潮流,实现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公司将难以满足汽车工业发展的需求,
在市场竞争
中将处于不利地位。



5
、汇率波动风险



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汇兑损益,本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现汇结算,
汇率波动可能导致本公司出现汇兑损益;二是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如果人民币升值,公司产
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将被削弱,产品毛利率将有所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未
来欧元和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持续出现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竞争力,进而影响公司的汇兑损
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6
、其他风险


当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的控制,但全球疫情仍在蔓延,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出口业务
可能会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
的披露日


会议决议

2020年
年度股
东大会

2021年5
月25日

www.sse.com.cn

2021年5
月26日

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5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姚杰

副总经理

离任

蔡振权

副总经理

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工作分工调整原因,姚杰先生和蔡振权先生于2021年4月15日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宁波市环保局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音产生,不存在重污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作业规范,
并对上述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
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常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近年来公司持续增加环保设备投入,加强员
工环境保护意识培训,提升企业绿色智造形象。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推进减少碳排放工作,强化公司节能减排意识:

1、充分利用清洁能源

公司厂房屋顶大面积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充分利用太阳能发电供企业自身生产经营使用;

2、合理安排生产、节约能源消耗

公司合理安排生产排班,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减少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注一

注一

注一









其他

注二

注二

注二









其他

注三

注三

注三









其他

注四

注四

注四









解决同业竞争

注五

注五

注五









解决关联交易

注六

注六

注六














注一:关于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
、公司的承诺



1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如下:


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认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
购措施。回购价格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下同)加上自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对应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
)本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a
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
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b
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的承诺: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实施回购,并在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




3
)公司为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a
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b
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如下
: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a
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b
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
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
/
本企业承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人
/
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
载明的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的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人
/
本企
业将合法合规减持。本人
/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
/
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a
公司或者本人
/
本企业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
未满
6
个月的;


b
本人
/
本企业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c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本人
/
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
易所予以备案,并履行后续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3
)本人
/
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
)本人
/
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
/
本企业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的,本

/
本企业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述第(
2

项和第(
3
)项承诺。




5
)本人
/
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
)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
/
本企业股份被出售的,本人
/
本企业亦将遵守上述承诺。



如本人
/
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的股份,本人
/
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其他股东钱朝宝、邬振贵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
/
本企业作为公司的股东,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人
/
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
/
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
诺的情况下,本人
/
本企业将合法合规减持。




1
)本人
/
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
)本人
/
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
/
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本人
/
本企业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述第(
1
)项承诺。




3
)本人
/
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如本人
/
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的股份,本人
/
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
诺的情况下,本人将合法合规
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a
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b
本人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c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
以备案,并履行后续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的股份,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三: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1
、公司



1
)如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


a
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
作;


b
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



1
)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
承诺事项;



2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3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
)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如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


a
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
作;


b
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督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四: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和主要股东杨位本承诺如下:



1
)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未在与公司存在同
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
)本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
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
)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
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
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主要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注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承诺内容如下:



1
)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
)本人不会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
)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
并且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
、公司持股
5%
以上的其他股东杨位本承诺内容如下:



1
)本人
/
本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
/
本企业或本人
/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
/
本企业或本人
/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
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
)本人
/
本企业不会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
)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
/
本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二、报
告期内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
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
或股权收购
、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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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事宜

公告编号2021-025,2021-027,2021-034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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