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沪宁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沪宁股份 股票代码 30066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伟忠 柳红梅 办公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路 11号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路 11号 电话 0571-88637676 0571-88637676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2,187,792.74 153,514,934.82 1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333,062.07 22,678,422.90 -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20,164,806.92 20,034,388.73 0.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20,466.09 32,343,472.51 -109.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13 0.2050 -1.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23 0.2054 -1.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3% 4.34% -0.4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634,356,439.37 628,347,617.59 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64,290,832.38 561,783,017.78 0.4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40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 0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沪宁 投资有限 公司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42.90% 47,645,000 0 杭州斯代 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10.54% 11,700,000 0 邹家春 境内自 然人 8.52% 9,459,730 7,094,797 李博之 境内自 然人 2.89% 3,211,675 0 邹雨雅 境内自 然人 2.11% 2,340,900 1,755,675 冯国华 境内自 然人 1.78% 1,978,531 64,265 徐文松 境内自 然人 1.40% 1,557,500 48,750 赵青青 境内自 然人 0.89% 983,060 0 郑锦雯 境内自 然人 0.87% 965,000 0 徐芙蓉 境内自 然人 0.79% 877,500 658,12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邹家春先生持有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99%的出资额、持有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5.06%的出资额,并是上述两家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邹雨雅先生为兄弟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1、公司股东赵青青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83,060股,实 际合计持有983,060股; 2、公司股东郑锦雯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65,000股,实 际合计持有965,0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5日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 告》。 2、公司于2020年9月初与德国公司、进出口代理公司签署了采购德国旋压设备的合同,合同总金额 7,091,575.00欧元。上述合同中的首批两台德国旋压设备于2021年6月4日顺利抵达公司并进入安装调试, 其余五台设备正按计划进程推进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披露的《关于采购德国旋压设备进展情况的公告》。 3、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6名,解 锁数量为405,437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6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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